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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戎:对当代中国民族政策的反思(1/3)

当时孙中山组织的兴中会以及后来的同盟会,提出的政治口号叫做"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显然把汉人和满人分成两个不同的民族,等于是鼓动汉人的民族主义去反对满族。这个口号是从兴中会、同盟会开始叫响的,但是大家有一点并不一定清楚,这就是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个汉人民族主义的口号,实际上是日本的右翼组织黑龙会下属一个机构叫做玄洋社向孙中山建议的,后来变成了兴中会的誓词。

“共识在线”嘉宾: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戎

主持人:黄南

[主持人]:我们这一期**“共识在线荣幸邀请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老师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中国的民族问题。首先,请您谈一下什么是"民族""民族""族群"**一词有何区别和联系?

**[马戎]:**我们从建国以来一直长期使用"民族"这个概念,已经用得非常普遍,成为比较固定的用法了。我们有时候谈到"中华民族",有时候也谈"56个民族",这些用法已经成为定式。但是,其实并没有很多人去认真想一想,这个叫法即用"民族"这两个汉字构成的这个词汇是什么时候进入我们的生活和话语体系中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给出的解释是,中国历朝历代有"民"、"族"、"部"等称谓,但是把"民族"两个字组成一个固定词汇,具有我们今天理解的明确政治含义的用法,只是近代的事。《大百科全书》认为1903年梁启超把德国学者讲的民族主义观点介绍回来,提出要以"民族主义"来凝聚中国人,对抗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在清朝末年特别是戊戌变法和甲午战争之后,中国国势衰败,处于四分五裂的危机状况,那时候人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救亡图存,中国地方这么大,同时内部存在着满汉蒙回藏等不同群体的差异,满清的朝廷官员又排斥汉族。面对这样的危机形势,中国人应该怎么办?那一代的思想家和学者们就必须要考虑,中国内部的凝聚力在哪里?为了维护和重新构造在帝国主义冲击下的天朝大国,我们总要有一个具有维新色彩的国家政治框架,过去大家都是大清臣民,那么在新形势下我们怎么办?在清朝末年中国人应该怎么办?

19世纪后期,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日耳曼人的政治组织是一个一个的小公国,支离破碎,根本抵挡不住拿破仑的军事进攻,拿破仑打胜之后强迫他们继续保持各自的割据状态,这时候普鲁士人的领袖人物就想把属于日耳曼血统的各个公国统一起来,为了构建统一的认同基础,就提出了德意志人的民族主义,希望在这样的认同基础上构建统一的日耳曼民族国家。梁启超认为这样的一种民族主义和相关的政治认同理念也能够把当时大清朝下属的所有人群凝聚起来,为此他曾写了多篇文章,来专门谈中国的民族主义。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民族"和"民族主义"这些源自欧洲的现代理念就开始进入中国。

[主持人]:中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民族"**这个概念的呢?

**[马戎]:**根据一些学者的考察,近代汉字中出现"民族"这一词汇最早大约是在1837年,一份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的中文刊物《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Eastern Western Monthly Magazine)中提到"以色列民族",这是最早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汉字"民族"这两个字。那时候在使用"民族"一词时是用于介绍欧洲的民族。那么,是什么时候把中国内部的各群体也开始称为"蒙古民族"、"满清民族"、"汉民族"的呢?这些具体的称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同样还是在清朝末年中国与西方相互碰撞的动荡年代。当时孙中山组织的兴中会以及后来的同盟会,提出的政治口号叫做"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显然把汉人和满人分成两个不同的民族,等于是鼓动汉人的民族主义去反对满族。这个口号是从兴中会、同盟会开始叫响的,但是大家有一点并不一定清楚,这就是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个汉人民族主义的口号,实际上是日本的右翼组织黑龙会下属一个机构叫做玄洋社向孙中山建议的,后来变成了兴中会的誓词。

[主持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个口号是不是在明朝时就提出了?

