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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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留任首相?或许是留任,但不能说是留任。

用词的严谨是对制度的尊重。

下午16:42,一则快讯出现在手机荧幕中: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英国首相约翰逊将于7日辞去保守党党首职务,但会留任首相至今年秋季。”

看到这里,我略有不解:保守党党魁即为首相,若辞去党魁一职,又如何留任首相?

结合其他媒体的跟进报道,事情的全貌应该是:约翰逊决定辞任保守党党魁,辞任党魁即意味着辞任首相,但他“希望”担任看守首相至今年秋季,届时保守党将召开年度会议选出新的党魁,新党魁即为新首相。

原来是希望出任看守首相。

如果约翰逊出任看守首相,从事实上而言,他确实继续留任在英国政府首脑一职;但从本质上讲,看守首相并不是具有完全职能的首相,他只能在新旧执政团队过渡期主持政府运作,不能施行政策制定、财政支出或人事任免等主要权力。

但根据英国的政治传统,首相由女王任命,看守首相也不例外。如果女王没有任命约翰逊为看守首相,那么约翰逊的所谓“留任”也将终结。由于英国的现行制度并未对看守首相的任命作出硬性规范,这也给议会多数党内部留下讨论空间——女王应该根据议会多数党的建议任命看守首相,而不是由约翰逊说了算。

但不管最终约翰逊是否能担任看守首相,我认为,这则快讯应该在发表之后修订为以下表述:

“英国首相约翰逊7日宣布辞去保守党党首和首相职务,同时他希望担任看守首相至新的领导人产生。”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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