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受难、维权、再受难、荆棘新前路--我的曲折抗争历程(九)(第四章第2节中)

    5.看报纸与书籍杂志、看电视,获取信息与新闻;对这些信息、新闻的感想、联想

    我前面提到,刚进精神病房,什么都做不了。一方面是精神状态糟,另一方面是不熟悉病房情况。过了几天,我才大致了解了病房各种事情,包括报纸的发放、取阅。

    整个K4病房每天只有两份报纸,一份是苹果日报,一份是星岛日报。偶尔看见过明报和东方日报,是其他人的探视者送进来的。病房里一共近百人,虽然大多数神志不清不看报纸,但剩下二三十人也会很快拿光报纸。只要少数人不把报纸放回原位或一直占着看,其他人就没得看。后来我才找到窍门,就是上午10点左右刚发报纸就去拿,或者到沙发上找。偶尔看其他人桌上有就去借,但尽量不借。

    对我来说,这些报纸非常珍贵。我转移注意力以缓解焦虑、了解外界信息,主要就是靠这些。本来我希望冯女士送一些书,例如在精神病房重读《一九八四》、契诃夫的《第六病室》,必然有新感慨。但是她很忙,没空去找,最后给了我几本教会发的小册子。而那里边除了少数励志故事,大多都是宣扬基督教思想,包括一些根本不科学的迷信、明显虚假的类似于“显灵”之类的故事,我自然没兴趣看下去。里边居然还有一篇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的文章,讲他遇袭后的心路历程,字里行间都在夸赞“神”、“主”。这样的敢言之士也堕入这种神学的泥潭,我很是遗憾。我大概翻了几次也就不看了。(当然,文中也有讲基督徒行善、救助弱势者的故事,但是篇幅很少,大多数还是宣扬教义和各种迷信(例如将一些巧合归为“神迹”,当然荒诞不经、不值一驳))

    而据护士说,每周二还是周四上午,会有流动图书车,但是我在的23天,基本是过了三周多,一次都没看见有图书车进来。无书可借下,我借过他人的书看,但是书很不好看,有位住院者给我杂志,也只有两本,还是娱乐杂志《东周刊》。所以,能看的主要就是这些报纸了。虽然看报纸平均每天只能消磨一个小时时间,其他时间还是来回走路或躺床上难受。但有总比没有强,而且,有些新闻,在被关押时读、经历过关押后回想,别有一番感受。甚至,这些新闻可以和自己的遭遇、自己耳闻目睹的各种事情联系起来,产生很多新闻本体之外的联想。当然,大多数感想、联想,是在出院(或者更准确说是“重获自由”、被释放)之后、安顿下来之后,才想到和构思完整的。有些新闻内容是通过现在再查相关新闻或资料,和回忆当时所看,结合起来写的。在被关押在精神病房时的精神状况很糟,看报状态差,记忆的东西也有限。

  (以下新闻因过去很久,而且有些新闻现在查不到原文了,记忆的细节可能会与原文有一些偏差)(想到哪个新闻就写哪个,除结尾涉及校园暴力和性骚扰问题,以及精神病院的虐待事情外,其他的无特意的先后次序)

    我住院期间,在报纸、电视和杂志上看到这么些个新闻(有些新闻电视节目也会提及,但主要是来自报纸)和文章、信息:

    1.美国边境未成年偷渡者被虐待事件

    当时有几日的苹果日报,报道了美国边境的偷渡者问题。香港报纸称他们为“人蛇”,出于习惯,我还是称其为偷渡者吧。

    报道中说,有许多未成年偷渡者被关押在美国边境的拘留中心。他们无法适应恶劣的环境,好像是吵闹和表达不满了,结果就被铐在单间椅子上。他们就更愤怒和不服从,然后就更受虐待,一直被铐着不能动弹。媒体曝光后,拘留中心否认虐待这些未成年偷渡者。这篇报道我现在搜不到原文了。

    看到这新闻,我在想,这和我多么相似啊。我就是越反抗,越被打压和伤害、越不被理解,然后我被激怒和感到屈辱,于是通过一些激烈的言语和行为表达愤懑、反抗不公,反而被关到这精神病院里,和这些偷渡者一样失去自由。那些剥夺我、剥夺未成年偷渡者自由的管理者、执法者,难道不想想,很多反抗恰恰是你们不合理对待造成的,甚至很多算不得什么反抗,只是呐喊几句、动弹几下,却要被进一步压迫,并可能带来终身的创伤。此外,我和这些未成年偷渡者一样,面对体制暴力、面对封闭的环境、面对管理者的绝对暴力优势,都是很无力的,任人摆布,无力反抗,只能承受屈辱而无可奈何(当然,弱者的这种绝望处境,恰恰是许多心地阴暗、崇尚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幸灾乐祸的谈资)。

    依靠暴力的压迫、拘禁、虐待,不是解决问题的合适方式,这只会制造对立、增加仇恨,最终导致伤害链条的出现和延长,发生更多罪案,对社会和公民产生危害。这些偷渡者只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违法犯罪伤害他人偷渡者如黑帮另说),可以合法遣返、可以温和对待,何必暴力相加?而我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是为了反抗校园暴力而呐喊,是做正义的事业,通俗点说就是在做好事,也没有给任何他人造成伤害,为什么反而要把我关押在精神病房?

    2.屯门医院护士伤害老人致死事件

    苹果和星岛都报道了屯门医院护工在护理老人时捅破其肛门致其死亡事件。当然这件事据报道可能是意外而不是虐待。但结合上一件事,以及我看到的陆港两地养老院、残疾人护理院的虐待丑闻,如震惊全港的“康桥之家”院长张健华性侵患有智力障碍的女院友的丑闻,很能反映管理/医护人员的不当甚至恶意虐待行为会带来多大危害、弱势群体(尤其身心有障碍者)又多么容易受到伤害。而精神病房发生的事情,医护对患者的欺凌,由于住院者特殊的身份和全封闭式的环境,相对而言就更难以举报和反抗。在知乎提问“如何在精神病院证明自己是正常人”下,知乎用户“圣f锦意”(迄今22万关注、210万赞同、21万感谢;本回答190赞同18评论)说的清晰明了:“所以,当你被贴上精神病这个标签,还是精神病医院这种“比较权威”的地方贴上去的。你到底是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有无数的人只认识你这个标签。你的喜怒哀乐,是精神病的喜怒哀乐。你一切的言论是精神病的言论。你的一切动作是精神病的动作。你就算不说话不动,你睡着了。人家也是说,你看,那个精神病终于睡着了。”(我在本文中引用的曾经被关到精神病院的人,在知乎等互联网平台上发言大都匿名,原因也是如此。如果公开真名实姓,将会对其名誉造成极大损害。因此,在精神病房被欺凌乃至虐待的,绝大多数都不敢公开站出来投诉、起诉,不仅涉及到非常恶心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也就是想起诉精神病院及其医护,先得证明没有精神病或者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还有反而会让自己蒙上污名。司法冤狱者敢翻案,“精神病冤狱”受害者则更多只是选择沉默)

    自然,精神病人对医护人员欺凌的反映、举报,也是“精神病的举报”,自然不被人信任,即便他/她有举报机会的情况下。例如“康桥之家”的智力障碍女院友,就因其“精神健康问题”难以出庭作证,差一点就让恶院长张健华逃脱惩罚了(只是后来张健华反咬一口,索取诉讼费,才让媒体重新关注,大幅曝光了此事)。而更多时候,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连举报的机会、受理者都没有。至于反抗,那在香港就等着捆绑和禁闭,在大陆就等着被殴打和电击吧。至于“和理非”式“公民抗命”,在外面是正常理性的,在精神病房搞这些“非暴力不合作”,百分百会把你判定为精神病、发神经。同样,在警署被审问时,可以保持沉默,但是在精神病房,这一定被认为是“不合作”的一种精神病表现,即便不采取什么手段,至少是出不了院的,可以无限期关押下去。

    因此,香港的精神病院/病房虽远好于大陆,但毫无疑问,无论哪里的精神病院/病房,实际上对被关押者的软性硬性控制、及主客观欺凌的“弹性”都要大于监狱。因为在这里,他们不把你视为正常人,而是“非正常人”,在较恶劣的精神病院直接就是“非人”了。我关进监狱还或许能应付,但精神病院怎么做,都可能把你当成不正常的行为,哪怕在外面、“正常人”的世界只是小事。不过据冯女士说,即便警察把我关到监狱,监狱也有医院的,如果认为有精神病也会采取措施的。我想,那地方肯定不会好于东区医院。总之,在“精神病”这个标签下,怎么对你都有某种“正当性”,自然更容易导致医护人员更加肆无忌惮滥用权力欺凌,且受害者很难追责。

    关于这个问题,以及相关案例,我后面还会再讲,在此就只引述这位知乎用户的话作为评论,以“康桥之家”性侵案这一知名案件为例。

    3.一位男性嫌犯在审讯室自杀事件及其后续影响

    报道中说,一个叫林继伟的涉嫌非礼女性的嫌犯趁看守警员外出,用布条在北角警署自杀。我当时可能因为脑子太乱,看成了那人刚自杀,现在重搜新闻,发现是前年自杀,今年是宣判该案,所以报道旧事重提。在报道中,提及了警员的疏忽和应该承担责任。而这个自杀事件及其他同类事件应该对于警局对拘留者管理有很大的影响,也和我后来在西区警署羁留室受了很大的罪估计很有关系,就留到后面讲吧。

