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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點處理?維權經驗快來學!

樓上單位漏水導致樓下住戶受損的案件非常常見,而該等案件中漏水原因的界定和維修責任的承擔往往備受爭議,樓上業主或租客推卸責任常導致樓下住戶追責難,有時不僅要支出高昂的公證費用,甚至可能對簿公堂,付出大量時間與金錢成本。最近,新時代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處理了一起漏水事件並成功維權,因此特總結維權過程與各位讀者分享成功經驗。

一、發現漏水後立即拍照取證,聯繫第三方見證

2023年8月25日,新時代位於香港上環某甲級商廈26樓物業發生嚴重天花板滲水事件,導致天花板、燈盤、燈具、門框以及地毯損壞,部分文件受損。發現這一情況後,新時代立即拍照取證,同時聯繫大廈管理處,請中立的大廈管理處見證漏水情況並檢查漏水原因。

這一步是為了留下物證(漏水及損壞情況照片)及人證(大廈管理處工作人員),為後續的責任界定做準備。

二、明確漏水原因,及時維修止損

大廈管理處現場檢查後發現,滲水系因27樓自建的室內製冰機排水明渠滿瀉,27樓地面嚴重水浸從而導致26樓天花板滲水。新時代請大廈管理處及時紀錄27樓室內情況並要求27樓租客立即採取措施防止再漏水,要求維修並停止使用導致漏水的相關設施。同時請大廈管理處將漏水情況告知27樓租客及業主。

新時代同時清點26樓因漏水導致的損失,由於26樓室內放置大量文件及電子設備,新時代及時採取維修措施以免損失擴大,並保留維修紀錄作為追責憑證。

三、明確責任歸屬,保留往來溝通紀錄

香港屋宇署就滲水問題中業主的責任有明確回答:業主有責任維修和管理其樓宇,包括解決滲水問題。因此發生滲水問題後直接向業主追責是最有效且合理的方式。新時代直接向27樓業主發出函件,闡明滲水事件發生經過、滲水原因、所致損失並附上相關證據文件,有理有據、明確訴求。

四、訴諸小額錢債審裁處,堅持維權立場

多次與27樓業主溝通未果後,新時代選擇直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起訴。一般業主推託不承擔漏水的賠償責任時可能會要求出具公證行評估,而該等評估費用往往較高。新時代認為在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滲水責任時,沒有必要進行公證,如索償金額少於75,000元,直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起訴更為有效。

新時代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起訴後,不出一個月便收到27樓業主支付的維修費用,27樓業主也許是因忌憚法律程序才終於賠償維修費用,但新時代前期採取的維權措施也很有必要:及時保留物證人證、多次發函使對方意識到我方證據充足、保留溝通紀錄為訴訟做準備。新時代認為面對侵權行為要採取維權到底的態度,此次滲水事件成功維權即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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