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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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泓:永留史冊的「美麗島」—— 台灣憲政不尋常路(三)

2013-02-18*整個六十年代,是台灣「反對運動」的沉寂期,1961年《公論報》事件,1962年蘇東啓案,1964年彭明敏、謝聰敏、魏朝廷案,都是威權高壓之下的典型事例。少數有政治抱負的知識精英,僅能在地方選舉中單打獨鬥,在議會中從事在野的政治批判,無法形成集體性的反對運動。當局採取更為嚴厲的高壓手段,不僅有政治上的需要,還有其他方面重要原因,這就是台灣的經濟此時正處在一個高速成長的關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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