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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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可能是华人世界的唯一曙光

當前馬特市的訴訟制度改革刻不容緩

(编辑过)

鑒於最近訴訟頻發,而各方的資訊又十分紛亂,讓整個訴訟在原告和被告各自的敘事範圍內都能呈現一種邏輯自恰但截然不同的說辭。由於一般用戶沒有空閒去搜集證據和瞭解全面的資訊,甚至站方和管理員驟然面對這種情況也無法快速得出結論。就算可以,其結果也未必令人信服。因此,個人覺得馬特市的訴訟制度應該改革了。

本人在之前的一篇文章(見關連)就已經說過,目前馬特市施行的這一套訴訟制度很容易被人當成黨同伐異的工具,其中的漏洞會導致其訴訟結果有時會比較偏頗以致難以服眾。但也許因為沒有急迫性,@Matty 當時沒有十分認真對待。但最近一段時間的發生的狀況讓這個時機點來臨。為了進一步完善當下的訴訟制度,使其結果盡量公平公正,站方應該要果斷開始付出行動了。

為了維護社區自治的基本原則,減低管理員的工作量,同時維持當下類陪審團制度的訴訟模式,個人以為@蛋碎當初的初步想法非常值得參考。

如果真模仿現實中的司法來管治,也應當是從符合陪審員條件的公民中抽取數人組成陪審團。然而空間使用者的人員組成各異,很難界定誰符合公民標準。一人多號,多人共號,有活躍賬號,有不活躍賬號,有匿名賬號,有實名賬號,有功能性賬號,有社交性賬號,也有創作型賬號等等。更別說還有地域、族群、階層、職業等等這些一般人類共有的差異。這些都會影響Matters賬號的狀態和行為模式,不如現實中隨機抽取公民那麼具有代表性以及可預期性,進而影響裁決之公正。我個人建議啦,列一些比較具有代表性且活躍度的Matters網友,經過他們本人同意後,組成裁判員大名單。每次有訴訟,從中隨機抽取數人進行表決裁判。

Matty不如公開徵集陪審團成員,可以考慮用戶自薦和他人推舉兩種形式,並讓本站用戶投票決定。當然,對陪審團成員要有一定的要求,比如發過多少篇文章,要有一定的活躍度,至少保證每48小時會查看馬特市的動態,具體細節站方可以進一步收集和評估,最後出台具體的要求。同時,為了保證其公平性,應該限制分屬同一政治光譜成員的人數。比如陪審團的成員應該要同時具備親共和反共用戶,不能讓某一單方光譜人士佔據陪審團的多數。

陪審團成員一旦產生,可以規定其任期。除非成員主動要求退出或有嚴重失職行為被罷黜,否則在其任期內一般不作變更。如有個別成員因各種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則可進行補選。任期一到,則可進行換屆重新選舉。陪審團成員應該在用戶發起訴訟之時,主動搜集並瞭解全面的信息,方可決定是否做出處罰及其具體懲處措施。

站方應該提前研議出一套具體的處罰措施,比如禁言七天,禁言一個月,禁言三個月或者更久。屢教不改者可判死刑(封號)。 一旦用戶發起訴訟,陪審團成員進行兩輪投票並需分別公開作出具體說明,如列出具體的投票理由和援引本站的相關規定。第一輪投票決定是否對被起訴用戶進行處罰,第二輪投票決定其處罰的具體措施。@Matty或管理員只需要查看陪審團最後的結果並執行即可,大大發揚了本站的自治精神以及節省管理員的時間。

本提議只是一個粗略的設想,如果站方且各位用戶同意,很多細節還需要各位幫忙完善。希望大家一起來建立更完善的社區管理機制,讓馬特市的明天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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