**[马戎]:**在元朝末年,朱元璋起兵推翻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他的《讨元檄文》中就有"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的提法。过去中国历史上有"五胡乱华",中原人习惯上把北方游牧部落泛称为"胡"。日本一些学者对中国历史和文献非常熟悉,所以在挑拨满汉关系时,建议汉人"驱除鞑虏"。

[主持人]:您刚才讲到,孙中山是受日本右翼的蛊惑,在国内宣扬一种汉民族主义的口号,当时其他国家在中国问题上都持什么立场?

**[马戎]:**在清朝末年,自鸦片战争开始,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了多次侵略中国的战争,如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进北京,当时各个帝国主义国家非常希望瓜分中国,但是后来发现在大清朝的旗帜之下,中华各族包括边疆各部落还是非常团结的。在鸦片战争时期,朝廷从广西调了少数民族的兵到广东作战,英法联军1860年进北京的时候,抵抗最激烈的是当时科尔沁蒙古王爷僧格林沁的骑兵,甲午战争的时候,在朝鲜半岛和日本军队作战的主要部队是陕甘的回回军队。各帝国主义国家发现当时有4亿人口的中国很难直接使用武力征服,来自欧洲的远征军最多也只能派过来一两万人,这些远征军也许能够占领若干城市,但是想把中国整体武力征服和瓜分是做不到的。英国在征服印度时采取的办法,就是努力分化当时印度次大陆上的120多个彼此独立的土邦,联络一个土邦去攻打另一个土邦,最后逐步把分散的不统一的印度次大陆完全吞并掉。当时,各帝国主义国家发现,要想实现瓜分中国的目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分裂中国,而分裂中国的入手处,就是把中国国内在语言、血统、宗教不一样的各个群体都叫做"民族",向各群体的精英灌输"民族主义"的理念和政治思路。参照欧洲"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思路,这些存在各种差异的群体都应该建立不同的国家,所以满族应该是一个民族,汉是一个民族,蒙古是一个民族。在这个时期,帝国主义国家的外交官、传教士、人类学者和探险家们就开始使用这些称呼,把中国的这些群体称为"nation"。这些称谓和词汇慢慢的被译为中文的"民族",这个翻译的过程有可能是经由日文汉字再转译成中文。受到这些外来文献用词的影响,中国人开始人云亦云地使用"蒙古民族"、"满清民族"、"皇汉民族"等词汇。

[主持人]:当时中国人使用的**"民族"**概念都包括了哪些群体?

**[马戎]:**兴中会提出的口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中的"中华"只包括汉人,因此这是一个帝国主义诱导下出现的一个狭隘汉人民族主义的政治口号。大家可能看过一个电影《让子弹飞》,电影里展示的旗帜就是十八星旗,当时有一个口号叫做"十八行省建中华"。"十八行省建中华"的口号是从哪里来的?大家可能并不一定知道。这并不是1911年辛亥革命前后才提出的,这个口号最早提出的时间是在1895年,当时有一个长期在中国居住并为日军海军部做间谍的日本浪人,叫做宗方小太郎,他的中文很好。1895年甲午海战,北洋海军在海上失利之后退守威海的刘公岛,凭靠陆地炮台抵抗日本海军。最后日本派出陆军登陆,占领刘公岛后面的山,用我们自己炮台的大炮轰击我们的舰队,因此为了不让日军把剩下的军舰抢走,这些军舰都自沉了,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当时,宗方小太郎为登陆的日本陆军起草了一个汉文安民告示《开诚忠告十八省之豪杰》,说"满清氏原塞外之一蛮族,既非受命之德,又无功于中国,乘朱明之衰运,暴力劫夺,伪定一时",号召汉人"倡义中原,纠合壮徒,革命军,以逐满清氏于境外,……时不可失,机不复来。……卿等速起。勿为明祖所笑!"意思是满清蛮族是趁着明朝衰落占领你们的国家,你们应该组织革命军,把满洲人赶走,重建中华国家,日本会帮助你们。所以"十八行省建中华"的思路是1895年甲午战争由日本人首先提出来的,激进的汉人革命者接受了这个思路,也接受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狭隘排满的政治口号。

