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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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筆記:潘霍華 01

(编辑过)
一個居住在台灣的基督徒、社會企業經營者,從閱讀神學書籍、及種種反思中,汲取服事社會的能量。

「由於人負責的能力有限,這使得人在限制之下仍然盡力負責顯得特別可貴。對於上帝交託給我們的人,不論是父母對子女負責,老師對學生負責,牧師對信徒負責,這負責還要幫助他們成為負責的人,並且明白我們的負責是有極限的,在超過我們能力之處放手信靠上帝,也放手信任別人的負責能力,期望我們所負責的對話被啟發,能夠知道他們負責的能力也是有極限的。

按照一般的說法,老師要對學生負責,就是指老師要把學生教好,但潘霍華卻提醒老師要意識到自己負責的能力有限,因此要使學生也意識到自己的負責能力,亦即使被關照者也能成為對別人負責的人,這其中必定包括使學生明白那些關照他們的老師其負責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須讓自己成為能夠負責的人。

如果一個人不知自己負責的能力有限,很有可能會耗盡心力來為別人負責,以致更讓他們無法學習為自己負責。不知自己負責能力有限之人,必定無法讓被關照者明白自己要學習負責,連帶必須加重自己負責的重擔到無法承擔,甚至也導致被關照者無法明白自己負責能力有限,以致使這樣的悲劇不斷重演下去。」(書摘出處:基督教倫理學,林鴻信著,校園書房出版:第456頁)

閱讀感想

做為一個以「幫助人」為使命的工作者,常常要面臨的議題是:要幫到什麼程度? 各人的擔子要自己承擔,但重擔要眾人互相分擔,這個承擔跟分擔的界線在哪裡呢?

這一路走來,漸漸地,我在學習覺察華人傳統文化、華人教會文化對我們的影響,影響我們對幫助這件事的看法、我們對自己、對受助者的期許。在華人文化裡,我們似乎不鼓勵去思考「如何成為一個獨立、成熟、能為自己人生負責的人」。我們習慣讓所屬的群體為我們這各人負責,可能會讓自己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某種程度上的未成年人(或,嬰孩)。

做為一個子女,我們習慣倚靠父母親;一直住在家裡的人,有可能到成年之後還是習慣讓老父老母照顧生活,一路媽寶到二、三十歲。而對做父母的人來說,也覺得這樣的照顧呵護,是愛子女的表現。也有可能在潛意識裡,父母期待自己將來有一天老了,也獲得子女無微不至的照顧做為愛的回應。彼此的生命糾結在一起。

做為一個工作者,我們習慣倚靠公司、倚靠主管。按著公司的策略、主管的命令來行,就是對。只要我們聽話,剩下都是老闆的事了,你要負責給我薪水、給我安全感、給我幸福美滿的人生。這種心理契約,有可能源於中國文化裡,古代的順民跟天子的關係。但在一個變動快速的時代,其實老闆必須要自覺,自己能夠負責的部分有限,也因此對員工的要求也應該有其限度。而越是倚靠公司而沒有環境敏感度的員工,越可能在公司營運衰退而裁員減薪時,成為悲愴的受害者。

做為一個信徒,我們習慣倚靠牧師,牧師說聖經上說什麼就是什麼。聽牧師講道,比自己讀聖經、做信仰反思來得快,又能夠給我們安全感。當我們直接去追尋真理、面對上帝,我們要做太多的自我檢視,那不一定舒服。當我們倚靠教會跟牧師的時候,我們比較容易把信仰放在一週七天的某個時段:主日崇拜、小組聚會....。久而久之,我們把牧師跟教會變成另一種權威、容許他們做我們信仰的代理人。

做為一個服事人的工作者,我們習慣給人答案、資源、所需要的,吩咐所服事的人直接聽我們的、跟著我們走;好像要把人一路送到某個里程碑、甚至送到天堂門口,這個服事才算是圓滿。我們盡心盡力地幫助他們,我們認為這是愛、這是服事。只要能夠救他們,我們把自己全部掏出來、獻上生命也是應當的。但是,這些服事的焦點,更多都是給予某種東西,而不是培力(empowerment);甚至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讓我們自身成為別人的救贖,而不是讓上帝成為這個人的救贖。更多都是給魚,而不是給釣竿、甚至幫助這個人有能夠做釣竿的能力。因為直接給魚比較簡單有力,去搞清楚釣竿是什麼、要給什麼釣竿比較困難。

但是,這些人跟人間的依賴關係,若沒有一個健康的界限保護,長期而言,都不會是好的。總是會有人覺得承擔太多,似乎沒有辦法再服事、再給出更多愛了,或是長期在階段性成果跟挫敗中找不到出路。而接受愛的人,若沒有足夠的自覺跟自我期許,要成為一個成熟而獨立的個體,那他們就會一直軟趴趴的,骨頭長不起來,腰桿挺不直,更別說向前行走、奔跑了。

在讀到潘霍華的上面這段思考時,我覺得這是一種謙卑,對生命的謙卑、在上帝面前的謙卑。承認上帝才是主,才是救主;唯有神才能拯救,人只是祂的器皿。我們做為一個服事的人,有自己的極限,也承認愛我們、服事我們的人也有他們的極限。這些認知,讓我們對自己、對別人都得以有一個合理的期待。

這些讓我們知道,我們唯一能倚靠的只有上帝。成長突破還是要靠自己來、靠自己成為一個能對生命負責的人來、而不是靠那些幫助我們的父母、老闆、牧師、社工來。這些也讓我們對自己服事的成果不過度期待,而能有一個更清楚的策略目標跟服事範圍。

策略目標:幫助人成為一個獨立、成熟、成為自己人生負責的人。(並且,在學習負責的過程中,認識自己的有限,因而學會更積極地去倚靠上帝,不患得患失。)

服事範圍:釐清議題,培力對方長大成熟,讓自己能夠靠自己站起來。

延伸閱讀:我希望孩子不再是爸媽的兒子和女兒,而是用自己名字生活的獨立個體 (書摘:媳婦的辭職信,金英朱著,采實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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