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甜甜
止甜甜

sine mora / 英美文学在读/ theatregoer

《过界钟摆》

文案:

这是一部极度自恋、不深刻、为了取悦自己而写的小说。

两位主角身上都带有一些我自己的成长痕迹,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所站的立场与我一致。文学的本质是虚构世界,请不要妄图从我的主角身上推测我本人对各类社会事件的看法。

我写下的社会事件是因为它值得被讨论,值得被记住。

在此,只想发布一条免责声明,它来自《枕头人》:

讲故事者的唯一责任就是讲一个故事。我记不清了,但不管怎样,这就是我的准则,我只讲故事。没有企图,没有什么用意,没有任何社会目的。

一路顺风顺水从事VC/PE天之骄子攻 X 普通家庭和学术死磕的理想主义的受

过界钟摆其实就是不可能存在之物。钟摆永远不可能过界,它运行的最大角度是被规划好的,所以他们能够相爱是奇迹。以及,也许他们会体会到生活摇荡如钟摆,于痛苦与无聊间来回徘徊,但他们并不会信仰叔本华。


第一章 《百年孤独》与《尤利西斯》

多年以后,面对小庄总地喋喋追问,许之润副教授将会想起,二十年前小庄总向他吹嘘读完了《百年孤独》时的一脸得色。

二十年前,也不过就是2010年。那年,庄初和许之润十五岁。

时针再往回拨,庄初在一个殷实之家呱呱坠地。他打小就不愁吃不愁穿,这功劳主要来源于其父母极有远见的投资策略和好说话的脾气。庄母投资过股票,但折了些进去。也难怪,股票走势宛如心电图快要把她心跳拉平了。庄母在整夜整夜睡不着后,决定积极响应九七年“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的号召,主动退出韭菜市场,达到直接规避风险的效果。恰巧,她赶上了九八年国家盘活商品房市场的契机,自我琢磨着还是买房来得心里踏实,就爱上了各地转悠买房子。庄父则在外做生意,人缘好,也好说话。他那几个做开发商的朋友欠了他些款项,但手头没有现钱周转,就提议拿房子抵押,他也欣然同意了。就这样,不动产投资一下子让他家跃进到了“富人阶级”,和曾经在“体制内铁饭碗的钢铁厂工人和大学生是世界上最值得嫁”的价值观鼓吹下而组成的两大类家庭,一瞬间拉开了财富积累净值的差距。

许之润家就是钢铁厂女工人和男大学生的标准模板家庭,兼具知识分子的文艺和根正苗红的气息,是这个社会普遍的大多数。他家勉强钩住了中产阶级的尾巴,但所谓中产阶级的概念也不过是个幻影和政治生意:政客们硬着头皮定义中产阶级来换取选票支持,资产阶级学者用阶层的多项指标来掩盖决定阶级的主次,而马克思主义清晰的定义也局限在《共产党宣言》的那个时代。

即便家境截然不同,他俩的童年娱乐也有一些相似之处:点播电视台的《名侦探柯南》总共就那么十几集,来来回回都看不腻;神奇宝贝的圆卡攒齐就能进阶为摔卡比赛的人民币玩家,并受到众多小毛孩的追捧;2002年世界杯上见证了中国足球零比四负于巴西,并爱恨交织地投入到国足世界;某某同学斥巨资购入了《篮球》,那它必然像交接棒,得过完全班男生的手再物归原主等等。不同之处,那可就数不尽了。两人成为朋友后,庄初曾较真地列过表格,嚷嚷着要一次性了解彼此喜好。结果,彼此之间的差距可以简单描述成——不是一路人。毕竟庄初喜欢毛利兰、赵灵儿、皇马和科比,而许之润喜欢灰原哀、林月如、巴萨和艾弗森。他俩越对表格,越不由得神色凝重地望着对方,心思像指针在“这份友谊也许不要也行”和“这样都能成为朋友真难得”之间反复横跳。

2007年在回忆中是平平无奇的一年,虽然有贝克汉姆离开了皇马,汉密尔顿在加拿大缔造连胜,骑士又一次折戟总决赛,和庄初从大城市回到老家借读,与在小城市长大的许之润相遇了。这个借读的契机说来话长。

一岁时抓周,庄初抓了张毛爷爷,爱儿心切的庄父硬是把“儿子也许财运不凡”生生吹捧成了“他就是下一任股神巴菲特”。三岁时,庄母便抱着庄初看英文电影,营造出全英文的学习氛围。但在看到《蟑螂总动员》时,蟑螂说一句庄母跟着读一句,这粉妆玉砌的庄小团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回头份外天真无邪地问妈妈,你怎么也会说蟑螂话呀。庄母忍俊不禁,但庄小团子随即正义凛然地抗议道,蟑螂太丑了,我不想当蟑螂,也不想听懂蟑螂说什么。于是,“蟑螂话”的揠苗助长直到庄小团子上小学才正式启动。

