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范看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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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理解的两岸。

(转)北京学者:香港教训非常大 不排除“台版国安法”的可能性

小编:田飞龙,纽约时报前几天刚刚写了一篇文章谈到他,说他是大陆强硬政策背后的智囊团。小编关注田的访谈很久了,他是张千帆的学生,但向官方靠拢后,张千帆与之决裂了。anyway他属于对港对台强硬派(相对而言)。大家可以好好体会他的话。


台湾人应如何看待港版国安法

多维:你怎么看待港版国安法落地后,西方国家的各种反应和祭出的“制裁”?台湾民众应该从港版国安法中得到什么样的启发?

田飞龙:我觉得现在西方国家的反应和制裁还带有20世纪以来西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那样一种歧视、压制、分化、打击、遏制、围堵中国崛起的冷战色彩,它们不愿意平等地看待和承认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已经强大起来,并正在进入世界舞台中央的国际政治事实。中国的决定性复兴恰恰是中华民族百年屈辱奋斗史的最大成果,也是21世纪世界新秩序的最大变量及和平发展的最可靠基础。

西方国家把香港牌、台湾牌这样一些在20世纪中国国家建构与现代化建设当中,未完成的课题或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变成一个个遏制中国崛起的冷战棋子,实质损害的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整体利益。制裁本身是非法的长臂管辖和干预,中国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法律制度和实际力量加以正当反对和反制。

对此,我觉得台湾民众要充分理解到,如果缺乏对整体国家“一个中国”的政治认同,缺乏对基于文化、历史、政治以及未来整体发展利益的共识和自觉,很容易就会被西方国家种种的理论、策略、利益以及被地方民主这样一种钟摆式、民粹化、本土化的发展趋势所裹胁、切割,最终不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与利益何在。

港版国安法落地之后,向香港社会也向台湾和国际社会释放了非常强烈的信号,就是中国民族复兴和国家主权的维护会越来越坚强有力,会有非常清晰、明确的国家意志表达和国家制度的执行。这次针对香港的国家安全立法,也部分涉及对台独的判断和遏制。我觉得在解决两岸关系问题上,无论是2005年的《反分裂国家法》,还是2019年初习近平讲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其实都包含了对挑战危害“一个中国”前提和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予以制裁和遏制。港独和台独皆为中华民族之公敌,这一点浸染到了中国近现代史、中共执政根本伦理及“一国两制”国家理性的最深处。

未来两岸关系我觉得主导权应该是在中国大陆,因为只有中国大陆才能够负责任地承担和维护整个中华民族复兴及整体主权国家利益这样一个沉重而伟大的政治责任和制度责任。与之相对抗的,与之离心离德的,或者说企图借助外部势力来对抗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大趋势的台独势力,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法律上、文化上,这些人都会持续地受到打击和排斥。

所以如果没有大的国家观、历史观,没有对全球化的秩序演变建立理性认知,我觉得台湾其实也看不到自己的利益、身份和前途,可能稀里糊涂地成了“中美新冷战”的牺牲品。港版国安法释放出来的政治信号,有助于台湾人正确理解自己应该如何选择。


蔡政府一面倒倒向美国,恐怕不符合台湾的长远利益。图为蔡英文2019年过境美国时,在纽约出席台美企业峰会。(Reuters)

不排除“台版国安法”的可能性

多维:你之前说过,“香港发生的所有问题台湾都有”,但不少台湾人认为台湾没有社会暴乱、法律也不是独厚洋人的殖民地体系、目前更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田飞龙:我觉得台湾民众的此种关切和比较是可以理解的,但不够准确,或者说未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就港台具体情形而言,肯定是存在差异的。我曾经有一个非常形象的说法,“一国两制”是花开三朵,港澳台各有差异,各自妖娆,但它们之间其实又有共同点。一些台湾人说台湾现在没有社会暴乱,如同在讲1997香港回归之前除了六七暴动之外也没有暴乱一样。

我讲的意思实际上是假定以香港如此宽松、如此高度自治、中央治权非常虚弱的模式来解决台湾问题的话,那么香港回归之后发生的一步步到暴乱状态的对抗、冲突、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实,在台湾社会也有可能会呈现出来。台湾回归之后就不会有“非法占中”,不会有“反修例黑暴运动”,不会有外部势力干预和本土极端势力搞分离?这些挑战都与国家安全有关,北京就不需要吸取香港的教训,提前做好制度设计和预防吗?

