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淇
淇淇

寫小說/分享好書好電影/喜歡碎碎念 曾出版小說集《無差別愛人》、《陽光最是明媚》、《我和我的......》、《小心愛》、《愛你愛我》、《雙十年華》等

【短篇小說】沒有家的女孩

這篇小說2800字,
Photo by Anton Mislawsky on Unsplash

明珠常常笑言祖兒是個沒有家的女孩。

祖兒也不介懷,因為她跟明珠是死黨,從幼稚園開始認識,整個求學階段也形影不離,踏入職場以後依然常常見面。無論遭遇多大挫折,也有對方做最強後盾,開心的時候見面嘻嘻哈哈,傷心的時候見面抱頭痛哭。

笑過哭過之後,又能重新站起來,勇敢面對未知的明天。

明珠和祖兒從來沒有吵過架,即使偶有意見不合,但總有一方先讓步,有時是明珠,有時是祖兒。因為這樣,她們的友誼多年來維持不變。

每次明珠說祖兒是沒有家的女孩,祖兒就會對她說,有一天要是她真的無家可歸,就會寄居她家。明珠爽快地說好,她並不介意祖兒來投靠她。

先說明一下,為甚麼明珠會說祖兒是沒有家的女孩吧。

祖兒從不知道父親是誰,可能連她的母親也不知道。到她七歲的時候,母親竟然也一走了之。

祖兒自小跟著舅父生活,可是舅母對她很兇,大概是不滿她的母親把她這個爛攤子留下來,迫使他們照顧她。

因為從來沒能在舅父家得到過家庭溫暖,在祖兒的成長過程中,就只想著一件事:她要擁有自己的家,不再寄人籬下。

祖兒一讀完中學,就搬離舅父家。倒不是自立門戶,而是跟當時的男朋友同居。祖兒在一家連鎖餐廳做兼職時認識阿賓,她也許並不真正喜歡阿賓,但一想到那是離開舅父家的最快途徑,當阿賓提出的時候,她甚麼也沒考慮便搬進去。

阿賓跟他的家人同住,他們對祖兒的態度也不好,這應該算是正常的反應,沒有家長樂見才十九歲的兒子跟一個剛滿十八歲的丫頭同居吧。

祖兒跟阿賓一起三個月,然後認識了獨居的阿豪,便直接從阿賓家搬到阿豪家。

往後的日子,祖兒總是從一個男朋友家搬到另一個男朋友家,從祐漢搬到中區,由氹仔搬到西灣豪宅。

雖然越搬越豪華,但她從沒擁有過自己的家。

沒需要嘛。反正她只求安生之所,現在這種生活,也樂得逍遙自在。

安全感?

祖兒哈哈大笑,這個問題應該問她的男朋友才對。

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一個男朋友能留得住她。

她總是在找到更好以後立即跟舊男友分手。頭也不回。

“其實妳會不會覺得自己對待男人太狠?”明珠問她。

“狠?”祖兒大聲笑出來,“這是你情我願啊。我從來沒有騙過他們。良禽擇木而棲嘛。”

“其實你到甚麼時候才願意停下來?”

“找到最好的時候自然就會停下來。”

“一個貪心的人永遠找不到最好啊。”明珠警告她。

祖兒聳聳肩,漫不經心地問她,“那麼,妳找到了嗎?”

明珠沉默了一會,然後點頭說:“嗯,我九月結婚了。”

“噢。”

毫無疑問,明珠的結婚對象一定是家晉,他們一起八年了。當祖兒搬家搬了無數次,明珠由始至終也只跟家晉談戀愛。

聽到明珠要結婚,祖兒莫名其妙地泛起一絲妒忌。雖然她知道那很不應該,她們追求的目標一向不同,明珠結婚是理所當然的事,為甚麼她心裏會忐忑起來?

“其實妳也是時候考慮結婚了。結婚以後,就能夠擁有自己真正的家,這不是妳一路以來的夢想嗎?”

祖兒唏噓不已,“這麼簡單的事,我竟然一直也做不到。”

“妳真的做不到嗎?妳放棄了多少次機會?”

祖兒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放棄過任何機會,從來沒有人向她求過婚,或者應該說,她總在談婚論嫁之前結交另一位“更好”的男朋友,永遠處於追尋更好的狀態,卻從來沒有抓住現在。

如果一直跟同一個人交往,真的行得通嗎?

