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泡泡机
颅内泡泡机

我的岛

调查丨福建近5年上万儿童被“捡拾”上户 多人在自家门口捡到孩子 打拐志愿者质疑来历

转自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记者丨陈怡帆 蓝婧

实习生丨宋佳旻 

日前,福建地区公布了大量被捡拾儿童上户信息,受到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质疑。据其不完全统计,从2016年到2022年底,福建地区各地公安部门公示了10806名被捡拾的孩子。

从公示信息中上官正义发现,这些孩子基本上都是由捡拾者抚养,而不少信息公示时间和孩子被捡拾的时间跨度较长,均是抚养多年后才公示,“捡拾年份从近几年到20多年前都有”。网友质疑,孩子这么好捡?其中是否有被拐儿童?

红星新闻记者到福建多地走访发现,“捡拾弃婴”落户主要是为了帮助黑户问题解决,让适龄儿童得以正常享受教育资源。但在执行过程中,民间收养、未落户的成年智力障碍人士以及亲生子女等也纷纷以“捡拾弃婴”落户,对如此庞大的群体背后是否涉及拐卖儿童、遗弃等犯罪,仍待有关部门回答。

专家提醒,利用落户政策打擦边球解决来历不明人员落户问题蕴含法律风险,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有义务收紧口子,避免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拐卖犯罪的渠道和方式。


记者调查:有夫妻在不同年份捡到多名弃婴

以2022年12月14日,安溪公安发布的《关于查找被捡拾抚养人员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公告》为例,公告称这项工作是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被捡拾抚养未成年人的落户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血型、被捡拾的时间地点、捡拾人等信息,会在安溪公安新浪微博、安溪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一个月,下面留了县公安局、户籍大队、派出所等的电话和地址,如有其生父母和监护人信息,或有违法举报,可与公安机关联系。 

梳理2016年到2022年底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三明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和宁德市共9市86个区县地级市的公告信息,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当中的捡拾人大多就是目前的抚养者,同时存在同一人/夫妻在不同年份捡拾多名弃婴的情形,如南安市一对夫妻分别于2007年和2010年在当地一佛祖宫捡到两个小孩。

在部分公示信息里,孩子明明为捡拾,却有着清晰的出生日期,如“福清公安”官方公众号公布第171期捡拾弃婴公告中,有弃婴2011年6月7日出生,三个月后才被捡拾。

另外,存在同一村、同一街道存在多户捡拾孩子的情形,如晋江市湖格西路的139号、164号和187号在2008到2011年间均捡到小孩。此外,在部分福建公安公示的信息中,亦有家庭是从医院、商场或外地打工者手中抱养小孩,医院、妇幼保健院也是捡拾多发地。

还有不少公示捡拾信息中的捡拾地点具体到门牌号,其中不少为居民家门口。如2017年6月1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关于捡拾弃婴的公告(六)中,

女孩丁某仪在2014年04月06日发现被遗弃在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一弄67号40X室,现暂由捡拾抚养人丁某英自行抚养;还有女孩丁某在2011年03月01日发现被遗弃在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二弄41号80X室门口,现暂由捡拾抚养人丁某凤自行抚养。

民政部门:民间抱养还是涉嫌拐卖难以判断

2023年2月初,红星新闻记者在福建省多地走访发现,有捡拾地点为单元楼的四层、甚至八层的一户家门口,实际就是捡拾人的住所。当记者按照公示信息走访多家询问孩子是否成功上户时,有抚养人不愿正面回答,只称“我们所有东西都是按正常手续办理的”。

作为公示中的其中一名捡拾抚养人,福州市平潭县的王柠(化名)承认,自己的女儿是2013年后抱养来的。王柠表示,女儿是亲生家庭的三胎,“因为对方父母想要个男孩,生下三胎却是女孩,他们也养不活”,正好自己膝下无子,经中间人介绍,王柠就抱养了孩子。

王柠称,女儿现在已经以“非亲属”方式上了户,“我之前咨询过公安机关,他们建议这类(抱养)孩子要等到三周岁再来上户,上完也不需要去民政局办收养手续。”

王柠还表示,自己受过教育,在抱养过程中,女儿亲生父母未收取任何费用,自己也没有支付任何款项。“像他们这性质的孩子,放在原生家庭并不见得过得好。”

而晋江市永和镇的章山(化名)则表示自己的小儿子是外地人送养的,“刚出生几天就送过来了”,目前儿子已经上中学。

对于送养的外地人是否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他也不确定,“现在的人都讲不清楚,要不然为什么讲买卖儿童”。他仍向对方支付了一笔营养费,“也是给人家一个补贴。人家的小孩子给你,你不拿钱补偿他一下,做人也不能这样”。章山还表示,在比他有钱的群体里抱养小孩情形更普遍。

但根据“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相关规定,在抱养孩子的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就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

根据2008年8月民政部、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

前述文件还提到,要集中处理2009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并对私自收养人的做出种种要求。若私自收养不符合相关规定,则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这意味着,从2009年4月1日起,凡是捡拾弃婴,第一时间应当报警,不能私自收养。

然而,从公示信息来看,亦有不少福建居民在2009年捡拾弃婴后私自收养,那么这些人是否具备收养资格?是否需要按照《民法典》收养相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审批? 

