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lvia
Sylvia

没想好

海洋馆

【2018年9月10日】

有时候我会想,我可能没办法像喜欢黄生这样去喜欢另外一个人,以后我也许会和别的人结婚生子,但不会再这样喜欢一个人了。在最喜欢他的时候,我甚至觉得这种喜欢应该有个自己的名字,它是和对别人的喜欢都不一样的,我不是没有喜欢过别人。我也是真的喜欢过谭阳,曾经他每次走过我的身边都让我紧张到了心痛的地步。翻看那时候留下来的文字记录,我无数次地用杜拉斯的话形容这段感情。

“爱之于我,不是一饭一蔬,不是肌肤之亲,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现在回头看,我在那天的海洋馆里看见了某种英雄梦想的存在。这是一种一旦自身存在被意识到就失去存在意义的东西。于是爱情并不是平凡生活里的英雄梦想,在有太多值得献身的事业的现在,爱情是我英雄梦想里的平凡生活。我还记得喜欢他时的感受,喜欢着他的我自己,记得他那些触动到我的零星片段,可是我早就不记得谭阳是谁了。

是的,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很奇怪,你和他同班同学整整半年,座位靠近,偶有往来,但你从没真地把这个人看到心里去。但就是某一刹那,你抬头见到了他,他也看了你一眼,你们开始认真地说了第一句话,从此这个人的形象就烙在脑子里,你需要痛苦好久才能够忘记了。而在绵延半年的不确定带来的痛苦中,你记恨起了这个人,决心忘记他。六年后,你仍然有你的生活,甚至有整个与他相处的那年的回忆。但在重述你的回忆时,可以无关痛痒地只删除这一个人。而那些凑不齐一个故事的片段,零散得像生活本身一样。这是一篇会被巴赫金批判的独白体小说,缺少叙事性,没有戏剧冲突。只是对于仅仅拥有平淡无聊生活的我来说,戏剧技巧是对回忆的背叛。

中学时候我有一个养成至今的不好的习惯,在看完故事的开头之后我会翻到最后去看结局,在知道故事有开头也有结局之后我才能松一口气——是了,这个故事有始有终。所以到了我来讲故事的时候,我想在开头就说结局:后来我无法说服自己摆脱“他并不喜欢我”的念头,结束了这段不清不楚的关系,像是在做一件完全正确的事情,没有过一丝后悔的念头。而谭阳对我的喜欢也不足以支撑他挽留我。他去北京前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我知道你也许不想承认我们之间有过恋爱关系,但我会说你是我的初恋”。

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我再也没有想起过这个人。

 

我明白我喜欢过谭阳,那种喜欢也痛,让我逃掉高一的晚自习坐在教学楼外哭,而他满教学楼找我却没找到过。但当时的我知道,我之于谭阳不过是一个初恋幻想,一个他第一次在书本外撞上的活生生的女孩子,长得还行,也是男生们会在宿舍里讨论的类型。两个很孤僻的人,他为能向我诉说从不告人的少年臆想而误以为我明白他,我为他心疼我对爱的渴求小心翼翼地说想要照顾我而服软。那时他坐在我的斜后方,每天下课之后立马起身走出教室,我成天成天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等他再走进来。他在下了晚自习之后空空荡荡的教室里给我讲物理原理,说他对物理的喜欢和跟物理老师的矛盾,如何预备节节课睡觉,再考全班第一。我记得那学期期末他物理考了九十六分,年级第一。

我想我在很冷静地陈述过去的事情,因为我对黄生的感情不再没顶式地将我浸溺其中,我开始担心起感情行将流逝、变味的那种将发未发的趋势。虽然这更可能是因为爱也偶尔需要半小时的午休,但这令我忽然意识到:我要记录下来,等我遗忘了一切,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 

很久之后他跟我说我挽起一边头发的侧脸很美,他常常在课间站在教室外,透过窗户看我,直到上课铃响老师走进教室。 

最近会想起高一气氛压抑的晚自习。长沙夏天闷热,教室也没有空调。我趴在桌子上睡觉,谭阳坐在我的右边,一边轻轻抚摸我的脑袋,一边拿着什么给我扇风。像对待小动物。我早就不记得当时的感受,不记得他的手放在我的头上是怎样的轻得让我几乎没有察觉,也不记得被如此温柔对待的心理活动,可能那时候真的很困,倒还勉强记得来自右边的凉风,像小时候停电的夏夜,奶奶在我身边为我扇来的那种凉风。之所以现在还记得这个场面是因为夏文青坐在我们后面,她说她看见了这个场面,于是我的记忆就由她的描述而来,只是不记得他那时候是在看我还是在看物理题。从故事的情节结构来说,他如果看着我可以体现出他刚爱上我,还很珍惜看到我的每一个机会,如果在看物理题可以体现出我们之间的老夫老妻,一边生活一边爱你。

