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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屬靈領袖的要求更高

利未記

2023年03月18日

神對屬靈領袖的要求更高

杜崇基牧師

讀經: 利21:1-24

選讀經文:

利 21:1,4,6,8,10,13-18,21-24

"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4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

6 他們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他們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8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是神聖的。

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承接聖職,穿了聖衣,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13 他要娶處女為妻。14 大祭司不可娶寡婦,被休的婦人,或被玷污的妓女為妻;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處女為妻。15 他不可在自己百姓中侮辱他的兒女,因為我是使他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1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17 「你吩咐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18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失明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體之一過長的、

21 亞倫祭司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

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或是至聖的,他都可以吃。23 但他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挨近祭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他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24 於是,摩西吩咐了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及以色列眾人。"

時代默想:

17~20章提及一般百姓在實際生活中如何分別為聖。祭司作為百姓領袖、神的代言人,同時也是社群的其中一分子,理應更能活出分別為聖的生命。祭司分別為聖的律例,可延伸至今天作為傳道牧者、教會領袖對屬靈素質的要求。

祭司在喪事上保持聖潔(1~4):除處理至近親屬的死人,容許祭司玷污自己外,祭司不可因一般百姓的死屍玷污自己。此律法並不是叫祭司高高在上,而是提醒百姓及祭司,死屍是不潔的,處理時更要小心謹慎。

大祭司的婚喪二事要聖潔(10~15):大祭司因為被膏立、承接了聖職並常穿聖衣,必須整潔(不蓬頭散髮及撕裂衣服)以及潔淨(不挨近任何死屍),以致能分別為聖歸給神。大祭司的結婚對象除了要是貞潔的婦人,更要是百姓中的處女。大祭司除了要成為百姓分別為聖的榜樣外,更不能在婚事及職分上被毀謗。

祭司如有殘疾,不可獻食物予神(16~24):律法指出這會褻瀆聖所,但有殘疾的祭司仍可以吃聖物,律法亦沒有禁止他們作其他聖職事奉。神不是歧視殘疾人士,而是透過這律例向百姓展示,無瑕疵的聖潔生活的要求。

回應禱告:

我們要珍惜能夠事奉主的機會,獻上聖潔討神喜悅的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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