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門-象山慶
淨土門-象山慶

人生忽如寄,樂邦歸去來 (淨慶.正玄--張火慶:博士/教授) https://blog.udn.com/6ccc7d15/article

五濁增時多疑謗

五濁增時多疑謗(象山慶’23.3.20)

筆者在〈憍慢弊懈怠,難以信此法>文中,曾說:淨土宗人,以「信」為本;「疑」乃根本煩惱,由「無明」生,與「不正見」相應,此等心所法,能障礙「念佛」法門之聞熏與行業,故須措意。又引隋.慧遠《無量壽經,義疏》卷四之意:惡人不信此法,善人樂聞是教;由此對比,顯示此經之深重與微妙,能令人捨惡、慕修,並去人輕謗、生人信敬。其中已涉及「疑、謗」二法,皆依「無明」而起,《百法明門論》云:「無明 (癡)者,謂於諸事理,迷闇為性,……由無明起疑、邪見、貪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此中,「謗」乃菩薩十重戒,攝屬於「不正(惡)見」,與「疑」並為六大根本煩惱。蕅益大師《百法明門論直解》云:

五、,於諸諦理,猶豫為性, 能障不疑,及諸善品為業

六、不正見,亦名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求,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復有五種:……邪見,謂「謗無因果,謗無作用,謗無實事」,及非前四(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所攝諸餘邪執,皆此邪見所攝。」

《成唯識論.集解》卷6:

云何為疑?……謂於無我諦實之理,首鼠兩端,狐疑不信,不能決意直前,修諸善業,故善不生。此疑依六事生:聞不正法,見師邪行,見 所信受意見差別, 性自愚魯, 甚深法性。, 廣大教法。

云何惡見?……言顛倒者,謂以正為邪,以邪為正。染慧而為體性,招感積集一切苦事,而為業用。謂惡見者,以苦捨苦,此世他世,多受苦故。此一惡見行相差別,復有五種……三、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此見如增上緣,四見所不攝者,皆此見攝。

若論其義,「疑、謗」與「信、讚」[1]相對,共成三句:

    1.亦疑亦謗

2.有疑不謗

3.不疑不謗(不疑不謗乃「消極」的止惡,若能又信又讚,則是「積極」的作善)

論其體性,「疑」乃不決定(猶豫),「謗」是不認同(反對);也就是對「三寶、四諦、六度,因果、作用、實事」之類的正法,內心不能抉擇、確定,而有動搖(疑);乃至心生瞋惱,且出以(具體)言行的貶損、破壞 (謗)。疑,或只是心不確信而自我障礙,「不能決意直前,修諸善業」,但未必於法生謗;謗者,則「顛倒推求,染慧為性」、「以正為邪,以邪為正」、「招感積集一切苦事」,「如增上緣」,不僅個人不認可,又加以毀損[2],不令人信。相較而言,謗法之罪,重於疑惑,因為,疑只障己,謗兼障人。《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12〈密行品〉:「若起邪命及貢高法,當知此人,是增上慢,破滅佛法,多使眾生起不善心,亂和合僧,顯異惑眾,是惡魔伴。……壞敗善根。」 

(一)具惡斷善一闡提

    《大般涅槃經》「現病品」第18:

世有三人,其病難治:一、謗大乘,二、五逆罪,三、一闡提。

《大方廣總持經》

我從成道乃至涅槃,於其中間所言所說,皆悉真實,無有虛妄。若有愚人不解如來方便所說,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誹謗正法,及佛菩薩,我說是輩,趣向地獄。……於如來所說文字,心無信受, 復作是言:「此修多羅是,此修多羅非;此偈經是,此偈經非;此法可信,此法不可信」。見正說者,妄作異論,于聽正法者,為作留礙。「此是行,此非行;此成就,此非成就;此是時,此非時」;諸如此說,皆名謗法。

《大法炬陀羅尼經》<謗法果報品>第14:

于佛智中,深起疑謗,破滅一切善法根本。……於甚深法,無有信樂,自既不信一切佛法,復教他人多生誹謗,恒樂隨逐極惡朋友,學習愚癡,增長邪見,……如是之人,自於佛法起深障礙, 復更令他無量眾生,于正法中,作深障礙。以是因緣,具受種種無量大苦。何以故?以具惡業,斷善根故。所以者何?是人皆由自習愚癡無智邪見, 復教多人無智邪見,聞說深法,不能信受,而生輕慢,以輕慢故,不能諮問智人勝法。

以上經文所云「謗法」(大乘),即是謗三寶,不僅自心起「疑」--「愚人不解,心無信受」「聞說深法,不能信受」「以輕慢故,不能諮問智人勝法」--進而現於言行:「復作是言」「見正說者,妄作異論,于聽正法者,為作留礙」「自既不信一切佛法,復教他人多生誹謗」,這種人就是「具惡業,斷善根」的一闡提,《大般涅槃經》<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第22之一云:

   一闡提,犯四重禁、誹謗方等、作五逆罪。

《六波羅蜜經》:

或復有情,造諸惡業,四重、八重、五無間罪、謗方等經、一闡提等,種種重罪。

發麤惡言,誹謗正法,造是重業,永不改悔,心無慚愧,……若犯四重,作五逆罪,自知定犯如是重事,而心初無怖畏慚愧,不肯發露,於佛正法,無護惜建立之心,毀訾輕賤,言多過咎,………無佛、法、眾。如是等人,亦名趣向一闡提道。

《大般涅槃經》卷5:

一闡提者,斷滅一切諸善根本,心不攀緣一切善法。

卷19:

一闡提者,不信因果,無有慚愧,不信業報,不見現及未來世,不親善友,不隨諸佛所說教戒。如是之人,名一闡提,諸佛世尊,所不能治。

《涅槃經.疏》十:「闡提,具含眾惡,……極愛欲之邊。或曰「一闡底迦」、「顛迦」[3],《楞嚴經》6: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

    有學者整理「一闡提」的特徵云:
 1.破戒、作五逆罪(而心無佈畏、慚愧,不肯發露);
 2.不信佛法、 因果(不信業報、不見現在及未來世、不親善友、不隨諸佛所說教誡);
 3.誹謗佛法(無心趣向清淨善法); 
 4.斷滅善根、不作善法(乃至不生一念之善); 
 5.破壞僧團綱紀(住阿蘭若處,壞阿蘭若法)[4]。
這五項似可歸併為「不信(2)」、「誹謗(1.3.4.5)」二類。
如是「疑(不信)、謗(破法)」,具眾惡、斷善根(滅佛種),且無(怖畏)慚愧、不(發露)悔改的
一闡提人,有沒有佛性?能不能成佛 ? 《大般涅槃經》卷20:

一闡提者,復有利根、中根二種,如來善知一闡提輩,能於現在得善根者,則為說法,後世得者,亦為說法。

卷22:

謗方等經,作五逆罪,及一闡提,悉名不定,如是等輩,若決定者,云何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大乘入楞伽經》卷2:

捨善根一闡提,以佛威力故,或時善根生。

這是說,「諸佛世尊,所不能治」的「趣向一闡提道」,其種性是「不定」,也有「利根、中根」二種,因此,諸佛不捨,仍以佛威力(功德)為彼說法,或可熏發其(本具之無漏種子)善根。

《大乘起信論》云:「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圓瑛法師<講義>云:疑故迷真,失於樂也。執故起妄,種於苦也。求大乘者,所疑有二:疑法,障於發心;疑門,障於修行。邪執亦二:我/法二執,障人/法二空真理。除疑令悟真樂,捨執令離苦因。於真不疑,於妄不執,方得於大乘根本法中,發起正信。若有如下「六障」之一,即不能入於真如三昧:1.疑惑,於理猶豫。2.不信,闡提人。3.誹謗,外道輩。4.重罪業障,五逆四重。5.我慢,自恃貢高。6.懈怠,放逸不勤。

