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子蜀
舞子蜀

基督徒、出版社編輯、自由譯者,现居香港

无私是最大的道德谎言。|《魔鬼家書》讀書筆記

話語即權力,“無私”的話語權足以殺死一個人的本能欲望。 | 《魔鬼家書》閱讀筆記

你在一開始就可以教導一個人棄自己的利益不顧,不是因為別人得到這些利益後會感到幸福,而是因為捨棄這些利益會讓他顯得很無私

甲總覺得有義務抑制自己的想法,把自己推想出乙可能會有的願望作優先考慮,而乙則要反過來作,這成了一條硬性規定。這樣雙方往往不可能瞭解對方的真實心意……他們最終決定去做的是兩個人都不想做的事,可雙方都感到自己仁至義盡,私底下滿心希望自己可以由於表現出無私而得到優待,而對方這麼輕易就接受這種退讓,也會讓他們心底恨意安生

——《魔鬼家書》第26封

圖片來源:騰訊動漫《小綠和小藍》,作者:Ocarina

在中文語境中,與“自私”相對的美德被稱為“無私”。我們自小被教導要做一個“無私”的人,凡事為他人著想,把好的先給別人。最典型的“無私”教育,莫過於孔融讓梨。

這種無私教育還與中國人倫關係中的差序格局相結合,即以己推人,從自我開始的小家庭向外擴散至家族、村落、社會、國家。

孔融讓梨是讓給小的,這是長幼尊卑秩序。當道德要求與人倫秩序相互配合,“無私”由此形成了我們不得不行的禮教,成為潛意識的預設規範,即使這本非我願——只消看看中國人在飯館裡爭相“買單”。

然而實際上,“無私”是道德束縛中最大的捆綁與謊言,魔鬼最擅長用此來產生矛盾、攻擊與憎惡。

這來源於魔鬼一個巧妙的詭計:“你在一開始就可以教導一個人棄自己的利益不顧,不是因為別人得到這些利益後會感到幸福,而是因為捨棄這些利益會讓他顯得很無私。

無私的形成,是在人腦海中形成一套術語:“我為他犧牲了/做了……,我多無私啊。”對於中國人來說,再加上一層:我盡了“無私”的禮數。當然,這一切都是在潛意識裡進行,人不會察覺。

但本質上,這是要在人面前塑造自己的形象(中國人常說的“面子”),而非真正的愛對方。

雙方都在猜對方的心思,誰也不肯做那個說出自己真實想法的人(這樣看上去很“自私”),都想讓自己在道德上占上風(“是我犧牲了,而不是他”),也就都想陷對方于“不義”。(這是為什麼最後那個“被請客”的人,一定要表現的非常不好意思,或者用一句“下次我請”挽救自己。)

如果剛好雙方最後都選擇自己實際不喜歡的,那麼表面的和氣和內心的恨意就會形成最大化的反差,小事當然不會立刻爆發出來,但如果日積月累,可想而知彼此關係會如何。

小到爭相買單、決定出行計畫、送禮收禮,大到朋友往來、上下級升遷、親子關係、家族財產爭奪、社會話語體系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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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一個社會可以用“無私”的崇高道德術語來為權力服務,扼殺個體的真實情感與欲望,那麼話語的冠冕堂皇,與實際人心爆發出的怨恨與醜惡相交織,會帶來常理難以想像的惡。

王小波曾在文革的崇高話語體系中看到“無私”的虛偽。他在《關於崇高》講到70年代一個故事——一個青年在洪水中為保護國家的電線杆犧牲,被表彰為革命烈士。看似“無私”的舉動,但是否真的值得為一根電線杆付出生命?

