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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友殉職案不起訴處分出爐 家屬:形同鞭屍陳志帆

「不起訴書內容無疑是鞭屍陳志帆,也傷害當天到場救火的消防員,以及未來需要跟火神搏命的消防員!」陳志帆的妹妹陳裔筑沉痛地說著。
「如果要延續陳志帆生前的『救人天賦』,身為家屬的我們必須投入改革行動。」—陳志帆胞妹陳裔筑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日前彰化地檢署針對彰化喬友大火殉職案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家屬深感不滿,並由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11月10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檢調單位做出的不起訴處分內容並未釐清高層責任,呼籲社會大眾持續關注該案。

起訴書內容未針對高層咎責 家屬不滿

去年六月底發生的彰化喬友大火造成4死21傷,死亡人員包括3名防疫旅館住客,以及彰化縣消防局東區分隊隊員陳志帆。家屬在去年11月25日到彰化地檢署按鈴申告4人涉嫌過失致死罪,分別是彰化縣消防局副局長邱聰佳、前彰化縣消防局第一大隊長劉錫垣(現為救災救護指揮科科長)、小隊長劉耕憲,以及喬友大樓管委會主委蔡進峰。

日前彰化地檢署針對邱聰佳、劉錫垣以及劉耕憲做出不起訴處分,引發家屬不滿。王婉諭指出,家屬透過司法途徑釐清殉職原因,主要也是希望讓現役消防員獲得更多保障。遺憾的是彰化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內容形同「檢討被害人」,內容提到陳志帆未能即時逃離現場,且未針對高層人員的帶隊責任、現場指揮調度狀況進行檢討,對此深表遺憾。

「基層做到死,功勞都是高層在領!」陳志帆的爸爸陳貴森回憶起事發當時的狀況,凌晨兩點接到陳志帆死訊時仍難以置信,然而衝到醫院、見到消防高層時,他也只能痛罵這句話。陳貴森說,自己平時也參加民間義消社團活動,協助支援東區消防隊救災等。他深知許多消防高層並沒有複訓機制,此舉也導致事發後往往由基層扛責任,相當不公平。

陳裔筑進一步補充說明,消防體系中指揮官、局長等高層未有逐年受訓等明確機制,尤其喬友案之後,彰縣消防局不斷強調已提出相關消防改革計劃,但是依照家屬接收的資訊與觀察,發現消防局僅針對基層進行檢討,並非針對該起事件背後的指揮體系等高層作出實質改善,也未針對大隊長、各消防科室幕僚、局長等予以加強訓練,此部分令家屬深感不滿。

尤其事發當時帶隊官劉耕憲臨陣脫逃、並未隨同其他消防員進入火場,如今面對不起訴處分結果,陳貴森反問:「這不就是鼓勵長官避事?不就是要求消防員未來必須自己注意安全,如果帶隊官退了你也要跟著退?」他痛批明明帶隊官、指揮官等高層都有責任,如今竟不用承擔。

陳裔筑也指出,不起訴書利用其他隊員的受困狀況、無線電使用不當導致收訊不佳、大樓高溫等問題掩飾帶隊官與指揮官的責任,甚至以「火場複雜」作為陳志帆殉職的理由,並指出火場的火勢狀況難以掌握,若換成其他消防隊員可能選擇先下樓等內容,彷彿陳志帆留守現場救災並不恰當。對此,陳裔筑痛批:「這無疑是鞭屍陳志帆!」他認為該份不起訴書形同傷害現場救火的每一個人。

律師籲檢調單位從個案糾錯 家屬表態不放棄、將提再議

委任律師陳孟秀指出,提起訴訟即是希望從個案糾錯,避免指揮體系的混亂,以及解決長久以來消防體系的問題。遺憾的是,從不起訴書內容可以發現,即便偵查過程中家屬與律師提出許多證據,包括:彰化縣政府消防局調查報告、行政院內政部災調會報告、監察院報告,然而檢察官仍做出「不起訴處分」,令人不解。

陳孟秀提到,上述報告資料皆顯示,帶隊官劉耕憲未落實「同進同出」等原則,現場指揮官未能即時處理現場資訊、調度人力等問題,導致陳志帆事發當天從20點06分受困到隔日凌晨2點30分、不幸身亡。他痛批檢察官未正面解釋三名被告的行為與被害人陳志帆死亡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反而檢討陳志帆,並認為他理應運用殘存氣量進行撤退,藉此做出被告無犯罪行為等結論。

陳孟秀現場朗讀不起訴書部分內容:
「被害人理應運用殘存氣量,像隊員一樣自8樓撤退。雖然現場視線極差,(被害人)仍可利用倚靠扶手之方式,快速通過火勢最大的三、四樓,下撤至地面。惟被害人捨此而不為,在能見度來到零的情況仍盡力搜救可能受困的民眾,未能把握濃煙上來前幾分鐘撤離現場,終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陳孟秀質疑,檢察官難道是在指責陳志帆過於認真執勤?他認為此份不起訴書無疑鼓勵基層消防員未來出勤時必須先顧好自己、莫信任長官與指揮體系。陳進一步指出,「法律」理應成為第一線消防員的保護與後盾,現在看來竟是最後一根稻草。

委任律師陳孟秀

面對檢察官做出的不起訴處分,陳孟秀表示相當遺憾,他指出事發當下陳志帆並未被要求撤退,再加上現場濃煙密佈,陳志帆罹難的位置更是業者擅改內部裝潢的隱蔽空間,然而檢察官沒看到整個指揮體系的問題,僅是做出不起訴處分。未來陳孟秀也會協同家屬提起「再議」,盼檢調單位還給家屬公道。

尤其歷年消防員殉職事件頻傳,陳孟秀過往也曾擔任桃園新屋大火殉職案委任律師,他表示當時沒有內政部災調會制度,也沒有相關報告與資料。如今調查制度較為完善,反觀司法竟像看不起行政調查報告一樣,做出這般不起訴結論。

他反問:「陳志帆是全台至今第42位殉職消防員,42條生命對國家來說難道不痛不癢?或者事發時把殉職消防員送進忠烈祠就是一種『交代』?」他呼籲社會大眾持續關注喬友案,也呼籲檢調單位從個案中糾錯,否則未來恐無法終結殉職悲劇。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提到,今年5月內政部災調報告已指出事發當時現場狀況混亂,導致「緊急救援小組」(又稱RIT小組)成員完全不知道自己被編排相關救援任務。他指出,指揮人員接收到陳志帆受困資訊時,理應依照程序落實「淨空無線電頻道」此措施,然而相關指揮人員並未執行此程序,最終導致通訊困難,但檢調單位竟未對此提出質疑。他表示協會將支持家屬向檢調單位提起「再議」,並持續推動喬友立碑案。

「如果要延續陳志帆生前的『救人天賦』,身為家屬的我們必須投入改革行動。」陳裔筑表示,無奈爭取改革的過程中不斷感受到彰化縣府態度傲慢,以及彰縣消防局的無理舉動,也讓他們釐清真相的同時不斷遭受傷害。他表示自己將秉持著不放棄的精神,就像堅守崗位的陳志帆以及當天參與救災的警消一樣,持續爭取改革並向檢調單位提起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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