在辛亥革命之后,最激进的革命党人打出了以"十八行省建中华"为建国纲领的十八星旗。那时候清朝除了内外蒙古、青海、西藏这些特别行政区之外共建有22个行省。"十八行省建中华"表示汉人国家有4个省是不要的,东三省不要,那是满洲人的老家,新疆1884年建省,那儿汉人少,所以不要。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种非常狭隘的汉人民族主义。而造成中国被分为许多个"民族"、汉满分家的始作俑者就是帝国主义。所有这些计划的设计,包括把中国境内各群体如蒙古、满、汉、藏都称之为"民族"并且用民族国家的口号去鼓舞他们分裂独立的,这些都是那些企图分化和瓜分中国的帝国主义的阴谋。这是我的基本观点,因为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并没有这个称呼。

受到帝国主义话语的影响,中国人开始把国内各群体也称为"民族"。后来梁启超发现这样的称呼有问题,会导致这个国家的分裂,所以他写了一篇文章,说我们应当把民族主义分为两类,一个叫做大民族主义,一个叫小民族主义。因为"民族"已经叫开了,一些蒙古人、藏人、汉人开始自称"民族",此时再改变这些名称很难,所以梁启超提出我们可以把"民族主义"在中国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全体中国人一致对外、抗击列强的民族主义,叫做"大民族主义",一个是国内各群体维护自身利益的"民族主义",叫做"小民族主义"。梁启超认为民族主义是凝聚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一个重要的凝聚力,但是,当他看到在日本人和西方帝国主义的引导和怂恿之下,把汉、满、蒙古称为"民族"的叫法已经十分流行,所以他提出了"大民族主义"和"小民族主义"这两个层次的区分,以避免国家的分裂。

今天我们回顾清朝末年的保皇派和革命党之争,其实主张君主立宪制的保皇党如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是有他一定的道理的。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内部有许多群体,新疆、内外蒙古和西藏真正臣服的权威是满清皇帝,在转型为宪政国家时,保留这样一个名义上的皇室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是有利的。譬如在英国,在大不列颠帝国管辖的领土内部,实际上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各地区臣服的对象是英国皇室,如果说英格兰人推翻皇室,建立一个纯粹的立宪民主制,各地区反对英格兰人的历史传统又会成为现实的矛盾,国家就可能分裂。所以为了防止国家分裂,在立宪运动中最后保留了一个英国皇室这个传统权威象征,建立了君主立宪制,保留了各地区臣服、归顺的历史传统象征,延续了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等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凝聚力。当时康有为指出,如果真是按照狭隘汉人主义的"驱除鞑虏"的作法,中国一定会出现分裂和内战。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当时提出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提倡保留满清皇室,有他对于维护国家统一的深谋远虑,有他的道理。所以,我不赞成简单地否定当年君主立宪派的观点。

[主持人]:我们读历史,知道北洋政府的旗帜是五色旗,**"五族共和"**的口号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马戎]:**在清朝末年,"民族"一词的使用十分混乱,中华民族是"民族",蒙古人也是"民族",满人也是"民族",这个时候这个名称使用得比较乱。辛亥革命发生时,当时孙中山在美国加利福尼亚,1911年底赶回来出席南京召开的讨论未来如何建立新民国的会议。辛亥革命之后,南方各省的督军都宣布脱离清朝独立,这时候很多支持共和的各省军政首领在南京开会,一致否定了"十八行省建中华"的方案,认为如果这样的话,全国一定大乱,最后达成的共识叫做"五族共和",主张把清朝下辖的所有群体联合起来建立共和体制。所以后来就取消了十八星旗,改换成五色旗,代表"五族共和"。孙中山在当时的形势下也听取了与会者的不同意见,接受了"五族共和"。如果坚持"驱除鞑虏",各省都搞种族清洗怎么办?要把散居在全国各省的满洲旗人都赶走杀光?当时,有些革命党人如章太炎,他们提出的口号是非常激进的。如邹容1903年发表的《革命军》提出非常激进的口号,要"诛绝五百万有奇披毛戴角之满洲种","驱逐住居中国的满洲人,或杀以报仇"。要在汉族聚居的各省把满人杀光或者赶走,这个观点在今天看来是非常不合适的。1912年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就提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明确提出"民族"的概念应当是中华民族,是汉满蒙回藏各部统一的中华民族,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主张转变到以中华民族为单元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 这是孙中山在国家和民族理念上的非常重大的转变。后来他在《三民主义》第一讲中说:中国人的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

