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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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意識形態/爾思出版共同創辦人 寫作的地方:https://travelwithbook.com/ 來信指教:chin@travelwithbook.com

公園|在巴黎的那場誤會-5

那時,他們還很年輕,都有各自的夢想。他們還在前往夢想的路上。


這是連載小說的第5篇,可以直接閱讀或可從第一篇開始,每一篇的結尾會提到下一篇的「名詞」。

  1. 一封信
  2. 命運
  3. 手機
  4. 距離


该图片由Michelle Raponi在Pixabay上发布

巴黎的盧森堡公園是所有觀光客都會去的,在法國電影中也經常出現,附近上班的人會拿著午餐去那裡吃,他們也會在公園散步、聊天、玩小帆船。但女孩更喜歡路上其他小小的、不確定是否稱為公園的小綠地,她坐在其中一個公園的椅子上,沒計劃的傳了簡訊給男孩,發送的時間跟內容都沒經過計畫。

她結束南法的旅行已有四天,這幾天她散步經過男孩曾經讀的第五大學。有時候站在那邊想著他們短暫的相處,等她會意過來,才發現自己正觀察學校附近的年輕男生當中有沒有和他相似外表的?

男孩目前在另一個她忘記名字的城市中生活,她不清楚自己為什麼要找尋和他相似的身影。

然而,的確有幾位身材高挑、深色頭髮,看起來有北非血統的年輕男生和男孩有點像。不,他們的氣質不如他。而且仔細想想,他也不是那麼像阿拉伯人,反倒有點像義大利或西班牙人。

當時的男孩看起來是輕鬆愉快的。


「嘿,你好嗎?」女孩沒說自己是誰,但她猜想用英文寫訊息,男孩就會知道是她。

「我很好。你呢?不知名的台灣女孩」

她證實男孩似乎不是隨意給她聯絡資料,才敢繼續寫下去。

女孩坐在公園綠色長椅子其中一側,一位中年女子流浪漢正要在另一側躺下,女孩三分鐘後緩慢地站起來,擔心太快離開對流浪漢失禮。

女孩逐漸移動到公園的噴水池邊,坐下繼續傳訊息。


「你在哪裡念書?我忘了上次有沒有說到」

男孩說,他在普瓦捷讀書, 那裡是到西班牙路途中會經過的地方,如果搭火車從巴黎出發也只要兩小時,其實並不遠。他還說,如果女孩要到那邊旅遊,一定空出時間接待。

她還不敢問他是不是單身?有沒有約會對象?或是心儀誰?她不知道和不太熟悉的人要如何展開對話。

二十四歲的巴黎男孩好像很危險,他們很容易在任何場合中成為目光的焦點。受過教育的人,隨隨便便就能說出讓女生心花怒放的話,沒有人期待他們專情,但她猜想大部分相同年齡的法國女生也不會在乎。

如果他是個玩咖,就沒有和他聊天的價值。可是女孩又覺得和他聊天很有趣,如果將感情抽離,發展純友誼是可能的嗎?可是男孩給她電話只為了發展友誼嗎?


男孩看著女孩的簡訊,看不出來她是不是想和他發展而他也不想主動出擊。女孩說再兩個月就會離開,他還不知道她的名字,她說自己的名字用拼音表達也沒什麼意義,除非男孩看得懂中國字。女孩說,就稱她為J就好了。

他把簡訊中的電話複製進電話通訊錄,名字就寫上「J小姐」。可是這個電話號碼是女孩在法國短暫使用的,他改天應該問到女孩的台灣號碼。


那時,他們還很年輕,都有各自的夢想。他們還在前往夢想的路上。


女孩期待談一場浪漫的戀愛,她不要隨便,內心卻是願意承擔風險的,理論上她不相信世界上有天長地久。那是二十五歲之前的戀愛,應該能「談一場一無反顧的戀愛」。


女性雜誌中經常出現「在二十五歲之前完成的幾件事」的類似文章,女孩不看女性雜誌,但二十二歲的她已完成了八成的目標。她是勇敢的,只是在遇到男孩的一年前經歷了一場失戀,感覺自己彷彿老了二十歲。


男孩自認不算談過真的戀愛,他總是太快產生不耐煩而傷害了對方,他知道任何人和自己談戀愛都不會太容易,可是看到女孩的第一眼他就想到了未來。


正因為女孩的謹慎,男孩對她的好感又增加了。她不是隨便的人,也不像男孩在路上看到的亞洲觀光客——全身名牌、到處自拍、講話表情不太自然。男孩想到這裡有點不自在,自己平常並不欣賞亞洲女生,卻自然對J有了感覺。他也知道那些不喜歡都來自於刻板印象。


她喜歡什麼樣子的男生?她是做什麼的?她有可能接受和他談遠距離戀愛嗎?


他還坐在公園裡,想著如何回覆她的簡訊。後來他走到公園旁邊猶太老先生開的小型商店買了兩瓶瓶啤酒,走回公園內,繼續想著未知的未來。


從小到大,男孩幾乎都是聽父母話的,高中在哪裡唸、大學選擇的醫學院、二十四歲的他還沒開始抽菸,他保守的父母都是菸酒不沾,而他的刺青只是表達自己的血統,父母並沒因此糾結太久。


只有在普瓦捷學電腦科學是父母不同意的,第一年的碩士還是生物學,第二年才加入電腦,上一輩的人覺得會念書的孩子理所當然要從醫。他當時最大的叛逆只是選擇了父母不喜歡的專業並決定自己畢業後會當工程師而不是到醫院工作。


男孩坐在公園裡喝了第二瓶啤酒,看著天色逐漸轉暗,他想著他們短暫相處時的對話,那是他第一次使用英文聊了三小時,英文不是他的強項卻不阻礙他們對談,他從女孩閱讀的習慣得知她和他都對「存在主義」感興趣,只是女孩更偏好六十年代的法國哲學家著作。閱讀等於他們的隱私,他們沒有談論太多。那三個小時大多是在分享兩人各自旅行過的地方,至少得知女孩和他的一些共同點。


男孩在的公園離他的租屋處步行要將近半小時,但他喝完啤酒卻不想離開,想像著兩人下次談天可能要說的話,同時又覺得自己好愚蠢,都不確定是否會有下次談話,這是他第一次對一個女孩產生遐想。


他的感情世界發展得很晚,他也說不明白女孩具體哪一點吸引了他,但他想再體會一次和她說話時他內心的愉悅,自然而然的喜悅似乎在二十四歲之後就沒再產生,或是那種感覺只存在於女孩和他之間?不出幾年,出社會後的他就必須偶爾藉著的大麻輔助才能達到類似的感受,這對成年人而言是很正常的,但假若他當時能預知三、四年後的人生,他會不顧自尊的強烈要求女孩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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