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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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具人

離婚要準備什麼東西?離婚要證人嗎?

離婚一定要雙方到場嗎?主要看離婚的方式,如果是協議離婚,原則上是一定要雙方到場!但我國離婚程序主要有三種方式,有些只要各別到戶政單位就能登記離婚,像是透過法院判決離婚之後,就只要帶著判決書等資料到場登記,不用雙方共同出席。至於哪種離婚方式最好,主要還是看夫妻對離婚能否達成共識來決定。而這篇文章將為您簡單介紹,離婚的三種程序、如何完成以及優缺點。

真愛不麻煩

男方不肯離婚就只能打官司?有沒有更快速離婚的方式?

如果沒什麼預算,最消極的方法基本上是妥協跟冷戰,他要監護權、要全部財產、要贍養費還是房子等等,反正他開出什麼條件都先假裝猶豫,再用不得以的態度接受(根據我們經驗拖拖拉拉跟爽快答應都會讓對方立刻反悔),如果有點能力最好再給他一點豔遇,看能不能讓他移情別戀,但通常不會增加他的離婚動機,反而讓他樂於有婚姻又能亂搞的生活。如果您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真愛不麻煩

嬰兒監護權不可能判給爸爸?幼兒從母原則是什麼?

礙於社會上還存在刻板印象,男性爭取監護權仍處於弱勢,即便媽媽本身有重大問題,或是離婚後明顯無法獨自養育,也還是很有可能判給媽媽,因此如果真的交給爸爸比較適合,可能要先了解具體原因,像是女方沒有家庭照顧系統支撐、有過重大精神病史,或是在教養上一胎有過嚴重暴力或尋死紀錄等。

法律工具人

離婚可以要贍養費嗎?要怎麼申請贍養費?

為了方便說明,我們就先假設是男方要給付女方贍養費,如果女方再婚,因贍養費是夫妻扶養義務的延伸,女方已有新的扶養義務人,應屬情事變更,男方自然沒有義務再繼續扶養女方,因此從結婚之日開始,男方就不用再給扶養費了。

法律工具人

分居多久?個性不合?這些理由能單方訴請離婚嗎?

強制離婚條件除了民法1052條規定的十個項目外,同法還有一項「重大事由,以致難以維持婚姻」,可做為離婚事由,一開始提到的個性不合、分居多久、對方不專情等,都是依據這條提告,但許多人常常把重點擺錯,我們必須證明這些「已經嚴重到一般人是無法在這種情況下繼續維持婚姻」,只要理由充分,即使只有分房能離婚,但如果對方成功說服法官「婚姻還有修復的可能」,就算都分居了也還是有離婚失敗的可能。

葉淇淇

06 絕望後的反擊,渣男等著瞧吧!

上集寫到: 她的離婚案,鼎昊不是不能接,可開價要8萬,一案一結,她帳戶裡只剩下2萬五,根本請不起律師。該怎麼辦?要做的事那麼多,每一件都等不得。搶回女兒,洗刷冤屈,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還有需要後續復健治療的父親…… 太陽太刺眼了,石筱雯用手擋住陽光,聽到了身後那句:“石小姐,請等一下。

葉淇淇

05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沒有淨身出戶這回事!

上集寫到 石筱雯抱著臉色青紫,嘴角流出口水的父親,父親拉著石筱雯的手,嘴角抽動的說:"你,你,你,出,軌,了?" 沒等到女兒回答,石易鎮就暈了過去,石筱雯大叫. 蘇向承在不遠處袖手旁觀,他的臉上,掛著似有若無的微笑,疏離得就像最遙遠的陌生人。

葉淇淇

04具有法定離婚事由就可以裁判離婚,蘇向承發狠了

上集寫到: 蘇向承說“那是你的完美生活,不是我的!蘇向承看著石筱雯,眼裡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厭惡和鄙視,“我早就不愛你了,這個婚姻對我來說,就是牢籠和枷鎖!我不想繼續調解,直接出庭吧!我有更多證據可以訴請離婚!” 蘇向承堅持不調解,石筱雯抓緊身上的衣服,茫然不知所措,轉過頭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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