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受难、维权、再受难、荆棘新前路--我的曲折抗争历程(七)(第四章第1节)

    第四章  焦虑、顺从、麻木、煎熬--囚于精神病房的二十三日

    (一)痛苦的挣扎与被迫的调试--初入精神病房

    1.浑浑噩噩的入院过程

    也不知过了多久,汽车停下了。我不安之中完全忘了从救护车里到的精神病房门口一路看见了什么,反正是在担架上被抬进去的。

    被抬进病房后,出现了一个穿蓝色制服的护士。他笑着指着自己的工作牌,自我介绍他叫卢伟杰,开玩笑说可以叫他卢sir。虽然他衣服上有“护士”字样,但我当时精神恍惚,把他当成医生了。

    他和警察进行了交接,登记了港澳通行证后,C警员告诉我,什么时候离开医院,警察会再把证件还给我,然后警察们就离开了。

    卢伟杰和另一位身穿绿色制服的“支援人员”(类似于护工吧,以下就以护工指称这类人员)把我叫到病房中间的桌子前,要我脱光衣服,且要一丝不挂连内裤全都脱掉,以换上医院的病号服。而且,他们并没选择找个单间或让我在厕所、浴室换衣服,而是当着他们面,他们也不到屏风后面回避。这当然是非常屈辱的事,如果在警局,我反而可能会抗议。但是在精神病院,我早就耳闻对不服从者的捆绑、电击,且刚才就是被绑着四肢送过来的。那种潜在的暴力阻吓,足以让人不敢反抗,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到那种环境的威压。因此我就顺从的在他们面前脱的一丝不挂,然后换上了病号服。其实,他们即便不提供换衣间,至少也可以做到转回头不看我,但是他们没有,那个护工更是一直看着我。说白了,他们对于病人、并未确诊的入院公民,并不当作有尊严的个体来尊重。而后来在病房一系列的遭遇和见闻,也证明了他们对病人的态度,很像狱警对犯人的态度。脱衣的整个过程,我像机器一样机械的脱掉内外衣,精神麻木。

    换完衣服,卢伟杰和绿衣护工开始清点我的财务和其他物品。看到国旗,卢伟杰用夸张的、抑扬顿挫的声调说,“我爱我的祖国”。我感叹了一句,“国家机器就是厉害啊”,指的是我在中联办割腕就被送到精神病院的行为。卢伟杰没说话,表情却有点难看。从进来到现在,卢伟杰的言语动作,就让我感到这人表面上爱笑,却更像笑面虎,给人一种比较阴的感觉。后来证明果然如此。而我把他们说成“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可能他内心很不满。

    这时我也看到那位绿衣护工工作牌上的名字--郑明。这个郑明三四十岁左右,矮胖的身材,一张堆着横肉但并不可怕的脸,不太懂普通话。在后来的20多天里,看到他属于护士和护工中比较严厉的,但并不坏,平常面无表情,很少和病人说话。

    用了至少20分钟,他们才把我的物品整理完毕,让我在清单上签了字。这时我才知道卢伟杰是护士,而值班医生还没来。然后,我就被安排在4号病房一张床铺上休息。

    4号病房有十几张床铺,大多数床位都躺着人。和一房子精神病人住在一起,原本是应该很害怕的。但我似乎并没特别的感觉,也可能只是因为都在睡觉,看不出与正常人有什么区别。这时我手里拿着一张医院的入院通知单,写着医院和病房名称--东区尤德夫人那达素医院K4病房。上面签着我的名字。我自己都忘了我刚才什么时候签的名了。

    过了一会,值班医生过来了。这位医生姓林,大致问了我的情况。他应该是有玛丽医院那边询问我的资料,他问我2008年抑郁症诊断情况,还以为我那时就已确诊抑郁症。我说那时候并没有诊断,是我自己感觉抑郁的,2017年才去做了诊断。他有点惊讶,说:“啊,是这样啊”。这其实也侧面证明玛丽医院那两位精神科医生并没仔细对我诊断,连问都没问清,粗枝大叶的询问后就把我判入精神病房。然后我说我晚上睡不着,能不能开安眠药,他说可以。我再问其他的问题,如何时诊断和出院,他就要我等第二天见我正式的主治医生再说。

