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立
杨子立

政治犯,传知行研究所研究员,美国访问学者

從優秀共產黨員到反革命囚徒

12月10日是第62個世界人權日,也是我出獄後的第一個生日,我願借此時機把此文獻給至今還在獄中遭受磨難的兄弟靳海科和徐偉。

中為作者

今年三月,當我踏出監獄的門檻那一瞬間,感到的不是脫離牢籠的喜悅,而是青春、健康、家庭久遭蹂躪之後的憂傷以及兩位兄弟靳海科和徐偉仍然被無辜關押的悲憤。幾個月過去了,上海出了釣魚執法事件,被釣者在強大民意支持下竟然打贏了官司。可是回想8年多前被北京安全局釣上鉤的我們四個愛國青年,在不公正的司法制度下竟然遭到毀滅性打擊,至今也沒有平反的希望。海科和徐偉,一個經受了不成功的闌尾炎手術,至今已腹瀉兩年多,現在躺在監獄醫院里;另一個在被犯人毆打後又被鑒定為精神病,轉移到了專門關押病犯的延慶監獄。我至今還被剝奪政治權利,警察告訴我沒有言論自由。可是受了這麽大的冤屈,如果我不為海科和徐偉訴說的話,會不會還有更多無辜的熱血青年再次白白喪失多年的青春呢?

海科個子不高,黝黑而樸實,話不多但熱心於把大家拉一起來討論。這是我對他還是大學生時代擔任地質大學青年論壇會長時的印象。海科是個黨員,在缺乏離經叛道思想環境的地大,海科還是個聽黨話、跟黨走的優秀共產黨員。黨號召青年要有遠大理想、要有憂患意識、要積極參加社會實踐、要勇於改造社會、要有組織性紀律性,靳海科全都照此去做。海科的不幸源於還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和堅持做人的良知,其實這也是黨教育多年的結果。由於獨立思考,當他同時考慮來自北大時事社和清華馬克思主義學會的觀點時,他認為來自北大的思想更接近真理。海科承認是我在詩歌和文章中表達的對農民苦難的真情實感觸動了他,因為他也來自充滿貧困和苦難的農村,從此開始了獨立閱讀和寫作。正因為有遠大理想,所以才對國家、社會等宏大目標感興趣;正因為有憂患意識,才願意在討論中傾聽苦難,思考解決諸多的社會問題的出路;正因為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才組織发起青年論壇,並在畢業後繼續結社;正因為有組織紀律性,才倡議所結社團有一定的紀律和加入程式。盡管海科認為一切都是在按一個共產黨員的思想境界行事,但這已經足以使他付出10年青春的慘痛代價。

徐偉給我的印象則有點象瞿秋白,一個愛較真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個子瘦高,皮膚白皙,架副離不了的眼鏡,衣服破舊但還幹凈,偶爾抽支劣質煙卷。徐偉在北師大從本科到研究生學的都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思考問題也是從馬克思主義學者的角度出发。假如徐偉不進監獄,很可能也會成為烏有之鄉的撰稿者。他的文筆很好,在讀研究生的時候就靠寫稿不僅養活自己而且還給家里寄去一萬元。而且他也是學生社團的活躍分子,先是參加讀書會,後來參與創建“農民之子”。雖然徐偉不是黨雲亦雲,但他是比黨中央還正統的馬列主義者,做事光明正大,根本沒有想到會和秘密警察打交道,更沒有料到十年鐵窗生涯。

1999年海科畢業後到北京市地質勘察設計研究院工作。他把自己租住的房屋命名為“學實齋”,取名學習、實踐之意。他經常召集許多學生到學實齋探討各種社會問題。他自己把大家討論交流的文章以及自己搜集來的文章編輯在一起,叫做《學實齋交流文集》。學實齋的聚會討論有個地方最令海科不滿意,就是來的人拖拖拉拉。於是崇尚紀律性的海科和同學彥華以及徐偉、二軍、宏海一起組建了一個討論社會問題的社團“新青年學會”。除了宏海,其他四人都是黨性修養很高的黨員。後來我和李宇宙及另一女生也加入了進去。我是在監獄里和海科閑談才知道他們黨員是因為黨培養的紀律觀念太強而結社的。不過事實卻相反,因為海科草擬的章程根本沒來得及拿到桌面討論通過,所以從擴充後到因此被捕竟然沒有一次人聚齊過。

李宇宙是我畢業後參加北師大讀書會的一次活動時認識的。他自稱喜歡研究國學,但我沒聽到過他的學術見解。他在人民大學經營著一家網吧。後來直到2002年李宇宙逃難泰國,才主動暴露其國安局內線的身份。

朋友X參與了我們三人加入新青年學會的過程,他告誡我們說:“你們今後的活動要麽公開搞,要麽秘密搞。”後來知道他的意思是要麽大張旗鼓,造成既成事實和影響,即便被捕也值得;要麽就保密到別被发現,免得既被他們抓到牢中,又沒社會影響,反而象肥肉一樣白白送給秘密警察吃。可惜我們當時沒有政治鬥爭的意識,既認為不應大張旗鼓,也認為沒必要偷偷摸摸。學會僅是一個朋友圈子,誰願意參加就一起學習調研探討,大造輿論聲勢幹什麽呢?保持秘密地下狀態更不可取,否則怎樣和青年朋友一起交流學習呢?由於太年輕而不懂無產階級專政下政治鬥爭的殘酷性,我們很快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在學會成員中,我的年齡是最大的,也曾被管大學的安全局警察傳訊,但在這樣一件嚴肅的事件中,我卻喪失了應有的警惕,至今想起來,為還在獄中受難的海科和徐偉感到內疚。