所以我的这句话是按照香港经验解决台湾问题的一种想象和推测,当然也是一个理性的估计。一些台湾人讲台湾的法律不是独厚洋人的殖民地体系。当然,台湾法律是一个混合法体系,是国民党在大陆时期法律现代化成果与原来日本人殖民时代留下法律的混合,二战后也受美国法影响,其中应该说还是有殖民法制的因素。尽管台湾法统理念有自己的主体性,但其实不能保证台湾社会与西方之间,包括日本、美国,不会产生一种冷战式依附及重新殖民化。

蔡英文政府其实是比港独势力更加露骨、更加激进地登上了美国冷战的战车,显示出本地法律越来越强地依附于美国法、自我殖民化的趋势。如果说曾经在国民党治理之下,法律还有一定主体性的话,那么今天随着民进党对美国的深度依附,随着美国国会涉台立法一步步地接管台湾部分权力尤其是外事权和防务权,台湾法律的自我殖民化或者被美国殖民性接管的可能越来越凸显,这一点实际上也使得台湾的法制开始变质异化,成为一种美国法霸权下的“依附性法域”。这一对美依附及对大陆的冷战对抗,是极其危险的政治动作,有很大风险触犯《反分裂国家法》的“非和平统一”条款。

有台湾人还讲到说,台湾现在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这一点也需要辩证来看。当然,回归之前和回归之后台湾具体的法律地位与法律名称是有差异的,但是不要忽视了在大陆“八二宪法”第31条,特别行政区条款实际上是为台湾社会而设立,因此这是一个虚席以待的宪制名分,将来“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是需要借助这个特别行政区架构进行想象和角色代入的,所以这一点其实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差异,将来都会一一填充具体的内容,形成一个类似香港的地位与制度的处境。

但台湾社会仍有主动性和历史空间参与两岸关于“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具体民主协商,共同塑造未来的宪制秩序,可以使这个特别行政区比香港、澳门更加“特别”一些。而香港经验,无论正面还是反面,都仍然是具有直接的启发性与可参照性的。这样的话,其实我们考虑台湾问题时,就要吸取香港回归23年以来的经验和教训。

这次港版国安法第一次使得北京的中央执法权落地到香港,这个教训是非常大的,尤其国安立法在初始的制度配置上国家必须要占据主导权,必须要在制度的创制上一步到位,这样才能够保证“一国两制”之下回归后的治理实现长治久安,不能够让未来台湾回归之后过了二十几年,又出现一个类似香港的反修例骚乱的制度与社会悲剧。



北京这次的直接立法有运用立法者理性“移风易俗”的宪制功能,是要把原来香港社会当中所存在的那种过度的反对性因素,法律当中的殖民性的因素,还有中央与地方关系之间一些不正常的、扰乱性的、对抗性的因素加以宏观结构上的管理,使得“一国两制”能够有效地管理自身的风险,化解极端的本土挑战和外部干预。

移风易俗不是要改掉“一国两制”之下另外一制的生活方式或基本社会制度,而是说对影响到“一国两制”和谐、稳健、可持续互动的那些破坏性因素进行有效的识别与排除,实际上类似于杀毒软件或者消毒剂的功能,目的是为了使得“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更加健康,使得地方和国家的利益能够持续有一个共赢的状态和关系。这一立法者理性对两岸关系及其未来宪制架构同样适用。

多维:谈到移风易俗,北京若立法对台“移风易俗”,搭配台湾也在立“国安五法”,会不会造成两岸更加对立?

田飞龙:我觉得蔡英文政府修订“国安五法”以及制订“反渗透法”,实际上从大陆的国安安全立法来讲,恰恰是一个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需要制裁与惩治的。台湾回归之后要有一个转型正义,这个转型正义不是目前民进党的台独路线版本,而是惩办少数激进的台独势力,确保台湾繁荣稳定及对国家的基本认同,当然这不是针对台湾大多数和平民众。

香港立国安法是个教训,因为本地立不了,种种条件无法具备。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合理地期待,以“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之后,能信任台湾社会自行订立一个有利于维护整体国家安全的法律?这个信心或者这个期待很可能会落空。台独的情况、外部干预的情况以及两岸矛盾凸显的情况,都令人对台湾本地未来自行完成国家安全立法缺乏足够信心。