    吃药之前,护士拿走了我的眼镜,保存在护士站,此后每晚都是如此。吃完安眠药,也不知是药物作用,还是下意识以睡眠逃避,或者就是因为被折腾的身心俱疲,总之我很快就睡着了。从入院到入睡,整个过程跟做梦一般,恍恍惚惚的。或许只有下意识的模糊自己的心灵,让它不那么敏感,才能逃避屈辱的、丧失自由的现实吧。

    第二天醒来,去护士站拿眼镜,他们都在忙,问了几遍才给我。

    戴上眼镜,我才大致看到了病房的样貌,不过当时浑浑噩噩,没搞清楚全貌,呆了几天之后大概才了解清楚。这个K4病房是一个大约300-500平米的全封闭式病房,入口有两层厚厚的门,都需刷卡才能出入。大病房包括1、2、4、5四间大病室(为方便起见,以下也称为病房),均为于从门口向里走的方向的左侧,每房都是十几个床位、一台高高挂的电视;1、2和4、5号病房中间,没有3号病房,而是有三个分别约5平米的小单间,门上写着“观察室”,是安置特殊病人或禁闭不听话的病人使用。观察室前面是几张沙发和椅子、一张桌子,供打牌、看电影用,新来的也在这吃饭。紧挨1号病房、靠近大门的是大餐厅,也作为病人与亲友的会见室。而相对的左侧,对着餐厅的是几张沙发和电视,还有供病人联系家属的电话机。从门口往里方向,过了沙发和电视机,依次是小卫生间、大卫生间、浴室,隔过护士站B再往前是治疗室、又一个小卫生间。护士站A靠近门口,护士站B正对三个小观察室。两个护士站下水泥上玻璃封的严严实实,门也是要刷卡才能进的坚实厚门,只有小洞一样的凹型窗口,两个护士站就像堡垒一样监视、看守着病房里的病人们。A护士站左侧就是医生会见病人的诊疗室,和病房也用厚厚的门隔着。病房里有好几个监控探头,至于护士站里边有没有不得而知。(因为“病人”这个词带有污名化意味,而且我不希望轻易定性他人为“病人”,所以本文后面会更多使用“住院者”这个词。但为了强调精神病房住院者以“病人”身份下的处境,有些地方也会使用“病人”一词)

    拿完眼镜,就被叫到桌子前量血压。我整个人有气无力,看着各种看起来正常或明显不正常的精神病人走着或坐着,感到很不适,虽然他们并没对我怎么样。

    开始吃早饭了。我是新来的,所以就坐在观察室前面推过来的早餐桌上吃。我完全没有胃口,第一顿早饭是什么粥忘了,反正感觉反胃喝不下去。顺带说下第一天的午饭和晚饭。午饭是米饭和闻起来非常刺鼻的肉块,我也根本吃不下去。那种刺鼻也可以说成是香,但香的明显太过头。于是我只吃了蔬菜和米饭,肉完全没动。晚餐还是粥,倒是因为太饿喝了半碗或者更多。总之,我第一天吃饭吃的相对比较少。

    2.觉知失去自由的痛苦

    吃完早饭,我就在病房走了一圈,最后回到了自己的床铺。这时我才真正知道失去自由的滋味。

    我上初中至今,还从没失去自由过。无论在居住的小城逛街、购物,还是出外旅游、散心,以及后来的为维权与呼吁防治校园暴力而奔波,我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而我因校园暴力伤害而休学时,脱离学校和同学伤害我的环境,乘车去陌生的地方,也让我得以暂时缓解因歧视和欺凌造成的痛苦。即便因抑郁症而产生逃避、拖延的症状而窝在旅馆很久不出门,也是自愿而非强迫,我随时都可以外出。哪怕我一辈子自己不出门,但能自由选择和被监禁,是完全两码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被监禁之后的痛苦,只有被真正监禁过的人才真正知道。

    最重要的,是自由本身的可贵。虽然因为中国的专制制度、维稳体制,以及我比较穷钱很少,让我可享有的各方面的自由大打折扣,但我生活中依旧有许多自由,有选择住哪里、去哪里、吃什么、做什么、看什么、玩什么、以及回避什么和拒绝什么、这一天下一天都怎么过……等等各种自由。自由,就是有权选择如何生活,可以选择干什么不干什么,是基本人权,是人生活的尊严与价值所在。

