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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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想快點離婚,就不該打官司?

離婚官司不能確保結果一定如自己所願(律師法規定律師無法保證訴訟百分百成功),直接與對方協議,狀況會比打官司更容易掌握。尤其對證據能力沒把握又想離婚的朋友,更該先從協議的方式開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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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判給媽媽的案例多嗎?內行人暴:媽媽贏得監護權的秘訣!

這真的是時空背景不同了,過去不但是父權社會,且經濟命脈都掌握在男性手上,而職業婦女要重回職場並獨自扶養小孩已經非常困難,再加上請不起律師,種種劣勢下自然不容易贏得監護權。但現在平等觀念已經普及,一個女性要在經濟上獨立自主的難度降低非常多,再加上離婚的女性大多還是請得起優秀的監護權律師,而且離婚後監護人還能跟對方要求小孩的扶養費,簡單的說,只要媽媽能養得起小孩,經濟收入的優勢就會被明顯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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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多久沒性生活可以訴請離婚?搞懂這兩個差別更重要!

如果對方不是沒辦法,而是不願意跟您發生性關係,基本上就不能請求撤銷,也沒有相對應的離婚要件,只能從民法1052條第二項的「其他重大事由」訴請離婚,這種情況下要滿足三個要件:1.您長期求歡遭到拒絕、2.對方無正當的拒絕理由。3.要有證據能支持,這樣勝算才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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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條件要怎麼談?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首先要擺脫「完整的家」這個錯覺,現在單親家庭非常普及,父母只要能合作照顧孩子,並非一定要以夫妻的身分、住在同一戶裡面共同照料,幸福有很多種方式,如果父母不幸福,小孩也無法從表面的和平中得到真正的幸福。離婚要考慮的事情很多,在法律上還有監護權、財產分配、扶養費等問題要協議溝通,如果能保持和平與互信的狀態下離婚,這些都會還算好解決,但若兩人關係越來越緊張,將來很可能還得花錢請律師協助打訴訟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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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離婚!我搬出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首先是起訴狀,並繳交訴訟規費,經過法院強制調解失敗後才會開庭,這時候要準備相關證據、證人等,很多人為了確保自己能處於優勢,會找律師進行諮詢,甚至直接委任律師處理,畢竟訴訟沒有絕對的穩贏,更不適用日常生活的邏輯,而且非常講求證據!而分居跟外遇是最常見的離婚原因,卻不一定符合離婚十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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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民事賠償金額怎麼算?外遇生子賠償更高!

侵害配偶權的賠償一般俗稱精神慰撫金,也有人稱精神賠償,因為受到的損害非常抽象,所以金額並沒有一定的答案,法院會依案件嚴重程度及雙方經濟能力做考量。一般來說,如果無法證明性行為的外遇,像是曖昧對話、親密照片、單獨出遊、承認交往等,判決賠償的金額通常幾十萬,不太可能超過50萬。但如果有證據能證明雙方發生過性行為,像是承認發生關係、抓姦在床這種直接證據,或是有單獨過夜、進入汽車旅館等,加上其他證據補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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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新娘逃跑離婚手續要怎麼辦理?千萬別拖太久!

原則上只要雙方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成功登記結婚,這婚姻在台灣就是有效婚姻。若發現有問題,而且對方不願意直接簽字離婚,或是直接離家出走,原則上可以上法院舉證主張婚姻無效,但建議準備好充足的證據,否則萬一對方真的出庭,還反控你家暴虐待、甚至說只是想家回娘家而已,不管她有沒有證據,局勢都會對你都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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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離婚就一定要爭監護權?

共同監護權會有一個「主要照顧者」,能夠與小孩共同居住生活,比較像實際上的監護人,要負責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並且可以自己決定小孩平時生活中瑣碎的事,而非主要照顧者除了有探視權以外,還能共同決定小孩的重大決策。跟單獨監護權較明顯的區別,就是對方如果要做出重大決定,像是遷戶籍、轉學、出國留學等等,都需要經過雙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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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離婚後想獨佔財產?民法這條讓他通通吐回來!

如果是因為配偶對婚姻無貢獻,可以向法院請求調整或免除分配,不過因為法律的預設立場是夫妻應平均分配,因此如果要提出請求必須有充足的證據來舉證,比如另一半整天遊手好閒,把小孩丟給婆婆照顧,自己每天都在家耍廢在外遊蕩、或是對方經常賭博把錢輸光導致毫無積蓄等。但如果是對方外遇、家暴、負心離婚,這些都無法否認他對家庭在「經濟上」的貢獻,如果想討回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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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準備什麼東西?離婚要證人嗎?