我们看整个民国时期的社会上的用词,既有使用"民族"的,也有使用"国族"的,并不统一。但是我们发现,到了1949年解放后,"国族"这个提法不再用了,只有"民族"的提法,这是新中国在概念和话语方面的进行的统一。

现在总结民国时期的民族政策,我认为可以分为两个时期,最早辛亥革命打出十八星旗,但是很快改为"五族共和",1911-1928年北洋政府的口号是"五族共和",打的是五色旗,这是第一个时期。1928年北伐成功,国民党成立了南京政府,1928年以后国民党政府的国旗是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这个时期开始不再提"五族共和",提出了"中华民族宗支论"或者是"中华民族宗族论",认为汉满蒙回藏等各群体都是中华民族内部的"宗支"或"宗族"。1939年是抗日战争最危急的时候,日本占领长沙,轰炸重庆,汪精卫在南京成立伪政权,这时候日本人占领了半个中国,咄咄逼人,形势危急。这个时候顾颉刚先生在云南昆明发表文章,标题非常鲜明,《中华民族是一个》,他说过去自己也认为凡是不同语言、不同祖先的都可以称之为一个"民族",但是如果我们把中国内部很多存在语言差别和不同历史记忆的群体都叫成"民族"的话,在帝国主义的鼓动分化下,中国就必然分裂。

顾先生提到他自己在"民族"观念上的变化,主要是他发现在"九一八事件"发生后,日本利用"满洲民族"建立了伪满洲国,也利用内蒙古一部分上层人士的"民族主义",支持察哈尔的德王建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同时日本军部花了很多功夫去动员西北的回回军阀,推动穆斯林地区的独立运动,派人去联系马麒、马麟、马步芳等人,努力分化中国。顾颉刚先生说,我们的东北已经成了"满洲国",内蒙古德王的军队也与日军联合进攻国民政府军,西北穆斯林也在受日本人的鼓动,如果我们再把国内各群体继续叫做"民族"的话,按照民族主义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原则,中国怎会不分裂!所以,他说我们一定要坚持要讲"民族"这个概念就只能是中华民族,其他的群体绝对不能称为"民族"。

蒋介石1941年在西宁和当地一些官员和宗教上层人士谈话的时候说,我们说有中国有五个宗族,而不说五个"民族",因为我们所有这些人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他不主张把汉满蒙回藏都叫做"民族",所以,中华民国从1928年以后蒋介石政府的口号是"中华民族宗族论"。在1943年蒋介石出版《中国之命运》一书时,也是这个观点。

[主持人]:当年在延安的中国共产党是批判蒋的《中国之命运》的,因为这本书提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领袖",认为他鼓吹以国民党统一中国、消除异己政治势力。

**[马戎]:**当然,中国共产党是批判《中国之命运》中的政治主张的。在民族问题上也批评蒋介石,认为蒋介石连这些少数民族都不承认,怎么会承认民族平等呢。

中国共产党是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在苏联共产党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的,所以1922年中国共产党发表第一个政治纲领的时候,在内容和提法上完全照抄了苏联的提法,提出中国的汉满蒙回藏都是"民族",都有自决的权利去建立独立国家,再和汉人无产阶级国家一起组成一个联邦制国家。这就是苏联的政治纲领和建国模式。1913年斯大林发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提出了他的"民族"定义和相应的民族理论,宣称俄国下属的哈萨克、吉尔吉斯、格鲁吉亚、乌克兰等群体都是"民族",都有自决和独立建国的权力,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就是按照这样的民族理论来实践的,把沙皇俄国内部所有的不同群体都称之为"民族",都给了自决权并组建了许多"共和国",然后在联邦制体制下建立了苏联。中国共产党自建党后也是按照苏联当时的思路来理解和思考中国的民族问题,当时中国共产党非常年轻,是由几个马克思主义小组联合起来成立的只有50几个党员的组织,在理论上和组织上接受共产国际和苏联的领导,在很多问题上如国际政治形势、各国民族主义运动的了解不多,所以,当时年轻的中国共产党接受了苏联的民族主义理论、民族政策以及一些概念和提法,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

