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菘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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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

無條件基本收入實施的必要條件?<關於紅皇后效應>

以下是對 無條件基本收入實施的必要條件?一文中,「自由的窄廊」中紅皇后效應的部分,個人的理解與補充說明。

當然其中可能有些偏誤,所以若有興趣推薦還是要親自看「自由的窄廊」一書實際了解。


什麼是紅皇后效應?

依書中的觀點,紅皇后效應是設法在國家和社會之間、在有權有勢和無權無勢的人之間,創造和再造權力均衡。

要產生紅皇后效應,並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方法,每個國家的展望都受到自己的歷史、聯盟形態、可能達成的妥協,以及國家和社會之間確實的權力均衡影響,因此可產生紅皇后效應的窄廊形狀與博弈結構,會依照整個社會與國家的制度有所不同。


紅皇后效應的窄廊形狀與博弈結構

這部分多少與經濟發展有關,專制政權大多會有強制性勞動關係,這種關係會影響國家和菁英利用政治權力的可能方式,也會因為這樣影響社會的組織方式,在社會上產生比較深層的階級。

在這種社會裡,能強制他人的菁英權力會大幅提高,卻犧牲了被強制的階級,當存在這種階級表示時,不論國家和社會的權力怎麼分配,想要確保兩者之間的持久平衡都會比較困難,然而強制性勞動基本上只適用於農業與礦業等第一級產業,當進入製造業等第二級產業時,依賴強制性勞動的成本會升高,除了生產與管理結構就會開始複雜化以外,工人集中在工廠也容易形成工會之類的組織,更進一步發展的第三級產業,核心部分則更難依靠強制性勞動,而鎮壓在這些經濟體系中的產生破壞與代價也更高。

中產與無產階級(書中稱為工業家與從業人員),在窄廊中他們的生產要素(專業技術、知識和技術),仍然深具價值,並在新機會出現時能夠組織起來,並以此維持他們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但資產階級(書中提及的是地主)並非如此,社會動員經常都會伴隨著讓他們喪失經濟、政治、社會特權,部分原因是土地的性質是壟斷性的生產要素,伴隨壟斷的發生,投資價值會增加,分配效率則會隨之下降,此時為了社會效率會削弱投資價值,伴隨著投資價值的喪失,相關的特權也隨之喪失,因此推行民主政治後,會造成政治重心從他們身上移開。害怕失去土地和政治力量,促使他們不願意跟已經動員的社會妥協共存,這種堅持不妥協將助於激化社會,這使紅皇后效應會轉變成零和博弈的結構,每一方都意圖摧毀另一方,以便自己能存活下來。

相對的如果國家以提供制度化的公共服務,來強化解決衝突的能力,這種情況下國家不會試圖壓制和削弱社會,也不會讓社會動員以徹底摧毀菁英為目標,能變成菁英和非菁英能夠接受的仲裁者,進而可以把社會的力量制度化,同時也促進了國家能力的擴張,比較容易發展出較好的管制法規,形成正和博弈的結構。

以台灣的土地改革來說,或許可以算是過去的一個案例,藉由政府出資購買土地並輔導既有的土地貴族建立工廠進行生產,將資產階級轉化為中產階級,拓寬窄廊的空間,而更容易進入窄廊促使紅皇后效應發生並帶來繁榮。

因此制度性能力在解決和遏止這些衝突時,把衝突導向競相建立能力的方向,而非導向製造動盪的方向,會變得特別重要,如果衝突中沒有民主妥協和管理這些衝突的可能,結果之一就是導致衝突日趨嚴重,社會變得越來越極化,縮小了能產生紅皇后效應的區域。

脫離這區域後的失控,就容易進入專制政權或是無政府狀態的滑坡,書中的一個例子,是動盪發生時,不論貴族或平民他們可能會選擇把權力交給一位獨裁者,希望獨裁者會比另一方主導的政權更善待他們,但這不可避免的會直接進入專制政權的滑坡,而如果權力競爭導致分裂,則會形成進入無政府狀態的滑坡,不同地方會有不同的規範限制,但卻無法產生一個夠大的政府機構提供國家發展所需要的公共服務。


如何留在自由窄廊之中?