我加入的當天下午,會員和幾個北大朋友在北大未名湖聚會,討論了今後怎麽辦。大家推選徐偉當總幹事(會長之類的名頭大家都覺得別扭,但總得有個領頭的職位),二軍、宏海為幹事。因為聚會不方便,便商定網上交流,新網站建之前先利用我個人網站的論壇。海科和彥華(在天津工作)還談起將來在天津建個分會的設想,還有人提議將來辦個雜志,這些比較遙遠的想法沒具體討論就擱置了,以後也沒再討論過。但是安全局卻如獲至寶,把這些個別人偶然的幾句打算當成證明學會要在全國发展发起運動造反的證據。

加入程式完成後,我們討論了“自由、民主、公正、平等”八字方針,作為學會會員的指導思想。我主張自由放前面,而徐偉主張平等才應放前面,實質是爭論這4項價值觀中哪一項最重要。但是據律師覆印的檔案材料,安全局卻把學會的宗旨說成是“建立自由、民主、公正、平等之中國”。學會宗旨其實一直是“積極探討社會改造之道”。安全局的邏輯卻是:如果你提倡自由民主,就說明是想重新建立自由民主的國家政權,也就是要推翻現政權,因此你宣講自由民主的道理,聚會討論國計民生,考察農村現實,幫扶弱勢群體都被看成是推翻政權的罪行。按照秘密警察的邏輯,你不能追求任何美好的東西。假如你追求了,就等於你認為現實是骯臟的,就等於你有造反之心,就等於你的活動都是為了造反。

我確實堅信未來的中國一定會向民主國家轉型,這是世界大勢。但即便民主化了,我也不想把新青年學會擡高到革命先驅的位置。實質上我們只是秘密警察制度的犧牲品。我們不過就是一些有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的知識青年,甚至可以說這種良知和責任感還是共產黨在學校里教出來的。這些學生們哪里想得到,在校園里結社、講座、調查、寫作、郊遊是既快樂又光榮又有成就感的事,而剛踏出校門,同樣的事卻成了遭受致命打擊的重罪!

學會擴充後第一次聚會就是在李宇宙租的人民大學內一個招待所內進行的。當時李對我說是他的一個親戚來看他,在招待所住了一個上午就走了,離退房還有半天。根據李宇宙逃難後的坦白,這次在招待所的聚會應該是國安局指使他搞的。這次聚會來了不少以前不認識的朋友,大家天南地北談的很熱鬧,也沒有主題。

我參加的由學會搞的一次講座是邀請政治學者劉軍寧先生來人民大學講授有限政府理論。這還是李宇宙熱心張羅的。其他幾次講座我沒參加不知詳情。

我加入沒一個月,學會的事就被警察知道了。他們找到海科詢問是否成立了學會,海科沒有承認學會成立,因為非法組織的罪名是很大的。如果海科如實坦白,也許自己沒事,但別人有可能遭難,那樣海科豈不成了告密的小人?海科的反應是告訴了學會其他人他被調查的事。於是決定再聚會一次商量怎麽辦,地點還是人民大學。這次聚會大概是9月底或10月初,在人大的學生食堂吃飯時商定解散學會。雖然徐偉沒在場,但本來就沒有嚴格的決策機制,徐偉的總幹事頭銜也是空職,於是就舉手決定了。但是我們的朋友關系大家都明白還是要的。當時商定讓二軍把負責保管的簽名紙燒掉。從人大出來的路上,海科對我們幾人分別說如果呼我們的時候(那是還流行呼機)加上特殊字母,表示是警察讓他呼的,回電話時要當心。海科出於對秘密警察的恐懼采取的措施反而被公檢法們指控為“規定聯絡暗號”的犯罪行為。可見老百姓不僅沒有隱私權,連恐懼本身都是犯罪。實際上這種所謂暗號根本也沒使用過。

既然解散了,我們的心里就釋然了,直到被抓前,包括我在內大部分人心里沒再當回事。

海科有次想把《學實齋文集5》全部发到我的“羊子的思想家園”個人網站鏈接的論壇上,但受容量限制,只发了一部分,但包括他和彥華起草的《新青年宣言》。我草草看了看這個還不全的宣言,只是覺得有點幼稚。很快海科发郵件讓我刪掉這個帖子。於是我就刪掉了。由於這個論壇太沒人氣,大概一個月後,我就換上了一個人氣更旺的“北大論壇”。可是帶有《新青年宣言》的網頁還是被秘密警察打印下來作為指控我們的證據了,現在看來這只能是李宇宙发揮的作用。

海科受到秘密警察的脅迫,讓他當內線,可他不願意,於是向單位申請到上海工作,以便遠離北京這個是非之地。令人氣憤的是,在警察的示意下,單位又把他調回了北京。在國安局準備抓海科之前,又示意單位開除海科,於是單位毫無理由的解除了跟海科的勞動合同,寧可為此賠償兩個月的工資作為違約費用。象北京地質勘察設計研究院這樣的單位,都是書記說了算,還是政治思想掛帥,跟警察們是無條件配合,根本不考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就這樣,海科在秘密警察擠壓下成了“無業遊民”。海科還是在IT業另找了份工作,但在公檢法的卷宗里可以寫上“無業”,以便在向上匯報時給領導以“此人屬於不穩定因素”的印象。