后来到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之后,考虑到当时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在中国的东北、新疆、外蒙古都展示出领土野心,考虑到苏联的强势,当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就改变了制度设计的思路,就不再提联邦制了,而改为主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是,尽管我们在国家制度上没有实行联邦制,但是在建国之后中国在许多方面还是积极学习苏联的制度与经验,毛泽东曾讲"良师益友是苏联",抗美援朝时期我们的志愿军在朝鲜半岛与美国打仗,当时无论在政治、外交、军事各方面,新中国都需要苏联的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从延安来到西柏坡,再到北京,中国共产党没有治理一个6亿人大国的管理经验,所以新中国在很多方面如高等教育、铁路、银行、海关、军队、邮政、金融等方面都是学习苏联的制度,也包括了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理论、制度和政策。所以,我们在50年代也学习苏联进行了"民族识别",而且在全国各地系统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再回到"民族"这个概念,现在我们在两个层面上使用"民族"这个词汇,一个叫做"中华民族",一个叫56个"民族"。但是,你把同一个汉字放在完全性质、意义不同的两个层面上来使用,必然会造成一些混淆。像抗美援朝、钓鱼岛、黄岩岛的这些问题上,我们会想到中华民族对外的民族主义,但是在老百姓、干部、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当中,人们一般考虑的还是自己的具体"民族成分"。比如我们常说的一个概念就是"少数民族",指的是不包括汉族在内的55个民族,这成为另外一个集合体的总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就是以这个集合体为工作对象的,换言之它是不管汉族的。我们谈到"民族政策",肯定是以少数民族为对象的政策,与汉人无关,谈到"民族干部"、"民族学生"都不包括汉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日常生活、政策话语、政治、行政建制方面强调的是56个民族这个层面的"民族",而不是中华民族,加上我们有很多方面有许多以少数民族为对象的优惠政策,如计划生育、干部位置的安排、高考加分等等,包括1984年出台的司法上的"两少一宽"政策。这样从干部到普通群众和青年学生,他们在想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司法权利、发展空间及各种优惠政策时,他最核心的关注还是集中在自己具体的"民族成分"上,一提到"民族"就是自己所属的具体民族(汉族、维吾尔族、藏族等),同时"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在他看来是一个比较遥远的、和他平时日常生活没有太大关系的东西。

[主持人]:其他国家是怎样使用**"民族"这个概念的?他们把哪个层面的群体称为"民族""族群"**这个概念指的是哪类群体?

**[马戎]:**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内部都有很多不同的群体,比如美国有黑人、印第安人和黄种人,印度有孟加拉人、泰米尔人、锡克人等等,各自有不同的语言不同,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传统社会组织,不同的祖先血缘,但是这些国家在"民族国家"构建的整体设计中没有把这些不同群体叫做"民族"而叫做"族群"。美国的黑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也是一个族群。在这个国家构建的思路中,"族群"和"民族"的差别在哪儿呢?按照我自己的理解,民族(nation)是和近代出现的民族主义运动和"民族国家"挂钩的,按照西方传统的民族主义理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按照这样的理论和政治原则,每个民族都有独立建国的、政治分离的天然权利。同样,按照斯大林提出的民族理论,按照列宁讲的民族自决权,那么凡是称为"民族"的群体都有独立建国的权利,各民族的自决权和分离权也是苏联宪法规定的,所以苏联以民族共和国为单元发生政治解体是有宪法依据的。叶利钦提出了《主权宣言》,俄罗斯联邦议会通过了《主权宣言》,要求脱离苏联,这是符合苏联宪法规定的权利的。