    4.一席区议会补选事件

    因为我记得新闻中参加那次补选者的名字,所以现在都能搜到,是佳晓选区补选,由植洁铃、李凤琼、陈真真三人参选。香港区议会有458席,而仅仅一席补选就能得到连续几天且篇幅不小的报道,说明港媒对选举的重视、香港选战普遍的激烈。而我从有关补选的新闻中也看到,连个区议会选举都能有一些不光彩手段,例如选择性利用民调,以及相互攻击,只讲对自己有利的话。虽然以前从互联网了解过许多香港选战,但直接看选举地媒体对小选举的连续具体报道,还是第一次。当然,相对于立法会选举和香港三司十二局更肮脏的争斗和“官商乡黑”的各种利益勾兑,这场区议会选举已经相当“文明”了。在立法会议员中,无论是建制派还是泛民主派(包括本土派、自决派),都有不少素质更加低下、选择性歪曲变造事实甚至明显撒谎的。看过这次补选报道后,又想到以前看到的香港从特首到议员选举的各种负面现实,让我对香港民主运作有了更复杂的感知。不过,要民主,就要容忍许多公开的对立与丑陋。因为,没有民主,会有更多看不见的争斗与肮脏。我也在想,连这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谈不上清白无暇,何况普通香港人,以及精神病房里的医护呢。即便香港,离真正文明进步的社会,也还有很长的距离。

    还有一个感想是,既然政治需要保持多元化和竞争以相互制约,像监狱、精神病院这些封闭场所,难道不需要独立监管机构的监督与透明化管理吗?精神病房住院者不需要类似于律师性质的“辩护人”以维护其权利不受侵害吗?

    5.梁天琦被判入狱事件

    这则新闻是我被关押期间看到的最重大新闻之一(另一个是特金会)。报道中说,梁天琦因参与旺角骚乱,以暴动罪被判处六年徒刑。报纸上的相关新闻和评论有很多。例如“胖子”家人送来的明报上就有一篇《梁天琦与“全共斗”》的评论(我在餐厅看这一篇时,还有一个护士说“不要看这个啊”,意思是说这是宣扬暴力的东西,不适合看。因此我回到自己床铺才又打开看),对比了香港和日本、欧美带有暴力色彩的社会运动之异同。还有一篇星岛日报的《惨过梁天来》,借梁天琦事件讲了一个历史上的冤案,戏称香港青年人不知道“惨过梁天来”,却能明白“惨过梁天琦”……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关于旺角骚乱,也就是骚乱支持者所称的“鱼蛋革命”,我是有所了解的,不过没有比对另一场香港动荡“六七暴动”了解的多。因为我是左派,所以对后者更关注,哪怕时代很久远。在我看来,旺角骚乱是社会各种不满的大爆发,既是香港回归以来自由日益萎缩的激烈反弹,也是香港贫富差距巨大、阶层固化严重下的必然产物。但我认为,旺角骚乱缺乏清晰的政治立场,最终不可避免的沦为实实在在的“骚乱”,而不是“革命”。六七暴动虽造成一些悲剧,且有外部力量影响,但毕竟是被压迫人民对社会不公和港英殖民政府腐败与专制压迫的奋勇反抗,有鲜明的政治立场。此外,旺角骚乱是由持港独倾向的本土派领导的,更让我增加了对它的负面感知。

    关于香港香港社会问题,我一直认为香港最大的问题不是中共的渗透,而是从港英至中共时期自始至终奉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在低税率、高房价等亲商政策下,香港贫富差距极大,阶层固化程度远超中国大陆,是各种社会矛盾的根源。中共对此有一定责任,但把黑锅都扣中共头上显然不合适,这个锅最主要应是港英当局和香港权贵阶层自己背。香港的极度亲商亲权贵亲资本主义的政策,主要就是港英时期英国和华人太平绅士合作搞的,中共后来沿袭了港英当局的基本政策,是英规共随罢了。英国不仅在香港,在新加坡、印度、南非搞的都是这一套,不顾平民死活,为了自己商业利益一味扶植大资本家大地主,纵容当地人做土皇帝作威作福,也就是“特别统治主义”。这种对权贵的扶植和对社会的放任,就导致社会不公的不断加剧。这就是我对香港社会问题的基本看法和立场。

    因此,我对于香港本土派把香港社会问题的根源归咎于大陆,认为香港独立就能解决问题的观点,很不赞同。他们以“民族”自决而非维护小贩等下层市民权利为出发点发起暴力,我自然不支持。虽说梁天琦他们也是反抗体制暴力和压迫,上述的明报那篇文章就提到,市民和学生发动暴力行动,无论是席卷法兰西的“五月风暴”,还是日本“全共斗”制造的一系列事件,都是为了反抗更大的暴力--来自体制的军警乃至整个国家机器的暴力、暴力压迫,有一定合理性和正当性;但是,暴力就是暴力,何况我认为香港本土派并没1960年代席卷世界的一系列社会运动那样有很明显的正当性,相反充满狭隘、排外(主要就是排陆)、短视与自私。因此,他们受到惩罚是理所应当。至于是否过重,就是另一回事了。

    刑罚是否过重呢?仅以“暴动罪”判六年,我觉得确实过重了。因为这个罪行主要强调公民对体制的暴力反抗,而不是对个体的具体伤害。一个体制的威权程度严厉至此,也就和专制差不多了。我作为弱者,充分体会过大陆专制的严酷,又被香港警方抓捕和关到精神病院,自然明白个体公民面对国家机器的虚弱。如果再严惩反抗者以助长威权,会进一步让香港向专制极权化沦落。真正需要惩罚的,还是具体的暴力行为及其所造成的伤害、破坏。

    虽然我对港独持反对态度,但是对梁天琦等入狱者还是比较同情的。他们也是有理想的人,并且肯为理想付出代价、做出牺牲。虽然我与梁的理想大相径庭,在香港的统独问题上态度截然相反,但至少都反对专制与强权,都反对中共独裁统治。对于其他因骚乱被判入狱的,我同样是不赞同其观点但同情其勇气与牺牲。他们中许多人都是20多岁,正值大好年华,却不得不忍受数年牢狱之苦。这让我想到参加六七暴动的那些青年学生和工人,许多人也因坐牢和被打压,毁掉了一生。即便回归之后,除了少数成了风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类,大多也是边缘没落之人。中共反而与他们的敌手--富豪资本家以及港英政府的“旧电池”们合作,真是悲哀。我看到那段历史,更感到中共的可恶,他们不仅独裁专制,还抛弃了曾经为理想而抗争、伤痕累累的、战斗在一线的革命战士。理想主义者,总是被追求一己私利的权贵集团所利用,成为了工具、炮灰。

    此外,我还在报纸上看到游蕙祯坐牢的事情。我对她的评价,与对梁天琦的基本一致。相对于梁,她更缺乏对香港历史现实和中国文化的充分认知,这从她在纽约时报上撰写的文章就可以看出。例如她说“自从1997年从英国手中接管这座城市以来,中国已经侵蚀并几乎摧毁了香港的民主。……人们在相对开明的英国统治下所珍视的公民自由和权力分立等概念,正在遭到抛弃”。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港英时期比现在更专制,除了彭定康担任港督的最后几年。而纽约时报另一篇关于她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出她一方面主张港独以抵制中国大陆的影响,另一方面却对中华文化劣根性和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历史缺乏认识(例如她说《论语》对她世界观影响很大;她“中意”中国封建王朝,“特别中意”秦朝)。而最后给出的药方:“只有从中国分离出去,香港才能拥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的这个“只有……才……”句式更是荒谬。认知错位导致判断错误,是香港青年民主人士的通病,而本土派、港独的崛起,这种思想谬误“功不可没”。不过她敢于承担宣誓风波中冲击立法会的责任,入狱服刑,而不是像一些倾向于港独或自决的选择逃跑,我还是比较尊重和同情的。

    我出院后,在推特上看到支持“上海独立”的上海人胡诚宜被送进上海的精神病院且遭拘禁和电击事件。而在香港,单纯主张港独并不会被抓捕,更不会被认为精神不正常而被送进精神病院。那么精神是否正常,究竟是根据本人精神状况判断的,还是大环境、大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个人有病还是没病?我既反对港独也反对上海独立,但不赞同因为他们思想相对特殊,就认定为“不正常”。即便中世纪反抗教廷思想垄断的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也只被视为“异端”分子而不是精神病。同样,我主张防治校园暴力,并提出诸多建议,并四处奔波呼吁,确实没有其他受害者这么做过,至少在中国是第一人。然而,这应该被视为“不正常”吗?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就按法律惩办;如果没有违法犯罪,就可以自由讲话做事,包括提出与众不同的主张、做有别于主流的事情、选择特立独行,为什么要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并关押在精神病院?

    还有,反对暴政、反对粗暴执法的社运者和小贩可以暴力反抗警察、城管,那么精神病院,尤其大陆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精神病院的病人,遭遇医护人员欺凌、虐待及各种不公对待时,又如何反抗呢?恐怕是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和条件的,只能完全忍受、任人欺凌。

    关于入狱的梁天琦等人,我最后想说的就是,希望他/她们在狱中平安生活,也思考下究竟做怎样的事,对香港人才更有利?香港和大陆的关系究竟应是怎样的?如何更好的应对大陆人入港旅行、炒房、“文化入侵”造成的各种滋扰、危害?如果简单的想驱逐“蝗虫”,是不是很像美国和南非的种族歧视、种族隔离?这符合现代文明吗?到底是“民族/城邦主义”和“香港独立”才能救香港,还是选择和大陆人民一道,和香港传统泛民团结,共同反抗中共的专制极权,建设民主的中国与改造国人、重建自由的中国香港?

