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
圣经真理

血、水、圣灵-1

1、「血、水、圣灵」是耶稣基督的本身

「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约一5:6/7)

这经文是省略了主词,若把主词「神」放在句首前面;句子就可以修改如下:

『神』借着,『血、水、圣灵』成了祂的肉身,而来到地上,这位人子就是耶稣基督。

现在这句子就比较容易看出在写什么。神是个灵,是人类肉眼在自然界看不出来的;但为了让人能认识祂,来到地上就必需有个肉身,这样世人才会看见这位救主,接受祂的福音救恩。

耶稣基督降世,是神借着「血、水、圣灵」,成了祂的「肉身」。如此一来就清楚了,「血、水、圣灵」就是神在地上的肉身,是耶稣基督的本身。祂来到世上成了人子,是借着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

 

2、「血、水、圣灵」就是「道」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

第2题引用的经文,和第1题的经文,都是讲同一件事,神来到地上,必需有个肉身,世人才能认识这位救主。若把1、2两题并排如下:

「基督耶稣降世 是神借着 『血、水、圣灵』 成了祂的肉身」(约一5:6/7)

「基督耶稣降世 是神借着      『道』    成了肉身」  (约1:14),

      

这样分析来看,两句经文其实是同样的意思,讲基督耶稣降世,是神藉『血、水、圣灵』(也是『道』),成了「肉身」。直说,「血、水、圣灵」就是「道」,成了神在地上的肉身,也就是基督耶稣的本身。

 

3、道(耶稣基督)就是神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

太初就是从亘古,未有世界以先,那时就有了「道」;「道」就是「血、水、圣灵」,又是真理(约17:17)。耶稣基督是真理,也是道,就是「血、水、圣灵」,即是全备的福音。道(耶稣基督)就是神,这句话是说,耶稣基督是真神;正如经上所说:「神的儿子已经来到,…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一5:20)

 

4、道是指「神说的话、做的事」

「太初有道。」(约1:1)

「道」的英译圣经是「word」,是指「神说的话」;「道」是耶稣基督,即是「神说的话」。神「做事」是用「说话」;约翰福音一章3节:万物是借着祂(耶稣基督、道、神的话)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耶稣基督、道、神的话)造的。经上说:「 因为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

神「说话」和「做事」,二者是相连在一起,因神说话事就成了。这样看来,「道」是「神说的话」,也是「神做的事」。在创世记第一章提到,起初神创造天地。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就这样成了。(创1:3/7)

 

5、道(神说的话,做的事)就是神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

这句话的意思,即是「神说的话、做的事」,就是代表「神」本身,二者是密不可分。同样的,人说的话、作的事,就是代表这个人;任何人都要对自己说的话、做的事,负完全的责任。一个人的好坏,就是依他说的话、做的事;判定一个人的善恶,也是根据他说的话、作的事。

 人心中的意念,不但会说出来,也会行出来,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你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6:45);你心里所愿的,自然就行出来(伯23:13)。经上说:「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5)人的心是一个人的真正核心,由此生出了善恶,包含了种种渴望、计划、目标、意志、想法…。

 

6、神是鉴察人心、照你说的话、做的事,来施行报应

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说的话、做的事),依善恶来报应人(耶17:10)。

⑴「对事不对人」,这是掩饰的谎言

1980年12月28日上午,洪××对付属灵父亲说:

我们的弟兄全然在黑暗中,几年来一直在黑暗中,他的事奉不但不蒙神的记念,还要受到神的责打!因为没有光,我讲也没有什么用处,只有为他祷告。一个没有光的人,你告诉他,他是不会接受的。石牌教会这多年来的建造,全是草木禾秸,没有属灵的价值,全然是属血气的工作;黑暗到了透顶,麻木到了透顶,几乎无可救药…

我不是厌恶左弟兄,我厌恶左弟兄所作的事。你不知你所做的是什么?多么在神面前可恶!诚如毕弟兄所说的:『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可恶!』…我再在神的爱里劝勉我亲爱的左弟兄,我是付上了代价说的,我认为这是我对左弟兄的挚爱。」

洪××说:我不是厌恶「左弟兄」,我厌恶「左弟兄所作的事」。证明这话是说谎来的。神作的事(道),就是神自己本身(父神);左弟兄作的事,就是左弟兄本人。洪××讲的是双关诈语,似乎是「对事不对人」;其实没有「对事不对人」,「事就是人」,「人作的事就是这个人」,这是以巧言掩盖恶行,真正目的乃是要铲除异己。

⑵「刀子口、豆腐心」,这也是巧辩的话

有一次主日早上,淡水教会在敬拜聚会,有人打电话去报警,控告我们声音太吵了!后来警察来查看,发觉没什么吵杂声,只劝我们把门关上,并将弹琴声音放小。有一天,那告人的母亲因有事来教会;我们就反应此事;她母亲说:「我女儿是「刀子口、豆腐心」,没什么恶意,只是嘴巴比较凶。

其实,她母亲是我们的好邻居,平日也相处和睦;我原是不应该再提这事,要原谅别人,盼望所有的邻居能蒙神光照,有一天皆信耶稣,得着属天的福气。我举这例子的重点,是劝勉弟兄姊妹,基督徒口出恶言,这就是罪,不能用「刀子口、豆腐心」来膛塞,为自己的行为巧辩。