所以考虑到苏联的解体与"民族自决权"之间的关系,我们觉得重温当年1939年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大讨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什么顾颉刚在抗日战争非常危急的时候,提出我们一定要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坚持中国国内的其他群体不能叫"民族",汉满蒙回藏等不能叫"民族",就是担心中国当时存在分裂风险。苏联的解体对我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也促使我重新考虑什么群体应当被称为"民族"这个问题。因为不管是按照西方的民族理论还是按照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一个群体被承认为一个"民族"后就有自决独立的权利,如果我们把中国的汉满蒙回藏都叫"民族"的话,就存在一个潜在的国家分裂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我强调要加强全体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我们的国歌产生于国家危急的抗日战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急的时候",这种发自内心的国家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在今天仍然非常需要。参照其他民族国家的构建原则,我建议把我们的56个民族改称"族群",同时继续叫做某某族如蒙古族、藏族。

我们官方现在把56个"民族"翻译成英文的"nationality",这个词国际上通常的理解是国籍,我们现在把这个层面的民族译成"nationality",在英文翻译上存在问题。目前国内在56个民族的概念应用上很容易和中华民族这个层次有一种冲突和重叠。国际上通用的"民族"(nation)是有很明确很鲜明的政治含义的,包括与民族自决权和独立建国的权利联系在一起,这样的"民族"概念并不完全符合中国56个民族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所以我提出能否考虑把56个民族这个层面改称"族群",目的就是淡化这个层面的政治色彩,我称之为"去政治化"。同时,作为现代公民国家中的公民,各少数族群成员在语言、宗教、生活习俗等各方面的文化权利和公民应有的其他权利都是受到宪法保障的。

[主持人]:假如改称**"族群"**后,会不会引发其他的后续问题?

**[马戎]:**我国有一些少数民族群体由于历史上各种原因,经济和科技发展相对滞后,对于这些群体的成员,中央政府和主流社会将一直继续给予扶助和支持。但是从道理上讲,政府提供支持和扶助的理由,并不一定是因为你属于哪一个"民族",所以政府才去扶助你。你作为一个族群,政府照样会扶助你。另外,即使你不属于某个少数族群,只是一些个体公民,或者一些汉族个体由于残疾或者某种原因需要照顾,政府就不去照顾吗?按照现代公民国家的基本理念,每个国民都是这个国家的平等的公民,公民就应享受公民权,包括使用和发展母语的权利、宗教信仰的权利、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司法中的平等权利,这些全部都是包含在公民权中的。我们如果真正把公民权落实好,少数民族担心的所有这些权利都是应当能够得到保障的。所以有些人担心,自己的群体不被称作"民族",改称"族群"了,好像就丧失了某些权利,这是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担心。按照传统的民族主义理论,放弃"民族"这个名称符号,这些群体也许是放弃了独立建国的权利。但是这些群体心里想要的真的是独立建国的权利吗?所以,我觉得如果有些少数民族精英确实只是担心本群体的文化权、发展权、宗教自由权的话,其实叫"族群"还是叫"民族",这是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

[主持人]:您刚刚还提到了政府对少数民族在经济上和一些社会事务中的优待,这会不会造成另外一个问题。在那些少数民族聚居的自治地区,人口的多数都是少数民族,他们享受一些政策的优惠待遇,但是还有一部分人是汉族,这些汉族会不会感觉受到歧视呢?

[马戎]:我的观点是这样的,当一个社会在民族关系的整体制度方面进行重大改革的时候,有时是必须通过政策倾斜来对历史上造成的族群差距进行调整。国民党政府原来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投入很少,当然民国时期中国社会也一直没有很好的安定过,所以在西藏、青海、新疆这些地方的基础设施很落后,现代教育没有发展起来,这些地区的居民与沿海汉族地区存在明显的发展差距。1949年建立了新中国,国家的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新中国主张民族平等和共同繁荣,因此建国后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当地少数民族施行了一系列的扶助政策。为了真正实现各民族在政治、司法、文化教育、经济发展方面的平等,这些制度和政策是完全必要的。在一个制度转换的历史时期,当主流社会、主流群体对少数民族的态度从过去的漠视、歧视、不闻不问甚至压迫这样的一种模式转变到平等相待、关心爱护和希望共同发展的一种新模式时,中央政府和主流社会就必须对少数民族给予一定的扶助。