2000你11月的一天,李宇宙突然找到我的工作單位,見面後拿出兩張紙,一個是學會的簽名原件,一個是打印的一份章程。李問我怎麽辦,我有些詫異:“不是說要燒了嗎?怎麽還沒燒?”於是他燒章程,我燒了帶誓詞的簽名紙。出獄後我曾問二軍和宏海簽名紙的事,因為安全局有覆印件。結果推斷出只能是李宇宙提供的。

2001年的二月某天,李宇宙又把我和其它幾個成員叫到小餐館吃飯。後來根據李逃亡後的敘述,這個飯局也是國安局安排的,他們在餐館安裝了竊聽器。我們的話題主要是徐偉和彥華談談去山西跟學生一起進行社會調查的見聞。幾個月沒聚了,大家談的很暢快,但是這些到農村的調查實踐卻被安全局和檢察院歪曲成“发動農運”。

我在加入後總共參加三次學會成員的聚會,每次都是李宇宙召去的,他自己在後來寫的證明材料中承認自己受安全局委派,成了學會最熱心的人。

到了2001年3月,逮捕的信號越來越強。靳海科已經被時刻盯梢,他不安的給我打電話,可我也不知怎麽辦,因為我自己也被人盯著。與他不同的是,我長期被盯梢,而且我最擔心的是我自己的“羊子的思想家園”以及发表的涉及敏感內容的文章。至於新青年學會,我根本沒有想到會出大事,因為學會根本沒有任何值得判罪的地方:也沒有參與“民運”,更沒有跟“境外反華勢力”有任何聯系。根據《國家安全法》,和境外有關的案件一般由安全局負責偵破,否則歸公安局負責。但北京國安局為了立功,連這個基本慣例都不顧了。

2001年3月13日,我和徐偉、海科、宏海同時被捕。在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我一進門廳就看見鮮紅的“對黨絕對忠誠”幾個大字。既然號稱國家安全局,為什麽不寫“忠於國家”呢?安全局是執法部門,更應該忠於法律。可它不僅只忠於黨,還要“絕對”。如何體現“絕對”呢?我們被判重罪的事實就說明,誰對執政黨敢說個不字,那就要嚴懲。他們不明白一個更根本的道理:尊重執政黨制定出來的法律才是真的忠於黨。用釣魚式執法把幾個空发議論的愛國青年關進監獄,對執政黨有什麽利益呢?這不僅是李宇宙和他的上級立功心切,更是秘密警察體制造成的。對公安局的警察來說,假如社會平平安安,那就有了政績;而一年到頭什麽政治危險案件也沒有,安全局的經費和人員可能就要消減了。這種機制就鼓勵了具體辦案人員沒有案子也要造出案子,而且越大越好。臨出看守所時我在“出所意見”中,寫上了對這句口號應該改成“忠於法律”,恐怕他們不會聽的。

我們被拘押的北京市安全局看守所相對於傳說中其他的看守所,可以說已經人道多了。可畢竟沒有自由,而且秘密攝像頭和竊聽器監視著你的一舉一動。有個叫劉國釗的所長助理罰人挺狠,特招人恨。他也罰過我們四個人坐板3個月。宏海因為是外地人,受到歧視,被更嚴格要求坐板時不能動,而且除了吃飯睡覺都要坐板。

審訊我時,因為榨不出他們想要的供詞,就罰我站了一夜。第二天他們再讓我站時,我問他們想讓我說什麽。預審員看一眼材料啟发我:“徐偉和靳海科想暴力推翻政府,楊子立想用和平方式…”我一聽就知道他們從別人那里逼出了假證詞,然後再想讓我證實之。當然我沒有上這個當。

接到起訴書後,檢察院指控我們的罪行除了“秘密結社”,真正的內容只有一項:在網上发表文章,說“中國是假民主”以及中國是“老人政治”。這兩句話來自《怎麽辦》一文,該文章被海科收錄到“學實齋文集第5期”。海科在我的《羊子的思想家園》所連接網站粘貼的時候,這篇文章跟本沒貼上。其他人也都不知道這篇文章內容。《學實齋文集》也不是學會刊物,以此來定性學會顯然是實在拿不出學會如何“顛覆政權”的真憑實據情況下的無奈之舉。更可氣的是這篇《怎麽辦》是個筆名於魏的人所寫,发在網上,被海科搜集到的。可是審訊員卻對海科說,你們又沒真的犯罪,你承認了這篇是你所寫,好給我們個台階下。可憐海科剛出校門,沒有經驗,就承認了該文是自己寫的。結果這篇文章中的兩處用詞不但成了海科最主要的罪行,而且還是學會全體成員的罪行。假如王力雄的《我的西域你的東土》早日面世,其中對國安人員要對方“給個面子”的描述能被海科讀到,就不會上這個當。一旦簽字畫押承認了,後來在法庭上再否認,並如實述說,都只能有一個結果:不予采信。

