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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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裕:浙江省嵊县“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清理阶级队伍”

转贴者曰:最先发表的隐藏了,因为有文字上的错误,修改了这个错误,再次发表了。这应该是嵊县党史二卷的内容。还有一个类似的,可见(http://difangwenge.org/read.php?tid=15942)


嵊县“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清阶”


党的九大以后,根据毛泽东关于革委会成立后各地“文化大革命”进入“斗、批、改”阶段的批示,“斗、批、改”运动在全国全面展开。“斗、批、改”运动主要任务是“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阶”)、“整党建党”、“教育革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下放劳动”等,其中“清阶”被认为是是“为政权建设、党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的最重要的任务。




  “清阶”任务刚提出时,其对象一方面是所谓“走资派”及叛徒、特务、地、富、反、坏、右分子和资本家,另一方面是群众组织里打、砸、抢、杀的“坏头头”、“混进群众组织里的坏人”。在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天下大乱”、有很多“坏头头”已掌权的背景下,要他们自己清理自己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怕清理到自己头上,就将清理“坏头头”,坏人改成可以更加疯狂打击老干部、老党员和另一派的所谓“反对红色政权”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嵊县革委会一成立就召开的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分析所谓阶级斗争形势,部署打击“阶级敌人”的工作,并决定全县开展“斗、批、改”运动,重点是“清阶”。1968年6月底,县成立“清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将“县联总”治安指挥部改为县群众专政指挥部,下设各区群众专政分部和公社群众专政指挥部,各大队设群众专政小组,县属厂矿和各中学也设立群众专政指挥部,并规定上述机构在各级革委会和县群众专政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实施群众专政,各群众专政机构的负责人,必须由“县联总”各级组织的负责人担任。为了加强“战斗力”,城关镇成立若干群众专政连队,农村也组建群众专政连队,条件是要拉得出、能打“硬仗”。各级群众专政组织成为“清阶”的主要力量。 “清阶”通过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方法开展,以所谓实行群众专政的方式进行。7月24日,县革委会首先举办文教系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一大批干部、教师受审查、批斗,被迫害致死1人。28日,县革委会、“县联总”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培训“骨干”,8月2日,参加人员扩充至3000余人。在学习班上,造反派头头大肆宣扬林彪、江青一伙的反动理论:“现在阶级关系变了,革命对象是旧社会吃过糠、抗日战争负过伤、解放战争扛过枪、抗美援朝渡过江的老家伙”,并炮制了一个“老干部等于民主派等于走资派”的反动公式。学习班即将结束时,召开全县“清阶”会议,“县联总”负责人作主题报告时公开宣称:“清理九种对象①绝大多数在保守派那边,最大最危险的敌人在保守派那边。因为保守派要保这些人,而这些人要翻案依靠的就是保守派。他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份报告发至全县各地、各单位,致使一派压一派更剧烈。8月初,县革委会组织工人、贫下中农、机关干部700多人,成立所谓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别到长乐、崇仁、北山、里东、三界等地,发动群众开展“清阶”。县革委会组织一些人,追查干部的历史问题,而这些人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搜集捏造各种伪证,栽赃陷害老同志。一批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在四明山坚持革命斗争的老党员、老同志,如张燕堂、方初、翁全老等被诬为假党员、叛徒、叛徒后台、老土匪。对“文化大革命”略有微词的或对省革委会负责人、县革委会负责人、“造反派”头头不满的干部和群众,以现行反革命治罪。全县掀起大揪“叛徒”、“假党员”、“死不悔改走资派”、“现行反革命”的高潮。 8月16日至21日,县“工代会”举办“清阶”学习班,培训“清阶骨干”100余人。8月至9月,县革委会、“县联总”对清查出来的6000余名“阶级敌人”进行集训。10月3日,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对揪出来的阶级敌人进行大示众、大批判的通知》,提出的口号是“示众到哪里,斗争到哪里”。对揪出来的所谓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现行反革命分子等进行大示众、大批判。10月10日前公社搞,10月中旬搞了一次全县大示众。




