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转载)国际主义的代价:中国早期对外援助记录

(编辑过)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中国在国家一穷二白、财力极其有限情况下,仍尽己所能提供对外援助。在1950-1959年期间,我国对外援助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约26亿元人民币,年度支出规模约1亿~4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约0.1%~0.5%,占国家总体财政预算支出比重约0.6%~1.7%。

随着时间进入六、七十年代,由于外交局势的变化,中国对外援助的范围逐步扩大,并增加了技术援助、成套项目等援助方式,在援助费用上也几乎做到了不计成本、不计代价。在1971-1978年期间,中国对外援助承担各类成套项目达到509个,帮助37个国家建成的成套项目数达到创纪录的470个。

其中包括了诸如叙利亚哈马纺纱厂(中国援助叙利亚最重要的大型生产性成套项目,1971年建成)、斯里兰卡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大厦(中国在南亚援建的最重要的标志性公共工程,支持斯里兰卡举办1976年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1973年建成)、朝鲜平壤地下铁(中国援建的第一个现代化城市轨道项目,1975年建成)、阿尔巴尼亚爱尔巴桑冶金联合企业(中国援助阿尔巴尼亚最重要的重工业成套项目,1975年部分建成)、北也门塔兹革命综合医院(中国在西亚地区援建的最重要的综合性医疗卫生项目1975年建成)、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又名中巴友谊公路,是中国连接巴基斯坦并通往南亚次大陆和中东地区最重要的陆路干线,1978年建成)等一大批耗资巨大的工程。

尤其是在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中国对外援助的金额再一次剧增。在1971至1975年,我国连续召开5次全国援外工作会议,党中央与国务院直接部署我国对外援助战略方针。在1960-1977年期间,我国对外援助财政预算支出由于受援国需求激增而导致急剧增长甚至出现畸高,支出总额约195亿元人民币,年度支出从1960年1.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1973年55.8亿元人民币(按当年汇率换算与世界第一大对外援助国美国基本持平),占GDP比重一度高达2%,占国家总体财政预算支出比重最高达到6.9%,给国家财政经济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从1949年到1979年,中国政府对外援助(包括军事援助)的财政支出共计483.04亿元,占年均国家财政总支出的3.5%,远高于同期的美苏两国。根据国家计委统计,越南、朝鲜、阿尔巴尼亚等社会主义国家接收的援助约占80%,排第二位的非洲国家约占13%-15%。[1]

朝鲜:

中国对朝鲜的援助始于朝鲜战争期间,除了出动志愿军和给予朝鲜政府直接的物资援助,中国还承担了很多无形的开支用于朝鲜。

如铁路运输一项开支,从1951年中朝联运司令部成立到1953年底,就花费达2亿元,其中直接援助朝鲜占95%。更重要的是,中国还为解除朝鲜民众的苦难付出了极大努力。三年来,中国政府为朝鲜提供了大量经济和生活物资援助,总价值约7-3亿元(至1953年底)。此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捐献运动也颇有收效,截止1952年5月,中国民众共捐献了相当于3710架飞机价值的钱款,中华救济总会还送去了大批粮食和生活用品。[2]

安置和救济朝鲜难民,也是中国政府帮助朝鲜的一个重要内容。战争期间朝鲜疏散到中国的难民共约13000余人(其中11000人安置在延边)。北方各地政府都为此做出了专门通知、规定,如河北省把救济朝鲜难民与慰问志愿军结合起来,发起募捐运动,热河省先是发起以县城为主的捐献运动,随后又普及到每个村庄、工厂、学校和街道,要求每星期汇报一次捐献情况。山西省则在《山西日报》发布了十条规定,把发动募集救济朝鲜难民运动作为中苏友协的中心工作,要求会员带头捐献。

东北地区,特别是延边各县,更加责无旁贷,1950年11月,延边在稽查处、开山屯、图们、南坪、凉水泉子、圈河等多处设置难民接待站和联络处,专门负责接待和安置工作。救济经费除专员公署承担外,还动员各地民众捐助,有钱出钱,有房出房,有衣出衣,有粮出粮。三年战争期间,延边地区共安置朝鲜难民11728人,提供救济款项14.88亿元(东北币),衣物43180件,以及难民归国费用10.1亿元。此外延边各县还设有伤员接待站和后方医院,仅1950年下半年就收留、医治朝鲜伤病员5万多人。

在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又为朝鲜的重建提供了巨量的援助。

中国的援助包括:1950年6月至1953年底中国援助朝鲜的7.29亿元(合14.5亿卢布)全部免于偿还;在4年(1954-1957)期限内,再提供8亿元(合16亿卢布)的无偿援助,其中1954年提供3亿元。这些款项都以物资援助的方式提供给朝鲜:335万吨煤、28万吨焦碳、3.39万吨棉花、0.3吨棉线、8.72万米棉织品、41万吨玉米、0.4万吨大米,17万吨大豆、1.12万吨橡胶、1.25吨纸、5.29万吨钢制品、0.55万吨铁轨、1600节客运及货运车厢、1500个机动车轮胎4000辆手推车,以及2万吨各种型号的金属钢管,共3000多个品种。另据东德档案记载,1953年中国还签订了另一项援助朝鲜1500万元(合2760万卢布)的协议。这批补充援助的66.3%以物资的形式兑现,如煤、棉花、运输材料、化工原材料、医药以及日常消费品等,其余33.7%则以项目投资的形式兑现,如恢复和修建铁路、运输及培训专家等。此外,中国在1954-1956年期间还会收养22735名朝鲜难民儿童,并承担负责教育这些儿童的7186名朝鲜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费用。

中国给予朝鲜的援助条件,比苏联优惠的多。当时对于赴朝的中国专家,朝鲜政府只需支付他们在中国所领取的同等工资(含出差和补助费)、医疗费、住宿费和交通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而按照苏联派遣专家的要求,除此上述费用外,朝鲜政府每年还要支付每个专家相当于在苏联一个月工资额的旅行费、休假补贴费以及相当于两个月工资额的补助费(高等院校),特别是每月要按照专家的技术等级向苏联政府支付2000-4000卢布的原单位损失费。

而来华实习的朝鲜员工,则可以享受与中国同等技术人员或技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公费医疗,只需支付住宿费。朝鲜政府仅承担实习人员来往的旅差费。而按照苏联关于接受实习人员的规定,所有的费用都要朝鲜方面承担,此外还要支付指导实习的费用,平均每人每月100-150卢布。对于朝鲜留学生,中国只向朝鲜政府收取发给学生的助学金和国内旅费,而苏联则要收取包括教学、住宿等在内的一切开销的50%。比较中苏对朝鲜的援助力度,甚至苏联外交部远东司都感到相形见绌,所以建议与财政部一起向部长会议提出修改有关苏朝协议的条款。

除了资金、技术和物质上援助,还有几十万志愿军官兵为朝鲜提供了大量无偿劳动。

在停战后3个月内,志愿军铁道兵便修复、修整和新建桥梁308座,全长1.5万米,并修复车站37处,恢复了朝鲜北部原有铁路线。此外在城市重建,修筑水坝、河堤、水渠,植树造林,春播秋种,修建民宅,修复校舍等各个方面,志愿军也都投入了巨大人力支援。仅1957年上半年,志愿军投入朝鲜经济建设的人力就达43万个劳动工日。到1958年全部撤军前,志愿军共帮助朝鲜修建公共场所881座,民房45412间,修复和新建桥梁4263座,修建堤坝4096条,全长429220米,修建水渠2295条,长达1218.71公里,进行田间劳动8.5亿坪,送粪1314.6万担,植树3608.65万棵,运送粮食物资63853吨。此外志愿军官兵还节衣缩食,省出了粮食2126.05万斤,衣物58.9万件,还为朝鲜人治病188.39万人次。

此后在1954和1955年朝鲜面临粮食危机时,中国又分别提供了13万吨和15万吨粮食。之后中国对朝鲜的援助一直未断,不断向朝提供物资援助。据新华社报道:1970年中国向朝鲜提供石油15万吨,1972年增加到140万吨。1972年中朝商定共同建设输油管,1974年2月破土动工,1976年1月输油管竣工,年输油能力为400万吨。

越南:

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始于1949年。在那年12月,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派出两名代表到北京,请求中共向他们提供3个师的装备及1000万美元的援助。[3]

之后随着越南与法国战争形势的变化,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开始进一步增加。在1951年初,中国顾问团帮助越军总部起草了《建设主力部队方案》和编制装备计划,开始帮助越南组建步兵师和工炮师。在1951年至1954年期间,中国顾问团帮助越南陆续开办8期干部培训班,基本上将越南北方部队连以上干部轮训一遍,南方部队部分团以上干部也参加了培训。

此外中国还在自己境内帮助越南建立军校、整训部队,期间“供给及其他一些事务须由中国负责”。这时期中国帮助越军训练了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等部队,几年内培训了上万名高中级指挥员和专业技术干部。至1954年停战时,越军已由抗法战争开始时的5万人发展为33万人,组成(建)了12个师另11个独立团、2个工兵团、4个炮兵团,战斗力有了显著提升。

而随着战争的延续,越南在财政与物资上也出现了巨大的缺口,而且中国不顾自身巨大的困难,还是给予了越南巨大的援助。在1950年至1954年期间,中国共为越南无偿提供1.76亿人民币的物资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共援助越南人民军枪支15.5万余支,枪弹5785万发,炮3600余门,炮弹108万余发,手榴弹84万余枚,汽车1200余辆,军服140万余套,粮食和副食品1.4 万余吨,油料2.6万余吨,以及大量的医药和其他物资。[4]

1956年以后,中国对越南军事援助的数量与质量两方面都开始大幅度增长。1962年,胡志明来中国请求援助,中国当时就无条件援助枪支9万支。1956-1963年期间,中国对越南北方的军事援助总价值为3.2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各种枪27万支、火炮1万余门、枪弹近2亿发、炮弹202万发、有线电机1.5万部、无线电机约5000部、汽车1000余辆、飞机15架、舰船28艘、单军服118万套。

