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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ent from mainland china

金钱式的西方民主(转载)

本文原作者为推倒柏林墙


金钱式的西方民主

中学政治课本里我们学到的关于民主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西方的民主是有钱人的民主。我一直很奇怪东方的民主到底是什么,撇开这个问题不谈,“有钱人的民主”到底是什么样呢?就以美国为例,常常听到这种说法:美国竞选是被财团(或大财阀、大资本家)所操纵的,仿佛美国总统就是这些大财团的玩偶,那么相应的美国也是他们手中的玩物。这个说法必须建立在两个基础上:第一,谁的资金更雄厚,选民就会选谁——可在美国又不能贿选,这一条似乎很难成立,民主党每次竞选的资金一般也只有共和党的50%;第二,美国总统权力盖天,控制总统等于控制美国——但这又是个颇为中国式的想法。

这些关键的逻辑问题咱们还是忽略掉,先来弄清“财团”这个概念。什么叫财团?比如说教师组成的工会就是一个教师财团,农民组成的集体则是农民财团,“财团”在这里只是某类人群的集合,或者说是个统计概念。假如你是一个工人,你给候选人捐了20美金,那么这20美金就算作是你所在的“工人财团”捐给候选人的。假如你这个财团里有一万人,平均每人都给该候选人捐了20美金,那么在中国这就叫“某工人财团给某某候选人赞助20万美圆”了。假如你碰巧又是个石油钻井工人,那可不得了了,在中国就叫“石油财团给总统候选人提供数十万美圆竞选资金”,一听就感觉是候选人被它给贿赂了一样。假如你是到美国做兼职当临时工什么的,加入了一个临时工俱乐部之类的组织,然后在街边随手捐给奥巴马两元钱,鉴于美国的临时工非常多,你们这个财团可能也很了不得,那么按照中国的新闻口径,这可能就成了“临时工财团给民主党提供大量竞选资金”,而你一个小小的临时工也俨然成了能控制美国总统候选人的人物。

美国最厉害的“财团”是什么呢?答案是AARP(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一个拥有超过1/5选民资源的组织,里面无论是石油大亨还是军火商,什么人都有,正如上文所述,这里“财团”只是统计概念,按不同的分类方法,一个人完全可以从属于数个完全不同的财团。当然中国新闻界对这些什么“临时工财团”、“中老年退休人员财团”之类是不会感兴趣的,中国感兴趣的都是什么“军火商财团”、“石油财团”、“运输财团”等等,“财团”在我们这里俨然成了少数有钱人组成的利益集团,而事实却完全不是如此,因此一个财团向两个候选人捐款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中国的新闻是怎么写的呢?“当然,大财团并不愿意‘孤注一掷’,一些财团往往是两边下注,这样无论哪一党候选人当选,他们……”

对于哪些个体可以捐款,哪些个体不可以捐款,在美国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例如,外国的一切组织、个人都不能捐款,宗教组织一律不能捐款,美国的公司或组织也不能捐款,只有公司或组织里的人可以捐。有人问了,这又有什么差别?在中国可能确实没什么差别,但在美国却有天壤之别。美国的公司制度对于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有着严格的界定,甚至连公司老板也不能例外,否则等待你的将是严重的税务问题。哪些钱是公司的、哪些钱是老板自己的,哪些钱是可捐的,哪些钱是不可捐的,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如果你听说某个公司给总统捐款,实际上是公司里的员工在捐款,在这里依然只是统计概念。假如你是洛克菲勒公司的清洁工,在街边随手给麦凯恩捐了2美圆,结果在中国的新闻里就成了洛克菲勒公司、洛克菲勒财团甚至洛克菲勒家族给麦凯恩提供了大量资金,于是共和党就这么被洛克菲勒家族给控制了。公务员则不能向任何和自己有直接关联的人捐款,这是一条铁则,三名美国农业部官员就因为以在职务上提供便利为诱惑劝募了18笔25到500美圆不等的捐款,而遭受刑事指控。

除此以外,在总统选举中为单个候选人提供的政治献金不能超过2000美金,因此即便是你富贾天下,能给总统候选人提供的好处也是有限的,这就使得所谓少数利益集团控制总统选举变成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新泽西众议员麦克·傅格森就因违法募捐而被处以21万美圆的巨额罚款,其罪名是——向自己的父母募集超过额度的政治献金!当然了,你可以拿自己的钱去竞选,这样富翁不就有优势了?但是美国法律又规定:如果一个人在竞选中花自己的钱超过一定额度,则他的竞争对手可以相应提高政治献金的额度。这个游戏是非常公平的,何况相对于单个候选人10亿美圆的巨额资金,能花得起自己的钱来竞选的人恐怕也为数不多。

美国之所以能做到这种程度,关键在于其资产所属者的严格定义,以及金钱流向与竞选过程的完全公开,任何人都可以监督。美国有无数这样的民间组织在盯着他们的政府和他们的总统竞选。一个叫“社会廉政团体”的组织曾出示一份叫“购买总统”的报告,提醒人们防止一些利益集团控制总统选举。这份报告里,为克林顿募金最多的是纽约投资银行的一家公司,其职员捐献了十一万美圆。第二名则是纽约州教师联盟,募捐了十万美圆。这点钱对一次总统选举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这样就想控制美国总统实在是无稽之谈。至于中国人津津乐道的军火商,美国全国长枪协会从1979年到1996年的17年间一共才募集了44万的政治献金——还要分给两个候选人。

倒是有人曾尝试要操作美国总统,结果以失败告终——1996年选举期间曾出现过一起“政治献金案”,一些美籍华人向克林顿和其它美国官员提供了数十万美圆的助选资金(他们假冒了大量美国人或是收买一些华裔家庭,每“人”只捐1000美圆),企图左右美国的政策。但由于一切信息都是公开的,这些政治献金的疑点很快就被民间组织发现,演变成一起“中国门”事件。起初华人奋起反击,声称这又是“西方的偏见”,但随着事情一步步水落石出,主要嫌疑人钟育瀚供出背后是刘华清女儿刘朝英等太子党在输送资金,这就成了外国政府直接贿赂美国官员,并且立刻让反对党逮住了小辫子,把克林顿以前的政策都归结为“收受献金”的结果,搞得克林顿灰头土脸。此事更是演变为一场国际政治丑闻,这批用惯了中国规则的人在美国却撞了一鼻子灰,共有17名华人因此被判欺诈等各项罪名,但此事在国内鲜有报导,关于克林顿,中国人往往更熟悉莱温斯基。

所以下次再看到有人说美国之所以要打伊拉克是因为小布什的竞选资金主要来自军火商和石油商,你大可以一笑了之。说到伊拉克就顺便再提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有人得意洋洋的说,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根本没找到,美国在撒谎!其实萨达姆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对付库尔德人使用了生化武器,本世纪初则多次阻挠联合国工作组对特定区域进行核查,我也不知道中国的新闻都是怎么了,好象从来不提这些事。咱们的粪青更搞怪,连解放军有没有在西藏杀人这种问题都问得出来,智商也是够戗。

当然美国的选举也不是尽善尽美,到2004年他们才立法阻止了对“软钱”的使用(一种钻法律空子以便使用其它不受法律限制的资金进行选举的行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些老牌北欧民主国家直到上世纪70年代才让妇女获得选举权。但是我们看到的是,美国的制度尽管不完美,百年来他们却一直在不断努力修正,而中国人却看不到双方巨大的差距,而是自作聪明的用他们的中国脑袋找出种种早就被美国解决好的问题,然后说:民主也有这个那个不好,咱还是别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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