關鍵不在這個青年,而在於強加在他身上的那套崇高話語。王小波由此說道:“事實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虛偽,這種東西比墮落還要壞。”

如果把“無私”變成一種話語權,你就可以綁架任何一個人的思想道德,讓他交出錢財也好,理想也好,親密關係也好,甚至生命。

臣服於“無私”,即使心裡再覺得有不對勁,也不敢吱一聲。因為話語即權力。“無私”的話語權足以殺死一個人的本能欲望。

根本而言,這絕非制度和權力的問題,而是存在於每個個體心中的“無私”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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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個體層面來看,用“無私”打造自己,也來要求別人,抑制自己的真實欲望,卻又無法控制內心苦毒,最容易形成一種情緒——委屈

“委屈”讓人陷入自義,即認為自己是“無私”的,出於對他人的好,卻反遭中傷。仿佛自己什麼錯都沒有,只是無辜受難。先不說是否真是毫無過失。但當人陷入這種”委屈“的情緒中,便是在無聲呐喊著:”他欠我的!他怎麼那麼自私!就不能體諒我嗎?“

這實際上變成了一種控訴,這種情緒,叫什麼都可以,但我知道,絕不是真正的無私。相反,它讓人陷入“被害者”心理

說白了,是委屈者需要用犧牲來顯出自己的”愛“,以證明自我價值。這種”愛“,常常在父母對子女身上體現出來——實際上成了一種捆綁。

C.S.路易斯在《四種愛》中說道,人有一種贈予之愛,即付出的愛。母親哺育孩子是贈予,但實際上這也是母親的情感需要。也就是說,贈予之愛“需要被需要”

然而贈予的目的,就是將接受者不再需要贈予,也就意味著贈予之人不再被需要。哺育孩子是為了孩子不再需要被哺育,教育子女是為了讓子女能夠不再需要被教育。

這便產生了矛盾。當贈予之愛不肯放棄“贈予”,一直給自我貼上“無私”的標籤,甚至要捏造對方的“需要”,這便恰恰將“無私”變成了“自私”。

放手不掌控,是人最難做到的事,因為它意味著捨棄自我——自我欲望的滿足,自我價值的填補,自我形象的修葺。然而,這卻是愛的真諦——“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4)


和我有什麼關係?

在人面前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有多難?

就像面對一堵聳入天際的圍牆。為了不去直面衝撞,頭破血流,所以常常繞道而走,心想著這樣才是好的,和睦的,利人利己的,然後發現自己走進了死胡同,甚至跌入可怕的幽谷。

這是我常常陷入的困境。為了避免衝突而壓抑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自己,這是“包容”、“不計較”,所以言語上並不會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而是去包裝自己的言語,甚至隻字不提。但同時因為心裡的不平,想讓對方知道,言語中又會帶有情緒,這便成了一種變相的“掌控”——

我不想做那個惡人,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但又想讓對方知道我“犧牲”了。

我以為這是為了對方好,但其實,我只是在讓自己好受。我以為是我在委屈自己,遷就對方,但實際上,我成了陷對方不義的加害者。

這成了一種“好聽”的控訴,比說出難聽的話,還要讓人窒息。

其實,說出來就好了,說出自己真實的想法,不要害怕那堵高牆會砸下來。因為正是害怕自己會頭破血流,才無法去面對,但實際上,它並沒有我想像中的可怕。

我必須要失掉自己的面子,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必須要讓自己的“形象”垮掉,才能擁抱真實的自己。

我必須信任對方並沒有我想像中的那麼脆弱,不會因為我說的話而對我失望、遠離我、遺棄我。但即使真是如此,我必須相信,神不會如此。

當我在試探著向前邁一步而跌倒時,神不會讓我跌入無底坑,他會接住我,讓我能穩穩落在他的磐石上。我必須相信,當我不再依靠我自己的“以為”,我可以靠著神,嘗到真正的恩典和自由。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要將自己的怒氣、委屈化身為言語的攻擊和詆毀,才叫真實。不是,這樣只是成了另外一種“自以為義”的擋箭牌。

說出自己的想法,僅僅是說出自己的想法,不帶自我價值判斷,也承認自己的想法不一定為正確。能給對方敞露自己的空間,而非用自己的想法逼退對方。

不再被“無私”捆綁,這實在是太重要的一個功課。

C. S. 路易斯《魔鬼家書》,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

世上有一肉眼看不見的魔鬼家族

大鬼給小鬼寫信

教他如何蠱惑人心

別以為這與你無關

說不定他正在你耳邊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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