在2001年9月的第一次庭審中,我們都作了無罪辯護。可接下去是漫長的等待,直到2003年4月鬧非典時才第二次開庭。按照《刑事訴訟法》,應該在開庭一個半月內宣判,最多再延長一個月,可是面對法院的違法延期我們卻毫無辦法,因為這肯定是來自上面的意思。

有意思的是徐偉的態度。因為他的思想偏左,自己覺得也沒寫有政治問題的文章,更沒參與政治活動,在學會中只掛個名當總幹事。所以他以為自己應該沒問題。當其律師在第一次庭審時根據審訊記錄指出徐偉受到威逼時,徐偉反而反駁說,“他們對我態度自始至終都很好。”可是2003年5月宣判時,他突然對觀眾席說:“他們打我!他們用電棍電我的陰部!”然後被5個如狼似虎的警察撲上去按住,然後仰面朝天擡到了法院的拘押室。據他說是看守所姓賈的幹部帶警察打的他。看守所的警察大部分只是履行公職,壞人是個別的,但這個體制容不得反抗的人。徐偉因為無辜被關,沒有絲毫思想準備,滿腹委屈,所以對抗性強,因此吃了苦頭。後來聽轉到我在囚室的被羈押人說,徐偉有一年多了整天幾乎一句話也不說。從那時起,我就知道受此打擊後,徐偉的精神有了問題。

證明我們有罪的證據主要有:1,範二軍的證詞,證明海科和徐偉要暴力推翻政府,而我要和平演變。2,李宇宙的證詞,說我主張多黨制,非推翻共產黨不可。3,據說從張宏海處拿到的一張紙,上寫“總結鬥爭經驗”“和討論了成為執政黨的遠期打算”。4,結社簽名和誓詞覆印件。5我的寫的許多文章以及海科的筆記本。下面簡單說以下這些證據怎麽回事。

我出獄後找到二軍,問他為什麽說海科和徐偉要暴力推翻政府?二軍辯白說他不是那麽說的,而是人家總結他的話的意思。可你為什麽簽字呢?二軍承認是在一個有電網的院子里受到了威逼,因為膽怯就簽了字。當二軍後來发現自己的證詞成了最主要的證據,他的良心受到觸動,給律師寫了新的證詞,要求在二審開庭時作證,說明真相。當然,以金星法官為代表的徇私枉法者沒有準許證人們出庭。二軍那時已經是北航校黨委的學生工作部的中級幹部,校方不讓他出庭,他堅持要去,結果雖然沒做證成功,但學校還是要辭退他。他後來只好辭職,跟幾個左派人物辦起了“烏有之鄉”。由於經濟狀況窘迫,他也沒有接濟過蒙難朋友的家屬。但和我見面後,他願意見見徐偉和海科的父親,並轉送了一些書籍。雖然二軍做過傷害我們的事,但他畢竟有悔改,也付出了一定代價。至今我們觀點上分歧依舊,可友情還維系著,我不願有些和我同道的朋友用這件事再攻擊二軍。

李宇宙說我公開主張推翻共產黨純系在上級授意下的捏造,因為即便是在學會內部的小圈子,也凈是共產黨員和不熟悉的人,誰也不是傻瓜,怎麽能在公開場合那麽說話呢?即便我反對共產主義,也得非常學術化,免得和徐偉、二軍因觀點不同而影響友誼。

至於那張沒頭沒尾寫一行字說總結鬥爭經驗的紙,誰也沒有見過,也根本不是宏海的筆記。但法庭根本連筆記鑒定也不做,直接就采信了。這不過是陷害者因為心虛而補充的偽證而已。

那張簽名紙的覆印件雖然是真的,但也正好反映了學會的宗旨沒有任何反政權內容,因為有關政治的內容只有這樣一句:“積極探討社會改造之道”。只要是會識字的人都不難判斷這和顛覆政權什麽關系。

至於會員寫的“反動”文章,他們拿著放大鏡也沒找到一篇能拿到太陽底下說,這篇證明了你們確實準備推翻政權。我當時網站上自己的文章至今博訊上還全文收錄,人們自可看到。徐偉給彥華的一封信,被專門劃出的一句是:中國要是有民主多好呀。海科的筆記本被認為“反動”,可也沒舉出“反動”的言詞來。他們不得已從海科個人收集的文集中找出一篇帶有“假民主”和“老人政治”字眼的文章,再哄騙海科承認自己所寫,作為學會全體犯罪的證據。

其他所謂證據都不能證明任何事實。比如我的通訊錄,電腦硬盤照片等等。

我們一審分別被判十年和八年的徒刑,各自外加兩年剝權。四人都上訴後,又被北京市高級法院駁回。等了兩年多才有一審判決,這肯定是有上面的批示下來了。下來之後的程序就肯定是走過場了。等我出獄後從律師那里得知,北京市安全局把新青年學會一案當作特大案上報前安全部長許永躍,許部長就說要嚴辦,並上報黨中央,得到前總書記江澤民的批準。既然是來自最高領導人的意思,當然我們就在劫難逃。不過我想問前總書記的是,您在做批示前聽到我們的申辯了嗎?如果沒有,您只是根據安全部的單方面意見就批示判人重罪,那還要法官幹什麽?《刑事訴訟法》既然規定了當庭質證、限期判決等程序,那就說明應該靠法官來的庭審來判斷公訴方和被告人究竟誰是誰非。這種不靠法律程序,而由政治領導人根據行政匯報決定刑事案件結果的做法符合“三個代表”嗎?是符合先進生產力呢,還是符合先進文化,抑或是符合廣大人民利益?