    而在病房里,我没有自由,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我只能在狭窄的病房里来回走动,或躺在病床上。我躺在旅馆单间的床上时,可以用手机看想看的文章与书籍、玩游戏、看电影……在这里,没有手机,也没有独立与安静。四周都是躺着或坐着的病人,有的病人嘴歪眼斜,有的双目呆滞,有的头始终歪着,还流着口水,他们没有攻击性,但是看着他们、和他们待在一个房间,的确不舒服。这算是歧视吗?就算是吧。而且,如果居住的更久,那么那些真正病的很重的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一定会“传染”给没有病或者病情轻微者的。另外,我自己吃住,都是想什么时候吃饭、睡觉都可以。在病房,我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作息,不能根据自己的生物钟和习惯吃和睡。对比较自由散漫的我来说,这又是无形的痛苦折磨。

    此外,我在精神病房,一切都被护士看着,包括洗澡前后换衣服时赤身裸体的被监视。至于走路、躺下,都被人看着,这不仅不自在,而是丧失了隐私和自由言行的权利。试想一下,你在家吃饭、看电视报纸、踱步、睡觉……一直有人盯着你(哪怕那个人或者那些人并没有阻止你,只是看着),会是怎样的感受?会不会没有束缚感?一言一行被盯紧,隐私和尊严是不是被侵犯?何况,这里并不是只看着,还随时随地可以管束你,以及把一言一行记录下来,作为他们判断“有病”或者“没病”,以及“什么病”、“病的多重”的标准,你每个动作,都是没有隐私的、供人品评的。

    我焦虑抑郁,原本在外面可以通过看手机、做事转移注意力,以缓解压力、减轻焦虑。而在精神病房,我既不能做任何事,又要和各种精神病人待在一起,还要接受各种管制、监视,焦虑、抑郁和恐惧反而加强了。我在割腕前发的求助信中提到,自己因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等伤害,患有抑郁症,希望得到治疗、帮助,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得到“治疗”,也就是在受罪。这和精神病房医治病人的目的对比,又是一种讽刺。

    在这种没有自由的环境中,我也感到了自己的虚弱。我的精神一直是脆弱的,身体也总是虚弱的。但我被关到精神病房后,感觉到身心愈加虚弱。周围都是精神病人,医护也是陌生人,没有自由和选择权,还有潜在可能受到捆绑、关禁闭、电击等惩罚。精神病房与监狱类似,大体上是与世隔绝的,与外界联系受到严格限制(这个后面会具体提到),除了在精神病房被管束、“治疗”,完全无法触及、参与世界上的任何事。如果有很多亲朋好友尤其至亲密友的人被关进来,更会几乎失去生活交际的一切。而我虽然很孤立孤独,没有失去亲朋好友的这个痛苦,但也因此在封闭的监狱般环境中,更感觉孤立和恐惧。而且,这种隔绝本身就是痛苦,更何况,这让我更没有了得到声援和呼应、和他人自由顺畅联络的条件,远比在外面时更为孤立无援,充满着无助和无力感。当然,还有未卜的前途--不知有在这没有自由的精神病房关多久、即便回到大陆有没有可能被投入监狱或精神病院……都让我身心俱疲、惊恐不安。这种精神状况下,我自然感到自己愈加虚弱,精神萎靡不振,身体垮的像摊泥。

    我现在后悔,没有在维园遇见李卓人时向他求助、没有在中联办门前遇到梁国雄时求助,哪怕下跪哭闹向他们陈情,哪怕失败也算试过了;也没有趁媒体记者在时举牌、自杀。或者更早些,没有积极争取南周那位资深记者C的采访、争取凤凰卫视《冷暖人生》的报道。可惜,对我这样没权没势、形单影只的人,是没有那么多试错的机会的。我错失良机,选择了最不适当的机会自杀,而且还没杀死自己,于是就被囚于牢笼之中。对我来说,精神病房比监狱还要让我厌恶。在这里,只要情绪激动,就被视为不正常,可能会得到捆绑和电击;而我听说香港监狱的一些情形,倒应比精神病院文明,至少没有肉刑,至少把犯人当成正常人来尊重吧。

