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包圍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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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查哈爾燦

復盤反修例:612,暴政向我們開槍

要知道就在前一年,梁天琦和一眾年輕人已經示範了,民與官鬥的結果,是換來可以長達十年的刑期,且法院對暴動罪的解釋 — 但凡出現在場、即使沒有暴力行為也可以被控暴動。明知不可為而為,在普通法下的香港,需要的是十足的勇氣才會真正去做「勇武派」。

香港究竟發生了什麼?

「反修例」運動的發展軌跡(1):反修例示威和第一發催淚彈

在第一階段(2019年3月-6月30日),大規模和平遊行是抗爭主旋律,最初「撤回修例草案」是示威者的唯一訴求。然而,當政府拒絕作出讓步,並暴力鎮壓6月12日的「包圍立法會行動」,激起了更大規模的民間反抗。特首在6月15日宣佈「暫緩」修例,但已無法平息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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