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哲
张哲

张哲 布朗大学博士候选人,前记者。关注族群政治、民族主义、发展与公共卫生等议题。

2005年,留学俄克拉何马

我第一次决定出国留学的时候是2005年。“新的时代到了,再也没人闹了。” 新世纪短短的几年中,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北京申奥成功,中关村起家的一批互联网企业登陆了纳斯达克。中美撞机和SARS只像是无关痛痒的插曲,转瞬而过。互联网的高墙还没有竖起,平民化领导人的“新政”被广泛寄予厚望,“全球化”也作为一种真实的生活方式似乎正在徐徐展开,出国旅游、读书不再那么遥不可及。更重要的是,尽管整个国家的经济引擎已经开始高速转动,北上广的房价却仍在低位徘徊,还没有成为折磨年轻人的心腹之患。所谓同学少年都不贱,中国已经涌现出大批踌躇满志的年轻人,各个鲜衣怒马、摩拳擦掌,准备在即将到来的新时代大干一场。

另一方面,彼时的美国仍然是多数中国人向往的精神高地。那是一个连长者都要用“西方的哪个国家我没有去过”、“美国的华莱士比你们强到哪里去了我跟他谈笑风生”为自己的眼界智识背书的年代。所以即便我决定从一家当时看来非常朝阳产业的互联网公司离职,同事朋友多有惋惜,却依然为我高兴。去“美国”应该有更光明的前途。

但我来到的是美国的俄克拉何马州。直到两年后毕业,亲戚朋友也一直没搞明白我到底在哪,能想起来的,就是好像有个鹅,还有匹马。无论如何,这股乡土气息是对的。即便问一般美国人,对俄克拉何马的印象大约也只有三件事:龙卷风、美式足球、1995年联邦大楼的恐怖袭击案。我来了完全蒙圈儿,好长时间都恍恍惚惚。

平心而论,无论学校还是生活环境都相当不错,无可抱怨。但总觉得哪里不对,这完全不是美剧和好莱坞印象里的美国。最热闹的时刻无疑是本地主场足球比赛的时候,能容纳9万人的足球场一票难求——我们所在的小镇总人口才10万。当然很多观众并非本镇居民,十里八乡的乡亲们开着皮卡全都来了,由于没这么多酒店可以容纳,他们大多直接在草地上安营扎寨。整个小镇,以足球场为中心,几乎变成了一场摇滚音乐节。比赛后的街头,除了震耳欲聋的音乐此起彼伏,一个个挺着大肚子,留着大胡子,端着啤酒杯晃来晃去的白人观众四处游荡,胡乱跟人击掌或是拥抱。空气里飘荡着酒精和大麻的味道。别说户外饮酒违反当地法律的事,比赛日当天,喝酒开车都比比皆是,警察是不会来查酒驾的。

我还被美国同学带着去看了一年一度的本校和德州奥斯丁分校的超级大战。两校球队都是分区劲旅,几乎算是世仇。那个日子会被直接命名为“OU-Texas Day”,比赛地点选在两校之间的中点——德州达拉斯市。比赛前夜的达拉斯街头会出现浩浩荡荡的游行(加狂欢滥饮)队伍,对垒双方的粉丝会打起震天响的嘴炮,配以乐器和音响,几乎是另一场比赛。那天我感觉自己在睡梦中都在呼喊着“Boomer, Sooner!”和“Texas Sucks! Texas Sucks!” 同时要把大拇指、食指和小指的手势向下——向上代表着德州长角牛队的牛头,向下当然就是长角牛弱爆了。第二天的比赛我反倒毫无印象,我想我校大约是输了。

另外稍微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在这样一个闭塞偏僻的地区,我依然获得了一个多元化程度远超此前在北京的生活环境。我的室友是一个台湾大哥,来读书之前曾经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他给我讲解棒球和美式足球,聊台湾的蓝绿之争,也会开车带我去见识美国的赌场。我做TA的老师是一个脾气颇有些古怪的东欧人,当我问他来自哪个国家时,他幽幽地回答说,“我的国家已经不存在了”。我认了一个曾经在中国教英文的同学,他是一位来自堪萨斯的虔诚基督徒,他持续每周四中午跟我吃Pizza,并讨论任何跟基督教有关的话题。毕业以后他继续去读了神学院,并成为了一名牧师。跟我一样学渣的一位美国哥们儿,期末考试前跟我一起在图书馆熬夜,然后带我去吃那种螺旋状的炸薯条蘸奶酪做夜宵。他还教会了我使用脸书和MySpace。遗憾的是,我并没有交到任何黑人朋友。我们的学院太白了。我去的第一年,我们学院的研究生里没有一个非裔学生,全部亚裔也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经常喝酒喝到醉醺醺的韩国哥们儿。

除此之外,第一年留学的经历可谓相当无趣,乏善可陈。我沉浸在跟绝大部分中国留学生一样没劲的新鲜感里:上课、看阅读材料、为英文痛苦、学做饭、考驾照、买二手车、找中国超市买菜,大致如此。有一段时间无聊到要爆炸的时候,我跟着其他中国留学生跑去参加了一次当地教会的活动,很多留学生都是冲着免费披萨去的。等着漫长的讲经结束(由于我那时英语听力不好,对圣经知识也毫无了解,几乎什么都没听懂),我终于可以拿起一块披萨跟一起活动的老人家们愉快地聊天了。稍微聊了一会儿,我惊讶到几乎下巴都要砸在脚上。这位老奶奶,她并不知道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更别提三年后要办奥运会的事儿了;她一辈子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达拉斯,车程长达两个小时,所以她对我漂洋过海来见她感到无比钦佩;最亮的点在于,她指着教堂里的一台微波炉问我说,中国有微波炉吗?

可以想象,那个时代,在美国广袤的中西部地区的大多数人而言,中国仍然是一个遥远的、充满异邦调性的有趣的落后国家,无论从经济体量还是任何方面,都还远远算不上美国人民的威胁。金融危机还远未到来,东欧国家的转型似乎也初见成效,美国整体还沉浸在冷战后独步天下的乐观情绪中——除了“9-11”和令人懊恼的伊拉克战争。

在2017年,中国的GDP已经是美国的63%。但在老奶奶带着同情口吻询问我中国有没有微波炉的2005年,美国的GDP大约还是中国的5.7倍。有一次,我和另外三四个中国学生一起在当地一家泰国馆子吃饭时,服务生悄悄告诉我们,邻桌一家人结账时帮我们付了50美元。我们惊讶地追上去,在他们已经穿好衣服走到门口的时候,表示感谢之余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只是很羞涩地笑笑说,觉得你们留学生挺不容易的,“欢迎你们来美国!”

白云苍狗。在特朗普时代想起这些,简直像是一万年以前的记忆。

哦,那个年代美国中部的亚裔真是不多。我和室友曾经开车一个多小时去到Tulsa,打卡《老友记》里钱德勒被发配到的那个小城。闲逛了一会儿之后,我们坐在市政广场的长椅上休息。室友突然问我,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我说,好像是哪儿不对劲,但我又说不出来是什么。他说,你没有发现吗,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不是白人!

2007年,我毕业之前,通过网络找到了当地一家比较便宜的打印店装订毕业论文。店主是一位大约60岁模样的老大爷,他十分开心地跟我攀谈了一番。临走时,他告诉我说,我是他在真实生活里(而不是电视上)见过的,第一个,亚洲人。

我一时语塞,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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