第一次牵手是在湘江边。我去定王台买书,给他发信息说——但是实话说我已经不记得我说了什么,如果以后要把它写成一篇像样的小说也许我会考虑编个合理的说法——总之我告诉了他我在定王台。他二十分钟后出现了。最后到底有没有买书我也不记得了,那么久远的事情,你不能指望我会多费心去记这些细节。我甚至不记得告诉他我正一个人是因为想找他陪着还是只想告诉他我的孤独状态。后来我们就去了江边。并肩走在江边的时候,垂下来的手有时候会碰到,我知道他有好几次伸出手,有一次也轻轻触到了我的手背,都伸出又收回了,还心虚地加快脚步走在我前面,拉开了我们间的距离。我跑上前牵起了他的手,但他甚至不敢真的握住。那时候的心理活动我记得很清楚,我一点都不期待他会伸出手来牵起我。我不想这么说,但我后来主动去牵他,只是因为这么大老远任性地把他叫出来陪我买书,待一两个小时我就得回家,内疚又同情。而且,在十四五岁的时候第一次遇到这样想触碰又收回的手,觉得很温暖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吧。

我说我在哪,他就会来。一言不发跑出教室,他会不做声地跟出来,满教学楼找。撕掉的信扔在垃圾桶,他会拿出来读,再告诉我:“对不起,我把你撕掉的信拼起来读了,看上去像是一封情书,但是不知道是你写给我又因为生气撕掉,还是别人写给你的”。我说我的父母没有时间爱我,他就说他想照顾我。我当然当然知道这只是一个十六七的岁少年冲动之下说出来的话,他还不成熟,很多事情做不好,也不知道要照顾我意味着要怎样照顾我。但这话还是让我感动,六年后想起来都心怀愧疚。

记忆和写作的需要让我把谭阳美化成了这种样子,仿佛是最理想的。事实其实根本不是这样。我在刚进高一的那个学期的圣诞节给他写了一张告白卡片,他回复我说不如交往吧,我没有答应。之后我们像所有普通的中学情侣一样上课传纸条,晚上回到宿舍发短信打电话。他为了和我坐在一起从教室前排把桌椅搬到了教室的角落,给我带早饭、补课,我沉默地接受。他时常和我最好的朋友打情骂俏,状似亲密地送我的室友回宿舍,我对此也不置一词。在这篇小说里你看不到这些,谭阳不是我在M中学的高一同学,而是一个真正属于我的故事的人物,他变成除了爱文中那个第一人称的“我”外什么都没有的扁平人物。

这正是我当时想要的。

至于我,终于成为一个冷漠无情的形象,像遮掩伤口一样把那时的迷恋、痛苦一并掩藏在这篇虚构的故事之下。


我很喜欢海洋馆,喜欢去每一个城市的海洋馆。对海洋馆的喜欢几乎成为了我的一个标签,像我喜欢兔子一样。关于为什么那么喜欢海洋馆,我对很多不同的人做过很多不同的解释。这个故事是我对自己的解释。我和谭阳的故事在海洋馆的尽头就结束了。

平时周末我得在补习班上课。那天下了一点小雨,很快又晴了,不想在补习班待着,于是偷偷溜出来,坐上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我要去海洋馆。”

从市中心坐到那边要一个小时,在这一小时里我发短信给谭阳说我下午会在海洋馆。他很快回复我说他过来。我记得那天海洋馆的票是一百三十块一张。那种时候,海洋馆像是被废弃了一样,一个人也没有,工作人员都没有。我在海洋馆里的巨大的鱼骨头前跟我妈打电话解释说今天逃课是因为想看鱼,她喜欢我这样对某件事情突如其来的热情,只是嘱咐我注意安全。谭阳在这时候到了,没有跟我打招呼,只是安静地走到我身边。我的记忆几乎到此为止。那一天我们老老实实地看鱼,很少交谈,也没有肢体接触,顶多在凑在同一个玻璃窗前的时候身体靠得近了些。长沙的海洋馆挺小,我知道。但是那天海洋馆好像忽然变得很大,我们在里面走了整整一下午。记忆里的那个下午很长,光线充足。海洋馆的尽头是一个海洋生物科普片剧场,里面放着影片,却没有一个人,我们走到观众席的尽头坐下,没有牵手,靠在对方身上睡着了。

后来我常常和人说起那天空无一人的海洋馆,都没有提到过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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