鱷魚把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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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史學加000272《史記》卷十〈孝文本紀〉04:這是個會換角度思考的皇帝

你知道漢文帝「好」在哪裡嗎?

──────────原文──────────

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論,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議之。」有司皆曰:「民不能自治,故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從來遠矣。如故便。」上曰:「朕聞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導,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於民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見其便,其孰計之。」有司皆曰:「陛下加大惠,德甚盛,非臣等所及也。請奉詔書,除收帑諸相坐律令。」

──────────翻譯──────────

十二月,文帝說:

「法令是治理國家的準繩(法者,治之正也),是用來制止暴行,引導人們向善的工具(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如今犯罪的人已經治罪(今犯法已論),卻還要使他們無罪的父母、妻子、兒女和兄弟因為他們而被定罪(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甚至被收為奴婢(及為收帑【音同奴,奴婢的意思】)。我認為這種做法很不可取,希望你們再議論議論吧。」

主管官員都說:

「百姓不能自治,所以制定法令來禁止他們做壞事。無罪的親屬遭到連坐,和犯人一起收捕判罪,就是要使人民心有牽掛(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感到犯法關係重大(使重犯法)。這種做法由來已久,還是依照原來的做法不去改變比較適當(所從來遠矣。如故便)。」

文帝說:

「我聽說法令公正百姓就忠厚(朕聞法正則民愨【音同卻,忠厚的意思】),判罪得當百姓就心服。再說治理百姓引導他們向善,要靠官吏(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吏也)。如果既不能引導百姓向善,又使用不公正的法令處罰他們(其既不能導,又以不正之法罪之),這反倒是加害於人民而迫使他們去做兇暴的事(是反害於民為暴者也)。又怎麼能禁止犯罪呢?這樣的法令,我看不出它有哪些適宜之處,請你們再仔細考慮考慮(朕未見其便,其孰計之)。」

官員們都說:

「陛下給百姓以大恩大惠,功德無量,這不是我們這些臣下所能想得到的。我們遵從詔書,廢除拘執罪犯家屬、收為奴婢等各種連坐的法令(除收帑諸相坐律令)。」

─────────解說與心得─────────

提起漢文帝,你的腦海中會想到什麼呢?

對今日的國高中學生來說,在歷史課綱的不斷刪減下,或許要知道「漢文帝」可能只能透過國文課裡的那篇〈張釋之執法〉,才有機會認識到這位君王吧?

倘若對這段歷史有些了解的人,可能會想到漢朝初年選擇與民休息的「文景之治」吧!但對於這段由漢文帝所開創的盛世,其中的詳細狀況應該也不會有任何印象吧!?

這位諸呂之亂後被推選為皇帝的人,在功臣集團面前看似也沒有表現得很強勢,然而從上一段內容來看,他即位當晚就立刻將兵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來看,漢文帝並非懦弱之輩。這位長期在邊疆地區與匈奴對峙的地方封侯,一朝成為皇帝時,竟會考量到「法律」該負起的職責,因而讓大臣討論是否該廢除苛刻的法律時,令人對這位帝王肅然起敬。

法律常被定義為道德的最低限度。但是否該「連坐」呢?漢朝官員認為,唯有連坐,才能喝止人民犯罪。但真正有心為惡,或是被時代逼迫著必須為惡者,哪還會在意家人呢?有心理學家研究過,甚少有人是刻意為惡的,除非是「生理上」的先天缺陷。據說確實有極少數的人會因為大腦中缺乏同理的區塊,讓他無法對受害者產生「同理心」的情況下冷血犯案。一般而言,大多數的人們都具有同理心,當打算作奸犯科時,就會因此心生恐懼,甚至中止罪行。

換言之,真正有心為惡的人,根本不會在乎家人會受到牽連,用連坐法來遏阻犯罪,是毫無效果的。這也就是漢文帝認為該修改法律的原因。原本漢朝官員還想用承襲已久來駁斥漢文帝的修法提議,但最終仍接受了漢文帝的修法建議。

閱讀《史記》至今,除了劉邦的約法三章外,這應該是第一次有君王這麼重視法律對百姓的意義。相較於劉邦當時還只是個義軍領袖之一,更可看出漢文帝的偉大。

歷史上,許多君王都只會從他的角度去看天下,因此大多只是為了鞏固帝位,或是穩定帝國而已。相較之下,願意從人民角度去審視帝國的漢文帝,確實是個有心當個天下君王的人。至於他接下來還會遇到哪些考驗或挑戰?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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