    (当然,我自己也在反思,我的大中华情结、大一统理念,与中国社会现实有哪些冲突?是不是需要修正?虽然现在我没有转变念头,并认为会坚持下去,但的确有动摇。关于这个问题,我会另外撰文分析,在此就不展开论述了)

  (在我写作本文期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香港反《逃犯条例》抗议(当然此时我已写到返回大陆之时(2019年7月初)那部分,不是写到这里时),及衍生的一系列暴力行为。我不仅看到了这些,还看到事件中港台陆及其他地区相关人士的言行、表现。这让我对香港问题的认识、对这些港人与涉此问题的非港人的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有了更深更具体的认知。不过论述起来篇幅极长,就不在此进行评论了)

    6.特朗普和金正恩在新加坡的会晤

    特金会是我住院期间世界上影响最大的新闻,无论香港报纸还是电视新闻,都密集报道了此事,病房里的电视新闻节目不断循环播放二人握手和会谈的视频。不过这特大新闻反倒与我没什么直接关系。但是现在想来,也有一些感想。对特朗普,我持很负面的看法,这个在此不展开讲,后面我还会提到。至于金正恩,众所周知,他是朝鲜第三代独裁者,与其祖父和父亲一样,将治下的大多数人民置于地狱般的处境之中。仅仅在1990年代,朝鲜就有少则数十万多则上百万人死于饥饿。而遍布朝鲜的集中营更在制造累累罪恶,就如《平壤水族馆》中叙述的那样可怕。而国际社会总把朝鲜核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却对朝鲜人权问题相对忽略,甚至为前者牺牲后者。我想,当金三风风光光与特朗普握手时,死于其家族世袭暴政的朝鲜死难者灵魂何安?至今仍没有自由和处在饥馑状态下挣扎求生的九成以上的朝鲜人民又作何感想?只谈核问题而完全回避人权灾难的特金会取得成功,是朝鲜的福音吗?还是金氏家族得到了继续奴役人民的护身符?

    7.镇江老兵维权事件和卡车司机罢工事件、大陆医院医生违规操作致病人感染艾滋事件

    港媒对中国大陆的报道,总体较少,且不同媒体所占篇幅不同。报道中国大陆新闻最多的,是倾向反共的苹果日报,至少占到主要新闻板块的五分之一。而亲建制的星岛日报就相对较少。至于电视新闻,则很少提及大陆,偶尔只有关于中美贸易冲突的新闻,是当作国际新闻来报道的。

    镇江老兵维权事件、卡车司机罢工事件性质类似,就放在一起说吧。两起事件都是大陆非政治性的维权事件,港媒的报道也算比较详细了。例如镇江老兵大半夜被殴打、扔到沟渠里、不允许战友去医院探视等。关于卡车司机串联罢工,也报道了一些细节。在大陆媒体几乎无法报道任何集体维权事件的情况下,香港媒体的报道,起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窗口性作用,有助于港人及有条件看到港媒的大陆人知晓这些在大陆被封锁的消息、对大陆的黑暗面有具体的了解和更多的关注。

    还有一件在苹果日报看到的新闻同样值得说一下,就是大陆一位医生因为违规操作致使5人感染艾滋病事件。我重获自由后,又将在并病房里看到的该新闻做了更详细的查询。据报道,浙江省中医院医生赵金方严重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的职业规定,致使5人感染艾滋病,其中竟然还有两人已经怀孕。此事在内地曾长期被封锁,只有如新华社等少量报道,直到判决书公开才大规模曝光。而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仅仅以“医疗事故罪”将赵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这说明:1.医疗事故罪罪名量刑很轻;2.没有使用“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合理吗?)。而其他责任人仅仅是各种警告、免职(相当于暂避风头)处分,无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而受害的5个生命,和另外两个即将成为生命的胎儿,则都毁掉了。如此轻罪重罚,是非常荒谬可怕的。

    因为我比较关注社会新闻,加上我好几个家人(奶奶、父亲、姑姑)都在医疗系统工作,而我又和报道医疗方面的记者有过接触,所以对于医疗界一些内情有所了解。关于这件事,我在推特上有过评论,整理一下搬到这里吧。

    相对于公检法和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理工技术人员违法犯罪,有时造成的后果并不亚于政府和高官,但这些“非权力机构”和“非官员”的罪责往往会被轻视、忽视。他们违法行为难道可能比政府部门的失职渎职情况少吗?但他们同样有着和政府类似的特权帐幕。例如医患冲突和司乘冲突,当然需要就事论事,根据每件事是非曲直做孰是孰非的判断。但我个人在总体上是会更多批评医方司方的。因为无论是医生还是司机,都是有一定的环境优势、技术优势,甚至可称为“权力优势”的。当然细分明显医生更具备此特征。医司类似于政府,患乘则像老百姓,双方资源力量是不对等的。因此医疗人员违法犯罪往往难以被追责,追责后也受罚很轻。例如杭州输血导致艾滋事件,医生只被判了两年多,这还是闹大了才处理。如此重罪轻罚,自然有恃无恐。社会地位较高的理工中产俨然成了次级特权阶层。

    中国理工网医界常年存在的各种乱象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一方面是因为中国政府的专制、渎职,及缺乏法治的大环境,另一方面是自由派等社会批判者过度集中于关注政治乱象而忽视了工业、IT、科教文卫等以精英和中产为主体的行业和领域违法犯罪的泛滥(甚至许多自由派自己就是这些行业中产岗位的既得利益者),在政府和平民间出现了对以上机构人士批判与管制的真空带,导致社会关注的不足与社会治理的缺位。这是非常可怕的,因为这些行业组织是一个国家的躯干,是弱于政府但强于平民的既得利益团体,一旦作恶或发生严重过失,其利用技术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隐瞒、变造事实,政府又不作为、司法腐败、中上层勾结和枉法,老百姓就会深受其害而无力申冤。而这又会助长这些“次级特权阶层”的违法犯罪。这种恶劣状况亟待改变。例如,要促进相关行业和其服务对象话语权的对等,让冲突双方的声音都能被社会听到,才可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各种纠纷。而第三方的监管与仲裁机制的建立健全及其实质化中立化,更是重要且必要的、不可或缺的。

    (我个人对医生并没什么恶感,我遇到的绝大多数医生反而都不错,例如在河南和外省好几个城市和县城的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我体弱多病多次打针输液甚至住院,医护大都挺好的。但是有些重病医院就不一样了,例如北京、郑州那些大医院的各种医患冲突、医疗事故,以及一些医护人员恶劣的态度、言论、行为。在香港东区医院这里,也只有卢伟杰一个护士很恶劣,其他的人没有表现出特别坏,最多是有的比较冷漠、缺乏尊重和礼貌。但够的上非常恶劣的只有卢伟杰一个人。但我也不能因为自己在大陆各医院就医相对较好的经历去抹除其他病人和家属的痛苦。如今医患双方在舆论场(例如知乎、微博等各互联网平台)的声音完全不对等,医护人员都是抱团讲一面理,垄断话语权,实在太嚣张了。还有例如前面提到过的“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张洋,以及北京积水潭医院的医生“烧伤超人阿宝”宁方刚等人就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颠倒黑白,疯狂攻击谩骂对医护人员进行批评的记者、患方及其他人士,是嚣张跋扈的典型。2016年,正值习近平政权疯狂打压维权人士、民间公益组织和维权组织纷纷被取缔时,“中国医疗自媒体联盟”宣布成立。“医自盟”的成立是习近平时代倾向强势一方的社会达尔文政策的衍生物,并和将医疗纠纷中的“医闹”打成“黑恶势力”相辅相成,加剧了医患之间权力、话语权的不对等(患者方面就没有也不会被允许组建“维权联盟”、“患方自媒体联盟“)。医护人员在医患关系中处于绝对优势,有着远多于绝大多数患方的金钱、人脉、人数(暴力)优势,更有医疗卫生部门的权力后盾(甚至医院自己就是一个“准权力机构”并有着依医院级别和规模而不等的大量资源和人脉),以及更关键(也往往是致命且难以制约的)专业技术及其医疗纠纷诠释上几乎完全的垄断性话语权。他们利用以上诸般优势欺凌弱势方,然后还反而把和他们有纠纷的病人和家属全都打成“医闹”,把自己说成白莲花,我才在医患关系方面发言。对于这些恃强凌弱的,我非常痛恨。我很看不惯某一方借助一些特殊优势欺凌弱势,无论是政府还是黑恶势力还是别的利益集团)

    关于前两件新闻和我的关系、看了这三件新闻后我的感想,前述《个人情况说明》中的一段话恰好可以应答:  

  “4.校园暴力受害者数量众多、程度严重,但是都处于孤立无援、被社会严重忽视的状态。其他的受害者都有组织,无论是讨薪教师、上访退伍兵、女权活动者、基督教会成员……他们都有组织、能够互相通气和声援,一旦有人被捕被打,就能被社会广泛知悉。但是像我这样的校园暴力、家庭暴力之类的受害者,是没有办法被外面了解和声援的。一旦被抓,就出不来了。

