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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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意識形態/爾思出版共同創辦人 寫作的地方:https://travelwithbook.com/ 來信指教:chin@travelwithbook.com

一封信 |故事性散文

(编辑过)
他說,只有這次的消失是他有意造成的。
攝影師:John-Mark Smith,連結:Pexels

「這是我最後的告別,我的第一封信,但是你收的到嗎?我問了其他的法國朋友,不需要有你的公寓樓層,只要寫上我曾經給Uber司機看的街道樓牌號碼就能寄信給你!順便一提,我Uber帳號中唯一儲存的就是你的地址。


你說過,不喜歡整天守著電話的女孩而選擇愛我。

因為我喜歡閱讀、看戲、散步,我不太在乎物質的享受,這點和你是一樣的。你記得我們在巴黎文森森林公園的那一個晚上嗎?我一直在腦海裡播放著那幾個小時。在約定見面時間前十分鐘,我搭的地鐵突然故障,還有三站才會到目的地而選擇下車用走的到我們約定的地方。

那是事隔多年的見面,我一路上都在想著如何讓你印象深刻。

對巴黎不熟的我,開啟手機的網路,照著Google Maps的指示走。我擔心遲到太久,故意先問你要不要在路上買個啤酒,以便將迷路的過程假裝成在找便利商店,但你卻說早已準備好我們要喝的飲料和零食,當然還有些放鬆心情用的菸草。

我只好加快腳步的照著指示走,目的地上指的那一點在公園圍牆內,我看到圍牆內有人在打籃球,好像還有一個站牌,那應該就是我們約定的地方。但我不知道怎麼接近那裡,好像在夢境中,看見了你,你卻永遠見不到我。


於是,我傳了訊息告訴你:「是Google Maps的錯,我卡在圍牆外面了,請再等我一下」

傳完訊息,一轉過頭就看到你站在我後面對我微笑。你走靠近我,我說了「Salut」就直接往前走,你開口問:「你忘了我們在巴黎嗎?」然後給了我貼面禮……這是我們第三次見面的情景。


之後在公園裡發生的事,你大概記得很清楚吧?我知道你比我還要感性念舊,我們有很多共同點,但是你說錯了,我和你想像的並不完全一樣,你討厭經常使用手機的人,我卻是這樣的人。我們是因為手機相戀、重逢的,你應該還記得?

我又不小心寫了太多,原先只想和你打聲招呼。

只是想告訴你,我一直都在想你,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突然又斷了聯繫?假使你還住在相同的公寓,剛好收到了這封信,請回信給我!雖然我不知道你可以告訴我哪些事實,我只想知道這一年來發生了什麼事。


你永遠的J」


寫完這封信,她重複唸了幾次,有幾個地方的文法不太正確,反正對方英文更差應該看不出來。開頭沒有問候語,因為不知道怎麼問候才不會過於親暱或生疏。這封寫給他的信已在她內心揣摩許久,先是打在電腦裡,再用手寫抄下來。許久沒有執筆寫字,整封信重抄了好幾次。

他看得出來她內心的掙扎嗎?她又不可能隨機寫一封信給他,她知道若他的感情沒變,他會回信而且思考兩人在一起,又擔心太過正式的文筆會嚇跑他。

信件寄得到他家嗎?

雖然她去過他位於巴黎南方塞納河畔伊夫里(Ivry-sur-Seine)的公寓三次,但前兩次都帶著喝酒後的微醺,爬上歐洲公寓旋轉樓梯,根本搞不清楚那在第幾層,最後一次很自然的跟著走在他後面,看到那個重重的黑色木門上寫著M,她知道那就是他家。

只有他家的門是黑色的。


她甚至將地址貼上Google Maps,開啟街景服務,看顯現出的畫面是不是他住的那棟樓,那地址是他幫她輸入在Uber中,若在巴黎遇到問題就來找他。但整個街區全是同樣顏色的公寓,她想起他說過這種建築好像是六十年代巴黎近郊流行的,然後她拉近手機畫面想看清楚,是否能從窗戶認出他住在哪一層?

他把一個和風的盆栽放在窗台上,他的窗簾是北非地毯風格的幾何圖案,她想不起來是什麼顏色,但看到一定能認出他的窗戶。不過,她不斷將手機畫面拉大,反而看不清楚建築物。算了,反正法國朋友跟她說只要有地址和全名就能寄信了,門房會幫忙把信件丟到正確的信箱中。


寄出email的四天後收到他傳來訊息。

「你知道我上禮拜寫一封信給你嗎?我沒有勇氣寄出,後來我又傳了一封email」她回覆他的whatsapp訊息。

「是嗎?我也收到妳寄的任何email。」女人寄到他在Linkedin上的工作email,但其實他幾週前已離職,她還不知道。


他們已超過半年沒聯絡了,某天早上她發現前一晚傳的訊息沒成功抵達,無論是用iMessage 或是WhatsApp都無法,就像是他封鎖她。這樣的情況之前也發生過幾次。

每次他的出現都充滿戲劇性,永遠摸不透出現的頻率和軌跡。那天早上起來有股強烈的情緒想要再見到她,於是傳了訊息。

他說,只有這次的消失是他有意造成的。


「那為什麼這麼巧?就在我寄email給你的四天後?」

「應該是命運吧?從開始的一切都是命運」

「命運決定我們相遇,命運最終會讓我們在一起嗎?」她想著。


她討厭通俗愛情片,但每次看《愛在黎明破曉時》(Before Sunrise)的三部曲還是哭紅了眼。當時她還不懂得愛情,如何相信兩個陌生人在異地相遇,從此在對方心中駐足,再次相遇又能相愛?她哭得很莫名其妙卻隱約覺得自己理解這一切。

幾年後,長到和劇中主角年齡相近的二十二歲。那年,在亞維儂邂逅他。如同電影般的相遇情節——很浪漫、很美好,跨越種族及文化,有失落也有獲得,其中包含一些瘋狂及神經質的插曲。她終於相信劇中演的都是真實的,人們確實會在偶然間相愛。


她喜歡三部曲中設定兩人二十歲相遇,二十歲的人很無懼、三十歲的兩人已有傷痕,但對彼此的感受依然單純,更喜歡四十歲時已生活了十多年,不再如初的美好,生活中都是現實考驗,雙方開始有了爭吵但觀眾卻不知中間那十年發生了什麼?


這和他們的生命軌跡如此雷同。

七年前,一切的開始就是命運讓他們相遇。


這篇原來是故事性散文 的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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