之后随着美国介入越南,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再次剧增。在武器供应、新型装备的使用上,中国奉行越南优先使用原则,越南战争期间,中国生产的大型武器装备,大部分供应了越南,人民解放军需要的坦克和一部分大口径火炮很少得到补充,储备数量也很少。越南抗美战争开始后,中国共向越南提供122毫米榴弹炮280门、57毫米高射炮96o门、各型迫击炮20237门。而1961-1972年的11年间,人民解放军以上几种装备仅分别增加了约200门、2000余门和1.7万门,1968年之前,中国生产63式电台3000余部,其中绝大多数支援越南南方,自己仅留下一少部分使用。

在1964-1978年期间,中国向越南提供了总价值40亿元人民币的武器装备物资,主要包括枪支177万余支、火炮3万余门、坦克、装甲车810辆、飞机165架、艇船117艘、汽车1.5万余辆、地空导弹系统3套、导弹180枚、雷达260部、无线电机3.2万部、有线电机4.9万部、工程机械4834部、舟桥15套、各种枪弹10.4亿发、炮弹1660万发、地雷19万个、炸药1.5万吨、还有防化、观测、侦察器材等装备和大量军需物资。

中国无偿援助的物资包罗万象,除了军事物资以外,还包括生活物资、生产物资。例如根据1967年2月14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北京、上海、天津等13省无偿援助越南蔬菜种子的通知,援助清单上包括胡萝卜、红豆、芹菜、菜花在内共计22种,合计40多吨!广东、广西、云南、湖南4个省区对援越作出了巨大贡献,援助的物资涉及到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4个省区还派遣了援越专家,设立驻越经济代表处。代表处在越南的主要工作是:第一,大抓水利,广宁、高平、谅山、和平4个省已经有12台水轮泵,正在建设3台;第二,大抓绿肥,推广新农具,例如锄犁、磨浆机,推广新技术。

以上这些都是无偿援助,而即使在有偿援助中,越南也以其他物资进行补偿,但是所补偿的物资就中国援越的物资而言远远不够,越南是获利的一方。云南省给中央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越南供应云南的磷矿石为每吨36元,而国内21.11元,水泥每吨90元,比云南省内价格高出80%左右.

1970年9月23日,毛泽东在会见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时说:“马克思主义不是讲阶级吗?讲国际主义吗?工人阶级不分国界吗?现在别的国家在那里打仗流血,我们这个国家还没有打仗,不过是给一些物资,这还要讲价钱吗?”[5]

据统计,在1950年至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政府与越南共签订并执行了几十个向越南提供无偿的经济、军事援助的协议,其总值超过 200 亿美元。其中包括足够装备200多万海、陆、空军的武器和军需用品,450个成套项目(至 1978年3月已完成339个),1231 公里的公路,总计长476公里的铁路、全部铁轨、机车和车厢,700多艘各种船只和3万多辆汽车,3000公里以上的油管和200多万吨汽油,500多万吨粮食,3亿多米布和几亿美元的现汇,保证了越南军民在战争期间的吃、穿、用的需要。[6]

除此之外,中国政府还应越南方面的要求,在28年间派出专家顾问2万余人,防空、工程、铁道、后勤保障等支援部队先后总计达 32 万人,最高年份达17万人。为了援助越南,中国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代价。

老挝:

1962年1月13日,中国政府和老挝王国政府签订航空运输和修建公路协定,中国负责修建云南孟腊至老挝丰沙里的公路。至1978年5月底,中国先后派出18个工程大队,3个民工总队共七万余人,投入各种施工机械2250多台。如果将路基作业完成的3100多万石,筑成两米宽、三米高的石墙,可以环绕老挝一周。平均每公里公路造价为人民币31万余元,所有的修建费用都算作中国政府给予老挝王国政府无偿的、不附带任何条件的经济援助。中国同时派出2.1万人的高炮部队担负老挝的防空任务。

从1960年起,中国无偿提供老挝的军事援助包括枪11.5 万枝,枪弹1.7亿发,火炮278余门,坦克、装甲车34 辆,无线电机2530部,有线电机2654部,汽车773辆,主副食品771吨等。援助老挝抗击美军,获得独立和发展。

截在1979年之前,中国向老挝提供的无息贷款与无偿援助达9.556亿元,但老挝在1979年3月老挝竟然单方面宣布要求中国撤回全部援助人员,此后十年间两国都处于外交僵局之中。

缅甸:

1954年周恩来出访缅甸期间,代表新中国向面临“大米危机”的缅甸进行援助,签订贸易协定及购买缅甸大米的合同书。之后在1956年,中国首次对缅甸的援助是通过我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向缅甸提供的2万纱锭纺织厂成套设备以扩充直迈纺织厂,并派专家给予建厂的技术援助。1961年中缅签订第一个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确定中国给予缅甸总额3000万英镑的长期无息贷款,包括物资及成套项目,如密铁拉纺织厂、瑞洞造纸厂、比林糖精炼厂、刷胶合板厂和滚弄大桥等。

阿尔巴尼亚:

由于一系列因素,当1961年苏阿关系破裂后,苏联自然就停止了对阿尔巴尼亚的援助。而中国不仅把原先苏联全部援助项目统统包了下来,而且还不断扩大、增加对他们的援助,以至于对阿尔巴尼亚的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这期间中国向阿尔巴尼亚提供的项目虽然名为“无息贷款”,但其实都是赠送的。先后派遣了600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去阿尔巴尼亚从事援建工作,期间的经援、军援总计达100亿元(按六七十年代计算),当时约合60亿美元[7]

当时中国对于阿尔巴尼亚的要求简直是无所不应,期间帮助阿尔巴尼亚建了大大小小6座水电站,到停止援助的时候装机容量为88.5万千瓦。此外中国还给阿尔巴尼亚提供了了大批的物资,100多万吨工业用钢材,180万吨粮食,上万台农用拖拉机,向阿尔巴尼亚派去了6000名专家,为阿尔巴尼亚培养了2000名技术人员。中国还用自己的钱买了两条船,然后同阿尔巴尼亚建立合营的轮船公司,加上后来又买的一条,总吨位达2万多吨。1969年,谢胡与到访的中国副总理李先念谈了6个多小时,全是要东西。李先念问,你们拿我们这么多东西,打算什么时候还?谢胡说根本没有考虑还。

即便在60年代初期中国面临严重的粮食危机时,中国政府甚至分三批将用宝贵外汇购买的粮食转运至阿尔巴尼亚:

而当时阿尔巴尼亚非但没有就此满足,还向中国提出了种种匪夷所思的要求,比如中国帮阿尔巴尼亚建设了纺织厂,但阿方自己不种棉花,便提出要求要让中国用外汇替它买,织成布做成衣服后再反过来卖给中国。中国援助的优质钢材自己都极少,而阿方却用它做电线杆,优质钢板铺厂房地面,甚至铺路。1961年阿尔巴尼亚更是3次派人来北京要钱要物,甚至提出很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据驻阿尔巴尼亚大使耿飚向国内的报告:中国援助的高标号水泥、钢筋在阿国被到处用来修建烈士纪念碑,2.8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建了1万多座烈士纪念碑。我们援阿的化肥厂年产20万吨,平均1公顷地达400公斤,远远超过中国农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数量,但援助的化肥被胡乱放在地里,任凭风吹雨打,更荒诞的是在建设化肥厂时阿方不放心中国的主机,提出要意大利的主机,结果意大利主机使用不长时问就坏了,又提出要中国用外汇买意大利的备件,阿尔巴尼亚没有磷矿,中国援建的拉齐磷肥厂所用的原料还是中国花外汇从摩洛哥买的磷矿。

1972年冬,在巴卢库(时任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防部长)再次率军事代表团访华时,阿方提出了一个庞大的军事援助要求:根据他们“御敌于国门之外”的作战思想,想要用已有的和争取从中方要到手的500辆甚至更多的坦克,部署在亚得里亚海滨,筑成一条对付以美帝为首的北约和苏修为首的华约的“钢铁长城”。周恩来当时指出仗不能这么打,就是按照阿方提的要求给你500辆坦克,阿方也不一定打得过人家,不能打这个一锤子买卖。

但阿方并不死心,继续提供了他们获得的”最新情报”,其认为美、苏要抢先武力夺取阿尔巴尼亚,所以阿方要中国给它如此大的军援。周总理指出,阿尔巴尼亚没有制空权,没有制海权,万一要打,也只能打运动战。周恩来最后说:“现在还看不出美、苏都要抢先武装夺取阿尔巴尼亚。”“我们怎么没获得这个情报啊?”周恩来问我们周围的中方将军说,“难道我们是白吃饭的啊?”

