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的沉思
笛卡尔的沉思

未曾写下的,都终将被遗忘。

如何看待《纽约时报》列出1000名新冠遇难者名单?


今天,《纽约时报》在其头版整版刊登了1000名新冠遇难者的名单。

作为一家世界知名的新闻媒体,《纽约时报》有这样的举措,原本没多少可争论的内容。然而,当这则消息传到我们国内后,却引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论。

在这场争论中,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看法。第一种是持支持的看法,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媒体整版刊登新冠遇难者名单,既是对遇难者的尊重,也是对寻求真相的公众的负责;第二种则是持否定的看法,持这种看法的人则认为,《纽约时报》这种做法没什么实际意义,只是在做表面功夫而已。

 那么,媒体整版刊登新冠遇难者的名单,是不是真的没什么实际意义?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再看看持第二种看法的人,为其观点所给出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类似截图中这样的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美国迄今为止已经死了近10万人,刊登遇难者名单也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重要的是能够有实际的救人行动。

其言下之意就是:美国在应对这场全球性的疫情时,实际上做得很差劲,所以刊登遇难者名单这种事根本不值得吹。

 仅就当前美国的疫情形势来看,以特朗普为首的美国政府,在应对这场全球性疫情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既有前期的疏忽大意,也有后续一些举措的失当之处。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支持“媒体刊登遇难者名单无实际意义”这种说法的可靠理由。

 这首先是因为,持这种看法的人,陷入到了一个认知的误区之中:将《纽约时报》这样的新闻媒体和美国政府混淆在一起。以为美国这些新闻媒体,也和国内的媒体一样,都是在政府严格管控下做新闻报道的官媒。

 但事实是,美国的新闻媒体虽然各自有着不同的政治立场,但在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的保护下,美国的新闻媒体有着一定的独立性。

 

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制定任何法律侵犯新闻自由

而通过1931年的尼尔诉明尼苏达州案和1971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等判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任何形式的出版审查行为都违反第一修正案,属于违宪行为。这种违宪审查的具体操作,也进一步有效保证了美国媒体的新闻自由。

而作为美国亲自由派的第一大报,《纽约时报》刊登遇难者名单的举措,显然并不是在为以特朗普为首的美国政府唱赞歌,也不是在为后者笼络人心。它只是在以一家新闻媒体的身份,做其所应该做的事情:对新冠疫情这样的公共新闻事件,进行报道和记录而已。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做得再怎么差,与《纽约时报》这家媒体刊载遇难者名单的举措有无实际意义,没有半毛钱关系。美国政府存在的问题,不能用来否定《纽约时报》这家美国新闻媒体的具体操作。

其次,一家新闻媒体刊载遇难者的名单,这种做法究竟有无实际意义,判断的标准并不在于遇难者人数的多少,也不在于其当下能拯救多少生命,而在于其所提供的名单信息是否真实。

这是因为,一份基于真实数据的遇难者名单信息,能帮助公众更准确地认知这场灾难的性质。同时,也有助于公众认识到整个社会在面对这场灾难的过程中,应对是否及时、有效,以及是否存在未曾注意的疏漏和过错。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媒体刊载遇难者名单,实质上是对作为本国公民的遇难者的尊重和纪念。如果这么多的遇难者,最后只被官方用一串数字轻易地略过,那么对于这些逝去的生命,又是怎样一种不幸?只有记住他们的名字以及他们的不幸遭遇,才是我们对遇难者应有的尊重。

 所以,在我看来,在这样一场全球性的灾难面前,政府凝聚全社会之力,努力救助生命受威胁的感染者是应有之义,而新闻媒体用刊载遇难者名单这种方式纪念逝者,同样有其实际意义所在。

 然而不幸的是,迄今为止,我们大多数人可能只记住了这样一串数字:8个被警方训诫并被央视广而告之的“造谣者”、4个被消失的“公民记者”,以及4645个遇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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