由於有了來自天庭的指示,一切真相都被強行壓垮了。所以說新青年學會是司法不獨立的專政體制造的又一起典型冤假錯案。

二審時,檢察官韓曉霞問我為什麽學會不去注冊。我告訴她,學會沒有經費,沒有專職的人,沒有辦公地點,根本沒有注冊條件。況且還沒形成活動機制就被迫解散了。她似乎認可了我的理由。可是在法庭上她卻指控海科是“無恥的叛徒”,並且不去論證我們如何犯了罪,而是以我們已經犯罪為前提,從道德上攻擊我們。如同指控一個人強奸,不去證明他確實做了強奸的事,而是大罵其強奸是多麽可恥下流。而且這種所謂指控完全是把黨的“家法”當成國法,不顧其作為國家機關代表的身份。這些指責遭到海科和徐偉的嚴詞反駁。

最致命的內部“證據”,就是一份安全局“工作記錄”。其中記錄了許多學會成員如何发表推翻共產黨的言論。假如是某次聚會時的竊聽記錄,還可以根據出席者的回憶核實,可是這個記錄卻沒有時間地點,只有某個人怎麽說。表面上聽起來象個竊聽記錄,似乎讓人感覺真有那麽回事。那你真拿出錄音帶來證明我們確實那麽說了,作為政治犯也心甘。可他們又沒有錄音證據。根據李宇宙後來的材料,這個工作說明大體是以竊聽內容為底本,再加上李宇宙的匯報中加入的關鍵反黨言詞拼湊成的。一審時我就指出這份記錄根本沒有來源,不能作為證據。盡管這份證據從法律上講沒有任何價值,法院也沒有羅列在正式證據清單里,可它還是起了關鍵作用,二審檢察官就是以此為想當然的根據指控海科是“無恥的叛徒”。而且,沒有這樣的證據,僅憑“假民主”和“老人政治”字眼,應該也不會一直煩勞到部長和總書記批示。

除了北京市安全局內直接指示李宇宙陷害我們的人不知其姓名(李宇宙自稱其最早的上級是浦義和曲亮),其他人從預審員到檢察官到法官我都知道姓名。他們都知道我們是冤枉的,可是因為是政治案,誰都不敢實事求是。大部分人雖然要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但畢竟在程序上盡量不傷害我們的合法權益。唯一我要提出來的主動作惡的辦案人員是北京市高級法院的金星法官。為了達到判我們有罪的目的,金星法官完全不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正義。1,法律規定應提前5天通知被告人出庭,金星卻頭天晚上要睡覺時才通知我們。這是為了不給我們時間再準備新的辯護詞。2,開庭時不準家屬旁聽。3,檢察官指控了一大堆,我想借個筆記錄一下,金星不允許。4,盡管法律規定證人應該出庭作證,而且我們一起要求證人出庭作證,律師也找好了證人,金星就是不準。5,律師要求念新的證詞,金星不允許。6,我的律師後來要覆印我的二審上訴材料,金星不讓。我們至今不會忘記金星法官,我和宏海出獄後他還在高級法院工作,他的違法惡行有一天一定會得到追究。

海科在金星面前質問他能不能保證公平審判,否則請他回避。結果金星連個保證公平審判的承諾都不敢說,可是他又厚著臉皮不肯回避。本來我想說“你是共產黨員,而指控我們的又是反黨,所以按照回避條例你應回避”,可一開始我還沒有看到他後來的醜惡表演,還存有一些指望他改判的天真幻想,所以沒有說出口。金星為了不讓我們記恨他,說,“不要對我有意見,這是單位的意思”。我們當然知道判我們重罪是“單位”讓他幹的,可是那些明顯屬於法官個人的權力範圍內的事,也是秦占安院長叫你幹的嗎?

2004年2月26日,我們四人被送到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處。對我們來說,這里的環境最嚴酷(可能比某些看守所還是要好些)。尤其是宏海作為外地人幹活重、吃的差而且待的時間長。由於我和海科、徐偉不時能見上面談上一兩句,反而沒覺得太苦。當時我已經发現徐偉的疑心病很重。5月份我們三人一起送到北京市第二監獄,6月份分配到不同分監區。這一個月我和海科徐偉住在一起,我們感覺很愉快。分開後,我偶爾能碰到海科,但再也沒見過徐偉。海科和其他犯人還能相處,而徐偉據說整天沈默無言。

一般的犯人都可以每月打兩次電話,掙分多的還可以和家屬一起吃飯,配偶留宿。我們四個人都沒有認罪,所以無論你怎樣表現好,都沒有這些人道待遇。普通犯人掙夠一定的分可以減刑假釋。按照現在的減刑程度,一個判十年的人大約坐牢6年多就可以出獄。而我們則只有把牢底坐穿。當然這不是二監專門對付政治犯,而是所有監獄對所有不認罪的人的對待。因此有些明顯受冤屈的人常年申訴,不僅沒有任何效果,反而浪費了減刑機會。其實這是毛時代階級專政理論遺留下來的怪胎,導致越是冤枉的人受到的待遇越不公正,而真正殺人放火的罪犯反而能夠心安理得的大幅減刑。