之后在1974年10月,阿总理谢胡写信给周恩来总理,强烈要求已处于经济崩溃边缘的中国,在阿尔巴尼亚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继续提供高达50亿人民币的贷款。此时的中国早已力不从心、疲于应付,但仍然同意了总额10亿人民币的贷款协议,并同意阿尔巴尼亚延期偿还之前的贷款。可之后由于援建项目进展缓慢、援阿物资久未到位阿劳动党内部谴责中国“已完全堕落成修正主义”的声音甚嚣尘上、愈演愈劣。阿尔巴尼亚党报《人民之声》在霍查授意下诬蔑中国援阿是“破坏”阿经济的“别有图谋”之举。

但遗憾的是中国这样浮夸援助在外交上却没有换来阿尔巴尼亚丝毫的尊重。

在1969年9月,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在赴越南参加胡志明的葬礼时途经北京,周恩来和他在首都机场会晤。此事立刻引起了阿尔巴尼亚的极大反感。就因为此事,在之后出席我们建国20周年庆典上阿尔巴尼亚却故意降低了外交规格,本来应该是部长会议主席来的,后来只来了位副主席。

之后在1971年夏和1972年春,我国先后接待美国总统特使基辛格和尼克松本人访华,试图让中美关系走向正常化,结果此事又引起了阿尔巴尼亚的强烈不满。霍查振振有辞地宣称:阿中友谊是建立在反对美帝、反对苏修基础上的,现在中国跟美帝国主义勾结,至少破坏了这个基础的一半。阿尔巴尼亚报刊对此发表了一系列从措词到内容都对中国极不友好的文章。中阿关系从此进入了“秋季”。

而自1976年11月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七大以来,阿尔巴尼亚与中国的关系彻底破裂,霍查多次公开攻击中国内外政策,并对两国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进行各种刁难。到了1978年,阿尔巴尼亚的反华已经是肆无忌惮,尤其是霍查屡次亲自披挂上阵,对我国当时的内政外交进行了全面攻击。他还攻击中国领导人,不管是已逝世的毛泽东、周恩来,还是在职的华国锋、邓小平,都用各种恶毒的语言进行攻击,称中国这几位领导人是马列主义的“叛徒”,然后就攻击黄华外长、主管副外长余湛,还有刘振华大使,我国如何对待呢?两句话,八个字:骂不还口,不予置理。

随着毛泽东、周恩来的相继去世,邓小平执政之后,这种畸形的外交关系终于得到了矫正。邓小平这一改之前对阿尔巴尼亚的外交态度,斩钉截铁的宣布:断!撤!停!这就是对阿尔巴尼亚断援助,撤专家,停项目。我们也忍受不了了。我国对阿尔巴尼亚援助太多太多,这个大包袱越背越重。1978年7月7日,中国外交部正式照会阿驻华使馆,宣布停止对阿尔巴尼亚的一切经济、军事援助,撤回援阿工作人员,中阿关系彻底破裂。

断援以后,阿尔巴尼亚是每逢节日、开大会便攻击中国,将其当成了一项保留节目,新闻媒体不断发表或播放含有反华内容的文章。霍查在他的晚年不仅给许多对华友好的人士、政敌“定性”为“中国间谍”,而且还诬蔑中国驻阿大使馆的大部分人都是特务部门派过来的。整个国家都开始变得对中国极为敌视,据新华社当时派驻阿尔巴尼亚的记者王洪起回忆,他经常在大街上遇到阿国的孩子们,冲中国人喊一句“马依姆(猴子)”就跑掉!

阿尔巴尼亚的这番作为目的自然是要赖掉欠中国人民百亿元人民币的债。中国多年提供的贷款,阿尔巴尼亚当然不会还,就只能记在账上了,之后随着两国关系的彻底破裂,这笔贷款自然也彻底成了沉没成本。


国际主义的代价:中国早期对外援助记录

1 年前 · 来自专栏 阜东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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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中国在国家一穷二白、财力极其有限情况下,仍尽己所能提供对外援助。在1950-1959年期间,我国对外援助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约26亿元人民币,年度支出规模约1亿~4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约0.1%~0.5%,占国家总体财政预算支出比重约0.6%~1.7%。

随着时间进入六、七十年代,由于外交局势的变化,中国对外援助的范围逐步扩大,并增加了技术援助、成套项目等援助方式,在援助费用上也几乎做到了不计成本、不计代价。在1971-1978年期间,中国对外援助承担各类成套项目达到509个,帮助37个国家建成的成套项目数达到创纪录的470个。

其中包括了诸如叙利亚哈马纺纱厂(中国援助叙利亚最重要的大型生产性成套项目,1971年建成)、斯里兰卡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大厦(中国在南亚援建的最重要的标志性公共工程,支持斯里兰卡举办1976年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1973年建成)、朝鲜平壤地下铁(中国援建的第一个现代化城市轨道项目,1975年建成)、阿尔巴尼亚爱尔巴桑冶金联合企业(中国援助阿尔巴尼亚最重要的重工业成套项目,1975年部分建成)、北也门塔兹革命综合医院(中国在西亚地区援建的最重要的综合性医疗卫生项目1975年建成)、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又名中巴友谊公路,是中国连接巴基斯坦并通往南亚次大陆和中东地区最重要的陆路干线,1978年建成)等一大批耗资巨大的工程。

尤其是在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中国对外援助的金额再一次剧增。在1971至1975年,我国连续召开5次全国援外工作会议,党中央与国务院直接部署我国对外援助战略方针。在1960-1977年期间,我国对外援助财政预算支出由于受援国需求激增而导致急剧增长甚至出现畸高,支出总额约195亿元人民币,年度支出从1960年1.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1973年55.8亿元人民币(按当年汇率换算与世界第一大对外援助国美国基本持平),占GDP比重一度高达2%,占国家总体财政预算支出比重最高达到6.9%,给国家财政经济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从1949年到1979年,中国政府对外援助(包括军事援助)的财政支出共计483.04亿元,占年均国家财政总支出的3.5%,远高于同期的美苏两国。根据国家计委统计,越南、朝鲜、阿尔巴尼亚等社会主义国家接收的援助约占80%,排第二位的非洲国家约占13%-15%。[1]

朝鲜:

中国对朝鲜的援助始于朝鲜战争期间,除了出动志愿军和给予朝鲜政府直接的物资援助,中国还承担了很多无形的开支用于朝鲜。

如铁路运输一项开支,从1951年中朝联运司令部成立到1953年底,就花费达2亿元,其中直接援助朝鲜占95%。更重要的是,中国还为解除朝鲜民众的苦难付出了极大努力。三年来,中国政府为朝鲜提供了大量经济和生活物资援助,总价值约7-3亿元(至1953年底)。此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捐献运动也颇有收效,截止1952年5月,中国民众共捐献了相当于3710架飞机价值的钱款,中华救济总会还送去了大批粮食和生活用品。[2]

安置和救济朝鲜难民,也是中国政府帮助朝鲜的一个重要内容。战争期间朝鲜疏散到中国的难民共约13000余人(其中11000人安置在延边)。北方各地政府都为此做出了专门通知、规定,如河北省把救济朝鲜难民与慰问志愿军结合起来,发起募捐运动,热河省先是发起以县城为主的捐献运动,随后又普及到每个村庄、工厂、学校和街道,要求每星期汇报一次捐献情况。山西省则在《山西日报》发布了十条规定,把发动募集救济朝鲜难民运动作为中苏友协的中心工作,要求会员带头捐献。

东北地区,特别是延边各县,更加责无旁贷,1950年11月,延边在稽查处、开山屯、图们、南坪、凉水泉子、圈河等多处设置难民接待站和联络处,专门负责接待和安置工作。救济经费除专员公署承担外,还动员各地民众捐助,有钱出钱,有房出房,有衣出衣,有粮出粮。三年战争期间,延边地区共安置朝鲜难民11728人,提供救济款项14.88亿元(东北币),衣物43180件,以及难民归国费用10.1亿元。此外延边各县还设有伤员接待站和后方医院,仅1950年下半年就收留、医治朝鲜伤病员5万多人。

在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又为朝鲜的重建提供了巨量的援助。

中国的援助包括:1950年6月至1953年底中国援助朝鲜的7.29亿元(合14.5亿卢布)全部免于偿还;在4年(1954-1957)期限内,再提供8亿元(合16亿卢布)的无偿援助,其中1954年提供3亿元。这些款项都以物资援助的方式提供给朝鲜:335万吨煤、28万吨焦碳、3.39万吨棉花、0.3吨棉线、8.72万米棉织品、41万吨玉米、0.4万吨大米,17万吨大豆、1.12万吨橡胶、1.25吨纸、5.29万吨钢制品、0.55万吨铁轨、1600节客运及货运车厢、1500个机动车轮胎4000辆手推车,以及2万吨各种型号的金属钢管,共3000多个品种。另据东德档案记载,1953年中国还签订了另一项援助朝鲜1500万元(合2760万卢布)的协议。这批补充援助的66.3%以物资的形式兑现,如煤、棉花、运输材料、化工原材料、医药以及日常消费品等,其余33.7%则以项目投资的形式兑现,如恢复和修建铁路、运输及培训专家等。此外,中国在1954-1956年期间还会收养22735名朝鲜难民儿童,并承担负责教育这些儿童的7186名朝鲜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费用。

中国给予朝鲜的援助条件,比苏联优惠的多。当时对于赴朝的中国专家,朝鲜政府只需支付他们在中国所领取的同等工资(含出差和补助费)、医疗费、住宿费和交通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而按照苏联派遣专家的要求,除此上述费用外,朝鲜政府每年还要支付每个专家相当于在苏联一个月工资额的旅行费、休假补贴费以及相当于两个月工资额的补助费(高等院校),特别是每月要按照专家的技术等级向苏联政府支付2000-4000卢布的原单位损失费。

而来华实习的朝鲜员工,则可以享受与中国同等技术人员或技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公费医疗,只需支付住宿费。朝鲜政府仅承担实习人员来往的旅差费。而按照苏联关于接受实习人员的规定,所有的费用都要朝鲜方面承担,此外还要支付指导实习的费用,平均每人每月100-150卢布。对于朝鲜留学生,中国只向朝鲜政府收取发给学生的助学金和国内旅费,而苏联则要收取包括教学、住宿等在内的一切开销的50%。比较中苏对朝鲜的援助力度,甚至苏联外交部远东司都感到相形见绌,所以建议与财政部一起向部长会议提出修改有关苏朝协议的条款。

除了资金、技术和物质上援助,还有几十万志愿军官兵为朝鲜提供了大量无偿劳动。

在停战后3个月内,志愿军铁道兵便修复、修整和新建桥梁308座,全长1.5万米,并修复车站37处,恢复了朝鲜北部原有铁路线。此外在城市重建,修筑水坝、河堤、水渠,植树造林,春播秋种,修建民宅,修复校舍等各个方面,志愿军也都投入了巨大人力支援。仅1957年上半年,志愿军投入朝鲜经济建设的人力就达43万个劳动工日。到1958年全部撤军前,志愿军共帮助朝鲜修建公共场所881座,民房45412间,修复和新建桥梁4263座,修建堤坝4096条,全长429220米,修建水渠2295条,长达1218.71公里,进行田间劳动8.5亿坪,送粪1314.6万担,植树3608.65万棵,运送粮食物资63853吨。此外志愿军官兵还节衣缩食,省出了粮食2126.05万斤,衣物58.9万件,还为朝鲜人治病188.39万人次。