此中,5.6依《無量壽經》之「驕慢弊懈怠,難以信此法」,可納入疑惑(不信),而3.4即《大經》第十八願之「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謗法之罪尤重。因此,六障可略為「疑、謗」,其重者通於前引《涅槃經》的「一闡提」。而《起信論》造論因緣,也有「除疑、捨邪執,起大乘正信,佛種不斷」[5],「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也就是攝受救護「疑、謗」之人。

 

(二)淨土門之疑謗

    淨土門中,與《大乘起信論》「除疑、捨邪執」類似的有《安樂集》第二大門:「一、發菩提心,二、破異見邪執,三、廣施問答,釋去疑情」。此二部論書,前後呼應,可見「疑、謗(邪執)」於修行、往生之為害甚重,須先除(釋去)、捨(破),乃能於「(方等大乘)[6]正法」或「淨土法門」起信、發心。

淨土祖師於其著作中,亦多曾提及「疑、謗」,《往生論註》云:

 正法即是佛法。此愚癡人,既生誹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若無佛、無佛法,無菩薩、無菩薩法;如是見,若心自解,若從他受,其心決定,皆誹謗正法。

眾生以憍慢,誹謗正法,毀訾賢聖,捐庳尊長。如是人應受拔舌苦、喑啞苦、教不行苦、無聞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聞阿彌陀如來至德號,說法音聲,如上種種口業繫縛,皆得解脫。入如來家,畢竟得平口業。

這兩段文,於「謗法」的口業(說無佛及佛法,無菩薩及菩薩法)、心行(自解或從他,其心決定),及應受的果報(拔舌、喑啞、教不行、無聞)[7],得救的方法(得聞阿彌陀號及說法),很簡要而完整,由其心「愚痴、憍慢」,而以口造業,是邪見邪行的因果[8]。又設問答云:謗法者除了個人不「願生佛土」,更可能斷滅諸佛菩薩所說「世間、出世間」一切善法,令眾生不得「教化」之利益。因此「謗正法人,其罪最重」,乃至「五逆」罪也是從「撥無」正法[9]而生。 

    其次,《安樂集》卷上/第二大門/第二,明「破異見邪執」者[10]:

彼計大乘無念,但依法性。然謗無緣求,即是不順二諦。此見,墮滅空所收。是故《無上依經》云:……「此見破喪因果,多墮惡道;未來生處,必背我化。」今勸行,理雖無生,然二諦道理,非無緣求,一切得往生

這是「偏解空宗」者,只從「法性」一邊,以為空乃一無所有,近於「斷滅」空。又依此見解,則「信仰淨土就成了與空觀相背的取相之行,非但不得解脫,更增有漏之繫縛」[11],這就是所謂的「謗無緣求」,不順於「二諦」;因為,「理雖無生」而不礙於「先依相求,終則無相」,才是中道之義。何況,「彼淨土所言相」者,即是「無漏、實相」之相,故「雖是取相,非當執縛」[12]。若不通達此二諦圓融之義,而執理廢事,就成了謗法;並引《無上依經》之意,若取偏空而「破喪因果」,罪過甚重。其果報有二:死後「墮惡道」,受極苦;來生「背我(佛)化」,不得救;卷下/第十二大門結尾,引《十往生經》云:

由是謗正法故,是人現身之中,來致諸惡重病,身根不具,……求生不得,求死不得;或乃致死,墮於地獄,八萬劫中受大苦惱,……;久後得出,在牛馬豬羊,為人所殺,受大極苦。後得為人,常生下處,百千萬世不得自在,永不聞三寶名字。

這對於「謗法」的惡報,講得最完整,生前多受病殘苦,死後輾轉三惡道,再生為人常下賤,更嚴重的是永劫不聞「三寶」之名,故不得薰習佛法,不能出離苦海。此因謗法者,被「外道邪見」所障,其心癡闇,顛倒推求,與佛法正理不相應,故不得聞,或聞亦不信也。