庄小团子一边上着上不完的吹拉弹唱等各种兴趣班,一边不出所料对股市里的红红绿绿动了心。别的小男孩还在“机器人,切菜刀”的游戏上挖空心思想牵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手,庄小团子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装逼,当众读起了《炒股的智慧》,不经意间瓜分走了全班大半女生的目光。

小升初时,庄小团子自认学得不错,想试试炒点股,又暗含其他心思不便明说。庄父也想借机敲打他:一路顺风顺水过惯了的小少爷只能在钱上栽个大跟头,才能看清自己的实力。两人顺理成章打了个赌:倘若能收益率达到50%,庄初就可以任意提一个要求。庄父心想,网传巴菲特平均一年收益率不就20%,儿子倒是心气高。瞎猫撞上死耗子的事还真就发生了——庄初正巧撞上了2007年的大牛市,散户如狂潮般涌入股市,不少人利用信贷杠杆抵押房产,以期能在股市里捞上一笔。这般好的行情让庄初不仅漂亮地完成了赌约,还理智地在翻了一番后全身而退。

事成之后,庄初提出了,他要离开家,去老家上初中。这一提议简直惊师动众,但鉴于木已成舟,此事还是依了他。庄初的心思却也简单:他懵懵懂懂地发现自己可能不喜欢女生后,随即打算趋利避害找个小环境,苟三年再说。

彼时,许之润也乖巧地长大了。他做着老师眼里的三好学生,父母眼里的乖宝宝,一路开着应试教育下的绿灯,成为了庄初的同班同学。上到上树摸鸟蛋,下到网吧打游戏,家长眼里歪门邪道的事情他从未做过。唯一可能大逆不道的地方,就是会把小说压在作业本下——他一边“表演着”专心致志地写作业,一边津津有味地读着小说。当然,他也为此付出过沉重的代价,因为不是每一本书都能被宽条型的教辅资料《冲刺期末100分》妥帖地盖住,而他被抓到一次就会挨打一次。比如杨武能老师译的绿壳盗版《格林童话上下册》厚比正版《新华字典》,许母进他房间,都无须走近了就能洞烛其奸。许之润也很早就想明白了,演技凭的是信念感,只要坚信母亲不会进房间,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读小说。而他欲盖弥彰地放本作业本在读物之上,就像田导在《北京法源寺》里设置一个小和尚异禀的角,给作为观众的许母一个体面的缓冲地带,仿佛在说,看,我没有正大光明地看小说,就已经给您铺好台阶了,倘若您也能就坡下驴地装作睁眼瞎。唉,不装也没事,左右不过是一顿打。

按部就班长大的许之润内心却有着别样的傲气。他瞧不上同班男生,每每看到一群只会用捉弄喜欢的女生博得关注的小屁孩们,内心油然滋生了一股智商上的优越感。他很早就明白,只要成绩足够优越,就能够换取所有人的心服口服,哪怕这种心服口服是带有敬畏感的不打扰。他暗想,很好,那我就是在瑞丁监狱里读书、写作并孤独着的王尔德。这能把应试教育热热闹闹的集体生活,活出单人囚室的风采,也难怪大家会自然而然地把他前后左右的位置都空出来。

报道那日,许之润率先到班,自然而然地划出了座位的真空地带。不多时,庄初踩着一双限量版AJ踢踢踏踏地进班,足以晃瞎了班上大多数识货的男生。他像竞争繁衍中优胜的公孔雀巡视完领地,挑剔着选着自己落座之处。有意无意之间,他踱步到了许之润的周围,率先打破了无形的真空。也许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界厌恶真空”不仅适用于视觉艺术里的horror vacui (空白恐惧),也适用于庄初这无意之举。但当时庄初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妈呀——装逼遇到对手了。

只见,许之润身着干净的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和白球鞋,身前桌面上平摊着一本全英文的小说,阳光正好透过窗外的树叶间缝隙和带有灰尘的玻璃柔和地缠绵在他身上。许之润恍然未知旁侧已站定一人,仍专注地微皱眉头读着小说。庄初只见得他的侧脸,但他脑内倐然而过三个大字——“美姿仪”。庄初愣站着很久没有动,显然正在经历着一番“坐还是不坐”的天人交战,周围的空气仿佛都放缓了流动速度,同学也忍不住投来好奇的目光。许之润抬起头,一挑眉,“Please stand out of my sunlight.”