    被监禁过的人,才知道自由的可贵;而懂得自由的重要与神圣的人,才能理解我对自由的渴望。

    3.流血呐喊成泡影,重获自由很遥远

    我斜躺在床上,拿起给我的那张东区医院入院通知单。我看到上面有关于精神健康覆核申请的内容,在绝望中生出了一点希望。虽然我隐隐觉得,这个覆核程序会很麻烦。

    这时,我请求联系家人和朋友。他们此时不允许我用手机打电话和上网。至于给病人用的公用电话机,只能打香港的电话或手机,不能打给大陆。而冯爱玲女士等人的手机号,我并没记住,在手机通讯录和纸张上。护士们要我等。后来我又请求,他们还让等。不知道过了几小时,我至少请求了三次,他们才把手机和包裹给我,让我记下几个联系方式。在医院里,不管要什么、请求什么事,大多数情况都要至少求三次,才有回应。

    我从手机上记录下了冯爱玲女士、职工盟、明报、张超雄和朱凯迪办公室的电话。我还从包裹里拿了从民协抄的冯检基等人的手机号那张纸,以及纽约时报驻上海分社的联系卡片。护士就拿走检查了一下那张纸和卡片,只允许我拿走联系冯的那张纸,把纽时的卡片扣下放回包裹了。他们不见得是担心卡片,而是不让联系媒体(虽然联系也没用,况且后来想起来那是大陆电话,打不通)。

    我紧接着就给冯女士打电话。我把情况大致说了一下,然后问冯女士外面有没有我的什么新闻(我在中联办割腕的事)。然而我大失所望,她说没有听到和我有关的新闻,没有媒体报道。我这时更为后悔没有在6日记者在的时候自杀。我就哭着求助冯女士,让她联系媒体,还有把我的材料转给梁国雄先生,希望梁先生来看我。她答应转过去材料,让我有耐心,在病房里等着,听医生安排。我就表现的很脆弱,告诉她,我质地脆弱,受不了精神病房这种环境,让她想办法把我救出来。她说她会和林祖明先生商议,也会尽快来看我。然后我又说了一大堆乞求的话,才挂断电话。

    我的确是脆弱的。我无法像张志新和林昭她们那样有堪称伟大的勇气与意志力。即便没有任何酷刑,仅仅是失去自由,我都受不了。如果我在大陆搞社运被捕,估计被审讯第一天就会垮了。如果在大陆的精神病院,我可能关不到半个月就会真的疯了。

    应该是在这天下午,我终于见到了一位医生。但似乎这次见的不是我的主治医生,而是另一位30岁左右的男医生。这位医生姓陈,他算是我的“副治医生”?我也不好下定义,总之也负责我的诊治,但不是主治大夫。他不会讲普通话,但是能够听得懂普通话。因此他可以听我说话,但他询问我和回答我的疑问,是在纸上写字给我看。

    时间过去太久,我当时精神状态又极糟糕,所以很多对话都忘了。我记得的大致只有以下这些:

    他问我好吗?我礼貌性的说还好(其实并不好)。我告诉他,我是为了维权抗争,才选择在中联办割腕。他说(准确说是他写,为方便记述,以下权当说吧),维权可以维权,但是不应该伤害自己。此外,他是在这次还是后来还说到,大陆的事情还是要回大陆解决,这里是香港。对他这些话,我有一万句回应,但没办法都说。于是我只说,你们这样关押我一个维权者,是中联办政治迫害的帮凶(至少客观上是)。他说,他是医生,维权的事不归他管,他只管我的精神健康状况。我问他我何时能够出院,他告诉我,这视医生的判断和我的精神状况而定。我问他关于精神健康覆核申请的事,他说,如果申请覆核,整个程序至少要6个月时间(或者说的是“大约6个月”)。我大吃一惊,他看到我的惊讶,又对我说“所以还是要在现在多配合医生,争取早日出院”之类的话,意思是别指望覆核了,费时太长,还是争取当下吧。此外还说了些什么我记不清了。最后,他要我写家人的联系方式,我把我父亲的手机号码写给了他。然后他就跟我说再见了。

    4.对恶劣的精神健康覆核制度的评析

    这段话中最重要的、最有实际价值的一句,就是这位陈医生说,精神健康覆核程序需要等待6个月,也就是在医院病房里申请覆核之后,还要等半年才能有人来审查我或者其他任何申请覆核的住院者的精神状况是否可以出院。