  8月16日至29日,县革委会举办原公社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强制公社干部检查总结在“文化大革命”中“站错队”的教训,并揭露原县委主要负责人推行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行,逼迫参加人员人人揭发、人人检查,逐个过关。 9月,县级机关斗、批、改毛泽东思想干校在城关建立。10月29日起,县革委会、“县联总”以干校名义在白泥墩举办原机关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班由张全千②主持,对全县干部进行“大清洗”。参加学习班的有734人(包括文艺系统139人)。学员分成6个连,连下面设排,排下面设小组。每排由工宣队员为指导员(非党)。整的重点是老干部和不同观点的普通干部,批斗逻辑是“攻击造反派就是攻击红色政权、攻击红色政权就是攻击毛主席,攻击毛主席就是现行反革命”。斗争方式是带白袖章、举扫帚挂重牌、三餐示众(站在食堂示众)、跪小凳、“关牛棚”、喷气式、疲劳战(不准睡)、站风雪(日夜站在雪地里),检查来往信函、抄家、监督劳动、非法定性、开除、戴帽、群众判刑,要求是相互揭发、反戈一击。学习班经过“清阶”、反击“二月逆流”③、“整党”等几个阶段,历时一年余,被揪斗、审查的有351人,被错误处理的154人,其中定性戴帽67人、党纪处分71人、判刑16人,另外还有开除、动员回家及各种纪律处分58人。因受不了残酷折磨,五人自杀身亡。




  8月7日,“县联总”召开砸烂“反动公检法”大会。公、检、法22名干警被押上台,非法批斗、毒打达两小时之久,并向全县实况转播。全盘否定了县公、检、法在新中国成立17年来,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的成就。9月,县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公、检、法机关,进行所谓“斗、批、改”,原公检法干警几乎全部靠边。12月19日,县革委会在县良种繁育场举办所谓公检法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历时近三年,学习班变相为囚禁原公检法主要骨干的拘留所。参加的65名干警中有31名被揪斗、审查,并遭到肉体摧残。




  “清阶”期间,意想不到的刑具都用上,用法西斯手段大搞刑讯逼供。如剡源公社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搞了土牢46处,120间,脚镣手铐35副,施用的刑罚有数十种之多,迫害共产党员、干部、群众。全公社有458人被关押吊打、3人被迫害之死,20余人被打成残疾。又如崇仁一个公社就有900多人被关押,300多户被查抄,1000余人被揪出审查,其中13人被逼自杀,刑罚达15种之多。 1969年2月,县、公社(镇)革委会先后组织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农村抓阶级斗争,开展“斗、批、改”,又有一大批基层干部和无辜群众遭到批斗迫害。12月,成立嵊县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革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抓农村“文化大革命”。县革委会抽调干部组成“革宣队”,进驻公社(镇)搞“斗、批、改”。 10月,县革委会决定将县级机关斗、批、改毛泽东思想干校更名为嵊县“五七”干校④,将在白泥墩举办的原县级机关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中还须继续审查或等待处理的288名干部送进干校。11月6日,成立嵊县“五七”干校革命委员会,同时,干校迁至三界,在三界中学、石塔、嶀浦设点,校部设在石塔嵊县茶场。嵊县的“五七”干校实际上是将大批干部下放体力劳动的场地,是“靠边站”干部的临时安置点和继续审查、批斗场所。原县委书记王尊贤,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华法,原县委副书记刘增和,老同志张燕堂、竺青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坚持四明山革命斗争的一批老同志被送进“五七”干校。他们白天开茶山、养猪或到往返一百余里的曹娥手用拉车拉煤,晚上接受审查、批斗,未经批准不得离校,书信往来须经造反派检查。此外,在1969年8月至9月,按照省革委会人民保卫组统一布置,在全县组织四次严厉打击现行犯罪分子的“红色风暴”,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全县又有1700余人遭到非法审查。1970年,“清阶”达到高潮。很多人被无中生有,捕风捉影地诬为“阶级敌人”,被“群众专政”的人数迅速增加。1971年3月,在嵊县根本没有“五一六”分子⑤的情况下,县委成立清查“五一六”专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遵照林彪、江青一伙的意旨,任意扩大范围,千方百计混淆和转移清查目标,企图将一批反对中央文革和林彪、江青一伙的干部、群众打成“五一六”分子,200余名“县联委”的战斗队长及以上人员再次遭到了公开或秘密审查。 “清阶”期间,毛泽东虽然重申“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政策规定,但是,由于对何谓“阶级敌人”没有明确的规定,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在“公检法”已经被砸烂,已没有法治约束,党的有关政策也被弃之不顾的环境中,“清阶”在嵊县被造反派利用,成为他们挟嫌报私、排除异己、打击报复和处理一些所谓历史问题的堂皇理由。“清阶”期间,全县共被揪斗21243人,在被揪斗人员中有生产队长以上干部4363人,其中党员2551人,占全县党员的24%。被查抄10103户、破获所谓“反革命集团”157个、挖出所谓国民党“将级军官”108个。全县被逼死、打死等非正常死亡332人,被打致残的344人。事实证明,随心所欲制造出来的案例,绝大部分是冤假错案,如被宣判的142件“反革命”案件中,后被撤销原判宣告无罪与部分改判的占93.6%。