    这也是我在建议书中提到为什么要建立防治校园暴力的NGO、让校园暴力受害者组织起来、让公民们都参与防治校园暴力的原因。他们需要组织起来,更准确说是需要被组织起来,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能力组织起来,普遍处于孤立无援、眼睁睁看着、等着自己受欺凌却无能为力的状态。

   5.校园暴力受害者与《熔炉》中的残疾孩子类似,是属于必须有外力介入、他人帮助才能维权、正常生活的人(群体),他们与有自主维权能力的工人、教徒、退伍军人并不一样,他们缺乏求助、组织、谋生、对抗的能力,无法自己去维权,必须要有非受害者也就是作为成年人的社会活动人士、普通公民等的帮助与声援。”

     而以上这些话,也基本适用于因维权、家庭矛盾等“被精神病”者和真的精神病人,尤其被强制关押在精神病院的人。面对强大的、傲慢的、垄断专业话语权的医疗机构,及其中医护人员组成的利益共同体,这些“被精神病”者和精神病人同样、甚至更迫切需要他人的帮助,需要被组织起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8.港铁沙中线丑闻

    关于港铁沙中线丑闻,也是病房电视新闻中循环播放的要闻,在两大报纸上同样占据大量篇幅。因它涉及到许多技术性问题,我就不多讲新闻本身如何了,只讲讲感想。

    第一,香港的法治、权力制衡、舆论监督,对于曝光和问责这类问题作用重大。如果在大陆,这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小事”,基本不会被曝光,引不起什么风波。在大陆,哪怕死人了,如果不是死在大城市或者死的不是大城市户籍居民、死亡人数不太多,都很难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相关机构的问责。相对于港媒对“剪短钢筋”这么件不算太大的事密集的报道,大陆也就天津大爆炸和七二三动车事故有这种报道规模,而且要受审查和限制。至于反对派问责什么的,大陆自然是零。所以,虽然这些年香港民主自由萎缩,但至少在民生问题和非政治性事件的处置上,香港比大陆还是好太多太多。

    第二,无论大陆还是香港,包括知名企业在内的各种强大利益集团的嘴脸都很丑恶。我当时看到关于沙中线丑闻的新闻,还以为港铁肯定竹筒倒豆子承认各种过错。但是现在查阅维基百科上相关信息,发现与大陆许多人和机构一样,同样各种撒谎、搪塞、隐瞒事实,很是丑陋。所以,人性恶的一面根深蒂固,有权有势有钱的人、知名企业等利益集团同样如此,而且危害更大。他/它们看起来很有社会地位、权威和知名度,但却匿藏着丑恶的另一面。同样,学校对校园暴力、精神病院对病房中医护人员的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养老院幼儿园对虐老虐童行为,也会想方设法隐瞒真相、掩盖丑闻、避重就轻,而不是承认过错或罪行并去解决问题。如大陆涉及虐童的红黄蓝事件和携程幼儿园事件,如香港频发的虐老风波,均是如此。

    第三,沙中线事件其实并不十分严重,只是有一些安全隐患,但是却引发广泛关注;但是每天大陆和香港都有的性侵犯、家庭暴力、校园暴力、虐待老人及精神病人与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事情,当事人承受着巨大的苦难,却无法引起社会同样的关注。这说明,人还是倾向于关注涉及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他人的痛苦。地铁人人都坐,自然担心安危,哪怕出的问题并不很危险;弱势群体生活状态恶劣,相当大比例的弱势群体还被残酷虐待,但弱势群体是少数,主流人群就事不关己了。

    例如大陆上访者朱永健,就曾被关押在苏州市吴中区精神病院(苏州是中国最发达的江浙沪地区最富有和市民文明素养最高的城市之一),受到严重虐待。据人权组织“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撰写的《“最黑暗的角落”--中国精神病非自愿收治滥用报告》所述,“精神病院里面的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的肉店老板朱永健说:“他们里面的饭很难吃,我根本吃不进去,简直就不是人吃的,我想猪都不会愿意吃那种食物。再加上我被用大单的方式捆了2次,身体难受的要命,体重肯定会减轻的。”“大单就是双腿双脚捆紧,绑在床尾,再把两个胳膊拉紧,紧紧绑在床头,把人的身体就等于是拉长了,你说那种感觉能好受的了吗?太惨无人道了!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关于病房伙食的描述,与前面提到的例子描述吻合,看来大陆精神病房住院者伙食条件极差很普遍,哪怕在苏州这样江浙地带的大都市也是如此)

    可这样的事情,在大陆却悄无声息。除了是因为涉及上访媒体无法介入等因素,公民对弱势群体权利的普遍淡漠,也是原因之一。绝大多数在精神病院遭受虐待的人,并非因为上访,而是其他非政治性原因,我前面举有例子,后面还会列举。人们关注奶粉、疫苗丑闻,是因为他们也有孩子;他们不关注精神病人和残疾人权利,是因为他们家没有精神病人或残疾人,或者有也被他们送到精神病院当累赘抛弃了(关于这种情况,我后面还会引用权威文章讲述)。自私和冷漠,是人类精神的癌细胞,不去除,就会扩散、病变,让人与人之间充满隔阂与仇恨,对缺乏独立抗争能力的弱势群体、边缘人群的伤害是毁灭性的。

    9.“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维权事件

    就在我滞港期间,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他自己也被奶粉厂家陷害,已不止是“受害者家长而且也是受害人了)也到了香港,希望在香港起诉毒奶粉企业。郭利只和媒体进行了沟通和尝试走法律途径,他走法律途径有没有成功不知道,但至少得到了媒体报道。我找的组织机构更多,却因籍籍无名等原因一败涂地。因郭利赴港,苹果日报中国组再次报道了他维权的事情(看新闻似乎苹果中国组以前报道过或至少联络过他)。这则新闻,最能看见我自己的影子。郭利被黑心企业陷害,我遭遇的校园暴力的表现就包括现实和网上的各种侮辱诽谤;郭利孤身一人寻求翻案、因毒奶粉事件维权,我也是独自呼吁防治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郭利在监狱受到殴打且只能默默忍着不吭声、其他犯人不允许和他说话、吃已坏掉的肉、有段时间承受在被单独监禁在类似地下室牢房的孤独之苦;我因维权抗争割腕,被关进精神病房受屈辱(后面还被关在警署羁留室受罪)(当然,我受的罪明显比他轻)……

    而我和郭利最相似,也是郭利与我最痛心的是,朋友、亲属几乎都避而远之(我父亲也不支持我维权,我也是背着他做的),社会公众也没有任何协助与呼应。更糟的,如郭利所说,当他出狱后成功翻案,被宣判无罪后,打电话给朋友,“他身边的朋友全都不吱声了。“郭利说:"因为(作假)这个环境大家已经习惯了,突然有人说真话,大家觉得挺不可思议的。"而我在2008-2014年面对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而抗争时、2016年受到互联网圈子里黑社会式威胁时、2016-2018年维权和呼吁过程中,以及我从香港出院返陆后的各种遭遇,如知情者的沉默、旁观者的冷眼、朋友的抛弃、面对我乞求时的拒绝与鄙夷,无不反映着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残忍。有必要再重复一遍索尔仁尼琴的话:“一个人要能够勇敢战斗,需要感觉到背后有庇护、侧翼有支持、脚底下有大地。”可我在战斗时,谁肯庇护我?支持在哪里?脚底下则是悬空的万丈深渊。为何中国社会如此可悲?仅仅只是因为专制统治吗?国家的崩坏,有几人无辜?

    更讽刺的是,在讲述他的这些遭遇的新闻的微博评论区(大陆媒体也有报道,但相对于港媒,回避了部分内容),清一色(说99%都不夸张)都是支持他的言论,对他的维权赞不绝口,同情与怜惜铺天盖地。此外,还有一些批评他妻子、朋友冷血的评论也得到高赞。但是,这些评论者在现实中会如何对待郭利这样的人呢?我们根据日常经历,很明显可以判断出:网上这些很有正义感的网友,在现实中遇到郭利这样的受害者、遇到身边的这种不平事,几乎会和郭利的朋友一样(难道会不一样吗?),远离他,“不吱声”,至少也不会给予任何实际的支持和公开的声援;更不会去选择与受害者一道,同恶人、流氓团伙、强大的利益集团、邪恶和腐败的政府等各种恶势力作斗争。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多次,例如本文开头提及的那起网络暴力中围观者的表现就是例子,此外还有更惨的情况。所以,这就和如今的国人批判文革和红卫兵一样,只会批评他人和不相干的事,而缺乏自省,更不会在现实中自我纠错与改变。“好人都在网上,坏人都在现场”,这话没错,也是国人、世人劣根性之一。国人不仅不能知行合一,反而知行分裂,口头上都很有正义感,却在涉及自己利益和需要实际付出的时候都选择自私自利、沉默不言;甚至“知”也可以分裂,“行”更可以分裂,总是使用双重标准评判不同的事情、对待远近亲疏强弱贫富不同的人,对自己与他人更是完全两套逻辑且丝毫不觉得可耻。这就如同“四人帮”批判林彪一伙、网友评论“小悦悦事件”中路人冷血无情一样,并不把自己的恶行或冷漠包括在批判范围内,也不知道或装着不知道自己同样在作恶或纵容作恶。

    像郭利、我这样孤立而弱势的受害者,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受害者、“被精神病”和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种弱势受害者们,如何才能安全和更有力的维权呢?我在《校园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有专门论述,现摘录(并略做增补)如下:

    “第十,要有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公益志愿者参与到防治校园暴力中来,校园暴力受害者及其家长也应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就像现在一些活跃的环保、教育、科研的NGO一样,对于校园暴力问题,也需要社会广泛的参与。……其实我认为不止受校园暴力孩子的家人应该组织起来,现在社会上各种杀人、强奸、致残、被打砸、受敲诈勒索等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及其亲属也应该组织起来,组成例如“暴力犯罪受害者联合会”、“经济案件受害者互助同盟”等,即使具体遭遇往往大相径庭,但是有了组织就有力量,弱者(受害者不一定都是弱者,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是)应该团结起来维护权益,这样才能和往往是政府机构及官员、地方强人、黑恶势力、企业(尤其国有企业又尤其其中的央企,例如金融、铁路、烟草、石油)、事业单位(例如医疗、教育)乃至其他有组织、有权有钱有关系后台的强势的加害者一方抗衡,不至于让法院的调解或判罚因为外力而不公、不让受害者在诉诸法律之后再受强势者欺凌、威胁、袭扰等对维权的各种阻挠。当然这也需要政府和社会上层(公民运动领袖、知名学者、媒体人、企业家、社会活动家等)的帮助,给这些人牵线搭桥,提供财力支持、信息支持、智力支持、舆论支持、法律援助,帮这些弱者构建互相沟通、声援的平台,让弱肉强食的社会稍稍能够平衡一些,不被野蛮时代的丛林法则残余过度的玷污当今时代的文明与秩序。”

    当然,想实现以上这些,有待于制度的变革和公民社会的成熟。最重要的,还是改变冷漠自私的人心,在人民中树立关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公民意识。此外还要强调的一点是,受难者不缺少无用的、起哄般的鼓噪,缺少的是及时、切实、有力的支援。当然,旁观者的确没有强制性义务为抗争者提供物质支持。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作为有良心的人,当我们看到郭利这样既是“弱者”又是“勇者”的人、大写的“人”,如果我们有一些物质基础,拿出哪怕年收入的千分之一、甚至可以更少点(是的,更少,不用更多,更多当然更好,可更少但拿出来也行啊)支持一下,难道真的很难吗?而且,如果人们能够团结互助,为敢于揭露社会黑暗、勇于抗争的人提供物质、精神支持,以及舆论声援、安全保障,最终也有利于自己与家人。就以郭利为例,他在客观上不就是为所有毒奶粉受害者讨公道吗?他的抗争让相关企业有所忌惮,让更多孩子免受毒害。对这样的人,我们难道不应该感谢并且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吗?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性循环,人们才都能安全、幸福的生活。

   (关于这件事,还要补充一点的是,郭利因曾是中产、知识阶层,通过努力至少部分得到了公道,例如服刑期满后提起诉讼得到无罪判决,但加害者依旧没有受罚,其也付出了五年牢狱之灾、工作丢失,身体和精神饱受摧残,当年担任翻译工作年薪百万的生活也回不来了,只能靠俭省节约的花微薄的残疾人补贴、低保,以及母亲接济的钱款度日。而还有更多没有郭利曾经的经济条件、知识和能力的弱势群体,连他这样半翻案的条件都没有。他/她们比郭利更悲惨,但却因为弱势,受难的没有生息、动静,就“残死如草不闻声”了)

    10.庆阳女学生跳楼事件

    港媒对发生在大陆的这个事件还是花了不少篇幅报道的,尤其对围观起哄者的反应做了重点描述。包括香港人在内的许多海外民众之所以歧视大陆人,与部分大陆人总是做一些在相对文明的社会无法接受的恶行有很大关系(当然这并不代表对大陆人无差别的看待、进行歧视就是对的,相反我认为这不对,有原因不代表就对)。本事件大致情况是,甘肃庆阳一位女学生被教师猥亵,起诉至法院,但法院以情节轻微为由做出不起诉决定,学校也拒绝开除涉事教师,女孩因此得了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感到不公和绝望,因而要跳楼自杀。然而,她试图跳楼时,四周许多围观者叫好起哄,“你到底跳不跳啊”、“要跳就跳,果断一点”、“楼下好热,快跳啊,你到底跳不跳?”……等各种言语嘲讽、激将,甚至有人拍下现场视频传播,在视频解说中对女孩各种冷嘲热讽。最终,女孩挣脱营救的消防员,跳楼自杀身亡。

    这种讥讽、嘲笑、激将、侮辱,我自己早已经历过许多次,其中有三次给我造成极大创伤,是我考学失败、前途被毁、患上抑郁症、走上自杀道路的主要原因。例如2012年初在河南师大附中,我受到各种歧视和欺凌,加上其他原因,一天晚上就站在墙边桌子上,许多同学都在拍照、起哄,让我去和有矛盾的人去决斗,别打扰他们学习(虽然这些人自习课根本不怎么学习)。后来还把我的照片传到QQ空间,各种辱骂讽刺……在我的《一个“特殊”学生的自述》中有具体讲述,在此不详述。所以,我很能理解这位女生的绝望。她之所以没有立即跳楼,就是还有求生的渴望,还希望得到人们的鼓励和温暖(很多自杀的人在自杀行动前都会这么想)。但是她换来的却是恶毒的嘲讽和激将。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自杀、为什么过不下去的原因:国人太冷血了,生活中处处都能感受的这种冰冷甚至恶毒,冷漠是常态,温暖才是例外。上面那条关于郭利的新闻不也是吗?

    与郭利维权事件另一处惊人的相似是,庆阳跳楼事件曝光后,公共舆论场又是一边倒的谴责围观起哄者,却并不反思自己是否也是冷血残忍国人中的一员、有没有在现实或网上刻薄的对待过他人。看平日许多非明星名人的普通陌生人自杀事件新闻的微博和论坛评论下,“自杀请在家,方便你我他”等在文明法治的国家会被普遍谴责甚至足够入罪的仇恨言论不仅数量众多,还往往得到高赞,被顶到评论区上方。而且这次庆阳跳楼事件,之所以国人一致谴责围观起哄者,似乎因为发现女生是因遭受不公、被教师猥亵受屈而自杀,且自杀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反而自杀过程中又受伤害,所以是个“完美受害者”。相反,如果是因为做了什么错事哪怕只有一丝一毫个人责任而自杀、自杀时打搅了一下别人的工作生活,死法不合群众的心意,就不会同情甚至恶语相加了(哪怕这个错小到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惩罚都够不上(罪行够判5年、10年徒刑可以逼死吗?有权逼死吗?),甚至根本构不成违法犯罪)。例如北京地铁发生自杀事故后,地铁停运了一两个小时,就有许多人抱怨影响自己上班,谩骂自杀者。连一个平日心地相对善良、比较明白道理的Y姓女医生,且是一位有400万粉丝的实名大V,在地铁自杀事件后,都在微博上公开说“自杀能不能不影响别人”之类言辞(虽然她也补充解释说本不应这么冷血)。

    更进一步的,还有网友集体逼死自杀者的,例如四川泸州某网友直播烧炭自杀,竟有上千留言逼他去死。“11时20分,小曾在微博上留言“老子不死了行不行?”40分钟内,数百条留言涌进了这条微博下方的评论,有人说“不行”,有人说“你赔我流量”,也有人说,“你必须死”。……也有网友试图阻止小曾自杀。@折原林也_琳是两名参与劝慰的网友之一。……@折原林也_琳看到更多的网友涌进了微博,咒骂的留言太多,每刷新一次就会多出一百多条。劝慰的声音瞬间被淹没……”(摘自新京报《95后少年:按不下停止键的自杀直播》)。

    这种认为别人做一点错事、哪怕只是感觉不顺眼不完美、或稍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就觉得自杀不值得同情甚至讥讽咒骂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国人心中,连平常的“好人”都是这样想,这才是比庆阳跳楼事件中围观者恶行更可怕的。因为前者得到普遍的认同、赞同,并时时处处都在发生,且对自杀者的恶毒言行大多没有被曝光批判,而是在暴民心照不宣的相互遮掩下,很快淹没在繁杂的生活中了(即便曝光又如何,就像新京报报道的这个事件,许多媒体都报道了,影响很大,但有任何一个起哄叫骂者(间接的杀人犯)被追究责任了吗?死去的生命还能追回吗?现在还有几个人记得这件事?逼死当事人的那些网民当时就一哄而散,如今有人为此忏悔、赎罪,用行善、劝诫他人不重蹈覆辙等实际行动弥补过失和罪恶吗?)。国人对自杀的人都如此对待,更何况对他人遭受其他不致死亡的磨难(哪怕生不如死)时的态度了。