此后在1954和1955年朝鲜面临粮食危机时,中国又分别提供了13万吨和15万吨粮食。之后中国对朝鲜的援助一直未断,不断向朝提供物资援助。据新华社报道:1970年中国向朝鲜提供石油15万吨,1972年增加到140万吨。1972年中朝商定共同建设输油管,1974年2月破土动工,1976年1月输油管竣工,年输油能力为400万吨。

越南:

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始于1949年。在那年12月,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派出两名代表到北京,请求中共向他们提供3个师的装备及1000万美元的援助。[3]

之后随着越南与法国战争形势的变化,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开始进一步增加。在1951年初,中国顾问团帮助越军总部起草了《建设主力部队方案》和编制装备计划,开始帮助越南组建步兵师和工炮师。在1951年至1954年期间,中国顾问团帮助越南陆续开办8期干部培训班,基本上将越南北方部队连以上干部轮训一遍,南方部队部分团以上干部也参加了培训。

此外中国还在自己境内帮助越南建立军校、整训部队,期间“供给及其他一些事务须由中国负责”。这时期中国帮助越军训练了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等部队,几年内培训了上万名高中级指挥员和专业技术干部。至1954年停战时,越军已由抗法战争开始时的5万人发展为33万人,组成(建)了12个师另11个独立团、2个工兵团、4个炮兵团,战斗力有了显著提升。

而随着战争的延续,越南在财政与物资上也出现了巨大的缺口,而且中国不顾自身巨大的困难,还是给予了越南巨大的援助。在1950年至1954年期间,中国共为越南无偿提供1.76亿人民币的物资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共援助越南人民军枪支15.5万余支,枪弹5785万发,炮3600余门,炮弹108万余发,手榴弹84万余枚,汽车1200余辆,军服140万余套,粮食和副食品1.4 万余吨,油料2.6万余吨,以及大量的医药和其他物资。[4]

1956年以后,中国对越南军事援助的数量与质量两方面都开始大幅度增长。1962年,胡志明来中国请求援助,中国当时就无条件援助枪支9万支。1956-1963年期间,中国对越南北方的军事援助总价值为3.2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各种枪27万支、火炮1万余门、枪弹近2亿发、炮弹202万发、有线电机1.5万部、无线电机约5000部、汽车1000余辆、飞机15架、舰船28艘、单军服118万套。

之后随着美国介入越南,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再次剧增。在武器供应、新型装备的使用上,中国奉行越南优先使用原则,越南战争期间,中国生产的大型武器装备,大部分供应了越南,人民解放军需要的坦克和一部分大口径火炮很少得到补充,储备数量也很少。越南抗美战争开始后,中国共向越南提供122毫米榴弹炮280门、57毫米高射炮96o门、各型迫击炮20237门。而1961-1972年的11年间,人民解放军以上几种装备仅分别增加了约200门、2000余门和1.7万门,1968年之前,中国生产63式电台3000余部,其中绝大多数支援越南南方,自己仅留下一少部分使用。

在1964-1978年期间,中国向越南提供了总价值40亿元人民币的武器装备物资,主要包括枪支177万余支、火炮3万余门、坦克、装甲车810辆、飞机165架、艇船117艘、汽车1.5万余辆、地空导弹系统3套、导弹180枚、雷达260部、无线电机3.2万部、有线电机4.9万部、工程机械4834部、舟桥15套、各种枪弹10.4亿发、炮弹1660万发、地雷19万个、炸药1.5万吨、还有防化、观测、侦察器材等装备和大量军需物资。

中国无偿援助的物资包罗万象,除了军事物资以外,还包括生活物资、生产物资。例如根据1967年2月14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北京、上海、天津等13省无偿援助越南蔬菜种子的通知,援助清单上包括胡萝卜、红豆、芹菜、菜花在内共计22种,合计40多吨!广东、广西、云南、湖南4个省区对援越作出了巨大贡献,援助的物资涉及到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4个省区还派遣了援越专家,设立驻越经济代表处。代表处在越南的主要工作是:第一,大抓水利,广宁、高平、谅山、和平4个省已经有12台水轮泵,正在建设3台;第二,大抓绿肥,推广新农具,例如锄犁、磨浆机,推广新技术。

以上这些都是无偿援助,而即使在有偿援助中,越南也以其他物资进行补偿,但是所补偿的物资就中国援越的物资而言远远不够,越南是获利的一方。云南省给中央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越南供应云南的磷矿石为每吨36元,而国内21.11元,水泥每吨90元,比云南省内价格高出80%左右.

1970年9月23日,毛泽东在会见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时说:“马克思主义不是讲阶级吗?讲国际主义吗?工人阶级不分国界吗?现在别的国家在那里打仗流血,我们这个国家还没有打仗,不过是给一些物资,这还要讲价钱吗?”[5]

据统计,在1950年至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政府与越南共签订并执行了几十个向越南提供无偿的经济、军事援助的协议,其总值超过 200 亿美元。其中包括足够装备200多万海、陆、空军的武器和军需用品,450个成套项目(至 1978年3月已完成339个),1231 公里的公路,总计长476公里的铁路、全部铁轨、机车和车厢,700多艘各种船只和3万多辆汽车,3000公里以上的油管和200多万吨汽油,500多万吨粮食,3亿多米布和几亿美元的现汇,保证了越南军民在战争期间的吃、穿、用的需要。[6]

除此之外,中国政府还应越南方面的要求,在28年间派出专家顾问2万余人,防空、工程、铁道、后勤保障等支援部队先后总计达 32 万人,最高年份达17万人。为了援助越南,中国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代价。

老挝:

1962年1月13日,中国政府和老挝王国政府签订航空运输和修建公路协定,中国负责修建云南孟腊至老挝丰沙里的公路。至1978年5月底,中国先后派出18个工程大队,3个民工总队共七万余人,投入各种施工机械2250多台。如果将路基作业完成的3100多万石,筑成两米宽、三米高的石墙,可以环绕老挝一周。平均每公里公路造价为人民币31万余元,所有的修建费用都算作中国政府给予老挝王国政府无偿的、不附带任何条件的经济援助。中国同时派出2.1万人的高炮部队担负老挝的防空任务。

从1960年起,中国无偿提供老挝的军事援助包括枪11.5 万枝,枪弹1.7亿发,火炮278余门,坦克、装甲车34 辆,无线电机2530部,有线电机2654部,汽车773辆,主副食品771吨等。援助老挝抗击美军,获得独立和发展。

截在1979年之前,中国向老挝提供的无息贷款与无偿援助达9.556亿元,但老挝在1979年3月老挝竟然单方面宣布要求中国撤回全部援助人员,此后十年间两国都处于外交僵局之中。

缅甸:

1954年周恩来出访缅甸期间,代表新中国向面临“大米危机”的缅甸进行援助,签订贸易协定及购买缅甸大米的合同书。之后在1956年,中国首次对缅甸的援助是通过我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向缅甸提供的2万纱锭纺织厂成套设备以扩充直迈纺织厂,并派专家给予建厂的技术援助。1961年中缅签订第一个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确定中国给予缅甸总额3000万英镑的长期无息贷款,包括物资及成套项目,如密铁拉纺织厂、瑞洞造纸厂、比林糖精炼厂、刷胶合板厂和滚弄大桥等。

阿尔巴尼亚:

由于一系列因素,当1961年苏阿关系破裂后,苏联自然就停止了对阿尔巴尼亚的援助。而中国不仅把原先苏联全部援助项目统统包了下来,而且还不断扩大、增加对他们的援助,以至于对阿尔巴尼亚的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这期间中国向阿尔巴尼亚提供的项目虽然名为“无息贷款”,但其实都是赠送的。先后派遣了600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去阿尔巴尼亚从事援建工作,期间的经援、军援总计达100亿元(按六七十年代计算),当时约合60亿美元[7]

当时中国对于阿尔巴尼亚的要求简直是无所不应,期间帮助阿尔巴尼亚建了大大小小6座水电站,到停止援助的时候装机容量为88.5万千瓦。此外中国还给阿尔巴尼亚提供了了大批的物资,100多万吨工业用钢材,180万吨粮食,上万台农用拖拉机,向阿尔巴尼亚派去了6000名专家,为阿尔巴尼亚培养了2000名技术人员。中国还用自己的钱买了两条船,然后同阿尔巴尼亚建立合营的轮船公司,加上后来又买的一条,总吨位达2万多吨。1969年,谢胡与到访的中国副总理李先念谈了6个多小时,全是要东西。李先念问,你们拿我们这么多东西,打算什么时候还?谢胡说根本没有考虑还。

即便在60年代初期中国面临严重的粮食危机时,中国政府甚至分三批将用宝贵外汇购买的粮食转运至阿尔巴尼亚:

而当时阿尔巴尼亚非但没有就此满足,还向中国提出了种种匪夷所思的要求,比如中国帮阿尔巴尼亚建设了纺织厂,但阿方自己不种棉花,便提出要求要让中国用外汇替它买,织成布做成衣服后再反过来卖给中国。中国援助的优质钢材自己都极少,而阿方却用它做电线杆,优质钢板铺厂房地面,甚至铺路。1961年阿尔巴尼亚更是3次派人来北京要钱要物,甚至提出很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据驻阿尔巴尼亚大使耿飚向国内的报告:中国援助的高标号水泥、钢筋在阿国被到处用来修建烈士纪念碑,2.8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建了1万多座烈士纪念碑。我们援阿的化肥厂年产20万吨,平均1公顷地达400公斤,远远超过中国农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数量,但援助的化肥被胡乱放在地里,任凭风吹雨打,更荒诞的是在建设化肥厂时阿方不放心中国的主机,提出要意大利的主机,结果意大利主机使用不长时问就坏了,又提出要中国用外汇买意大利的备件,阿尔巴尼亚没有磷矿,中国援建的拉齐磷肥厂所用的原料还是中国花外汇从摩洛哥买的磷矿。

