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
陈波

因不同,所以异类,走向死亡的一生

21世纪了,翻墙的同志们,你们害怕吗?

高晓松同党同志

因为翻墙被判了1年,真是越来越危险了!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一名56岁王姓男子,被控翻墙到推特(Twitter)散布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讯息,上月被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先前公布的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指称,王男于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办公室及家中电脑,利用非法的翻墙软件,多次登入境外的推特。

王男被控其推特账号QWang3852959O内共计有2200余条动态,其中涉及发布、转发并攻击、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政策的言论有12条;部分涉及“六四”等敏感言论及抨击国家、政体等反动言论。


王男因此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因为发布和转发涉及国内重大事件的文章共计10篇。具体内容包括“中共控制所有资源……劳动人民只能分一杯羹”、“既然中国是世界上最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一代比一代素质低”、“共产党夺权是为了杀人”、“中共不会开放网络”等。

此外,他还因转发“希特勒、毛某(毛泽东)和波尔布特为了屠戮而征服”、“毛某勾结日军”2篇文章,捏造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名誉,被控“诽谤罪”。

据中央社报道,王男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他是在外国网站上发表议论,影响有限;“翻墙”目的是为了科研,在数量、范围和影响上都有分寸,希望法院能公正审判。

辩护律师也强调,被告行为不属于在公共场所起闹事,不属于编造虚假信息,不会引发中国网络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不会对中国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因为刑法不保护逝者的人格名誉权,被告对逝者的侮辱、诽谤,不构成诽谤罪。

不过,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2019年12月17日判决王男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1年;犯诽谤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本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显示,王姓男子是在2019年4月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查获,先遭行政拘留15天;又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2019年5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逮捕,羁押于武汉市蔡甸区看守所至今。

此外,判决书还提到,王男是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报务中心技术员,且是中国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的社员,而九三学社的社员主要来自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判决书指称,有多名同事作证人,指他平日没有任何政治上的“不当言论”。

这份上月17日裁定的判决书近日在网络广为传播引发大陆网友热烈讨论后,目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搜寻不到。但推名为“墙国网络观察”的推特网友贴出这份判决书,并发文表示,判决书把王某登录twitter四次错写为titter,将其推名“残废人”误写成“残疾人”,并称这或是首例以推文损害国际形象而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此规定的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15000元罚款。

中国国务院在1996年发布该《暂行规定》,在1997年修改。李治安说,这个规定在过去20多年中“备而无用”,具有法律效应,但没有履行执法行为。

执法主要从2017年开始,当年中国收紧VPN市场。

2017年1月22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当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清查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宽带等网络接入资源。

中国当局管制网络的执法时紧时松,以前是从技术上封锁IP,现在已经开始从法律上执行。

针对中国网民数千万使用VPN的网民,当局采取的措施是“选择性执法“,依据是“翻墙的行为对国家影响有多大,政府觉得敏感到什么程度”。

“如果你看了一个高度政治敏感的网站,或翻墙后散布了一个政府觉得不恰当的言论,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明显的执法目标,面临的罚则也会很高。”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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