经上说:「凡骂弟兄是拉加(笨蛋、白痴)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儍瓜、饭桶)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2)又有一处经文,主耶稣说:「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12:36/37)

 

7、主耶稣说话、行事,全都是真理,也就是血、水、圣灵

路加这位圣经作者,当他在介绍主耶稣,就是介绍「主说的话、做的事」。他写「使徒行传」一书中,是这样下笔:「提阿非罗啊,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祂做的事)、所教训(祂说的话)的。」(徒1:1)

主耶稣来到地上,祂的事工包括了:说话、行事,二者都大有能力(路24:19);这就是说,主耶稣能教导,也能把祂的话行出来,并带着权柄和能力。现今,有些弟兄姊妹常是能说,却不能行,这就像文士和法利赛人,讲话没有圣灵的印证;主对门徒说:「这些人能说,不能行;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太23:3/4)

耶稣基督是福音的起头(可1:1),祂「说的话、做的事」,就是真理、也是道,又是血、水、圣灵全备福音。祂能说,又能行,并带着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又有神迹奇事随着。祂训练门徒是带在身旁,亲自作榜样,有言教(说的话)和身教(做的事),还有启发。祂不但没有罪,且言行一致,举例如下:

⑴、爱你们的仇敌

「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39/44)

      主耶稣讲这句话的标准,我说心里实在的话,目前的生命真的够不上;我想一般人也不容易做到,因难度太高了。但耶稣不是单单说说而已,祂确实都履行自己的话,用真实的行动来遵守这道。

当耶稣被卖那夜,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那些人上前来把主捉走,带到大祭司那里。有人吐唾沫在祂脸上,又蒙着祂的脸,用拳头打祂,对祂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祂来,用手掌打祂(可14:65)。然而,耶稣钉在十字架,还为逼迫祂的人祷告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那些行刑钉主十架的兵丁,分祂的衣服,拿祂的里衣(路23:34、约19:23/24)。

⑵、为何主教导不要与恶人作对?

为何主教导不要与恶人作对(太5:39)?经上说:「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以下举属灵父亲的见证:

1967年7月23日,我被打发去「杨梅教会」牧养。「这里全是客家人,而我是大陆人,因此他们相当排挤我;不管我在主里怎样爱羊群,忠心传福音,殷勤作主工,长老、执事就是不来帮助。尤其萧姓弟兄(原是执事,后经我按立为长老)不断地在弟兄姊妹中挑拨离间,造成我与弟兄姊妹隔阂更深!

一次,萧氏兄弟两家把守路口,拦阻弟兄姊妹来聚会。因我是照着真理牧养,因此和他们相处非常艰难,无休止的争战,使得羊群惶惶不安,神得不着荣耀,于是下定决心,准备不再牧养。有一天,我拿着自己的行李离开,直接走往火车站,无论何去何从,绝不事奉主。突然有吴阿凤弟兄全家,秀珍、秀梅、桂梅等姊妹跟着我走,我说:「你们为何跟着我?」他们回答:「你到哪里,我们就跟着你去。」我原决定不再当牧人,但见羊群流落山岗,就愿用主的爱来照顾他们;当下,马上找房子聚会,虽非常简陋,但满有神的同在,自由、新鲜、释放。

同时,神兴起环境,使萧氏兄弟两家经历了天旋地转,无法工作、吃饭、睡觉,坐立不安的黑暗日子;他们心中恐惧,前去找台北教会牧人来协调。一星期过后,当我们在擘饼聚会中,满了属天的喜乐;忽然间他们来到我们中间,满面愁苦、惭愧。我一句话也未说,伸出手,用无限宽容的爱心来欢迎。从此,「杨梅教会」弟兄姊妹非常敬重我,对我十分礼遇。

然而,神并没有放过萧姓兄弟。我离开不久,反对我最厉害的,得了恶症,开了三次刀,痛苦的过世。另一个反对我的,他的独生子被车压死,真是悲惨!神有恩典和怜悯;但神也是公义的,祂要按着公义来施行审判。不要自己伸冤,伸冤在神,神必报应。

⑶、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20/21)

天然人的生命,乃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我们信耶稣的人,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这样行是把炭火堆在他头上。以下我作一个见证:

有一对基督徒夫妻二人,住在中国的深圳。一天,他们的朋友急需用钱,丈夫就在主的爱中帮忙,借对方一百万元。刚开始,朋友都有按时还款;但过了一段时间后,突然这位朋友消失了,怎么联络、打电话…,都找不到人。很明显的,对方想要溜走,不想再还款了。

妻子很难过问丈夫借钱前,有否好好祷告主,切切寻求神的带领呢?丈夫感到亏欠,没有求问主,就把钱借给人,现今也不知如何是好?有神儿女对这姊妹说:「妳是信主的人,不可以恨那位朋友,要在爱中为他祷告,求神光照他、祝福他,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这位姊妹就照着行,天天为他的朋友祷告祝福;经过了2个月不停的祷告,突然一天朋友打电来,主动要还借款,只希望分期偿还;朋友说:他不还欠债,头上就有一把火在烧,实在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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