    我深深震惊于香港这种称得上恐怖的官僚主义、漫长而繁琐的制度与程序。我在想,如果有人误诊,或在病情轻微或病情比较严重但无伤害他人或自杀风险,并不需要强制入院治疗情况下,被医生判断需强制关进精神病房,然后要过半年才能覆核、出院。那么这半年时间,住院者失去自由、无法像普通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会给他/她造成多么巨大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如果是学生被误诊或者高估病情而被滞留在院,中学生和大学生的学业要耽误多久?如果是职员、工人乃至白领等受薪者,又要损失多少收入和福利,以及相对隐形的绩效和升迁机会的损失?这些谁来弥补?还要在医院受到各种管制、和真的严重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要受多少罪?带来多少潜在和长期的伤害?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更可怕的是,把一个正常人或者如抑郁症等轻度精神问题的人和如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等在内的有严重精神病的患者关在一起,并用管理精神病患者的方式在病房关押管理6个月,我敢断言,绝大多数没病或者病情轻微的也会被关的疯疯癫癫、精神异于常人,导致真的得病或病情加重,甚至造成影响终身的身心创伤。而这时精神健康覆核的结果,反而极可能将入院时没病的人诊断为有病,因为诊断的是入院6个月后住院者的精神状况,而不是入院时住院者的精神状况。如果这样,住院者岂不是要无限循环且恶性循环的永远住在医院?这样一个好好的人的一生岂不是就被毁了?

    香港号称东方之珠,竟然会有这样糟糕的精神卫生制度。当然,在中国大陆,有更加恶劣的精神卫生体制,媒体有诸多报道(如纽约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殷驰、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合作撰写的《中国的精神卫生、强制收治和任意拘留》、凤凰周刊《被“精神病⼈”的⾃我救赎》、《从铁笼到病房——内地精神病⼈强制医疗制度变迁》等⽂章;央视的《新闻调查》、《新闻周刊》、《今日说法》等栏目也对精神病⼈权益等问题做过调查报道)。但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各项社会指标如人类发展指数都名列世界前茅,却有着有致命缺陷的精神卫生体制,真是件可耻又可怕的事情。这关系到许多可能被冤枉而送入医院而失去自由、失去正常生活者的人生,危害与司法冤狱相比有何区别?但却远没有司法上的冤狱、程序正义缺失等问题那样得到社会重视。

    连相对发达而文明的香港都是如此,那中国大陆呢?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呢?可想而知在糟糕、恶劣的精神卫生体制下,中国、世界上会有多少和司法冤狱恶果相同的精神病院强制收治受害者丧失自由、受到各种生理和心理伤害,毁掉了人生。

    当然,我也看到香港的法院审理案件,也是有很长的时间排期;香港其他内外科做手术,也是需要预约和等待。但无论是原被告,除非特殊罪案,一般都不会在监狱里等待(涉及刑事犯罪也可以保释,而且许多待处理者的取保金似乎不多);做手术的也不会都待在医院等手术开始,而是可以在等待期间做许多事,有相当的个人自由。因此,这些情况和被强制关在精神病房等待覆核的人的处境,是完全不同的。

    5.强打精神在病房写诗写文,最后放弃

    见过医生,我就更加绝望了。看来,我在短期内是很难出院的。

    记不清是第二天还是又过了一天,我的精神就有些崩溃了。我受不了没有自由、有各种管制和限制的环境。我脸趴在护士站的台子上,跟虚脱了一样,告诉护士我想出院,想回家(回我自己租住的房子)。护士说,那要听医生怎么说。

    我又坐到了病人打牌的桌子旁边。好几个病人虽然看起来明显精神有问题,但都不坏。而且能打牌的,脑子都相对清醒。护士总体比较冷漠,这些病人(或者称他们为“住院者”更恰当)对我反倒更为友好。有一位口齿很不清晰的住院者告诉我,有什么话可以找护士要纸笔写下来。于是我就找护士要了一张纸和一只笔芯,开始写想说的话。但在精神崩溃之下,根本就没有定力去长篇大论写东西。