那夜祖兒帶著這個疑惑回去大偉的家。大偉是她現在的男朋友,一間車行的老闆。

大偉當然是她到目前為止遇到最好的男朋友,可是她卻不敢肯定,他是她到目前為止最愛的人。

她懂得如何界定一個男朋友的好壞,例如他是甚麼職業,住甚麼地方,駕甚麼車,銀行存款有多少,喜歡穿甚麼牌子的衣服,對她有多千依百順……這些她都懂得逐一評分,可是她卻不知道如何界定愛。

她不懂,可能因為她從來沒理會過那個男人有多愛她,而她又有多愛那個男人。

男女關係對她來說,就是明買明賣的關係,跟愛情無關。

然而,婚姻不一樣。

婚姻是一個承諾。沒有愛情的婚姻徒具形式,她一直以為她不需要這樣的形式。

一個遭父母遺棄的小孩,不會相信一段婚姻的可靠性,也不需要一段婚姻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她需要的,不過是一個家,而不是一個住宅。

那夜她總算認清了自己的需要,然後迫不及待向大偉提出分手。

大偉似乎毫不詫異,冷冷地問她,“妳找到更好的男人嗎?"

祖兒搖頭,“其實,我並不需要男人。"

一如以往搬離舊男友的家,她毫不留戀地離開了。

只是,這一次,沒有一個更華麗的單位在等待她入住。

她只好投靠明珠。

明珠二話不說收留了她。

祖兒說因為受她結婚的啟發,所以下定決心實踐自己的夢想。

明珠卻表白自己其實並不如她所想的堅定,對於嫁給家晉,她不是沒有懷疑的,懷疑他們到底是不是真的天造地設的一對。她不好意思地說:“有時,暗地裏,我會羨慕妳的生活。”

“糜爛的生活?”祖兒自嘲。

“因為妳嘗試過各種各樣的戀愛,妳會更加清楚真正適合自己的生活,更加了解自己愛哪一種人。”

“如果那真的可以稱為戀愛。”祖兒哈哈大笑,“跟妳羨慕的恰恰相反,我到了今天才弄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之前的日子統統都是白過。天知道要多大的福份才能從一開始就遇到一個可以與妳共度餘生的人,所以不要猶豫啦,就算他不是最好,也肯定是妳的最愛,不是嗎?”

往後的日子,她們一邊籌備明珠的婚禮,一邊尋找祖兒夢想的家園。

看了十多個單位,祖兒還是不合心水,因為這是她真正的家,所以她不能沒有要求。

結果,命運的安排卻是如此巧妙而出人意表,祖兒竟然戀上了那個陪她跑了十多個單位依然鍥而不捨的地產經紀。

他絕對不是最好的男人,甚至沒有自己的物業,排名肯定在十名之外,但祖兒就是毫無道理地愛上他。

以前都是男人追求她,這一次換她作主動了。

那個叫阿松的地產經紀,在陪她看第十八個單位前對她說:“這是最後一個我可以陪妳看的單位了。”

“為甚麼?”祖兒悚然一驚。

“地產公司要結業了。”他回答。

“噢,那今次是最後一次機會了。”

阿松帶祖兒參觀第十八個單位,落力介紹。

“我不是為了賺取妳的佣金才這麼說,反正我不再幹地產經紀了,但我陪妳看了這麼多單位之後,我覺得有義務為妳找到合適的居所,而這裏完全符合妳之前提出的條件。”

“我需要的,不是一個居所,而是一個幸福的家。”

阿松側側頭,“這個嘛……這個嘛……”

祖兒問他:“你喜歡這裏嗎?”

“喜歡啊。”然後說出一大堆喜歡這裏的理由,也不是為了硬銷這個單位,他是真心喜歡這裏,如果他有能力支付,也必定選擇這裏。

“那就這一間吧。”

阿松似乎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沒想過她會突然這麼爽快。

“其實,我想要一個幸福的家,住在哪裏並不是重點。”祖兒說。

他似乎並不明白她所指,但還是很高興做成這宗交易。

離開大廈時,祖兒問阿松,“地產公司結業後,你有甚麼打算?”

“我會轉行做保險經紀。”

“原來是這樣。”祖兒笑了笑,“那我可以繼續幫襯你啊。”

“是嗎?妳想買甚麼保險?”

“我可以投保愛情嗎?"

阿松凝視著她的眼眸,一時之間不懂得回應。

沒有家的女孩,終於找到自己的家,然後她會努力為自己尋找家人。

在明珠的婚禮上,祖兒接到新娘拋出的花球,她將花球安放在新居的餐桌上。陽光穿過落地玻璃,照在花球上,那樣明媚,那樣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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