因此,“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有可能在初始制度配置上就要直接由北京来制订一部适合台湾社会的“台版国安法”。这也是港版国安法对未来“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直接启发。这个我觉得是台湾民众要好好思考的,话虽不好听,说得重了一些,但却是正当合理的,是为了台湾社会的永久和平与持续发展。

回归是为了永久的和平与发展,不是为了十几年、二十几年之后再产生重大冲突,再搞个“二次回归”,因为如果回归制度的初始设计不科学,存在重大漏洞的话,这其实反而是对回归,对国家统一,对台湾同胞在制度上不负责任。台湾同胞内心期待的肯定是一个负责任的中央政府及其塑造与保护下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只有台独势力和外部势力才真正害怕“台版国安法”,存有“政治心魔”,台湾民众不应与之捆绑,受到裹挟和拖累。


两岸将来如何统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台湾的选择,图为2017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台办在北京与来访的新党大陆访问团座谈。(新华社)

多维:你刚提到一个重要信息,你认为如果两岸统一之后,会有“台版国安法”,对吗?

田飞龙:这个不必理解为官方立场,而是我作为一个独立学者的判断,也自认为是一个负责任的理性判断,是基于对台湾和国家的同胞之爱。港版国安法其实是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的制度经验与规范内涵,表明北京的决策者充分认识到,在国家安全事务上不能简单地信任和放任地方来完成,北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初始制度设计上提供这样一个制度的基础。当然澳门是一个例外,澳门的爱国爱澳力量非常强,但是我们缺乏充分的理由相信台湾会自行立法,就像曾经的香港一样。

所以将来涉台立法,在初始制度配置上国家安全作为中央事权的制度化是不可回避的,回避就是不负责任,就是遗患给回归之后的台湾社会,就是让回归后的台湾每一个人的自由、生命、财产及发展利益处于根基不牢的浮冰之上。经过建国70年及改革开放40年,中央治国理政的法治化水平已大有提升,在国安安全法治建设方面颇有制度经验,对“一国两制”的初心与面貌也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理解,相信在涉台制度方案的规划与执行上会更加成熟、稳健、科学、民主及富于制度理性。

多维:如果是这样的话,很可能会让“抗中”成为台湾政府的政策主轴,加深两岸对抗。

田飞龙:采取对抗立场和斗争立场的首先是民进党、台独势力,这反而会加重或者使得大陆主动思考在“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当中优先列入“台版国安法”的必要性。就像港版国安法是香港本土极端派与外部干预势力刺激而来一样,我觉得台湾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所以一定程度的对抗、斗争乃至非和平方式的使用,在将来两岸完全统一过程当中似乎难以避免,这个主要责任不在大陆,而在台独势力及其背后的外部干预势力。

我觉得台湾人要充分理解到怎么样有效地管理这种风险,怎么样适应两岸关系终极演变当中台湾必须要承受的地位与角色变化,一定要理解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利益,而不是说简单地被民进党、台独势力捆绑着走,机会主义地想所谓“维持现状”,但这个现状却不断地被台独势力和外部势力所改变。台湾人需要思考清楚,行动起来,只有他们有力利用了台湾现有民主法制,有效地对台独势力极端化挑战“一个中国”的行为说不,两岸和平的希望才会加大,“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才会更宽松。

如果台湾人眼睁睁地看着民进党带他们走上台独不归路,两岸以非和平方式完成统一,那个时候台湾人又以何种资格、何种面目要求国家给他们特别宽松的管治框架呢?他们为“一国两制”做过任何切实的努力、抗争与贡献吗?而且“非和平方式”完成的统一,缺乏中央对台湾社会的高度信任,“一国两制”是否仍有必要及安全条件实行,并不明朗。根据2005年的《反分裂国家法》,“一国两制”的逻辑前提是“和平统一”,如果前提逆转了,治理方案也必须合逻辑地转变。

真正关心自身及台湾整体前途的台湾民众,很有必要从“一片绿”的岛内媒体氛围中解脱出来,好好读一下三份关键性的文件:其一,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其二,2019年习近平“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有关讲话;其三,2020年港版国安法。如此必有“反洗脑”的再启蒙功效,真正理解到自身的身份、利益和意义所在,从而有助于采取理性化的政治集体行动,坚定追求台湾社会融入中华民族整体的光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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