    我在这张纸上,只写了“这是政治迫害”、“连监狱犯人都有辩护律师,为什么我没有犯罪,在精神病院却没有人可以为我辩护”、“没有自由很痛苦”之类的话。一共只写了几行,交还给了护士。护士直接把纸笔放在一边,也不知道他们后来看了没有。关于政治迫害一节,我当时并不知道香港的医院是独立的,中联办或者香港政府并无能力干涉(更主要是因为我这么个小人物,也不值得他们干涉),在惊慌之下误以为我入院和中联办或港府有关。后来种种迹象表明,与中联办或港府并没有关联,中联办没有能力也不值得介入警方和医院对我的处置。至于我在中联办自杀,就被羁留、送入精神病房,这种客观上对流血请愿的打压行为是否合理、处置是否适当,就是另一回事了。

    后来又有几天,我还想再写东西,但是护士只又给过一次纸,再要就说没有纸了。于是我把一些东西写在入院通知书和索取的精神健康覆核申请书背面。而笔也是基本只给笔芯,还又是必须请求好几次才会给。不过我自己也没有写多少东西。本来想要学那些在狱中等待赴死的烈士写诗,但马上就感到自己不是那块料。在惊恐忧惧之下,我连笔芯都拿不好,脑子里更没有诗思了。只是想到了以前高中时写过的纪念林昭、张志新的诗,又在病房重写了一遍:

暗夜珍珠闪宇内,巾帼勇士战魔魁。

万马齐喑唯一鸣,就义悲歌断头人。

凄风冷雨半世过,明月空照赤县民。

唯今大地共山河,犹记烈女献英魂。

    此外还写了几首关于六四和李旺阳的诗,既很差又不押韵,索性也就不再写了。

    此后,又写了一些关于住在精神病房的感受,也很简短,情绪糟的根本写不下去。同样,在这里也没有任何心思冷静思考事情,反而更加在焦虑与麻木中循环。

    通过这件事,我也明白了,人与人是不一样的。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那些在牢狱中抗争的革命者那样的勇气。我即便再强打精神,都受不住监禁的痛苦、更承受不了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命运的重压。面对监禁带来的精神折磨,凭意志很难抵抗,尤其我这种心理脆弱、没有被长期关押经验的人。当然,也有我孤立无援,也没有新闻报道的原因。我一个人抗争再多,在这囚室般的精神病房抗争再久,但没有几个人知道,也无声援,更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我又有什么动力抗争呢?如果大陆、香港,乃至世界上,成千上万乃至更多的校园暴力、网络暴力受害者声援我,如metoo运动那样受害者群起响应、媒体争相报道,我还会如此的软弱、颓废、绝望吗?

    但无论如何,我都更加佩服那些政治犯。他们在封闭的、环境恶劣的监狱,还坚持写作,用文字来抗争。有些甚至写在衣服上、写在烟盒上,还有写在身上的。如伏契克的《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个人能够在酷刑、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写出那么多充满爱与坚强的文字,需要莫大的勇气,是多么的了不起。当然,也必定有许多人在绝境中写出的记述、呐喊,没有传播出去和流传下来,狱方一次“成功”的检查,就让足以载入史册的作品永远湮没在历史中了。他们都是伟大的。我自愧不如。

    6.打电话求助,冯女士来探望我,联系父亲

    精神病房的探视,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东区医院精神科K4病房只允许病人亲友每天下午3点到5点前来探视(每周六还是周日上午还开放两小时,但一周只一天)。我打给冯女士几次电话后,她终于抽出时间来探望我。她每天都有很繁忙的工作,如果在一天内抽出一两个小时倒可以,但必须在下午3-5点,就比较难了。因为东区医院位于港岛柴湾,远离市区,探视者路程上花费的时间可能比探视本身用时更久。医院严格限制探视时间,自然是为了医护人员工作和管理方便,但把麻烦变相转移给了探视者。

    我好几天都没见到病房外的任何人了。期间,我曾打电话给朱凯迪办公室,告诉接电话的一位女士我是此前发过邮件的大陆学生王庆民,因为在中联办割腕被送进精神病院,希望朱议员能够救救我。她告诉我,他们无能为力,但建议我要冷静、表现的正常一些。我说我想早日出院,她告诉我,可以给医生说你要回家。我说医生不会同意的。她说,不会不同意的,你是大陆的,签证也到期了(我在此前发给他们的邮件中注明了这一点),香港不会一直关着你。你要多给医生说要求回家,医生会同意的。我道谢后挂了电话。我想,外面的人真是难以了解医院的情况,我签证早到期了,也请求过医生了,我怎么说都没用,他们根本不同意我出院。