    对国人冷血、残忍的批判,我前面就讲了许多,后面还会提到,在此就不过多重复。我想说的是,人心为什么坏成这样?我在推特上曾经写过短评,在此可以略微展开来讲。庆阳女学生跳楼时一些围观者为何叫好?重庆公交女乘客为何抢方向盘/司机为何故意撞向大桥护栏?无数类似事件为什么不断发生?他们为什么要这么残忍、野蛮?至少其中一部分人的一部分原因,是他/她们的童年、少年、青年,乃至半辈子一辈子,都没有被温柔以待,而是不断受到伤害,如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网络暴力、职场暴力,而且没有得到公道和补偿,摧毁了他们的自尊心,埋下了怨愤和仇恨,最终转移发泄伤害,让社会陷入恶性循环。在互相伤害、斗争、羞辱中,人们也日益麻木,摧毁了人性中本应有的正常的是非观、感知力,变得愈发暴戾、阴损。我经受和见到听到的校园暴力、网络暴力,只是中国漫无边际丛林社会中的一小片洼地;全国的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也仅是当今社会冷酷与暴力泛滥现状的一个侧面。如《天通苑小超市老板娘的日常》中描述的融入国人一举一动的欺凌、奸诈、阴暗,与更大的犯罪如黑社会欺凌百姓、体制性不公,共同构成了“残酷人民共和国”的丑恶日常。在没有法治和适当福利保障的丛林社会中,弱肉强食、冷血残酷成了生存和成功的通行证,对不公的抗拒与对丑恶的敏感、富有同情心与心地柔软,反是被欺负、被排挤、感到更多委屈与放大伤害、被剥削压榨的墓志铭。许多国人总是不懂得呵护他人的尊严,却擅长实施各种羞辱,摧毁他人的自尊心,以让他人感受到痛苦为乐、为荣、为能。当然,他们欺负的对象,绝大多数是相对更弱势的人。如鲁迅所说:“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国人总是欺软怕硬,不愿反抗强权和恶人,却把自己的怨毒发泄到更弱势者身上。“弱者”不仅包括残疾人和极端贫困者,只要和强者比,没有什么权势、社会地位不够高、金钱相对较少、人脉关系弱甚至形单影只、缺乏靠山和钻营的渠道……都是相对的弱势者,会被有优势的强者欺凌,如同动物世界的食物链一样残酷。

    要想改变,就必须探析国人冷血残忍的根源,这需要正视、了解这些冷血思想和言行发生的原因,并想方设法去解决根本问题,而不是流于泛泛的批评、也不是对个别作恶者采取人肉搜索等以暴制暴的手段。当然,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冷血残忍行为,施加刑罚是必要的,但依旧治标不治本。许多人只看到中国人的冷漠、自私、狡诈、野蛮、残忍……却不去探寻国人为何变得这么坏,不去理解一切恶行的来龙去脉。经历和耳濡目染了各种丑恶和饱经创伤的国人,在没有法治和正义、平民阶层仍在为基本的生存而挣扎、中产阶级工作生活普遍缺乏安全感、社会矛盾尖锐的当代中国,怎么可能善良、温柔、待人和气与公正。不去修复世间的创伤、抚慰遭受屈辱的国人尤其弱势群体,没有建立民主法治的制度、充分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国人的恨与恶就会无限恶性循环下去;摆脱暴力与仇恨的恶性循环,不仅仅要改变体制、改革教育,还要惩罚恶人,抚慰救助被侮辱与被损害者,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和解,达至文明的重生。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但可悲的是,这个过程现在在中国不仅还没启动,恰恰相反,国人之间的歧视、仇视、敌视愈演愈烈,在互害的深渊里越陷越深。

    在这个社会如此残酷运转的过程中,许多人受极大的精神压力,丧失自信、尊严被摧毁、承受不了痛苦的重荷,被逼出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疾病,精神分裂、彻底发疯的自然也大有人在。越是弱者,越容易被欺凌,越没有回旋余地,越容易心理扭曲精神异常,最后发疯。而且,被逼出精神病的,恰恰是心理比较脆弱、善良的,如章诒和所说:“高贵的灵魂总是脆弱的”,许多被逼疯的普通人的灵魂不见得多么高贵(当然,上流社会的人也并不多么高贵,当今社会更是遍地精致利己、有才无德者),但是和那些性格冷酷、心肠恶毒、不为苦难所打动、能够在丛林社会里游刃有余的人比,显然前者(至少前者中很大一部分)是相对善良和值得同情的。篇幅所限,在此只举一例,并结合我个人的遭遇说明。

    在知乎提问“精神病院发生过哪些细思恐极的真实事件”下,知乎用户“邓x长”(迄今10600多粉丝、41000多赞同、5900多感谢、7400多收藏,本回答得到26000赞同、有5500评论)曾因抑郁症自杀入院,在医院目睹了一幕绝望而悲惨的场景(重点用粗体标出。原文以排比格式写出,无句号),在此截取回答中的部分内容:

     “……

     我记得有个女生,被继父虐待强奸,后来疯了,但是也会有醒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白天就跟着照顾我的护士阿姨到处走,就是绑着绳子,她走哪里我走哪里,    

     我白天不会犯病,除非我妈给我打电话或者突然出现

     所以说,我一直很特殊,有的新人的家长一直以为我是扮成精神病的护士

     有次,那个女生发病后注射了镇定剂,我刚好跟着护士阿姨去拿药,然后护士在门外准备她需要的药品和食物,我站在门口,门上的小窗是打开的,能看到里面一切,也能听见声音

     那女生突然醒了,然后不停地动,喊着,为什么要绑着我,为什么啊,然后一直说她继父是坏人为什么没有把他绑起来却要绑自己

    护士阿姨就拉着我说去喊医生,说药效过得太快了

    我就一直听到她在里面大哭,说为什么不把坏人抓起来

    那个时候,是有多么的绝望,在一个小房间里,就那么哭着

    其实很多时候,他们会突然清醒,然后发现自己被绑着,然后陷入黑暗,然后当你发现的时候,他又疯疯癫癫了

    ……

     而我呢?一心为了呼吁防治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希望让更多孩子不再重蹈我的覆辙,因而奋力抗争。但社会各界不去解决我提出的问题,却把我关进精神病房,让我失去自由、被污名化,这难道不荒唐和可悲吗?我相信,因为受伤害反而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如上面这位被捆绑的女生,也例如我,在中国是很多很多的,我在一些维权的网站和圈子也都看见过许多案例。相当大比例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国人中,在外面社会就是受害者,且往往受伤害很久很深,然后才得了精神病或者“被精神病”,国家、社会、亲属、朋友、老师、同学、同事没有去保护和抚慰,没有帮助他/她们走出伤痛重新生活,反而让他们陷入新的苦难,失去自由,甚至终身都生不如死的在精神病房度过,再也看不见外面自由的世界、再也不能过正常的生活。就像这位被继父性侵的女生,原本应该是可以通过一系列心理和药物治疗修复创伤、回归社会重建生活,或至少在庇护所之类救助机构,在部分、短期限制其自由的前提下(以免因其精神状况发生意外),安全、自由而有尊严的活下去。但如今的中国,她这种情况不仅得不到救助,反而被关进精神病院再受折磨。这样违背人道的社会现实,和造成这种丑恶现实的制度,难道不应该改变吗?参与、放任弱势者在遭虐的恶性循环中毁灭的国民,难道不应该忏悔、反思吗?

    “无情者伤人,有情者自伤”,在中国这种道德逆淘汰的社会,坏人通过欺负他人、挤占夺取他人的利益神清气爽,名利双收;而许多因外部的、后天的因素患上精神疾病的人,普遍是受到各种伤害的人、至少是无辜无罪的人,却往往会被关进精神病院,如同在监狱一样没有自由,受到欺凌和虐待。这种荒谬的现实必须要改变,要尽快改变。

    11.对香港报纸评论性文章的看法

    我一向喜欢看评论性文章,因为它不仅在陈述事情,也在展示观点、与读者交流思想。但是我看了苹果和星岛的评论文章后,感觉港媒的时评质量一般。我常看纽约时报、联合早报等报刊的评论文章,水准普遍较高。所以再看港媒的,就明显感觉到一种落差。港媒的评论大多倾向性很强(如苹果批中共反建制、星岛批港独和泛民),实质内容贫乏,鲜有深刻与理性的好文。相对而言,只有“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教授在苹果上的几篇文章不错。

    戴教授的其中一篇文章是讲四个特首,讲的还是比报纸上大多数评论文章平和与深入的,从中也能看出其学术功底和价值观。另外还有一篇很值得评析一下,它是讲的香港在占中之后要往何处去。戴教授提及了选民要积极通过投票,用选票壮大民主派的力量、夺取立法会控制权的重要性,我深以为然。我支持占中,但是我觉得它的意义远没有许多参与者自认为的那样大,甚至某种程度是失败的。政治亦如战争,声势是次要的,主要是要攻城略地,取得实际战果。但声势浩大的占中,最终并无什么重大的成果,真普选这个最大目标并未实现,香港民主也没什么进展,香港社会也是“马照跑舞照跳”没有变化。占中结束后泛民令人惋惜的走向分裂,在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中,包括港独派在内的所有反建制派得票并未提高多少;宣誓风波后的补选,更是让建制派夺回三席。所以,占中某种程度真是中共所说“香港一部分人”的行为,而沉默的大多数,还是支持建制派或对政治无感的。戴教授一再强调要用选票争民主,但占中后市民对政治反趋冷漠、泛民分裂,这两年民主派选票不增反减。因此,香港虽说有戴教授这样理性而清醒的学者,却缺乏温和而坚定做持久抗争的公民,争取民主和普选之路必然遥遥无期。

    (前面评论梁天琦的时候已提到,在我书写本文期间,香港爆发“反《逃犯条例》”运动,我对香港和香港人的看法发生变化。而我对戴耀廷及其文章的看法也有所改变,在此同样不详述)