1972年冬,在巴卢库(时任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防部长)再次率军事代表团访华时,阿方提出了一个庞大的军事援助要求:根据他们“御敌于国门之外”的作战思想,想要用已有的和争取从中方要到手的500辆甚至更多的坦克,部署在亚得里亚海滨,筑成一条对付以美帝为首的北约和苏修为首的华约的“钢铁长城”。周恩来当时指出仗不能这么打,就是按照阿方提的要求给你500辆坦克,阿方也不一定打得过人家,不能打这个一锤子买卖。

但阿方并不死心,继续提供了他们获得的”最新情报”,其认为美、苏要抢先武力夺取阿尔巴尼亚,所以阿方要中国给它如此大的军援。周总理指出,阿尔巴尼亚没有制空权,没有制海权,万一要打,也只能打运动战。周恩来最后说:“现在还看不出美、苏都要抢先武装夺取阿尔巴尼亚。”“我们怎么没获得这个情报啊?”周恩来问我们周围的中方将军说,“难道我们是白吃饭的啊?”

之后在1974年10月,阿总理谢胡写信给周恩来总理,强烈要求已处于经济崩溃边缘的中国,在阿尔巴尼亚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继续提供高达50亿人民币的贷款。此时的中国早已力不从心、疲于应付,但仍然同意了总额10亿人民币的贷款协议,并同意阿尔巴尼亚延期偿还之前的贷款。可之后由于援建项目进展缓慢、援阿物资久未到位阿劳动党内部谴责中国“已完全堕落成修正主义”的声音甚嚣尘上、愈演愈劣。阿尔巴尼亚党报《人民之声》在霍查授意下诬蔑中国援阿是“破坏”阿经济的“别有图谋”之举。

但遗憾的是中国这样浮夸援助在外交上却没有换来阿尔巴尼亚丝毫的尊重。

在1969年9月,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在赴越南参加胡志明的葬礼时途经北京,周恩来和他在首都机场会晤。此事立刻引起了阿尔巴尼亚的极大反感。就因为此事,在之后出席我们建国20周年庆典上阿尔巴尼亚却故意降低了外交规格,本来应该是部长会议主席来的,后来只来了位副主席。

之后在1971年夏和1972年春,我国先后接待美国总统特使基辛格和尼克松本人访华,试图让中美关系走向正常化,结果此事又引起了阿尔巴尼亚的强烈不满。霍查振振有辞地宣称:阿中友谊是建立在反对美帝、反对苏修基础上的,现在中国跟美帝国主义勾结,至少破坏了这个基础的一半。阿尔巴尼亚报刊对此发表了一系列从措词到内容都对中国极不友好的文章。中阿关系从此进入了“秋季”。

而自1976年11月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七大以来,阿尔巴尼亚与中国的关系彻底破裂,霍查多次公开攻击中国内外政策,并对两国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进行各种刁难。到了1978年,阿尔巴尼亚的反华已经是肆无忌惮,尤其是霍查屡次亲自披挂上阵,对我国当时的内政外交进行了全面攻击。他还攻击中国领导人,不管是已逝世的毛泽东、周恩来,还是在职的华国锋、邓小平,都用各种恶毒的语言进行攻击,称中国这几位领导人是马列主义的“叛徒”,然后就攻击黄华外长、主管副外长余湛,还有刘振华大使,我国如何对待呢?两句话,八个字:骂不还口,不予置理。

随着毛泽东、周恩来的相继去世,邓小平执政之后,这种畸形的外交关系终于得到了矫正。邓小平这一改之前对阿尔巴尼亚的外交态度,斩钉截铁的宣布:断!撤!停!这就是对阿尔巴尼亚断援助,撤专家,停项目。我们也忍受不了了。我国对阿尔巴尼亚援助太多太多,这个大包袱越背越重。1978年7月7日,中国外交部正式照会阿驻华使馆,宣布停止对阿尔巴尼亚的一切经济、军事援助,撤回援阿工作人员,中阿关系彻底破裂。

断援以后,阿尔巴尼亚是每逢节日、开大会便攻击中国,将其当成了一项保留节目,新闻媒体不断发表或播放含有反华内容的文章。霍查在他的晚年不仅给许多对华友好的人士、政敌“定性”为“中国间谍”,而且还诬蔑中国驻阿大使馆的大部分人都是特务部门派过来的。整个国家都开始变得对中国极为敌视,据新华社当时派驻阿尔巴尼亚的记者王洪起回忆,他经常在大街上遇到阿国的孩子们,冲中国人喊一句“马依姆(猴子)”就跑掉!

阿尔巴尼亚的这番作为目的自然是要赖掉欠中国人民百亿元人民币的债。中国多年提供的贷款,阿尔巴尼亚当然不会还,就只能记在账上了,之后随着两国关系的彻底破裂,这笔贷款自然也彻底成了沉没成本。

柬埔寨:

1956年2月,柬埔寨王国首相西哈努克对中国进行友好访问,接待的周恩来表示中国愿意对柬埔寨进行经济和技术上的援助.而且决不附带任何条件,更不要任何特权。其间中国政府先以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向柬埔寨捐赠人民币8万元,帮助救济上年底金边遭受火灾的难民。之后1956年6月,中国与柬埔寨签订双边协定,提出中国会于1956-1957年期间给予柬埔寨价值800万英镑的无偿援助,用于对柬埔寨的物资援助和提供成套项目。

1960年5月,周恩来访问柬埔寨时双方签订了《关于实施1956年6月21日签订的经济援助协定的补充议定书》,中国再次无偿提供400万英镑。1963年2月17日,两国政府换文撤销了原赠送小型钢铁厂和小型机械厂,为替代撤销项目,除提供援柬水泥厂投资的不足部分外(约160万英镑),中国还将帮助柬埔寨建设玻璃器皿厂、轧花厂(包括打包厂)、棉籽榨油厂、棉纺织厂4个项目。

1964年1月,西哈努克亲王委托宾努亲王向中国提出援助柬埔寨扩建暹粒机场的要求。1965年5月,中国民航专家赴柬进行勘察和设计,9月双方签署《会谈纪要》,由中方承担扩建工程的设计、所需设备和器材供应。并派遣专家和技术人员组织现场施工。1966年3月机场扩建工程开工,1968年4月全部工程完成,包括一条长2550米、宽45米的跑道,联络道,15200平方米的停机坪,航站楼和其他技术房屋9座,单向导航和夜航灯光设备。无线电、有线电通信设施以及供电、供水及气象等设施。

1966年4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访问柬埔寨,双方金边签订了中柬经济文化合作协定。为帮助柬埔寨举办第一届亚洲新兴国家运动会。中国政府同意援建国际村和体育馆(当年10月建成),建筑面积共约1.9万平方米,并提供物资、设备和体育器材。援建主要还包括磅湛王家大学实验室(12个实验室和1个实习车间,1968年建成)、医院大楼一所(拥有200张床位,1969年建成)等项目。

从1956年至1969年,中国对柬埔寨的援助全部为无偿援助,共计2亿多元人民币的经济援助和3600万元人民币的军事援助。其中包括1966年4月时双方已初步商定、待签协议的项目和物资5470万元。上述援款按援助方式来分,成套项目和单项设备为1亿2821万元,一般物资6179万元(主要支付当地费用),特殊援助3682万元,现汇和现金212万元。为帮助柬埔寨成套项目和进行经济技术考察,中国先后向柬埔寨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l153人次,接受柬埔寨实习生205人。同时为柬埔寨就地培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3000余人。[8]

在之后的“高棉共和国”时期(1971-1975年),中国继续支持西哈努克,在北京给他以元首待遇。这一时期,西哈努克亲王与红色高棉组成联盟反对朗诺政权。红色高棉则在农村逐步扩大自己的根据地。这一时期中国给予柬埔寨的援助包括军事援助与经济援助,以军事援助为主。当时的中国出于国际主义义务,从政治上与物资上大力支援柬埔寨。毛泽东与周恩来多次表示,全力支援红色高棉与西哈努克两派所进行的抗美救国武装斗争,1970年送往柬埔寨的军用物资就达400吨,卡车50辆。[9]

蒙古:

蒙古国是最早向中国提出援助要求的国家,但当时中国因为国内极度困难而婉拒,之后在1954年,蒙古国又毫不客气地向中国提交了总计12250名工人的清单,包括粗细木匠、泥瓦匠、制砖瓦、烧石灰匠、谷物蔬菜树木花卉种植工、家具制造工、厨师、 裁缝、制靴匠、印染工等近40个工种。当年中国派出8200名工人,帮助蒙古建学校、医院、疗养院、专家招待所、热电站、玻璃厂、造纸厂、养鸡场等,甚至修复古庙。中国不能制造蒙古提出的纺织厂设备,甚至不惜动用紧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从1956年至1959年,中国一共无偿援助蒙古1.6亿卢布。

尼泊尔:

1955年8月1日,中国与尼泊尔签署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王国政府关于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尼两围友好关系的建立也成为新中国对尼泊尔援助的起点。就在两国建交当月,尼泊尔若干省份遭受旱灾,有300万居民面临饥荒。中国红十字会即在8月29日捐赠人民币5万元给尼泊尔政府作为救济灾民的款项。[10]