    我也打给了明报。他们把电话转到收到我纸质文件的中国组需要时间。而电话旁墙上贴纸规定每次通话不能超过10分钟,而且后面其他病人还在催,根本没办法拿话筒等。我打了大约5次才接通明报中国组。在病房里联系外界过程中的各种麻烦、障碍,造成的各种耽搁事和误会,外人是很难体会的(后面还会讲到)。打通后,他们说收到我的文件,但当时忘了递交举报信等关键信息,材料不完整,而我在医院又不被允许使用手机发邮件,于是他们没办法进一步调查。至于我希望他们报道我在中联办割腕被关押在精神病房,他们的口气明显没兴趣报道,只说会跟进的。我在香港多次听到“跟进”二字,后来感到,“跟进”这个词在大多数时候,其实和大陆政府机构人员说“我们会处理的”、大陆媒体或一些人说的“我们知道了”、“有消息我们会联系你的”,是一样的托辞,只不过更高雅、简约、文明一些。

    在这无人相助的孤立境况中,我就更盼望冯女士早点来探望我。

    我和冯女士约好下午三点多的探视后,我从下午一点就开始在走廊里转,焦急的等待着见面。到了三点,我就一直探头往餐厅看,看看冯女士有没有来。然而,过了三点半也没有。我又打电话,冯女士说正在路上,不要着急。后半个小时我几乎就是在电话机、餐厅门口来回探头张望中度过的。我又打了一次电话,冯女士说刚到医院楼下。她五六十岁了,腿脚并不方便,也没有义务必须看我,按说我应该体谅。可是在那样焦急、恐惧的情况下,我反而是在催促她快点来。人在自身处于危急的情况下,总是顾不得体面、也没了同理心,此后一次次得到证明。

    已经过了4点,冯女士才从餐厅通往病房外的那个入口出现。一位护工把我叫了过去,确认是来看我的,才放我进餐厅。此外,探视时也严格限制探视者给住院者东西,食物需要寄存。探视者看住院者如同探监一般。

    我和冯女士见面之后,我就哭了起来。然后把入院通知单给她看,说可能至少还要呆几个月。她叫我不要担心。我拉着她的手,请求她一定要救我出去。我说,我要见梁国雄先生。她说,已经把材料转发给梁先生了,但他也很忙,很难立即顾得上看。我说想和梁先生见面当面说我的事情,她答应会转达。我当时是非常急切想见到梁国雄先生,我认为只有他才能理解我、也一定会救我。那种急切,几乎想在一分钟后就能见到梁先生。

    后面我还对冯女士说,希望找媒体报道我的事情。再往后说的什么我都忘了。

    然后,我就用冯女士的手机打电话给我父亲。我大致讲了一下我在香港自杀的情况。他并没有责怪我。我说能不能来到香港,他说家里要照顾奶奶,而且家里没钱,没办法来,最好是我自己回去,或者先回到深圳,到深圳就好办了。他并不了解情况,我连医院都出不去,当然就出不了香港,怎么回深圳?

    时间很快到了,我只得挂了电话。冯女士给我留了一块面包,寄存在餐厅柜子里,然后告别离开。

    7.和主治医生的第一次谈话

    终于和我的主治医生见面了。主治医生是一位30岁左右的女性,和上面提到的我的另一位医生一样,也姓陈。

    陈医生说话语气很温和。她开始询问我遭遇校园暴力的详细情况。我就从前到后大致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虽然谈的时间较长,但毕竟无法在一个小时内完整讲述我20年的人生遭遇和七年的校园暴力经历,只能大致讲一些。我告诉她,因为事情起因复杂,必须从最开始讲,才能理清来龙去脉。我也告诉她我患有抑郁症的情况。谈话中,我还纠正了她对我遭遇校园暴力时间记述的错误(应该也是看了玛丽医院不全的资料所致)。而后来数次谈话中,我纠正了她好几次类似的错误。

    为证明我的个人情况,我也向她提出希望她看看我写的文字材料,以及在手机里的关于网络暴力的一些例子、证据的图片。但是她说这以后再说,现在只希望听我直接口述。后来我又提到过希望她看这些文字和图片,但她拒绝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不看能够证明我所说是否真实的证据,也不看能够反映我这几年四处奔波维权目的、也能反映我知识水平和思维能力的文字材料,反而只听我口述。这或许是她们诊疗的规定,但这种规定就像法院审理案件不看物证只听原被告陈述一样,很是荒谬。