  林彪事件⑥后,“清阶”基本结束。1972年4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解决浙江问题的指示,成立清查小组,清查与林彪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10月开展“批林整风”。1973年1月省委充实县委班子,一批老干部得到启用。5月县委决定,对武斗和“清阶”中不正常死亡的干部、群众进行普查和清理。在此基础上县委作出决议,对武斗和“清阶”中不正常死亡的干部、职工被扣发的工资、丧葬费、抚恤费予以补发,计50537.7元,对符合条件的死亡者,由其配偶或子女自然补员(即由劳动部门定向定员安排工作,俗称“顶职”)计97人。对劳动人民按照“自力更生、依靠集体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由所在地逐步安排落实,县里暂拨30000元、补助死、伤、残人员及其家属,解决当时的暂时困难。由于1974年开始“批林批孔”运动,此项工作被逼停止。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这为纠正极左路线、全面“拨乱反正”制造了条件。1978年8月,县委作出决议,在复查的基础上,除恢复执行1973年制订的对武斗和“清阶”中不正常死亡的干部、职工、劳动人民的有关政策外,落实“文化大革命”受审查人员的经济等政策:补发工资273人、补发总金额70894元;补发劳动报酬1255人、补发108124工;自然补员40人(单指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有关人员),被开除收回的31人;被打伤、打残但仍能参加部分劳动的145人也给予补助,补助总额24631元。




  (本文作者:系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干部。)




  ①指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现行反革命。




  ②张全千:造反派头头,曾任省革委会委员、县革委会副主任,杀人犯。1972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逮捕法办,被判死缓,后死于狱中。




  ③ 1967年1月19日军委扩大的碰头会和2月11日、16日两次有许多政治局委会参加的碰头会上,叶剑英、徐向前、聶荣臻、谭震林、陈毅、李富春、李先念等领导人,对中央文革小组种种错误行为提激烈的批评。这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和林彪、江青一伙倒行逆施的一次公开反抗,当时被诬为“二月逆流”。一年后,出现了否定反“二月逆流”的言论,又被林彪、江青诬指为“右倾反案风”。




  ④ 1968年5月7日,黑龙江省革委会在庆安县柳河办了一所农场,组织大批干部下放体力劳动,定名为“五七”干校。此举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在“斗、批、改”阶段及以后的一段时间,干部的劳动锻炼被变为思想改造、劳动改造,此类学校通称为“五七”干校。




  ⑤ “五一六”反革命集团,原指北京一度存在的一个名为“首都五一六红卫兵团”的人数很少的极左小组织。他们的攻击矛头指向周恩来,引起了北京广大群众的极大愤慨。1967年9月,毛泽东指出“五一六”的组织者和操纵者,是一个“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搞阴谋的反革命集团”。没有用多少时间,这个反动组织被清查出来。可是林彪、江青、陈伯达等极力夸大这个反动组织的力量和活动,任意扩大范围,并反其道而行之,篡改清查目标,把反对他们的人诬为“五一六分子”,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后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陈伯达、林彪却成了“五一六”反革命集团的总后台和操纵者。




  ⑥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叶群、林立果乘256专机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附近摔死,一场反革命武装政变阴谋被彻底粉碎,也称“九一三事件”。


http://sznews.zjol.com.cn/sznews/system/2011/09/16/0142359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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