    然而,所引《十往生經》的「十往生法」之第十正念云:

於無上道,不起誹謗心,精進持淨戒,復教無智,流布是經法,教化無量眾生,如是諸人,悉皆得往生。

這是正向的開示,作諸善而得往生。然而,如何才能「不起誹謗心」?卷上/第一大門引《涅槃經》云:

 有眾生,於熙連半恆河沙,諸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聞是大乘經典, 不生誹謗。……若有於三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書寫經卷。

第二大門引《涅槃經》云:

人過去,已曾供養半恆河沙諸佛,復經發心,而能於惡世中,聞說大乘經教,但能不謗,未有餘功。經供養一恆河沙諸佛,經發心,然後聞大乘經教,非直不謗,復加愛樂。[13]

這裡反覆引述的「發(菩提)心」,就淨土門之意,應作如是解:

又據《淨土論》云「今言發菩提心者,即是願作佛心;願作佛心者,即是度眾生心;度眾生心者,即攝取眾生,生有佛國土心。今既願生淨土,故先須發菩提心也」。

所引曇鸞大師《往生論註》:「《無量壽經》三輩生中,雖行有優劣,莫不皆發無上菩提之心。……」是以「願生極樂,成佛度眾」為淨土門的發菩提心,如道隱法師《無量壽經甄解》卷14云:「菩提心者,諸宗各別,其意不同。淨土宗意者,以願生淨土,謂之菩提心也。」因為「願生心」平實易懂,一般人多嚮往,也發得起。娑婆眾生之所以能發此菩提(願生)心,大多於宿世已曾「供養諸佛」,久植善根,故於此五濁惡世中「聞說大乘(經教)」,不僅不起「謗」,甚至「愛樂」之。 

   淨土祖師中,對此「疑、謗」惡法最重視,並反覆提撕的是善導大師,其《觀經疏》云:

深信因果,不謗大乘。以此善根,迴願往生。

「不謗大乘,但發無上道心」,唯此一句以為正業,更無餘善。

但不作五逆、謗法,自餘諸惡,悉皆具造,無有慚愧,乃至一念。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說大乘,教令稱佛一聲。爾時,阿彌陀佛,即遣化佛、菩薩,來迎此人,即得往生。

這是一般狀態下,愚惡凡夫雖慣於廣造諸惡,唯不作「五逆、謗法」,以此(平生或臨終)念佛,皆得往生。相對的,若已作「疑/謗」之罪,則難以受化得救:

「謗法」與「無信」,八難及非人,……此等眾生,必無受化之義。

於一切大乘,不得疑/謗。若起疑/謗者,縱使千佛遶身,無由可救也。

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

「世、出世」苦樂二種因果……若生疑/謗,即不成福行,世間果報尚不可得,何況得生淨土?

《觀念法門》云:

言惡性人者:一即「謗真行偽」惡人二者「謗正行邪」惡人三者「謗是行非」惡人四者「謗實行虛」惡人五者「謗善行惡」惡人。又,此五種人,若欲願歸佛,不能自利,亦不利他人;……上至諸佛、賢聖,人天六道一切良善,此等惡人所譏恥辱也。

這五種凡夫之機的惡性人,行五惡而謗五善,也就是「眾惡奉行,諸善莫作」,沉淪於顛倒夢想中,與《往生論註》的「外道相善,亂菩薩法;無顧惡人,破他勝德;顛倒善果,能壞梵行……」相應,慣於譏謗一切良善,破壞自他利益,令五濁之世、無佛之時,求不退轉之進修,成了難行道。《法事讚》云:

今得人身貪造罪  諸佛聖教生非毀 非毀聖教罪根深 謗說良善苦常沉 大聖雖有神通力 無能相救益悲心

十惡五逆多疑謗  信邪事鬼餒神魔 妄想求恩謂有福 災障禍橫轉彌多 連年臥病於床枕 聾盲腳折手攣橛…… 

或放縱口業,罵辱誹謗毀呰一切地獄、畜生,……修羅、鬼神眾生,水陸虛空蠕動之類,……人天三寶師僧、父母六親眷屬、善知識、法界眾生,不可知數。

「毀教謗善」「信邪事鬼」「罵凡呰聖」……,無惡不作,總由於邪見所蔽、煩惱所使而不自在,且受眾苦;這種人,即便諸佛之神通力,也難以救度,徒增其無可奈何的大悲心。因此,如是「下輩下行下根人,十惡五逆謗正法」者,若有(因果)一分業報的自覺與恐懼,即須殷重的慚愧、自責(懺悔),《觀經疏》云:

無始以來,乃身口意業,所造十惡、五逆、四重、謗法、闡提等罪,極須悲涕雨淚,深生慚愧,內徹心髓,切骨自責[14]。

《觀念法門》云:

五逆罪及謗大乘,如是諸人,若能懺悔,日夜六時,身心不息,五體投地,如大山崩,號泣雨淚,合掌向佛,念佛眉間白毫相光,一日至七日,前四種罪,可得輕微。

《往生禮讚》

自從無始受身來,恆以十惡加眾生,不孝父母謗三寶,造作五逆不善業。以是眾罪因緣故,妄想顛倒生纏縛,應受無量生死苦,頂禮懺悔願滅除。

然而,娑婆眾生多被無明與煩惱所覆蔽,既於佛所開示之正法(佛法背俗,)難以起信,更無愛樂(善法欲),則不可能依教奉行,或以法為淨,自見其惡,而生愧/悔之心;乃至於崇奉外道邪見,反而誹謗正法,成了自斷善根的一闡提;如是之人,無知剛強,幾不可能於身健氣壯之時,生慚行懺而求滅罪或往生也。似此「下品下生」人,唯靠阿彌陀佛大悲願力,乃得救度;這就是「未造抑止(方便),已造攝取(慈悲)」之意,《觀經疏》云:

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

十惡、五逆、四重、謗法、闡提、破戒、破見等罪,……繫屬「三界惡道」,云何一生「修福念佛」,即入彼無漏無生之國,永得證悟不退位也?

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逕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以外,更無諸苦。

「華合多劫」的三種障,如《無量壽經》云:「此諸眾生,生彼宮殿,壽五百歲;常不見佛,不聞經法,不見菩薩、聲聞聖眾。」這是其疑、謗之性(業習)的自我障礙[15],是抵償,不是懲罰,故無六道之苦。然而,「華內三障」也是對自力修行(憑個人身分與修持功德而迴向求生)者的方便說,為勸彼「疑惑」佛智者[16],能歸信彌陀的救度,而迴心唸佛,仰靠彌陀本願力的攝取,平等往生[17];故其真相是:「本則三三之品,今無一二之殊」(往生論註),「眾生根性不同,有上中下,隨其根性,佛皆勸專念無量壽佛名;其人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盡得往生。」[18](觀經四帖疏) 《往生禮讚》云:

終時苦相如雲集,地獄猛火罪人前。忽遇往生善知識,急勸專稱彼佛名。化佛菩薩尋聲到,一念傾心入寶蓮。三華障重開多劫,於時始發菩提因。

疑謗之機,縱令一生頑冥,不信佛法、不行懺悔,若臨命終,眾苦惶懼之所逼,幸遇善知識勸彼「專稱佛名」,一心信順,乃至十念,亦得化佛菩薩接引而往生淨土。因此,淨土門的「疑、謗」可說是對《大經》「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的不信(佛智)、不靠(佛力)。對這一類諸佛不度的下品極惡之人,或唯有阿彌陀佛的大悲本願能救、極樂淨土能收,故《般舟讚》云:「六方如來慈悲極  同心同勸往西方。」 

(三)小結

    如上所引祖師之論,於「疑、謗」二法,有單提、有兼說,有釋其含義、或論其果報,令人聞而生懼,知所反省及懺悔,以求滅罪出苦,乃至解脫成佛;若人於聖道門種種自力法門,不能修行成就;則應轉入淨土門,信受佛力而不疑,專稱佛名而不雜,發願生極樂而不退,則能於念念中蒙佛光明攝受,滅除無始來一切疑謗之罪,平生業成而命終往生也。善導大師《法事讚》云:

五濁增時多疑謗  道俗相嫌不用聞 見有修行起瞋毒 方便破壞競生怨 如此生盲闡提輩 毀滅頓教永沉淪

五濁末法,多有十惡、五逆之人,不只個人於佛說不信不行,更對他人修行起瞋破壞,這是極重大的「疑(生盲)、謗(闡提)」之執,本「無可救」,亦「不得生」;唯有「阿彌陀佛」對此下品下生之輩,不棄不捨;是故,釋尊於諸經中反覆宣說彌陀之功德與極樂之殊勝,更有十方諸佛「舒舌相,覆三千」的全方位證誠;如此諸佛同心同聲的勸請,或能令此類惡人,臨終十念而得滅罪往生。

徑中徑又徑》卷二引長蘆賾禪師曰:「然則修行緣具,無若西方;淺信之人,橫生疑謗。」念佛往生淨土成佛,本乃「難信」之法,而「疑謗」成性,「罪惡」深重的娑婆眾生,更難起信;全憑阿彌陀佛本願(光明名號)力的加持、攝受,乃能調熟其性而成辦他力往生之業。

    就淨土門,或說「疑乃無明本」[19],又說「唯除五逆、謗法」;然而,雖疑而稱名(邊邊念),仍可生邊地(報土之胎宮、疑城、懈慢國);或云「不論淨穢,不論善惡,不論信疑;……凡夫之心,善惡共迷,不可作為出離之要道,唯稱南無阿彌陀佛,即得往生也」《一遍上人語錄》。相較言之,「謗」則不念佛,亦不願生(謗無),除非阿彌陀佛大悲大願的調熟、攝受,則不易迴轉得救;因此,疑可成謗,謗重於疑。然而,彌陀淨土門之殊勝,就在於「機法二信」之上上法對下下機[20],法然上人云:

謂其「機」則十惡、五逆、四重、 謗法、闡提、破戒、破見等罪人;論其「行」則十聲一聲,任何嬰兒亦可稱之;言其「信」則又一念十念,任何愚者,亦可發之。……逆謗闡提,乘願力者,往生無疑。不依罪業之有無,唯在本願之信不信[21]。

雖然也有「惡人正機」之說,若逆向思考,則「舉惡攝善」,極惡眾生既也被救而往生,何況其他念佛眾生!



[1]智旭大師《彌陀要解》跋語:「所願一句一字,咸作資糧;一見一聞,同階不退。信/疑皆植道種,讚/謗等歸解脫。

[2]世間刑法亦有「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若用「散布文字、圖畫」方式誹謗,是致刑罰的加重。(台灣刑法刑法第310條)

[3] 窺基將「一闡提」巧分:一闡底迦、阿闡底迦、阿顛底迦三種,並以「理性」、「行性」融通,但說明上不很具體,慧沼《能顯中邊慧日論》補足此缺陷。

[4]釋恆清<《大般涅槃經》的佛性論>

[5] 印順法師《大乘起信論.講記》:疑是「猶豫」,即心無定見,不能於佛法起決定信。邪執,約「外道異論,及佛法中不合正理的偏見」說。有了邪執,對於正確的佛法,就不易信受;信受了也會誤解。這兩種,一是「見」,一是「疑」,都是進入佛法的大障礙。如《中論》說:『聞畢竟空,即生見疑』。

