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報稅要注意什麼?
地域來源原則: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在香港課稅,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
報稅表提交時限:新註冊的有限公司在首年課稅年度必須提交利得稅報稅表。經營中的公司則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收到公司報稅表,並需在一個月內提交報稅表及相關文件。
應評稅利潤稅率:首2百萬應評税利潤的稅率為8.25%(法團)或7.5%(法團以外的人士),超過2百萬的部分稅率為16.5%或15%。
所需提交的表格:公司需提交BIR51表格,個人則是BIR52表格。自2019年4月1日起,還需提交利得稅報稅表補充表格。
離岸基金或公司稅務:離岸基金或公司視乎情況可獲豁免繳交利得稅。
雙重徵稅抵免:香港與多個司法管轄區簽訂了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若公司的收入在外國繳稅,且需在香港納稅,可申請稅收抵免。
電子報稅:通過登錄eTax帳戶進行電子報稅。
延遲報稅的後果:若未能在截止日期或延長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納稅申報表,將啟動處罰程序,並徵收欠稅額10%-35%的附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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