一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处人士对此解读为,如果捡到小孩后未按照“公安报案-交由民政部门”流程上报,而是私自收留,这样的事实收养就不需要接触民政部门。

 此外,“我们民政部门也不会对私自抱养孩子的父母做判断,我们只能根据民法典来判断对方是否符合收养人的条件,而不是去判断这个事实收养是否合规,他们需要上户籍那就是公安的问题了”,该人士告诉记者。这意味,民政部门不会评估这些私自抱养人是否具备收养资格。

2月13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福州市和泉州市民政局后,工作人员均表示收养小孩需要严格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规定执行,如果是捡拾小孩,需要第一时间报警。若需要落户,他们建议找公安局以“非亲属”的关系落户。

擦边:有成年智力障碍女性借此上户 

 “因为群众有这类(上户口)的需求,所以我们也是按照2021年福建省文件里的程序来做。这些信息公示后,我们是要向市局报批的。”宁德市一派出所所长表示。

该文件是指2021年印发的《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被捡拾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其户口需登记在公安派出所公共地址或者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若抚养人坚持自行抚养,经动员仍拒绝移送社会福利机构,与抚养人共同居住生活满3年的,可以随抚养人以非亲属关系申报户口登记。

 对于这类未成年人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需要收集抚养人、见证人和邻居的笔录、《动员通知、声明、监护意见表》、《采血入库流程单》和公安机关查找公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采血是为了与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而公告公示后30天内未收到有关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线索则符合上户条件。

此外,多名福建当地的民警表示,公示期满并不意味着小孩成功上户,他们还会复查,如做DNA血样复检、找邻居调查等。

 “被捡拾或者私自收养的儿童非亲属关系落户后,这些户籍备注是存疑户口,表示这个孩子的户口存疑,是不能办身份证的”,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处人士解释道,但有了户口能解决一部分问题。

户口是社会生活的通行证,和教育、医保、求职等多方面息息相关。即便尚未弄清被捡拾孩子来历及背后是否隐藏犯罪,也应当落实他们的户籍问题。多名福建当地民警表示,此前未落户的学龄儿童数量较大,所以公安部门会集中优先为这批孩子解决问题。

虽然《工作规定》中要求申报户口的前置条件为“被捡拾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但在基层工作中,有亲生孩子也作为“被捡拾弃婴”上户公示。

记者注意到,泉州市安溪县一男性村民和四名孩子的信息出现在安溪公安官方公众号于2021年8月发布的捡拾公告里。然而,经询问得知,四名孩子为亲生,并非捡拾。辖区派出所表示,因为孩子着急上学落户,而亲生母亲离家多年,父亲没钱做亲子鉴定,现在暂时以“捡拾”的方式用“非亲属”关系给四个孩子落户。

不过公示信息中,还有成年的智力障碍女性被大龄男子抚养。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福清公安”公众号在2019年9月24日发布的捡拾弃婴公告中,一位约25岁智力残疾女性,曾于1996年10月14日被遗弃,现在暂由捡拾人凃某贵自行抚养。图片中,凃某贵年龄显老。

对此,福清市玉屏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该女性已经上户,但暂不清楚其与捡拾人是何种关系,目前已开展调查。

专家:利用落户政策解决来历不明人员落户问题蕴含法律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认为,利用非亲属落户政策打擦边球,变相解决来历不明人员落户问题,蕴藏较大法律风险,“以后一旦发生纠纷,他们之间的养父母子女关系是未必能得到法律承认的。只是他们通过规避行为,事实上形成共同生活的状态。此外,一旦养父母被查处存在私下欠款交易的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被处罚。” 

另一方面,张志伟担心这一做法会助长民间非法送养收养之风,恶意规避《民法典》中收养相关规定。据中国青年报2010年报道,有平潭县人从江西南昌买来女婴随后在当地出售。在2014年11月,央视新闻以《宁静小镇被曝买卖儿童成风》为题,报道了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童坊镇非法买卖儿童事件。 他认为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应当严格把关,建立倒查机制和可疑人员摸排机制,坚决杜绝个别人员利用政策漏洞从事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捡拾落户”被利用成为拐卖犯罪洗白的渠道和方式。

那么民间送养上户又当如何?一福建龙岩市本地人告诉记者,在福建抱养小孩比较常见,“我姑姑就是亲生家庭重男轻女,(我们家)给了一笔营养费就抱过来了。”

依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对此张志伟表示,目前如何界定民间抱养跟拐卖是个难题。对于”营养费“”感谢费“金额标准达多少属于”巨额钱财“很难定,“因为这涉及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差异,东西差异、南北差异,再加上各地的社会氛围和环境差别差异交到,所以很难制定全国统一的定制标准。”

“即使孩子的父母没有收取任何报酬,完全免费把孩子送给别人,也可能存在违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苑宁宁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父母本身是孩子的监护人,从法律上讲,父母没有办法放弃监护人地位和监护职责。私下把孩子送人,就等于变相放弃监护职责,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与此同时,民间私自抱养的孩子能否做收养登记,对于民政部门亦是一大难题。

前述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处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因为民政部门把握不了孩子背后是否存在拐卖犯罪,是否存在金钱交易,并且“一旦在政策上开了口子,不想养孩子的人可以把这个孩子卖掉,那么很有可能正常人家庭的孩子也会被拐卖。

福建江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授吴国平此前接受采访时解释:“送养行为的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就在于,第一,送养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第二,是否履行了收养的法定程序,即收养登记程序。”吴国平指出,目前我国收养登记仍存在缺陷。“我国《收养法》和有关法规以办理收养登记视为收养关系成立,对非法抱养、事实收养不予承认。但对登记机关如何进行实质审查, 以及对非法抱养等行为如何处理缺乏相应规定, 使得法律上对违法收养缺乏完善的监督和制约手段。”

 张志伟提倡道,民间收养应当引起国家立法部门的关注,对其罪与非罪的问题,合法非法的问题从国家层面做梳理,“让民政公安部门从头梳理这个问题,包括对现目前的国内拐卖、民间收养进行调研。”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