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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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他們做了什麼

(编辑过)

前天在某場合聽到有教會的長輩提起北區好鄰舍教會的事件,以此作為教會不應牽涉社會運動的例子。為了不斷章取義,我小心地抄下筆記,上文下理闡述的是「教會應遠離社會運動」的論據,第一是以結果論,參與不但改變不了什麼,甚至令社會情況更差;第二是令教會聯繫上「暴亂」之名;第三是令群體內部分裂。提及好鄰北區教會時,原句節錄是「我唔知佢地做咗啲乜啦,總之而家就係俾人有個唔好嘅印象,覺得佢地同暴動有乜嘢關係。」

從正面的角度看,教會有這樣的活動實在是種進步,能讓不同立場的弟兄姊妹學習聆聽。但我仍得忍住內心的激動,幸好這是隔著屏幕的線上聚會,讓我抖震的手能掩藏於鏡頭以外。尤其在提及好鄰舍北區教會時,因為我知道他們在做什麼,一直都知道。「唔知佢地做咗啲乜嘢啦」呢句,在那傷口上撒了一把鹽。

好鄰舍北區教會被警察高調地調查,兩名執事被帶走,會址被搜查,罪名是「洗黑錢」。幾天後,另一單新聞報導警察福利基金去年多收了 1.8 億捐款,單是「茶點費」收 6500 萬,那麼龐大的捐款,我真係唔知佢地做咗啲乜啦。

這種「合法」地以各種條例整治那些不聽話的民眾的手段,一點也不陌生。自年青時北望神洲,便知道在大陸開廠要符合很多條例。如果「唔識做」,每天都會有不同的部門來查牌罰款,消防環保勞工安全扣關,嚴重一點的便是經濟犯罪,全部合法合理。好鄰舍做了什麼?就係就係喺 yi fa zhi guo 的模式下「唔識做」。

曾經跟一位弟兄討論,基督徒應否在這不義的時勢支持武裝革命行為,那位弟兄堅決定反對,當時我不懂回應他振振有辭的論點:「若耶穌在,他會做什麼?他會犧牲自己,而不是奪人性命。」他說得很對。後來我反覆思考了許久,暫且得出一個結論:基督徒或者是最有條件實踐犧牲自己,和平抗爭感召世人的群體這條「左膠」路線,因為理論上信徒的生命不著眼今生,不眷戀財富地位,一副臭皮囊正是為公義和憐憫而燃燒的材料;然而基督徒也是人,信心不足勇氣不夠,於是很多時只夠膽退一步用能保護自己的方式抗爭。

沒錯,選擇勇武起義,或者甚至只打咀炮,只因那是比犧牲自己更容易的方法。Come on James,連唔番工都未做到啦,we are just taking an easier way instead. 要學耶穌那樣自願走上十架,太難了。

偏偏,好鄰舍北區教會有份參與的「守護孩子」義工,在去年的社會運動中卻嘗試做這種「膠」事。那幾個穿著反光衣、戴著防毒面具的伯伯阿姨,幾乎出現在每一個衝突現場,時常手拉著手以血肉之軀阻擋警察以不對等的武力傷害示威民眾,被警察稱為 “yellow object” 拉到後巷。他們是肉盾,行為被視為鼓勵暴動,然而如果耶穌在,最合理的行為可能便是如此,因為衪會站在被欺壓的弱者一方,不會懼怕強權和武裝,也不像會拿起汽油彈跟警察戰鬥。義工隊在海富中心牽著手那張相,我每次想起眼框也會發熱。

早在去年動盪以前,好鄰舍北區教會已在區內發起「憐憫行動」,開門為窮人煮飯,關懷無家者;運動冷卻後,他們也沒閒下來,籌款幫助貧弱之餘,也協助在抗爭中被打壓的人重拾生活。真正懷著關懷世人的心之人,在去年事件中,不可能接受到自己能置身事外的;我猜這就是守護孩子義工隊出現的最大原因。

而你竟然說,不知道他們做了什麼,何解落得如此下場?

剛巧,這週孩子們在家上聖經課時,我不小心聽到老師教他們「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老師問,誰是那個人的好鄰舍呢?是那個身負聖職的祭司?是那個有天賦地位的利未人?還是那個屬於敵對外國勢力的撒馬利亞人呢?孩子答出標準答案:「是那個撒馬利亞人,因為他選擇在那人最需要時伸出援手。」我深知道,讀出那 model answer 的女兒,多半沒真正明白。

希望對面的弟兄姊妹最終有機會明白,其實大家都只是那兩個路過的甲乙丙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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