而中国对尼泊尔的正式援助,则始于尼泊尔在1956年提出的援助请求。1956年1月,尼泊尔新任首相阿查里雅在发表就职谈话时表示希望得到中国的经济援助。

阿查里雅随后在当年9月访问了中国,阿查里雅访华期间,受到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作为此次访华的重大成果,中尼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王国政府经济援助协定》,协定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协定签字生效后的三年内,无偿地援助尼泊尔王国六千万印度卢比……在六千万印度卢比中,三分之一分期给予现汇,三分之二给予尼泊尔王国所需要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能供应的机器、设备、材料和其他商品。援助的机器、设备、材料和其他商品,由两国政府另行商定。”

之后在1960年3月,尼泊尔新任首相柯伊拉腊再次访华,两国政府也公开发表了联合公报、签订了边界问题协定和经济援助协定。关于经济援助问题,柯伊拉腊表示希望中国能给予尼泊尔一亿卢比的经济援助,对此中方满足了尼方的要求,并在此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经济援助协定》中规定,

“为了帮助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发展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愿意在本协定生效后的三年内,给予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以无偿的、不附带任何条件和特权的经济援助。援助金额为一亿印度卢比。这项援款连同1956年中尼经济援助协定规定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尚未动用的剩余的四千万印度卢比,共为一亿四千万印度卢比,在本协定有效期内,由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根据双方商定的经济援助项目,分期使用。”

1961年10月,尼泊尔马亨德拉国王访华时再次提出希望能得到中国的援助,马亨德拉在与周恩来的会谈中明确提出了希望中国援助尼泊尔的具体内容:“如果中国能够帮助尼泊尔修建一条公路,从加德满都直到西藏,我认为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中国方面表示同意马亨德拉的提议。为了体现对尼泊尔主权的充分尊重,周恩来提出:“修好以后,尼泊尔境内的一段将移交给尼泊尔政府,同时在修建的时候,也要受尼泊尔方面的领导。”

之后双方于1961年10月15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关于修建公路的协定》,其中第一条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的请求,在1962年7月1日至1966年6月30日的时期内,分期给予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以无偿的、不附带任何条件和特权的经济援助,用以修建尼泊尔境内的公路工程。援助金额为三百五十万英镑。”

在1956年至1975年期间,中国先后援助了尼泊尔国内项目共计357个,其中竣工的项目206个,项目范围涉及重工业、轻工业、石油工业等领域。而即使在中国面临灾害的困难时期,中国政府依然努力兑现帮助尼泊尔的承诺。1961年,周恩来向尼方指出:“由于我国遭受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今年我们进口粮食,所以我们的外汇也是很困难的。我们今年没有对其他国家提供外汇援助。考虑到尼泊尔的情况,中尼关于四项经济援助的协定中的那笔一千万卢比可以在今年或明年予支一部分”。 而对于中国的无私援助,马亨德拉国王也表示了感谢,他说:“我很感谢,我们中国朋友是了解我们的困难的。”[11]

印度尼西亚:

中国对印度尼西亚的早期援助主要是在1958至1965年期间,当时中国陆续向印尼提供了六笔援助。

第一笔援助是在1958年4月17日签订的米、布贷款换文,其中规定中国向印尼提供贷款4800万瑞士法郎(约1100万美元)。之后在1957年10月,印尼前副总统哈达访华时向周恩来提出要求中国贷款2000万美元帮助印尼建设棉纺织厂。

1958年2月,为镇压地方叛乱印尼向中国提出,要求中国先用上述贷款供应一批大米和棉布,对于建厂问题表示可以后商谈。中国政府表示同意,随即将大米2万吨,棉布120万匹,棉纱6500件运往印尼,一共价值4666.8万瑞士法郎。1958年4月17日两国才换文确认,规定货款总额为4800万瑞士法郎(实支人民币5468万元),从1959年起由印尼政府以可转让的英镑、其他第三国货币或中国可能接受的印尼出口货物偿还,分10年还清,贷款年息2.5%。从账面看尚有余额133.2万瑞士法郎,但因中国已按照印尼方的要求供应实物,故双方同意余额不再使用。

第二笔是1961年3月27日,双方签订关于军需物资贷款议定书,规定中国向印尼提供军事贷款751万英镑(约2100万美元)。在1958-1959年期间,为帮助印尼政府镇压地方叛乱,中国向印尼提供军需物资贷款751万英镑(实支人民币6899万元)。1961年3月27日两国签订议定书,规定贷款期限为10年,自1960年至1970年还清,年息2%。其中军事装备计有飞机51架,半自动步枪6000支,子弹1000万发,登陆艇4艘。此外还有通讯器材、工程器材、后勤物资等。

第三笔是1961年10月11日,双方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中国向印尼提供贷款12960万瑞士法郎(约合3000万美元),中国政府将在4年内向印尼政府提供15万-16万纱锭,1000台布机。贷款在工厂建成投入生产两年后开始偿还,分12年还清,年息2%。

第四笔是1965年1月28日,双方在可兑换货币贷款协定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规定:中国向印尼提供1000万美元的现汇和4000万美元的贷款,共计5000万美元。1964年底,陈毅访问印尼时苏班德里约在送别宴会上向陈毅递交一张经援数额表,内容为:商业贷款4000万美元、现汇1000万美元,共贷款5000万美元。中国政府于1964年12月28日向印尼政府提供400万美元现汇贷款,并承诺于1965年上半年内再提供600万美元。可兑换货币贷款协定即对此进行确认。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从1965年2月1日至1970年1月30日,中国向印尼提供4000万美元贷款,其中成套设备和商品各半,在成套设备用款中,由中国提供20%的商品,作为当地费用。两项协定均为无息贷款。

第五笔是1965年9月14日,双方关于修建新兴力量会议大厦的议定书,其中规定中国政府给予印尼政府无偿援助4370万瑞士法郎(约合1000万美元)。1964年4月第二次亚非会议筹备会议期间,陈毅向苏班德里约表示,中国愿帮助印尼修建亚非会议大厦。但此后亚非会议大厦一事搁浅。1964年11月苏加诺访问上海时,周恩来表示中国愿援建万隆会议纪念馆,1965年1月苏班德里约访华时周恩来表示愿意为举办新兴力量会议提供物资支持。苏班德里约回国后,印尼即同意接受此项援助。1965年4月万隆会议10周年纪念活动时,周恩来同苏加诺为新兴力量会议大厦奠基。9月14Et两国就此签订议定书。

第六笔是1965年9月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印尼货币贷款协定。中国向印尼提供1亿美元的无息贷款,其中现汇2000万,一般商品3000万,成套设备项目5000万,5年内使用。1965年8月陈毅访问印尼时表示中国“可以提供比过去所给的三千万、五千万更大数目的新贷款”,希望印尼派代表团去具体商谈。9月16日印尼经济代表团访华。9月30日,李先念同苏尔亚迪签署中、印尼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印尼货币贷款协定,规定中国将于1966年和1967年各向印尼提供500万美元现汇,1968年400万美元,1969和1970年各为300万美元;商品贷款5年内分配比例为1000万、700万、500万、400万、400万美元。

综合以上6笔援助看,1958—1965年中国对印尼的援助总额(协议数)约为2.15亿美元,在当时中国对亚非民族主义国家的援助中居于首位,其中仅1965年就提供了约1.6亿美元。[12]

古巴:

为了帮助古巴克服经济困难,1960年底中古两国签订协定,规定中国向古巴提供无息贷款6000万美元,用于帮助古巴建设24个工农业项目,还规定了为古巴培训200名技术人员的任务。1960年11月,周恩来接见访华的格瓦拉时强调:“在古巴最困难的时候,中国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支持是尽了一点应尽的国际义务。”[13]

在1959-1965年期间,两国共签订两个五年期的和多个年度贸易协定,中国对古巴的经济支援体现在提供优惠贸易、无息贷款和无偿物资援助等方面。其中无息贷款的一部分由中方对古贸易盈余转化而来,这是当时为缓解古巴对华贸易逆差压力而采取的一种灵活做法。到1965年,由中方贸易盈余转为对古巴的长期无息贷款额高达4000万美元。考虑到古巴的还款能力,周恩来1963年对来访的古巴政府经济代表团说:“贷款只是个形式,到时不还或再推迟还都可以,如果到时有困难还可延期还。”

1963年古巴受到特大飓风侵袭,中国政府从全国各地调集了总价值约为4790万元人民币的食品、药品、衣服布匹、文教用品等救援物资,迅速运往古巴。一位中央领导同志得知中国有一船出口大米正在公海运输途中时,立即决定命令这艘商船改变航线直驶古巴。

此外,从1962年至1972年,中国一直以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购买古巴的食糖,根据两国在1960年7月签订的贸易协议,中国将在今后5年从古巴购买50万吨原糖,当时国际市场的糖价仅为每公斤0.025 美元,而中国则以每公斤 0.06美元的价格从古巴购买原糖,中方为此共多付了2.85亿美元。

但从6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中苏关系进一步恶化,中古关系也逐渐转冷。两国之间的政治往来处于停顿状态,贸易摩擦也逐渐增多。

匈牙利

1952年,匈牙利发生灾荒,人民的基本生活受到威胁,食不果腹。新中国就此情况立即支援其粮食5万吨,保障其生存问题。之后在1956年3月,针对资本主义国家连续对匈牙利进行追债问题,新中国通过援助物资等方式缓解其困境。匈工农革命政府成立后,为促进其建设,新中国遵循援助原则,不干涉匈政府的内政,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从匈方角度出发无偿援助匈政府物资及资金等。

也门:

1956年中也建交,1957年12月,新中国援助也门修筑了从萨那到荷台达的公路。与此同时对也门进行资金、优惠贷款援助并提供成套的工业设备及机器,派遣技术专家和熟练工人指导项目进行。1959年2月,也门出现旱灾,为援助其渡过难关,新中国无偿援助一万吨小麦。在军事援助上,针对英国对也门的侵略问题,新中国通过向别国贷款方式为其提供军事援助,对抗英国实现独立。

非洲诸国:

作为除社会主义阵营之外接受中国援助最多的地区,非洲仅在1956年到1979年间就接纳了总额约62.8亿到72.5亿人民币的援助。中国不仅在非洲援建了坦赞铁路这一规模最大的单项成套项目,而且在工业、农业、教育、军事等援助领域也投入了大量资源,中国如此大规模援非,乃至达到“穷国支援富国”的地步。

大体从1963年9月开始,毛泽东就改变了1962年初刘邓主政下为克服经济困难而削减对外援助的做法,在他的授意下,王稼祥的“三和一少”在党内遭到全面批判,中国对非洲的援助从“量力而行”,开始走向不计成本。

1970年之后,由于中美关系的缓和,促使部分非洲国家不再顾虑美国而选择与中国建交或复交,在1970年10月以后的两年内,中国与15个非洲国家建立或恢复了外交关系。而为了消除台湾在非洲的影响,大陆开始考虑顶替台湾在非洲的援助项目,典例案例就是大陆在1971年开始实施的意在顶替台湾在非农耕队的农技援助项目。[14]同时由于当时苏联减少了在非洲的投入,这使得中国政府认为这是在非洲扩大影响力的绝佳时机。

1970-1972年是中国对外援助飞速增长的时期,这一时期新签订的援助金额已经超过了此前20年的六成。其中非洲更是成为了援助增长最快的地区。周恩来在1970年时把对非援助提到仅次于印支的“第二位”。1972年中国新增的12个受援国有一半来自非洲。在援助条件上,中国给予非洲国家与越南、阿尔巴尼亚等社会主义兄弟国家同等的优惠。周恩来在1972年决定,对非贷款一律无息且可以无条件延期偿还,这实际上就等于将之前大量的贷款改为无偿援助。[15]

1973年,中国共向38个国家提供了303个成套项目,这一年中国的援助名单中增加了8个国家,其中5个属于非洲。美国中央情报局评估中国当年援非总额为3.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亿元,远超当时苏联的900万美元。

到1973年底,中国援非成套项目上升到整个对非社会主义国家援助的首位。对非援助在1974年继续上升,8月时对外经济联络部副部长李克预测援非的比重、范围和规模将继续扩大,因为同中国建交、复交的34个非洲国家中的32个已经要求提供援助。

除开物资和资金援助,中国还对非洲各国进行了长期的医疗援助。而在1978年之前,中国对非医疗援助是全部无偿的,医疗队队员的薪资、培训、交通和药械开支均由中国承担。

这其中以药械开销数额最大,仅坦桑尼亚、马达加斯加的l5个医疗组平均每年就消耗近百万元药械。根据卫生部副部长谭云鹤的统计,1963年到1978年,中国政府因派遣援非医疗队平均每年财政支出1200万元,每个医疗队员年均所耗物资价值约1万元。直到1978年,中国结束无偿医疗援助政策,医疗队所担负的开支便迅速降低,1978年到1980年,中国政府共为医疗队支付121.6万元。[16]

埃及:

从1956年起,中联部开始不断关注埃及、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四国共产党的活动情况。中方一开始便将“纳赛尔派”视为在北部非洲建立国际和国内反帝统一战线的最佳依靠力量,而1956年爆发的苏伊士运河危机更是坚定了中国支持纳赛尔对抗“帝国主义”的决心。在11月,中国向埃及无偿援助了440万美元,同时还试图斡旋改善埃及共产党与纳赛尔政府的关系,促其形成国际和国内的民族统一战线,中方还向埃共多数派(统一共产党)传授斗争经验,并促使纳赛尔将武器分给埃共。为了帮助埃及打破西方的封锁,中国在1954、1955年还进口了埃及棉花和棉纱共计3637万美元,1956年又购买价值1000万英镑的埃棉。

1964 年底,在埃及副总理访华期间,双方就经济协定问题达成友好共识并签订协定,协定签订完毕后,新中国本着友好援助原则以无息贷款的方式向埃及提供约3.5亿瑞士法郎,为成套项目建设提供单项设备和原材料。另外在埃及战时物资紧缺时,新中国还为其提供玉米、小麦等帮助其渡过难关。

阿尔及利亚:

1958年12月,中国向阿尔及利亚提供了500万美元的无偿援助,包括军火300万美元、物资和外汇各100万美元,1959年,中国继续向阿尔及利亚提供了1008万人民币的衣服和药品。1960年4月,中方又邀请阿尔及利亚临时政府代表团来华,并答应在军事、经济、技术和政治上给予全面支持,当时中国就给予了价值5060万人民币的军事物资。1963年,中国开始向阿尔及利亚派遣医疗队。1964年初,随着周恩来访问阿尔及利亚,再次确认了之前中国的经济支援计划,特别是执行中阿之间1963年达成的一项价值5000万美元的贷款。

几内亚、加纳、马里、刚果(布):

1959年初,中方与几方取得外交联系之初,几内亚就以粮食歉收为由提出要求中国无偿援助1.5万吨大米,中方发现几方“建交态度积极”,遂爽快答应援助要求,双方很快签订第一批5000吨大米的转交协议。[17]1959年10月,几内亚政府代表团来华参加国庆庆典,双方借机达成建交协议,中国随即通过优惠贷款援建几内亚一批基础设施和工厂。由于几内亚当时正在大陆与台湾之间摇摆,因此中方援助心态迫切,以至于抱怨几方不及时通知所需的援助内容。1960年5月,中国在国内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还主动赠送几内亚1万吨大米,并邀请几内亚派代表团到北京签订经济技术协定,允诺在农业合作化、工业等领域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同样在1959年,中国对加纳的援助随着加纳贸易友好代表团访华被提上议程,外贸部部长叶季壮与代表团详细讨论双边贸易、技术援助及互派专家等问题。之后在1961年,中国又与加纳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贸易协定,援助加纳建设兵工厂、训练军官,并派遣农技专家去加纳进行种植活动。

1964年5月,以加纳总统秘书处主任埃尔·黑弗为首的加纳政府经济代表团访华。为了安排援助计划并确定援助内容,中方安排他们在上海等地参观电机、制药、纺织、印染、搪瓷、造纸、食品、皮革、毛棕、农业等行业的生产情况,甚至破例让代表团参观上海汽轮机厂等一批对外保密工厂。7月,中国与加纳签订了2240万美元的贷款协议,用于完成上述领域内的援助项目。

1964年,马里左派领袖凯塔总统的助手、亲中派人物库亚特携带总统亲笔信来华寻求援助。毛泽东、周恩来和刘少奇分别与库亚特就政治、经济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交谈,中方向库介绍了中国的经济建设经验。库亚特要求中国给予现汇、粮食、工业交通援助,中方答应了大部分要求。其中仅援建马里的工厂就可以帮该国节约外汇1900万美元,而援建的糖果厂年产值达到数百万美元。

1964年7月,中国向刚果(布)这个每年预算仅3900万美元的国家提供了价值250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和商品信贷,而同时其法国只提供900万美元。中国的经济援助集中在生产消费品的小型工业,1965年1月,刚果(布)派遣代表团来华参观万吨水压机和农业设施并商谈具体援助项目。此外,中国还派出一批军事专家训练刚果(布)军队和刚果(利)反政府武装。

喀麦隆、苏丹、肯尼亚、

中非的喀麦隆和东非的苏丹也是中国通过援助重点争取的对象。1959年5月,中国向喀麦隆人民联盟提供十个来华留学的奖学金名额用于培养革命干部。7月1日,喀麦隆人民联盟副主席访华领取“捐款”。三天后,喀麦隆代表要求中国提供武器或资金援助,中方很快予以答应。

苏丹被视为通往埃塞俄比亚等非洲中部和东部国家的据点,两国在1959年2月4日正式建交。当时中国认为,在不介入该国内部斗争的前提下可以对其内阁各派当政人物“有区别地予以照顾”。8月下旬,苏丹外长赫尔在遭到英美苏拒绝后,连续三次通过中国驻苏丹大使要求援助。考虑到苏丹是通向黑非洲的门户之一,中方内部认为有必要认真考虑赫尔的援助要求,因为这会扩大中国在黑非洲的作用。在1963年,苏丹又获得了中国提供的一笔4760万美元的经济贷款。之后在1970与1971年,中国又向苏丹提供了两笔共计2亿人民币的无息贷款,用于苏丹国内的经济项目建设。同时中国还向苏丹提供了2370万美元的援助,用于其国内工业与公共设施建设。[18]

在1963年周恩来访问期间,肯尼亚获得了中国一笔1520万美元的长期免息贷款和280万美元的赠款

安哥拉:

在1975年,343名中国军事专家被陆续派往金沙萨训练扎伊尔突击旅,该项训练计划实际上是对1974年中国援助扎伊尔军事装备工作的补充,而非针对当时混乱的安哥拉局势。。然而由于扎伊尔是美国在南部非洲重要的合作国,也是安解阵背后最大的支持者,中国自1973年与扎伊尔恢复外交关系之后就将其作为仅次于坦桑尼亚的援助代理国。

自1974年5月开始,中方已向扎伊尔秘密派遣18名专家协助训练了658名安哥拉民族解放阵线的“自由战士”。当年9月,安解阵又公开宣布获得中国援助的45吨军火和一批医疗用品。因此5月启动的这项军训计划无疑向外界传递出中美两国开始共同支持安解阵反对安人运的错误信息,这直接导致了安人运与中国谈判的破裂。

随着7月安哥拉内战的全面爆发,美国开始全力援助安解阵和安盟,苏联和安人运之间的联盟关系也已坐实。此时中国也只能选择支持安解阵,于是在8月,中国与南非种族政权联合援助的93吨军火就已经送到了安盟手上。同时中国还通过扎伊尔向安解阵提供火炮和装甲车等重武器。9月古巴军队参战后,中国又向安解阵派遣112名军事顾问并提供450吨的武器和大量药品。