    她问我家庭情况,我告诉她,我父母离婚,我和父亲、姑姑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但其实我从2007年上初中一年级,我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没回过几次家。除了2015-2016年我父亲瘫痪在床时,很少和家人在一起。但当时我没来得及提及这一节,可能她误认为我一直和家人住一起(后来我和父亲见面,问起医生问他的过程,似乎医生以为我和家人一直在一起)。

    此外,我也提及是否能够出院且留在香港申请避难,或去第三国,因为我参加六四晚会等事情,以及维权活动,回大陆可能会遭遇政治迫害。我忘了她怎么回应了,她好像是故意回避了正面回答。(一年多之后回想起来,我真是太自作多情了,香港人对大陆普遍充满厌恶与鄙夷,怎么会赞同我留下。至于东区医院,只是把我关押起来,而不是愿意帮我脱离恶劣环境)

    她问我,现在在病房是否感到安全,有没有感到害怕或者危险,有没有人迫害我。我说还好,在这里没有人迫害我。这是废话,我当然是对于现实可能的危险做出反应,而不是凭空说谁迫害。

    她还问我的腿为什么发抖。我自从在中联办自杀,又被强制关进精神病房,突然转换了环境,精神受连续打击,当然比较紧张。我一紧张就容易抖腿,这个倒是有很久了,而病房比较冷,我更是容易发抖了。这么长内容我也没办法说清,就说是因为紧张所以发抖。

    她还问,我在中联办门口拿刀割腕时,有没有持刀冲进中联办的打算,我说当然没有。这种恶意揣测真是令人反感,我与中联办工作人员没有私仇,哪怕他们是中共政权的组成部分。我割腕是为了和平抗争,没有任何发起攻击性行为的想法。

    我也说,我是为了维权抗争才选择割腕,结果却被关在精神病房。现在我待在病房,穿着这种病号服,形同虐待(如囚服一样,是一种标签化、服从者的标志,很难看,而且病号服里不允许穿内裤),因此希望早日出院。我也告诉她,我出院后会向媒体反映自己的遭遇,包括讲出在精神病房的经历。她说需要为我的安全负责,现在没办法确定我的状况,所以不能立即让我出院。她也说,她们需要进一步观察我的情况,并且与我父亲联系之后,才能安排出院事宜。

    言谈之间,她看起来是很客气的,语气温和,也没有任何训斥或辱骂。但有一件事也很恶心。就是我当时就提出能不能去那种开放式或半开放的病房,而不是这种全封闭的病房,以得到更多的自由。她说,这没有开放的病房,她也没有权力决定我换到别的病房之类。但后来我和一位护工熟识后,他告诉我,我所在的K4病房下一层,就是相对自由的半开放式康复病房,而且有病人从我所在的封闭病房转到过下面。后来我快要出院时,也问过另一位男性陈医生是否可以搬到楼下康复病房,他说如果很快出院就不用了,也证明既有这种半开放的康复病房、医生也有权让病人去这样的病房。但她却撒谎。如果她说我的情况不适合去,并给出合适理由(如担心再次自杀),倒还好些。但是她选择对我撒谎,是非常不尊重我的表现,并不把我当成有尊严、不应欺骗的个人来看待。(当然,当我知道后来的事情,就明白这种温和外表下,她和其他医护能够做出怎样的类似司法判决中冤假错案的残忍行为了。这已经不是道德问题了,是侵权问题、法律问题,乃至决定人的名誉和命运的问题)

    这次谈话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也可能更长一些),是我住院期间和医生交谈时间最长的一次。主要是因为与主治医生第一次谈话,我要讲自己大致的背景和人生经历,尤其经受校园暴力的过程,所以时间就长了些。而此后每次与医生的谈话,基本都没超过20分钟。我不知道这么简短的谈话(而且如前所述,医生还存在记述错误),如何能够搞清一个人复杂的人生、怎么能够准确判断其自杀的复杂心理动机。而搞不清这些,又如何能够有对他/她有没有精神疾病、有多严重的精神疾病做出准确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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