这可真是太中二了!

庄初仿佛被唬住了,阴差阳错地一屁股坐在旁边,净寻思着自己哪里得罪到了他,毕竟窗户在左,他站在右边,到底挡住了哪道光啊。请原谅十二岁小男孩的装逼,不过许之润能唬住了十二岁的庄初,但唬不住二十二岁的庄初。十年后的加州清晨,庄初会无数次翻身压着许之润,把他吻醒并调笑他:怎么样,今天有挡住你的阳光吗?

终于,他们等到了姗姗来迟的班主任和虽迟但到的搬书发书环节,但庄初显然找到了更值得花精力研究的对象——他同桌。这可比阴晴不定的证券市场有趣多了。他买了一本新笔记本,在扉页上端正地写下了“同桌观察日记”。

“2007年8月31日 晴转多云

同桌今天对我说了“Please stand out of my sunlight”,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但我觉得很酷。我又问到了他看的书,他说是Gregory Rabassa翻的《百年孤独》。但我又不懂为什么要读《百年孤独》,他说因为今年是这本书40周年纪念日。可我明明想问的是为什么不读翻译好的中文版*。我不懂,但他看上去总是很有理的样子。

为什么我在他面前总有很多问题要问呢?”

庄初放下观察日记,掂量着觉得了解同桌的读书品味也很有必要,便借来高长荣老师译的《百年孤独》细细品读。第一页,他装作津津有味;再翻到第二页,他面有菜色地记着出场人物和人物关系;再翻到第五页,他如坐针毡,并在想明白“了解同桌的读书品味也其实没有必要吧”之后,果断地合上了书。

但庄初也是个装逼不服输的性格,这正可谓棋逢对手,但如何能一较高下呢?不如找一本许之润也没看过的小说吧。他转头就求助了互联网,IE浏览器搜索“20世纪最难读懂的小说”,并一眼相中了《尤利西斯》。他暗想,这连名字都看不懂,一看就难如登天。在晕晕乎乎地翻完看完前两章后,他准备带着第三章去同桌面前装模作样地读书并炫耀,却难料史蒂芬在Sandymount海滩上幻觉与真实的那段阅读难度更是陡然上升。

第二天,庄初看着同桌还在啃那本《百年孤独》,拿出早已备好的“武器”,轻描淡写地说:“我《尤利西斯》看到第三章了,它还挺有意思的。”

这一刻,他终于获得了同桌难得的正视,夹杂着震惊与崇拜。

“许之润搭理了我!”这个认知让他为之一振,他想了想用序言里的描述继续吹道,“不就是意识流,难懂是难懂了些,但又不是不可以看。”

许之润叹了口气,接道,“可我确实没怎么看下去,你要是看完可以和我讲讲吗?”

庄初喜上眉梢,满口答应。由此开启了他苦逼地研读每章注释,查着陈恕的《尤利西斯导读》,努力想要得到乔伊斯的垂青。他多年后陪着许之润去宽街看Matilda*时,听到“why would we waste our energy, trying to work out Ulysses”(为何我们要在读懂《尤利西斯》上白费力气),不由得心有戚戚然。不是文学狗,但遭过文学狗的罪啊。

《尤利西斯》并没有影响庄初想要接近许之润的积极性,反而在看不懂之后,他积极寻找着新的出路,也真给他找到了——他就这样偶然遇上了另一个“装逼利器”《从卡夫卡到昆德拉》。这倒是一本好书,虽是学术派的文学研究作风,但深入浅出地讲到了很多做文本分析的方法。庄初盯上这本,是碰巧发现了里面既讲了《百年孤独》又讲了《尤利西斯》,仔细一读发现和自己晕晕乎乎读出来的《尤利西斯》仿佛读得不是一本书。那时候,他还很难理解文论中的记忆研究,时间诗学,存在主义等等,但里面对于个别片段的解读尤为深刻,拿出来唬人也长短相宜。

庄初长吁一口气,终于不用读完全本,而只靠碎片化的供给,就足以在许之润面前扳回一城了。他也可以向许之润自吹自擂说自己看完了《百年孤独》,毕竟现实的魔幻化和魔幻的现实化这种名词一摆出,谁与争锋。“同桌观察日记”的记录也不再是问题连连,他那浑然天成的装逼终于找对了门路。他和许之润也越来越有话可说了,不用再干啃文学这块硬骨头了。


*其实是新经典文化公司当时还没有拿到《百年孤独》的版权。
*Matilda好看!主要是丁门庆的词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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