國家不會自動停留在窄廊中,面對挑戰時尤其如此,前面所述就是紅皇后效應變成零和博弈時,跌出窄廊可能發生的現象,但是只要紅皇后效應不變成零和博弈,則可以成為強而有力的力量,那麼我們該如何留在自由的窄廊中,甚至近一步拓寬?

書中提出了幾個方向,當情勢要求國家負起新的責任時,這種能力擴張必須伴隨社會參與政治、監視國家機器和官僚體系、必要時從新計畫中抽腿離開的新方法,以確保當國家機器有了新的責任、獲得新的權利,它仍然能夠受到社會的約束,因此需要同時尋找新方法來賦予社會力量,讓社會能對制度產生信任,願意保護制度並依靠制度來調解,與約束國家機器的成本不會超過額外干預帶來的效益,這不僅跟國家的能力有關,也和國家能力由誰控制和監視,以及國家能力的使用方式有關,國家能力的深化根植在政治制度中,政治制度中含有強力的社會控制,能夠控制國家的活動,也能夠控制政治與經濟精英之間的關係。。

舉例來說像是福利計劃最好具有普遍性,排除福利計劃落在菁英手中,變成施惠工具的可能性,也進一步協助社會團結與人民對社會動員的支持,形成一種廣泛的聯盟基礎,可以避免利益惡性競爭,而能試著和其他利益達成妥協。

對於市場的干預則以具有以下特性為主。
「外部性」:個別的人的行為對別人產生影響,例如還境汙染;
「公共財」:包含基礎建設和國防之類每個人都從中受惠的事物;
「資訊普遍不均衡」:某些市場參與者無法精確判斷所交易產品與服務的狀況,例如黑心食品的管制。

書中認為最重要的部分則是人們需要互相捍衛一套人人適用的基本權利,對抗所有來自國家機器、菁英和其他公民的威脅,保護個人免於恐懼、暴力和宰割自由的觀念密切相關。

以下引用牧師馬丁‧尼莫拉(Friedrich Gustav Emil Martin Niemöller)的詩文來說明其重要性。(WIKI的中文翻譯版本)

起初,納粹抓共產黨人的時候,
我沉默了,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
當他們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沉默了,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抓工會成員的時候,
我沉默了,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當他們抓天主教人的時候,
我沉默了,因為我不是天主教人。
最後當他們來抓我時,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因此當時缺少對基本權利的普遍認識,是導納粹黨可以分別對付和各個擊破每一個族群,卻不至於引發社會內部形成廣泛聯盟動員起來對抗納粹黨的原因之一,反過來說我們如果能對這些基本權利有普遍的認識並願意互相捍衛,那麼在推動組織、抗衡國家權力的擴張上,就會比較容易形成廣泛的聯盟,用有組織的方式,對抗專制主義。


無條件基本收入可能成為這種基本權利嗎?

我認為是可能的,雖然不是所有的國家,但《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理念已在部分塑造一些關於自由的基本權利觀念。

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這種對自由的理念甚至更早於1945年貝佛里奇就提出的

自由不僅表示免於政府獨斷權力的左右,也表示經濟上,免於匱乏、貧窮和其他社會弊病的奴役,表示免於任何型式的獨斷權力侵擾。〔因此〕飢餓的人沒有自由。

美國的小羅斯福總統也曾經表達類似的理念

我們已經清楚地瞭解,沒有經濟安全和獨立,真正的個人自由不可能存在。「貧窮的人不是自由人」,飢餓和失業的人是獨裁的溫床。

因此這種理念與基本權利的精神,可能早在部分國家形成共識,成為無條件基本收入實施的前置條件。

但最終還是要依賴社會的力量,而社會的力量則取決於社會的組織和動員,除非社會提出要求,並且動員起來捍衛每一個人的權利,否則這種進步不會發生。這件事一點都不容易,也非必然,但改變與進步是有可能的。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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