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噹
叮噹

來自香江的叮噹,遠嫁到米國。願與你分享她在花旗的「和蕃」生活......

被「十九」勾起的一件陳年往事

(编辑过)

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

近日,花旗為了中共的間諜汽球而鬧得民意沸騰,不可開交。想不到,位處大西洋彼岸的香江亦因一部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To My Nineteen Year Old Self)》而激起大量關於法、理、情的爭論,事情仍然不斷在發酵。

叮噹既不是電影製作人,對法律又認識不深,本不該對事件作出任何評論,遙遙地隔岸觀火便好了。只是因紀錄片而來的各方討論勾起了一件陳年往事,事件又與紀錄片有一點點雷同,故欲行文分享一下心聲。

香江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To My Nineteen Year Old Self)》

想當年,叮噹還是一名教書先生。猶記得大概是九十年代末至千禧年代,整整十年有多的時間,香江教育局在全港中、小學,甚至是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投放巨額資源,用以發展校內資訊科技。瞬間,全港學校紛紛設立電腦室和開設電腦課程,教師為了迎接資訊科技,開始全方位在教學上應用電腦,各式各樣的培訓課程排山倒海而來,為的是快快趕上全球發展火熱的科技潮流。屬好屬壞,不知道?  

誠然教育當局既已定下目標,所有受助學校,誰敢不從?怕是學校趕不上要求,影響收生情況,最終會被淘汰出局,結果在全港學校配合下,學界發展資訊科技一日千里,成績有目共睹。我們不難看見電子教學和電腦學習成了很多學校吸引學生的重要項目。

過去,學校為了增強宣傳效果,校方會刊印各種單張或於校內壁報板展示學生活動照片供家長和其他到校人士參觀,籍此增加外界對學校的認識和了解。如今進入互聯網世代,學校建立了自己的網頁,學生在學校的學習和活動情況,在所難免會以各種影像展示出來。外界透過電腦便可瀏覽全港學校,這也意味著學生的個人私隱未必得到適當的保障。

就以叮噹服務的開心學校為例,早在千禧年代中期,校方為了尊重個別學生家長不願意其子女的影像在學校網頁上以任何形式出現,於是每年九月,新學期開始第一天,便向全校學生發出通告,請家長簽署回條確認同意或不同意校方拍攝其子女在學校學習和活動的情況。家長一經簽署不同意的回條,校方便會遵從家長意願,儘量避免將該名學生拍攝入鏡,就是不小心讓學生上鏡了,也有專責同事在更新網頁內容時,作出最後審查和篩選,確保不會侵犯了該名學生的私隱權利。學校小心翼翼處理學生的私隱事宜,除了尊重個別學生家長意願之外,更重要是保護學校,避免與家長因不必要的誤會而產生爭拗,最後將事情鬧大。

有一年,負責統籌視覺藝術科的叮噹為學生申請參與一個藝術活動,活動是一個政府資助的藝術項目,除了提供藝術導師到校主領學生參與活動之外,還支付活動中需用的道具和服裝費用。申請獲批後,藝術導師與十位同學一起構思表演形式、內容和角色分配等等。經過幾個月的藝術訓練,同學們最終以戲劇形式完成了這一次藝術活動,並在校內進行演出。幸運地,同學們的活動成果被主辦單位挑選出來,聯同其他學校的表演隊伍,一同在沙田大會堂作公開演出。  

作為能參與公開表演的隊伍之一,同學們固然興奮,作為老師的叮噹亦欣喜不已。怎料,喜訊接踵而來,一位統籌是次藝術項目的政府部門負責人聯絡叮噹,說希望校方允許攝製隊拍攝同學們從綵排到公演的情況,當中亦會加插家長、藝術導師和學校老師(即叮噹)的訪問片段。拍攝內容將會製作成為幾分鐘的短片,為這一個政府資助的藝術項目作宣傳,稍後更安排在電視台播放。

叮噹請示了校方,得到校長的同意,便回覆負責人,事情便定下來。因著參與活動的學生家長已簽署活動同意回條及在九月份已簽署回條同意其子女在學校的學習和活動情況可被學校使用,故此叮噹沒有為攝製隊前來拍攝一事,讓參與活動的學生家長特別再簽署另一份同意書。不過按攝製隊的導演要求,希望追蹤一名學生作為短片的主線,最後叮噹和藝術導師一起挑選了一位女學生作為短片追蹤的對象,因為她通過活動,性格比從前開朗了,是一個勵志和鼓舞的故事。叮噹取得女生母親的口頭同意,於沙田大會堂公演那天,攝製隊會特別追蹤女生的表現和表演結束後會在後台訪問家長對女兒演出的感受。女生媽媽同意安排,也願意接受訪問。

公演當天,同學們表演出色,獲得很多掌聲。攝製隊伍順利拍攝了同學們在後台和公演的情況,被追蹤的女生媽媽亦拍攝了訪問片段,一切都很圓滿。

幾天後,叮噹突然接到女生媽媽的電話,說她不想公開攝製隊在後台訪問自己的片段。當下,叮噹不知如何是好,不過家長決意已定,不同意公開自己的訪問片段,代表校方的叮噹只好接受,並安撫充滿歉意的家長。最後,叮噹通知了攝製隊的導演,導演也很明白,讓我們再覓另一位學生代替,於是徵得另一位家長同意其女兒作為短片追蹤的對象,攝製隊特別到校補拍幾個鏡頭代替後台訪問女生媽媽的一幕。

毫無疑問,失去了後台訪問家長的一幕,是有點可惜,但最終短片還是順利在電視台播出,不單成了同學們的美好回憶,也是叮噹在教學生涯上一個亮點。此外,主辦單位還安排了雜誌社前來採訪這一次活動的情況和花絮。叮噹、另一位女同學和她的婆婆亦成為被採訪的對象,這是叮噹有生以來,第一次因受訪而登上雜誌呢!

是的,叮噹的陳年故事與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不可同日而語,但兩者或多或少又有一些雷同和似曾相識的地方。女生家長拒絕公開自己的訪問片段,固然有其原因,更可能是一些外人難以明白的因由。畢竟人要面對鏡頭,接受拍攝和採訪,未必人人欣然接受是一件興奮的事。更多時候,思前想後,被拍攝的人可能因為莫明的原因而起了很大的心理變化,最後甚或拒絕合作,抗拒出鏡。

正所謂「勉強無幸福」,人產生了不舒適不自在的感覺,別人再多的好話都會變成壓力。倘有人心理起了微妙變化,刻下關係又處理不善,最終導致情緒爆煲,一發不可收拾都是可以預計的後果。尤以學校處理學生和家長的關係,這些心理變化更不能輕視,因為關係一旦處理不好,事情可以變得很壞。

還有近年來社交平台成了人們分享自己日常生活的地方,不少家長喜愛分享子女的成長照片和短片,這些都為父母帶來無限歡樂回憶。好些父母更持續拍攝子女的成長過程,將之放在互聯網世界,與世人一同見證育兒的喜怒哀樂。

事實上,這些行為都是無可厚非,只是延伸出另一個問題就是兒童的私隱權利。兒童年幼,無法捍衛自己的權益,只有靠父母來保護他們。倘子女長大了,會不會因不同意父母公開他或她的成長片段而觸發更深更廣的道德爭議?畢竟成長中的兒童長期被拍攝和紀錄,他或她的心理變化,怎樣保護?一旦出了問題,誰又可以承擔責任呢?

互聯網的世界可以很美好,但亦可以很醜陋。如何平衡?如何保護兒童的私隱權利將會是另一個大議題。唉,叮噹是不是想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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