[主持人]:有一个网友提到了中央政府在对待少数民族时有一个**"后妈情结",总觉得自己是"后妈",为了使自己被非亲生的孩子接受,就应对他们比对自己亲生的孩子还要好,这就是对少数民族民族的各种优惠政策。由于你觉得他是不一样的,觉得他不是你亲生的,所以你就对他特别好,但是这些孩子反而会感觉很不好。您怎么看这个观点?**

[马戎]:我觉得是这样的,我们的政府不要把各少数族群当成非亲生的孩子,应当把他们当作自己亲生的孩子,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过去没有很好地照顾他们,现在我要把他们当成亲生的孩子,如果发现他们营养不足,我可能要多给他们奶水,多给奶水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是我亲生的,只是因为他们客观上需要。美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实行的是种族隔离制度,在学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都实行种族隔离,黑人是被歧视的,黑人和白人不能进一个休息室、一个旅馆、一个厕所。当公布了《民权法案》要实行平权制度的时候,美国主流社会和白人应当对黑人群体采取一些补偿措施。当时的美国总统约翰逊,在为针对黑人实行的优惠政策辩护时,他曾经说过,当一个人长期被链条锁住的时候,你不能把锁链打开,把他拉到竟技场上说,你现在可以跟别人一样参加比赛了,因为这个人过去没有任何锻炼和活动的机会,在跑百米时,他不可能正常发挥,在这时候你需要给他一点帮助。当时美国国会通过了"Affirmative Action" 法案,有人翻译成"平权法案",有人直译为"肯定性行动",都是对黑人的发展提供优惠机会的作法和措施。过去黑人学生进不了好的学校和大学,在就业中被歧视,所以政府提出要在招生和招工中给黑人安排一个比例和特殊照顾,我觉得这种政策在一个政策的过渡时期内是必须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群体平等的问题。当你给某一个群体的成员给予集体性照顾的时候,这就是对其他群体成员的不平等。从长远来看,任何以群体为对象的优惠政策都是不平等的政策。但是,当一个群体曾长期处在被歧视的地位,现在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歧视,帮助这个群体达到有平等竞争的能力,在政策转换后的一个过渡时期内,实施以历史上的被歧视群体为对象的优惠政策很可能是必要的。至于这个过渡时期的长短,就看我们政策扶助的具体效果如何。以美国为例,如果过了一两代人之后,很多黑人通过了"肯定性行动"的优惠政策进入了一流大学,甚至可以当上议员、市长、大法官、国务卿、总统,黑人已经进入很多政府机构,出现了一个一定规模的黑人中产阶级,这时候有些白人就会提出,黑人的地位已经得到显著的改善,那么到了这个时候,为什么还要对黑人在政策上给予特殊照顾?大学入学时为什么黑人有特殊名额,可以降分录取?当黑人中产阶级逐渐发展出来之后,主流社会的白人对这种优惠政策的反弹就会逐渐加强,认为这是"逆向歧视",侵犯了白人作为美国公民的平等竞争权利。在白人中出现这种声音是很自然的,因为群体优惠政策确实是不平等的政策。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美国各州根据本州内白人针对这些优惠政策的反弹情况,逐渐在削弱甚至取消优惠政策,我觉得这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在60年代最初投票通过"民族权法案"和种族优惠政策的时候,当时大多数白人对此是理解和支持的,因为他们亲眼目睹和感受到黑人被歧视、被隔离的处境,他们同情长期受到歧视待遇的黑人。没有大多数白人的支持,民权法案和"肯定性行动"法案是不可能在国会通过的。但是过了一代两代人之后,年轻的一代白人看到的社会现象是黑人在享受政策优惠,这些年轻一代就未必理解和接受。所以我觉得群体优惠政策只能是一个过渡时期的政策,在实行了一到两代人之后,就会遇到多数族群年轻一代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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