2007年7月,海科得了闌尾炎,拖延了幾天才送到濱河醫院做手術。手術刀口很大,醫護人員也不盡心,令海科很不滿意。但真正的麻煩是從此以後,海科開始腹瀉,吃什麽拉什麽,人迅速消瘦下去。偶爾見到海科,其精神狀態很不好。後來聽說他患有有腸粘連和腸動過速。

除了物理疾病,我覺得精神狀態很重要。前6年我一直很坦然,身體也沒病。但後兩年由於和外界音信隔絕以及警察加強了對政治犯的監控,我的情緒和健康明顯惡化,出現過心率不齊、胃潰瘍還有胸背疼痛以及失眠等癥狀。對普通犯人,有期徒刑最高15年,坐10年也差不多能出來,海科又沒有犯什麽罪行,卻做10年牢,這不是一般人的心里能承受的。這和曼德拉那些政治領袖不一樣,他們坐牢越長,聲望就越高,反過來給自己以精神支持,而且也會得到獄警和犯人的尊敬。而象海科徐偉這樣純粹被冤枉的青年,本來就沒有當政治領袖的抱負,但又不願違背良心認罪減刑,所以只能默默承受強加在他們身上的一切苦難。當我們還能見面時,在互相鼓勵下,還不是太孤獨,海科也寫了不少詩歌和文章。後來見面越來越難,傳送書籍和紙條也越发困難,海科的精神狀態就日益低落。因此其健康狀況一直不得好轉也就沒什麽奇怪的了。

2008年的三月某天,徐偉因洗頭給值班的犯人要開水,他們沒給。徐偉反映到警察那里,警察罵了值班的犯人,而那幾個犯人挨罵後就一起毆打徐偉。當然徐偉要求警察處理打人者,但因為值班的犯人都是警察信任的人,也往往是給警察好處的人,所以警察堅持不處理打人者。於是徐偉絕食抗議。但是監獄對待絕食者卻從不客氣,他們讓犯人按住徐偉,強行把皮管插入胃里。所以犯人連絕食抗議的權利也沒有。監獄覺得徐偉是個麻煩,隨後到醫院作了鑒定,診斷為精神病,然後轉送到了專門收押病犯的延慶監獄。我為徐偉的事找過監獄監察科,科長告訴我打人者受到了嚴肅處分。但其實他們也就是稍微扣了點分,下個月就能補回來,還不如有個犯人因受我委托帶給徐偉一本書受到的懲罰更重。

徐偉的精神病有多嚴重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他確實懷疑周圍的人都是國家安全局派來監控他的,對任何人都極其戒備,甚至還懷疑過海科。這是他受到的心理打擊太重所致,在監獄時我不時傳些書附帶個紙條給他,有些傳到了,有些被扣了。在監獄這樣的環境中,他和警察、犯人都很少交往,疑心病只能越來越重,演變成迫害妄想是很可能的。萬幸的是徐偉父親後來說他在延慶監獄的情況比以前好轉了。

終於,我熬過了8年鐵窗生涯,又見到了久別的親人。盡管因為剝權我和妻子難以團聚,但我畢竟回到了熟悉而又陌生的社會。在朋友們的幫助下,我還能勉強謀生,但青年時代的積極、樂觀和敏銳卻都喪失了。8年來直到出獄後,許多熟悉的和不熟悉的,認識的和不認識的朋友幫過我們四人和我們的家屬,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留下姓名。我們幾個蒙難者只有對社會心存感激,不是對政府,而是對普通的百姓和有良知的知識分子。

出獄後不久,我到河南農村拜望了海科的父母。本來想看望海科的奶奶,海科父親說老奶奶最近把腿摔斷了,我一去看她,想起海科她又得傷心哭泣,所以沒看成。老人家九十多歲了,幾年前非去監獄見了海科一面,回來後就沒停的哭泣,眼睛基本哭瞎了。現在她躺在床上動不了,唯一的心願是在死前再看海科一眼。我不知怎樣安慰這些老人,我自己的奶奶是我臨被捕前去世的,這也許是上帝的恩典讓我得以再看她一眼。但願上帝能滿足一個老人最後的心願。

徐偉除了一個父親再無其他親人。徐爸爸是個退休的技師,對兒子的遭遇充滿悲憤和無奈。他尤其痛恨李宇宙這個告密者。其實是秘密警察的機制造就了李宇宙,而不是李宇宙本人天生就是壞蛋。

李宇宙自知罪責重大,因為良心发現,就給法院寫信說我們是冤枉的。他後來在網上也发文章為新青年學會喊冤。2002年他逃往泰國,並取得難民身份。他後來向華盛頓郵報的記者披露了自己的內線身份和設局誘騙我們的真相。並於2006年在家屬向最高法院申訴時提供了新的證詞材料。2008年他因沒有合法身份在泰國被拘押,隨後因當年造成我們四人被捕而被聯合國難民署取消了難民身份。至今其還在羈押中。

因為李宇宙主動公開了其內線身份,確有悔改之意,而且考慮到其無辜的妻兒正在受苦,所以我個人表示可以原諒他。但是他畢竟還沒有把當年如何設局的細節都公開或告訴我們,另外還有個別的推脫之詞,所以宏海以及海科和徐偉的親屬沒有表示原諒他。只要他能真正說出全部真相,我相信其他三人也都是可以原諒他的,畢竟讓一個悔改的人和其家人再遭受苦難是不人道的。