    我看了报纸上一些评论文章及其他新闻后,发现无论是亲建制还是支持泛民,都勇于批判特首林郑月娥,但在批评具体的其他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时,就会有各种取舍和遮掩。我此前发现台湾也有这种情况。在民主国家或地区,领导人成了一个遥远而虚空的靶子,攻击他/她没有任何危险,每家媒体、每个公民都敢批判甚至谩骂,还能博得一个“敢言”的名声;但对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就会有与是非无关的褒贬取舍了。至于涉及到黑恶势力和与自己利益关系紧密的身边人,就更三缄其口了,平民尤其不敢言。而极少数敢言者,则会遭遇临门式的威胁、突然的灾祸,就例如立法会议员朱凯迪、明报总编刘进图。不够成熟和平等的民主区域传媒界与社会舆论中的这种状况,如同人头顶上的疮疤,由头发遮着,不仔细看不易觉察,但看多了仔细看了就能发现这疮疤还不小。此外,香港的各大报刊还喜欢相互攻击,且多情绪化言论而乏实际性批判,且有些词句已经是辱骂了。这也侧面证明港媒的道德自律程度不高,和欧美报刊的差距很大。

    至于其他的评论文章,也有还可以的。只是与本文主旨没什么关系,所以只举上述戴耀廷的文章做代表。

    12.东周刊关于日本校园暴力的报道、教会性骚扰丑闻、自闭症“巴士迷”男孩被欺凌事件,及三件事微妙而残酷的相通之处

    在病房呆了一周左右之后,“老建”借给了我两本很旧的《东周刊》。它是个娱乐杂志,最知名的就是在刘嘉玲裸照事件中刊登了疑似刘的裸照。我既对娱乐不感兴趣,也很厌恶刘嘉玲裸照事件中东周刊的行为。不过病房里没别的杂志可看,我就勉为其难的看了一点。

    在这个以娱乐为主的杂志上,我竟然看到了关于校园暴力的内容。有一篇文章是讲日本的校园欺凌问题,现在我在Google上怎么搜都搜不到它(我看文章时常会忽略标题,就导致更难找原文)。文章大致说的是,日本校园欺凌很严重,包括网络暴力在内的各种歧视、孤立等冷暴力普遍存在,全国有十几万还是几十万学生因此选择退学、休学来逃避(我忘了这个数据是一年的还是许多年累计的)。后来政府还是社会组织建立了专门为校园暴力受害者建的学校,这些被普通学校歧视、孤立等各种欺凌的学生,都去了这种特殊学校,抱团取暖,重新开始学业。

    我早就对日韩地区不断曝光的校园暴力问题有所了解,但是还是没想到这么严重、并且有这么多的学生因此退学。即便如此发达的地区,校园暴力都屡禁不止,甚为猖獗,何况中国呢?我在《关于校园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就专门论述过这一点:

    “韩国、日本、台湾地区难道确实比中国大陆整体的校园暴力水平严重得多吗?从常识就可以否定。只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弱者有了话语权,强者中也出现了更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者、同情者,加上新闻、电影的开放度,才有那么多反映青春期阴暗面的相关电影和新闻。从舆论上看,当今中国看似并没有比这些国家和地区更严重的校园暴力(虽然也爆出非常多,但是和整个舆论总局面比,校园暴力还是一个很边缘的问题,更缺乏像《告白》、《熔炉》(老师对学生的暴力也算广义的校园暴力吧)、《韩公主》、《怜悯》、《黑色18岁》、《惩戒者》、《妈妈不哭》这种震撼人心的影视作品),只是重视度不够罢了,很多人只当是司空见惯。一个不重视家庭暴力、校园暴力问题的社会,并不是家暴和校园暴力问题确实很轻,而是这些受害的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的弱势群体已经被排斥出社会既得利益群体了,没有足额得到应得的教育或经济收入、没有得到平等的社会地位、没有与既得利益者公平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当然也没有充分的话语权,没有为这些弱势群体支撑的舆论阵地(或者虽然有为弱势群体发声的平台,但是对“主流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其他既得利益者冷漠以对)。相反,那些没有经受(或者受害很轻)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的人或者就是施暴者组成的既得利益集团控制了经济权力(不仅体现在工作中的对女性性别歧视,还有家庭内部财产支配权往往也在强势的男性一方,那些看韩剧或者都市剧长大的以为男人只能私藏“小金库”而女人掌控财产的人不要用“何不食肉糜”和断头王后安托瓦内特的视角去评价这种事)、政治参与权、社会文化制定权(例如儒家思想尤其程朱理学,当然还有其他的)、社会舆论主导权,加上自身身体优势的暴力力量,又缺乏公平正义、平等博爱、扶弱抑强、同情心同理心的教育,这样环境中弱势群体所经受的痛苦和不公对待很容易被湮没,而这些既得利益者很坦然很不在乎。既然这些人并没有在校园暴力中受害,自然总体上改变它的积极性就不是那么强(当然一些人例外),甚至一些人不觉得它是错的,虽然这些人中大多数恐怕并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处于校园欺凌的被欺凌一方。”

    而我在《东周刊》上看到的这篇文章,再次印证了我的判断。不过在日本,受校园欺凌的学生还可以得到救助,去专门接受受到歧视、孤立等各种暴力冷暴力伤害的学生的学校重新学习,即便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至少能够为受害者提供一种缓冲。而在中国,只能忍受或者退学打工,一辈子的命运就彻底改变了(当然绝大多数是往不好的方向改变,甚至有的一辈子就毁了)。像我这样有能力转学好几次的,是很少的。而且日本有人关注校园暴力问题,这些歧视和欺凌至少能够被大众看见,能够慢慢的去解决或至少缓解,而中国则没有。于是,许多受校园暴力伤害的孩子的苦难,都在众人的缄默、冷漠中,淹没在这个残酷的世间了。

    另一方面,连日本这样高度发达、很注重保护个人权利与安全的国家,校园暴力都如此严重,那么中国还要多少年才能将校园暴力压制在很低的程度呢?这必然是极为漫长的过程,可能是50年、100年,甚至更久。在这个过程中,肯定还有亿万未成年人会遭受程度很严重的校园暴力的伤害,不太严重的、只受偶尔而非持续性校园暴力伤害的,那就无法计数,恐怕说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都是乐观的。中国现在最令人愤慨的问题是,制度化防治校园暴力(及与校园暴力相关的网络暴力)的进程并未开启,社会公众参与防治校园暴力也还是空白,一切都没有开始。

    出院前夕,我还看到一则有关于教会性骚扰的报道,现在查不到在苹果日报看到的原文,但能查到其他媒体的相关报道:香港东网:“近日有教会爆出性侵丑闻,令人惊讶!团体“香港基督教协进会性别公义促进小组”去年8月开始,于网上召集曾遭遇或见证教会内性骚扰的人士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收回55份问卷,当中51%人表示加害者为教会同工或信徒领袖,54%人曾向他人求助。 

    调查中,64%受访者自身曾于教会内遭性骚扰,其馀为朋友或教友的经历。方式依次为“触摸,抓捏或故意摩擦他人的身体”(33%)、“强迫进行性行为”(17%)、“引起性联想的评语,玩笑或提问”(5%)。56%受害人目前已转到其他堂会或已没有再参与教会聚会,但仍有29%受害人留在原来堂会。”

    BBC也有一篇文章《宽恕还是反击 香港女基督徒举报教友性骚扰之后》提到该调查,分析更为细致,其中一些结论让人痛心而愤怒,我对这些结论感同身受:

    “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发表报告,50多名教会成员声称,曾在基督教圈子遭受性骚扰,当中10人声称被强迫进行性行为,超过一半加害者为教会同工或信徒领袖。受害人身陷基督教的文化与体制之中,向教友或高层求助,反被指责没有宽恕的心,而加害者大多不用负责。   

    协进会邀请了当中5位进行深入访谈。在55份有效问卷中,三分之二没有留下联络方法,36%的指认来自朋友或教友的经历……香港#MeToo运动举步维艰,一些公开自己遭性侵的女性,在社会上备受质疑……加害者中,逾半为教会内有一定权力者,曹晓彤认为这反映“权力”是性骚扰问题中不可忽视的一环。研究性别问题的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教授何式凝指出,教会内权力者与一般信众关系并不平等,又重视“分级和谐”,一些信众会盲目顺从,认为教会高位的人掌握更多真理,提出不同意见的则会被视为麻烦制造者……掌权者习惯了权力,以为自己情欲表达具有认受性,并不会考虑受害人身心承受的后果,亦肯定受害人不敢发声,故为所欲为。”而就算受害者报警,在调查过程中也蒙受巨大压力,调查人员如果训练不足,不懂得控制受害人的情绪,会倾向不信任受害人,问一些难堪的问题,甚至反指受害人是否想诬告,令受害者受到二次伤害。”

    本文中也举了大量具体性骚扰案例和细节,因篇幅问题,在此仅摘录一则,且省去具体性骚扰细节,如需查阅全文,根据标题搜索即可。

   文中举例说,“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讲师黎明,是一位站出来实名举报教友性骚扰的基督徒……来自上海的黎明,从不讳谈六四、民主、港独等敏感议题,曾公开维护学生的言论自由。在公众眼中她敢言无比,但她曾经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曾在一个基督教组织内,遭一名男教友持续性骚扰。”而这位被化名为“陈先生”对她的骚扰行为包括强行握着她的手、强抱、强吻等,而且是多次、长期的性骚扰。她向教会反映,“希望他们向陈先生转达自己的意愿,但往往换来质疑、反问:“是否误会了、想多了?”……“为何你仍与他独处?”另一些则说会为黎明祈祷,希望主赐她有宽恕的心原谅陈先生。

    这让黎明深感宗教团体往往过于强调单方面的宽恕,却不着重为受害者寻求公义。

    “侵犯者说一声对不起、表现悔过态度,所有压力便落在受害者身上:为何你不原谅他、包容他、宽恕他?”