[6] 中道之理方正而生佛平等也。因此義故,方等為一切大乘經之通名

[7] 《入大乘論》云:「誹謗大乘法,決定趣惡道,……若從地獄出,復受諸惡報,諸根常缺漏,永不聞法音。設使得聞者,復生於謗法,以謗法因緣,還墮於地獄。」

[8] 詳見慧淨法師《第十八願講話》第八章:「唯除五逆 誹謗正法」

[9] 《俱舍論》17:「緣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般若八千頌》:「何人若造五無間,不及相似謗正法。」因此,《大經》第十八願雖云「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經》則言:「作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亦得往生。」而不許「謗法」者,故此乃一切重罪之極。《往生論註》卷上〈八番問答〉:「經言: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劫重罪。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既生誹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若無諸佛菩薩說世間出世間善道教化眾生者,豈知有仁義禮智信邪。如是世間一切善法皆斷,出世間一切賢聖皆滅。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

[10]第二大門,破異見邪執者,就中有其九番:第一,破「妄計大乘無相」,異見偏執;第 二,會通「菩薩愛見,大悲」;第三,破「繫心外無法」;第四,破「願生穢國,不願往生淨土」;第五,破「若生淨土,多喜著樂」;第六,破「求生淨土,非是小乘」;第七,破「求生兜率,勸不歸淨土」;第八,會通「若求生十方淨土,不如歸西」;第九,料簡「別時之意」。

[11]智隨法師<淨土宗之特質——指方立相,住心取境>

[12] 以上轉引,皆《安樂集》之文。

[13]後漢.支婁迦讖/譯《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卷四:「其有善男子、善女人,聞無量清淨佛聲,慈心歡喜,一時踊躍,心意清淨,衣毛為起拔出者,皆前世宿命作佛道,若他方佛,故菩薩非凡人。其有人民,男子、女人,聞無量清淨佛聲,不信有佛者、不信佛經語、不信有比丘僧、心中狐疑都無所信者,皆故從惡道中來,生愚蒙不解宿命,殃惡未盡、未當得度脫,故心中狐疑不信向耳。」

[14]《觀念法門》云:「若諸比丘、比丘尼,若男、女人,犯四根本、十惡等罪,五逆罪及謗大乘,如是諸人,若能懺悔,日夜六時,身心不息,五體投地,如大山崩,號泣雨淚,合掌向佛,念佛眉間白毫相光,一日至七日,前四種罪,可得輕微。」

[15] 《往生論註》云:「非光礙也,礙屬眾生。」

[16] 龍樹菩薩《易行品》:「若人種善根,疑則華不開,信心清凈者,華開則見佛。」善導大師《觀經疏》:「帶惑疑生華未發,合掌籠籠喻處胎,內受法樂無微苦,障盡須臾華自開」;「含華未出,或生邊界,或墮宮胎;或因大悲菩薩入開華三昧,疑障乃除。」《往生禮讚》:「疑多邊地久,德少上生難。」慧凈法師《淨土宗特色略說》:疑惑佛智,當下不能化生、不能見佛、聞法證果。…… (胎生)是一種比喻,並不是極樂有三界胎生。又,<本願稱名 凡夫入報(二)>:疑心是肉體還在娑婆的意識,專稱彌陀名號的人,有疑、無疑,是深是淺,臨終見佛的當下,疑就消除了。「疑無明」是不解「稱名即救」之理。

[17] 《法事讚》云:「以佛願力,五逆之與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迴心皆往。」

[18] 詳見慧淨法師<淨土宗宗旨略說>

[19]疑「本願」是一切無明之根本,眾生生死之根源,法然上人言:「生死之家,以疑為所止;涅槃之城,以信為能入。」清.省庵大師<勸修淨土詩>:疑為信障,故次釋人情以破疑。疑障既除,信心堪發。信心既發,正行斯遵。……休言極樂苦難生,才說難生是障門。(障門有三,一疑業力深重,二疑福力輕微,三疑修行日淺,有此三疑,不得往生。)佛力自能除業力,信根端可拔疑根。(須信彌陀願力深重,尚不棄五逆十惡,何況善人。尚收功於十念一念,況復多念。)

[20]慧淨法師《觀無量壽經》概說(23):「以極惡最下之機,顯極善最上之法」,方法是易行極致,利益是無上涅槃。

[21]慧淨法師 譯《拾遺古德傳》卷四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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