這麽多年我們自身和親人因此遭受了種種磨難,幾人的親屬都在外地,為給我們伸冤不停往北京跑,不僅花費巨大而且還得克服種種不便。因為有“犯罪記錄”,我們幾人即便出獄,也無法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找到工作,當個學校老師都不成。即便有志於法律也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當律師的資格。更不要說我們的青春、熱血和健康的損失永遠無法彌補。

我現在因為剝權而處於社區矯治,主管警官對我說要即便要伸冤也得依法申訴,不要采取上訪、示威等方式。她說的“依法申訴”當然沒有錯,假如政府和個人都依法行事的話,中國早就已經成為法治國家了。可是當年我們被判有罪,就是作為行政部門的安全機關通過黨的領導人的幹預影響司法審判的結果。況且,還有一件事更從根本上影響了我對國家機關的信心。

2005年我以二審程序不合法為由向北京市高級法院申訴。可是法院卻以“量刑過重”的理由不成立駁回申訴。2006年初妻子探監時讓我看了一份匿名者寄給她的署名“楊子立”的一頁申訴書,該申訴書先承認自己有罪,然後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申訴。關鍵是其字體竟然是我的!當我質問二監負責申訴的警官李曉林時,他說交上去的是我寫的24頁申訴書,對那份一頁的表示認罪的申訴書毫不知情。看來是北京市高級法院以一份偽造的申訴書駁回了我的申訴。我為此寫信給北京高法當時院長秦占安,反映此事,卻沒有答覆。既然有人偽造我的申訴書,並且得到高法認可,我還能指望繼續依法申訴嗎?

出獄後我发現,沒有再見到新青年學會之後安全局辦的政治案件報道,也許是政府知道這是冤假錯案因而吸取了教訓?現在各地的維權事件風起雲湧,民眾越來越清楚自己的權利,並據理力爭。那些有頭腦的人自然會想到社會和諧的根本途徑還是民主和法治。象08憲章這樣的自由民主的言論不但不是在危害國家安全,而且是在為建設真正的和諧社會出謀劃策。從民眾的權利意識、法治意識的覺醒來看,我們的國家還是有希望的。

如果這篇文章能被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的領導看見,希望他們能從人道主義出发,允許靳海科和徐偉保外就醫。假如這篇文章有幸能被執政黨和國家領導人看見,希望他們能學習胡耀邦平反冤假錯案的勇氣,重新調查新青年學會案和類似冤案,並開創國家煥然一新的新局面。 當然,社會的良心還是在民間。想寫信安慰海科和徐偉的朋友可以給他們寄明信片或給家屬寫信。願意經濟上幫助海科和徐偉的朋友可以寄點錢給他們或他們的家屬。


靳海科通信地址:北京市2357信箱7分箱,100121,獄中賬號:95599 8001 44032 51011。

徐偉的通信地址:北京市3554信箱9信箱,102100,獄中賬號:62284 8001 00782 48415。

(均為農行賬號)

靳海科家屬:父,靳建國,河南省許昌市鄢陵縣柏梁鎮大路王村461234,電話13569955605。

徐偉的家屬:父,徐連盛,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白梅街1-7, 264010,電話13793546459。


附件1:北京市安全局對整個案件的《處理意見書》的簡要內容:

  在京秘密成立了非法組織“新青年學會”,以“探索改造中國之路”為宗旨,制定了學會章程。2000年8月19日,該學會會員在張宏海住處吸收犯罪嫌疑人楊子立、黃海霞、李宇宙為會員,進行組織分工,並修訂學會章程,其宗旨為“建立自由、民主、公正、平等之中國”。選舉徐偉為總幹事,範二軍、張宏海為幹事。

  此後,該學會成員多次秘密聚會,鼓吹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思想,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學會進行組織分工,總結同中國共產黨鬥爭的經驗,主張通過发動“農運”、在全國設立分會等方式,推翻現政權,建立所謂“民主政體”和“自由、民主、公正、平等之中國”。該組織秘密串聯,積極擴展組織規模,发展成立網站和創辦刊物,发表大量反動文章。

注:(一)涉及到的其他人員案件處理意見上寫的是另案處理。

(二)現已查實楊子立、徐偉、靳海科、張宏海被逮捕。


附件2:李宇宙的新證詞 (2006年6月1日)

我叫李宇宙,男,1976年9月19日出生於山東臨沂,戶口所在地是北京市東城和平里民旺甲19號。

2001年3月13日,徐偉、楊子立、靳海科、張洪海四青年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抓捕。2003年11月10日終審判決。被指控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了十年和八年的有期徒刑。指控他們犯罪的最主要證據是我在2000年5月到2001年2月先後寫給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的四份工作說明。作為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在大學校園里的秘密工作人員,我對四青年涉嫌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最為了解實情,因為整個過程我都在其中。因此,本著事實求是,我願意為四青年做無罪的證明。