    即便在强吻事件之后,教友仍只劝黎明“不要放在心内”,无人出面制止陈的行径。黎明觉得,教友避免冲突、尴尬,担心破坏群体中友爱的氛围,宁愿追求“表面的和谐”。

    去年底,黎明撰文公开自己的经历,结果引来争议。不少人批评她破坏教会的形象,也怪她令大家不懂得如何面对陈先生。他们认定黎明在过程中有给予男方信号,有人更说她“收兵”(享受男性追求而不承认正式关系)……在其社交网站页面上,有人不点名批评她,指这种“不指名道姓又不报警”的“#MeToo”风气蔓延开去,或有人利用网络审判手段搏出位,或想搞同自己有私怨的人。亦有人指,“#MeToo”是一种“白色恐怖”,令“求爱不遂”的人遭网上欺凌。

   “当伤害事件发生时,大家不是把加害者视为冲突的源头,而是把申诉人视为矛盾的源头。”黎明对BBC记者说。”

   看上面的调查结论和案例,性骚扰的普遍和难以治理,是不是和校园暴力、网络暴力被忽视、受害者举报后的遭遇(就例如我)有惊人的相似呢?其中关于权力在性骚扰中的作用,是不是和精神病院中医护人员与住院者的关系很类似呢?护理人员相对病患的绝对优势地位、护理人员对病患的各种惩戒权力,和教会领袖对信徒的权力优势比起来,是不是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而且,在黎明的案例中,她敢于就六四、民主、港独等敏感议题发声,却难以解决身边的性骚扰问题,也侧面说明了这种“微观的恶”比因公共敏感议题惹上麻烦的几率更高、更难以对付、更防不胜防。“阎王好哄,小鬼难缠”,对人们尤其弱势群体最大的伤害,往往并不是宏大的政治经济事务,而是日常生活中这些细微却如针扎般痛苦的受害经历。一个常在身边的恶霸、熟人中的流氓,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骚扰与欺凌者,比政治迫害、制度压迫更具直接、现实的危害性。政治迫害除了坐牢的,大多只是偶尔被传唤、“喝茶”和被其他为难;但身边的恶人则是天天在一起,接触频繁,随时随地会被欺凌、骚扰。而且熟人、生活圈子中的恶人对被骚扰被欺凌者更加知根知底,更能够在周围的工作生活环境中寻找到易被欺凌的“猎物”,更易抓住受害者软肋和把柄、攻击脆弱之处。所以人们对身边的恶人更不敢招惹,甚至噤若寒蝉、唾面自干。敢骂特首、总统、国家主席的,不见得敢回击老板、上司、长辈的骚扰与欺凌,甚至面对“平级”的同学、同事中的恶人、霸道强横者,都不敢且难以反抗。

    这样的情形在现实中比比皆是。例如我前面提到的前南都记者文涛,在赴黑龙江采访“建三江事件”时,虽明知有危险,但仍敢深入虎穴做报道;文涛还因为采编关于艾未未的报道而被拘押70多天。而现今他身在中国,仍敢提及这些禁忌话题,并继续发表相关敏感言论、表达政治异见(哪怕相对隐晦了些)。但他还在推文中提过,他在90年代在北师大读书时,面对体育系组成的“抓风纪”队伍搞双重标准(即一边抓其男女学生谈恋爱,他们自己却经常勾搭女生的行为),文涛却并不敢反抗、吱声。文涛推文原文如下:“那时的校园风纪,还就对男女之事敏感。想起鄙校校卫队,多体育系,最热衷抓谈恋爱的,树林棒打鸳鸯,宿舍清查“拉帘子”。而所谓非法恋爱,体育系为甚,有时感觉他们专业搞对象,业余读大学,执法犯法,可以说是灯下黑,为毕业后参与相关工作做准备了。”而同样在90年代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学者慕容雪村(本名郝群)也有相似经历。很明显他们都没有选择反抗。连名校学生,且后来成了知名人士的人都如此,何况普通学生、市井平民了。至于反抗的后果,我自己在反抗校园暴力后遭遇的打击报复、受到的严重身心伤害,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所以,身边的流氓恶棍式的同学、同事、邻居、朋友圈子的成员,乃至网上一些圈子的流氓恶霸,对个体造成的恐惧感、压迫感是比独裁政权还要大的。

   此外,个体在隐蔽环境下所受伤害后,也普遍比群体被伤害更加无助,得不到温暖与支援,会因无处倾诉、缺乏舒缓、没有集体共担,而使痛苦感倍增。黎明在被性骚扰之后的遭遇和创伤,就是典型。作为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受害者,我对此同样有切肤之痛的亲历。

     当时,我还看到报纸上提到香港一个未成年“巴士迷”遭遇欺凌事件。一位14岁的自闭症少年,遭遇同为“巴士迷”的青年人欺凌,被骑在身上殴打,据说此前还遭遇掌掴,即便他下跪求饶都还被殴打。这件事情因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拍下照片及录像,引起媒体关注。这和狭义的校园暴力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其实,99%以上的校园暴力行为都没有欺凌过程的照片或录像流出(这个比例有人质疑吗?),而严重程度往往不亚于大家通过一些欺凌者或公共监控拍下的视频中看到的。性骚扰、职场欺凌,以及精神病院中存在的虐待行为亦是如此。这三件新闻将骚扰与欺凌的严重性普遍性,以及公开与阴暗处暴力关注度截然不同的对比,鲜明的呈现了出来。关于隐蔽处发生的伤害的普遍及危害程度之严重,我在《思考》一文中也有论述:

    “很多人看见公共场合的恐怖袭击觉得可怕,可是,实际上在阴暗无人的角落(例如家里边,在卧室、厨房、卫生间或者锁着门的院子里,又例如学校的厕所、教学楼后面、学校外面后墙或者树林里、河边、废弃的烂尾楼,或者在晚上几乎没有人的时候的大街),发生的事往往比公共场合的更可怕更令人发指。尤其对于受害者来说,公共空间总是有获得帮助的可能,而且至少能让人看见对方对自己的暴行,而在阴暗角落则是完全无助的、绝望的、任人摆布的,在这种封闭环境中所感受到的恐惧绝对比在公共场合要严重的多。

    而且,越是没有人(至少没有参与殴打的“外人”)的地方,施虐者就更能肆无忌惮随心所欲的用各种毫无人性的手段来对待被欺凌者,例如烫烟头、用鞭子反复抽打、往身上头上撒尿等,在公共场合发生几率微乎其微,但是却能在封闭环境中疯狂的不需掩饰的做出来。现在新闻媒体披露的一些新闻附有的照片或者录像,展示了一些受到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侵害的受害者身上各种伤痕,央视的社会与法频道就播出过一些案件,尤其妻子因受丈夫或其他家人虐待而杀死对方,投案后警方在她身上验出的男人带给她的各种疤痕。其他平面媒体和互联网上也有许多。例如引述过的李彦案中,南方周末刊登的文章中就有她受家暴后的照片。

    而校园暴力中很多用砖头砸、乱踢乱踹、逼人下跪“认错”、扒光衣服、对着受害者撒尿等很多都是欺凌者拍摄的,网上可以很容易搜到相关信息。而事实上除了一小部分嚣张至极、完全没有法律意识和完全不知道什么是害怕的欺凌者,大多数人不会选择拍照留下证据,即使少部分欺凌者拍下这些凌虐图片,也只会在小圈子内部传看,或者只是当做要挟被欺凌者不说出去或者有助于他们以后继续欺凌的胁迫手段,更不会传到网上变成追究自己责任的把柄,所以可以推测在阴暗角落实际受到严重欺凌的学生远远多于现在媒体和其他互联网平台爆出的。至于采取城管手册的“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方式打人还让受害者确实很痛而且饱受屈辱,那就更难被发现和惩治了。而且如果阴暗角落中的弱者身体弱乃至有残疾,如卧床的老人、幼童、盲哑或者肢体残缺的残疾人被虐待,更是痛苦难以言状,但是却又非常普遍(看看各种爆出的新闻,如家人的虐待、养老院的虐待、残疾人学校的内幕等)。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不能只把能看见的、容易变成新闻焦点的可怕的事当成可怕,而对于看不见或者不能具体了解的丑恶现象不予关注。同样,我们不能只关注可能伤及主体人群的威胁(而且往往几率很低),而忽视对个体、对弱势群体的伤害。没看见不代表没有发生,相反,很难被看见的、发生在较封闭或偏僻环境中的罪恶远远比在公共场所发生的罪恶情节要恶劣的多,因为没有舆论的监督和众口评价,所以才会完全没有道德底线的疯狂作恶。就像在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各种监狱、集中营、战俘营已被广为人知的各种酷刑,就说明了在没有社会公众的眼睛和耳朵的监督,人性恶的一面就会被极度释放,给手无寸铁的弱势一方造成往往生不如死的伤害。当然,有时候即使部分阴暗角落的恶被发现,只要强势的欺凌者有足够的权力(尤其暴力)封锁消息、压制议论,也能让恶继续发生。”

    还有很多想说的,但是篇幅所限,只说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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