離婚一定要雙方到場嗎?主要看離婚的方式,如果是協議離婚,原則上是一定要雙方到場!但我國離婚程序主要有三種方式,有些只要各別到戶政單位就能登記離婚,像是透過法院判決離婚之後,就只要帶著判決書等資料到場登記,不用雙方共同出席。至於哪種離婚方式最好,主要還是看夫妻對離婚能否達成共識來決定。而這篇文章將為您簡單介紹,離婚的三種程序、如何完成以及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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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嗎?離婚訴訟諮詢律師要注意甚麼?

許多人因為第一次出庭,結果通常是慘不忍睹,其實你在電視上看到的法官幾乎都是不及格的,日常生活的邏輯在法庭根本不管用,司法是盡可能冷漠看待客觀證據,避免被感性干擾的場所,你必須清楚知道,這裡沒有包青天。再來是許多人都以為律師很貴,所以一切都自己來,也是因為這樣造成上述結果,出庭後還沒辦法進入狀況,以為被法官惡意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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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法律諮詢有保障!感謝台灣好品牌的推薦。

我們律師團隊有些夥伴曾經是法扶單位的,因此我們在討論後達成一個共識,為了盡可能幫助更多民眾,我們在能力範圍內提供了免費法律諮詢的服務,雖無法針對案件細節去做規劃整理,但對於法律概念的問題、當事人可能面臨的風險、這樣做是否安全等、以及當事人需要的建議,我們都會盡力去協助,盡可能彌補一般民眾在法律上可能會碰到的「資訊不對等」危機,光這樣就足以防範許多訟棍的敲詐、恐嚇、誘騙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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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要贍養費嗎?要怎麼申請贍養費?

為了方便說明,我們就先假設是男方要給付女方贍養費,如果女方再婚,因贍養費是夫妻扶養義務的延伸,女方已有新的扶養義務人,應屬情事變更,男方自然沒有義務再繼續扶養女方,因此從結婚之日開始,男方就不用再給扶養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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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技巧不是只有勝訴才贏,比勝訴率更重要的是不戰而勝!

律師的勝訴率其實就是「勝訴案件/總案件」,也就是如果打50場訴訟,勝訴的有20場,那勝訴率就是40%。但這種完全量化的數據,其實非常粗糙,雖然判決結果只有勝敗一翻兩瞪眼,但還有很多真正的勝利,卻難以被量化其中,像是「幫助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或是幫助當事人爭取到對方的和解或撤告」,這樣讓彼此免於訴訟的時間與壓力,又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條件,難道不是更有利的結果嗎?但擅長幫助當事人達成和解的律師,他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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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個性不合?這些理由能單方訴請離婚嗎?

強制離婚條件除了民法1052條規定的十個項目外,同法還有一項「重大事由,以致難以維持婚姻」,可做為離婚事由,一開始提到的個性不合、分居多久、對方不專情等,都是依據這條提告,但許多人常常把重點擺錯,我們必須證明這些「已經嚴重到一般人是無法在這種情況下繼續維持婚姻」,只要理由充分,即使只有分房能離婚,但如果對方成功說服法官「婚姻還有修復的可能」,就算都分居了也還是有離婚失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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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公外遇而離婚,可以要哪些賠償金?

不論男人或女人外遇對婚姻都是很大的傷害,甚至導致彼此走向離婚這條路,而這些傷害大多都只能透過金錢來補償,但是判賠的金額很難有真正的公平,法律也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數字,這些都只能從過往的案例中去分析,而賠償金額往往有限,因此在遇到外遇問題時,除了離婚之外,建議可以找律師討論是否有其他的解決方法,避免因一時衝動而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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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讓我看小孩怎麼辦?改定監護權的機會來了!

如果對方惡意妨礙探視權的行為,已經明顯不利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不過改定監護權並不容易,除非對方有非常明顯的長期家暴、虐待或嚴重疏於照顧的情況,否則會比較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或先做法律諮詢討論清楚,因為法官考量的不是「你的探視權」,而是「孩子的探視權」!且這只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之一。如果沒有其他明顯危及孩子利益的問題,法官有可能也會盡量避免讓孩子的生活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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