我1997年進入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學習。1998年初,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和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員浦義、曲亮有了一些接觸,是他們直接聯系的我。我是從沂蒙山革命老區走出來的人,從小對共產黨很是崇敬,因此對國家安全局的人也很是景仰。出於對祖國和對黨的一片熱忱,我決定秘密地為國家安全局工作。所謂工作就是將自己平日在校園里的所見所聞都告訴安全局。從1998年到2000年底,我受國家安全局的指派,先後對北師大、北大和地質大學的幾個學生社團進行了秘密調查。

通過這些調查活動,我認識了靳海科、張洪海、黃海霞、楊子立、張彥華、範二軍等人。經過與這些人交往,我確實覺得他們都是優秀的有理想的青年,與其他那些碌碌無為的庸才不大一樣。但是與此相矛盾的是,我一邊與他們成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邊卻在調查他們的活動。我現在都覺得有點荒唐,當時確實沒有認真考慮過這件事,一邊覺得交了這些朋友象玩耍一樣,沒有什麽嚴肅性,雖然我們一起探討過一些摸不到邊際的時政,可我們畢竟生活在一個和平的大環境里,又都是在校的學生。不會覺得有什麽危險,另一邊,我還在例行公事地向國安局匯報這幾個學生的所思所想,卻一點也不覺得會對誰造成什麽傷害,因為我斷定我所寫的工作匯報,也就是這幾個學生的行為與思想沒有觸犯法律。

2000年5月1日徐偉、靳海科、張洪海、張彥華、範二軍成立了所謂的“新青年學會”,據說這個社團的宗旨是探索改造社會之路。在他們成立後,張洪海介紹過這個社團的一些情況,而我也將這一情況如實地向安全局做了匯報。安全局讓我加入這個社團。

我加入了“新青年學會”,還參加和舉辦過幾次座談會。我发現,“新青年學會”絕對算不上一個秘密社團,因為除了我們幾人外,很多人都知道,有的還參加過我們的聚會,也沒有什麽所謂的組織生活,更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經費來源。“新青年學會”雖然沒注冊,但她算不上一個正式的社團,我們唯一稱得上活動的事情就是一起吃吃飯聊聊天,发发牢騷,議論議論,是非常松散的,因為成員從未到湊齊過。即使有個別人在網上发发文章,說過一些過激的言論,那也是個人行為,與其他人無關。我們的願望只是希望中共作為執政黨在執政時作到公正平等,清正廉潔,使中國的民主事業不斷向前发展。

另外,這些活動有些是由我組織的,比如:2000年11月,我和張洪海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講座,主題是“中國政體民主改革”。2000年12月,徐偉和我在北京師範大學舉辦座談,主題是中國民主問題。2001年初,國安方面指示我安排一次飯局,把新青年學會的成員集合在一起,讓他們盡情表達他們的觀點,然後他們在我們吃飯的包間的隔壁竊聽。“新青年學會”幾次活動,大部分都是我按上級的工作要求所做的,而“新青年學會”從成立到解散都是名存實亡,只有一個名稱存在而已。因為在每個成員心目中都不太重視,我因為為安全局工作的原因,我卻成了積極、熱衷者。

2001年3月“新青年學會”成員被逮捕,同年9月他們中的徐偉、靳海科被判10年,楊子立、張洪海被判8年。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是萬萬沒有想到的。作為國安局的臥底人員,我對案情十分了解,這完全是典型的政治冤案。作為指控他們私人犯罪的主要證據——我先後寫給國安局的四份工作說明,根本不足以證明他們試圖要顛覆國家政權。“新青年學會”的活動完全沒有違法,也沒有當局所說的顛覆國家政權的想法或作為。國安局是為爭奪功勞才把他們抓起來,這是國安局的人親口告訴我的。因為之前,北京市公安局也介入了此事, 為了不使功勞讓公安得到,國安方面提前草率收網。我覺得他們根本沒有理由去抓他們,“新青年學會”里都是學生,或是才從學校畢業出來的,他們沒有做什麽違法的事情,只是聊聊天而已,即使有過激的議論,也都是思想範疇。他們把這些人抓起來純粹是為了邀功,因為當時2001年3月在開全國人民大會和政協會,因為在重大政治事件之前比較容易立功,就把他們抓了起來。

因此,對於徐偉、靳海科、楊子立、張洪海一案,我鄭重作如下聲明和請求:

1, 我交給北京安全局的工作報告,不能作為判決以上四青年有罪的證據。因為在當時,我正為安全局工作,所作工作報告是我的主觀判斷,不能保證完全符合客觀事實,不能作為法院最終斷案的證據。

2, “新青年學會”的行為不過都是朋友在一起口頭聊天,隨便對關心的話題发表議論,所作議論只能顯示當時发言人的暫時思想狀態,不能因此斷定此人做了傾覆政府的違法行為。

3, “新青年學會”的幾次座談會,我都做了積極參與,有幾次還是直接的組織者。尤其是2001年2月的那次飯局,以及2001年5月31日在人民大學老教協招待所113室秘密集會,完全是在安全局的安排下組織的。我作為安全局的秘密工作人員,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安全局對新青年學會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4, 請求法院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根據事實,證人的最新證詞、當事者的辯護,及律師的無罪辯護,請求北京市高院重新公開審理此案。但現在他們所受到的懲戒無疑是太過分了是不公正的。懇求法院盡早釋放四個無辜坐牢的青年人。

以上屬實 李宇宙(簽名、手印)

李宇宙


本文首發於2009年12月10日《民主中國》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