但此时由于种族主义南非的介入,安解阵和安盟被认为与 “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沆攏一气,南部非洲主要大国几乎全部倒向安人运。甚至是几内亚、坦桑尼亚这样的传统友好国家也开始不满中国在安哥拉内战中的立场。据钱其琛回忆,几内亚总统在接待他时认为中国的立场是对自己的侮辱。[19]尽管中国外交部努力解释, 但几方并不满意,双方最后只能回避谈论安哥拉问题。至此中国不仅无法阻止苏联、古巴控制安哥拉,并且与大部分黑非洲国家关系恶化,毛泽东自1960年代初开始力图在非洲建立的“反帝反霸统一战线”遭遇重大挫折。

坦桑尼亚、桑给巴尔:

坦桑尼亚作为中国在东非进行经援工作的重点国家。根据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估计,截至1964年6月,中国通过签订经济技术援助贷款协定的方式向坦噶尼喀提供了2800万美元贷款和300万美元赠款,并向桑给巴尔提供了一笔1400万美元贷款和50万美元赠款。中国在此后不到两年内派出了12个专家组赴坦桑尼亚调查和商谈项目,期间决定提供四个成套援助项目。

中国向坦桑尼亚提供的最大的援助项目是坦赞铁路,实际至少耗费18亿人民币的坦赞铁路无疑是中国对非援助的标志性工程。1965年2月,中国方面借尼雷尔访华之机表示同意援建坦赞铁路的坦境部分,尽管最终协定到1967年才签订,但中国专家已于1965年赴坦桑进行勘探工作。

1965年2月,毛泽东等领导人在与坦桑尼亚总统尼雷尔的会谈中确定了中国将援建坦赞铁路,刘少奇明确表示:“帝国主义不干的事情,我们干,我们一定帮助你们修!”同时,周恩来也认为,集中力量援建这样一个大工程,其效果和影响绝非在其他国家多搞一些中小项目所能比拟,它不仅可以使坦、赞两国摆脱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控制、讹诈,也有利于推进整个非洲的民族解放事业。

尽管当时有官员认为这个项目的投资远超中国国力,但在国际主义旗帜下,中国毫不犹豫地同意援建这条铁路。毛泽东当场表示:“这条铁路不过投资一亿英镑,没什么了不起”,甚至表示:“我们宁可自己不要修铁路,也要帮助你们修建这条铁路。1970年10月,坦赞铁路动工。为建设这条铁路,中国政府提供无息贷款9.88亿元人民币。在修建坦赞铁路的近6年时间里,中国先后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5万多名。施工过程中,因为设备落后,很多时候必须依靠“人海战术”,有65名中国工程技术人员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中国对桑给巴尔的援助更为全面,桑给巴尔请中国专家定制具体的革命和建设方案。在中国专家的帮助下,桑给巴尔实施了包括建立国营贸易商店在内的各项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改革措施。中国的军事援助在1964年之后也开始在这个国家全面铺开,除了向桑给巴尔提供军事物资外,中国军事援助主要集中在帮助坦桑尼亚建立培训非洲“自由战士”的基地和网络。1964年7月,坦噶尼喀武装部队司令萨拉基基亚准将与罗瑞卿在北京签订关于中国向坦桑尼亚派遣军事专家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于9月份开始派遣军事专家到达累斯萨拉姆的两个秘密训练营地,协助坦桑尼亚军方训练莫桑比克、安哥拉和津巴布韦(南罗德西亚)等国的反政府游击队。[20]

索马里、乌干达:

索马里是中国在东非巩固地位的另一个重要支点。1961年11月,索马里遭遇水灾,由于中索两国于1960年刚刚建交,加上舍马克政府对中国较为友好,中国以政府名义向索马里提供了15万元人民币救济款以及相当于15万元人民币的国产药品。

1964年1月,中国主动追加援助索马里一座剧场并无偿提供价值50万人民币的救灾粮和药品。在这之前,中国已经决定给予索马里大量援助。1963年8月,索马里前总理舍马克访华,中索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根据协定,中国于I963年到I970年向索马里提供8000万瑞士法郎(约635万英镑)的无息贷款,同时中国根据两国的换文在1963年9月到1964年12月向索马里政府提供300万美元的财政援助。

1965年,中国在东非的援助扩展到坦桑尼亚北边的乌干达。4月,中国和乌干达政府签订协议,从1965年7月到1970年6月,中国将给予乌干达政府430万英镑(折合人民币2964万元)的长期无息贷款用于建设如下一系列项目:各一千英亩的水稻农场和茶园、纺织厂、轮胎厂、造纸厂、钢铁厂(年产十万吨)、合作商店、国家运动场、广播发射机(一台)、居民点(一个)、乌干达人民大会堂等。同时,中国政府还无偿向乌干达提供107万英镑(737.551万人民币)的财政援助,一半用现汇支付,另一半用商品支付,现汇部分将在1965年提供26.75万英镑,其余26.75万英镑在1966年提供。

其余援助对象:

除了社会主义阵营与亚非拉各国外,中国还向其余国家提供了多次人道主义援助。

例如在1953年,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等人民团体就募捐救济了英国和荷兰水灾。1955年,中国红十字会针对希腊地震向希红会捐款2万瑞士法郎现款。1952年、1953年和1959年,有关人民团体三次向日本提供救济。20世纪50年代,中国对外人道主义援助共36次,对西方国家援助占了其中的1/6。

1953年8月,印度发生水灾,政府原本建议以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和中国红十字会名义捐助人民币10.5亿元但由于得知苏联计划捐赠25万卢布(约合人民币17亿元),毛泽东批示“款数似应增加至十五亿或廿亿人民币”,有关部门最后将援助数额定为15亿元人民币。

1971年6月,智利发生特大暴风雪,中国提供了500万人民币的现汇。1972年6月中国与智利签订了经济合作协定,中国向智利提供2000万英镑的长期无息贷款,同年还向智利增供了1500吨猪肉和500吨鸡肉。1973年智利政局出现动荡,为帮助智利,周恩来总理主动建议中国在智利银行中无息存入1000万英镑现汇,供智利政府使用。

1970年6月,秘鲁发生地震,中国提供了了150万人民币的现汇。1971年11月,中国又向秘鲁提供了1700万英镑的无息贷款。1972年4月,中国向圭亚那提供了1000万英镑的无息贷款,并派出专家指导水稻生产。1975年3月,又向圭亚那提供了2000万人民币的无息贷款。

中国对外援助政策的转向:

1977年7月,随着十届三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同志再度复出,中国的各个领域都开始重新整顿,而耗费巨大的援外项目自然是首当其冲。

邓小平同志在援外领域的第一个重大决策就是全面压缩援外规模。在1978年7月,邓小平就指示外交部发布对越南和阿尔巴尼亚的照会,要求立刻停援助,甩包袱,彻底摆脱中越、中阿在援助问题上的畸形关系。

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后,中国援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从1973年的6.904%,已经下降到了1979年的0.766%。援外工作的负担大为减轻。之后在1979年3月,邓小平又同意为王稼祥平反,他指出:

“王稼祥同志从当时国内、国际的实际情况出发,向中央提出了一些对外策略和方针方面的建议,组织原则上没有错,总的精神是正确的。所谓“三和一少”、“三降一灭”问题应予平反,强加在王稼祥同志和其他同志身上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应该推翻。”

对王稼祥同志的平反,标志着中国对待援外政策的转向,自此之后中国开始从对外援助国,逐渐转变为接收援助的对象。

在之后数十年间,中国开始大量接收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项目与技术援助。活跃在中国的援助方包括了国际多边援助机构、为数众多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以及规模和形式各异的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可以容纳各类援助方,同时在开始接受西方援助的时候就确立了“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因此中国比其他受援国更加能够有意识地引导外援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并借助外援进行渐进式的改革。

从1979年至2006年,中国共接受多双边无偿援助63亿美元,实施了1000多个项目。1995年,中国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援助达到峰值,成为世界最大的受援国,这些来自海外的资金与技术也为中国的经济腾飞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参考

  1. ^《中共中央转发外经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援外工作的报告》

  2. ^《尊重与援助:新中国对朝鲜外交方针的形成》.沈志华

  3. ^《秘密征战:中国军事顾问团援越抗法纪实》.钱江

  4. ^《中国军事顾问团援越抗法斗争史实》.中国军事顾问团历史编写组

  5. ^《毛泽东年谱·第6卷》

  6. ^《惊人的援越数字》.黄文欢

  7. ^此处金额是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耿飙在回忆录中估算的结果。据王泰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70-1978)》一书统计,1954-1978年,中国援阿贷款和无偿援助协议金额共计60.45亿元,由于当时贸易计算原则限制加上军援作价偏低,中国援阿实际金额应在79亿元以上。后中方致阿方照会时曾说援助总额为100多亿元

  8. ^《中国对束埔寨经济技术援助的历史探析(1956-1970)》.张勉励

  9. ^《新中国外交50年(上)》.王泰平主编

  10. ^《中国红十字会赠款救济印度和尼泊尔灾民》.《人民日报》1955年8月31日

  11. ^《20世纪50-60年代新中国对尼泊尔援助问题探究》.周振

  12. ^《1958-1965年中国对印尼的援助》.李一平、曾雨棱

  13. ^《新大陆的再发现:周恩来与拉丁美洲》.黄志良

  14. ^《农技援非(1971-1983):中国援非模式与成效的个案研究》.蒋华杰

  15. ^《周恩来会见埃塞俄比亚新闻工作者代表团谈话摘录》

  16. ^《中国援非医疗队历史的再考察 (1963-1983)》.蒋华杰

  17. ^《几内亚准备派代表团来我国谈判建交问题》.《外事动态》.1959年2月27日

  18. ^《中国对苏丹的援助:过程、动因与调整》.江涛

  19. ^《外交十记》.钱其琛

  20. ^《国际冷战、革命外交与对外援助:中国对非援助政策形成的再考察(1956-1965)》.蒋华杰

转自知乎用户Canicularis,1 年前 · 来自专栏 阜东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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