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泱
沅泱

在澳門。語言專業學生。新年願望是「好好使用自己」。

關於不再苛責一個完美的愛人來救贖我

我漸漸鬆弛下來,並接受人的多樣性和無常。接受人來人往時起伏不定的心,畢竟我更相信「時間會給往前走的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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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話題可以追溯到小學的時候喜歡的第一個人。至於為什麼是小學,這要歸功於2010年前後風靡一時的《小時代》和新派都市青春傷感文學,讓我在一個不太需要面對兩性關係的年紀光速進化成一個成日受感情問題困擾的小學生(笑)。大概描述一下喜歡的男孩子F,皮膚白淨瘦瘦高高又長相陰柔憂鬱,在那個還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人的年紀當然是挑長得最好看的喜歡。比較不幸的是,這可能也是我喜歡的最後一個帥哥,自此之後再也沒看臉找過對象。

我並不知道在“愛”這件事上有什麼小撇步,只會笨拙地用力過度表達情感——而這種作法大概在我的生命中持續了接近一半的時間,想來真是一個很抓馬又不好對付的女的!做過的事包括但不限於裝模作樣換相似的頭像、用相似的QQ簽名、在空間裡發很多關於他的動態(正如我現在每天發微博一樣,一種表達欲旺盛的病),總而言之就是很瘋。

而等年紀略長一些回頭想來,我當初喜歡的並不是一個真實的他,不過是我在一段單方面拒絕的關係裡試圖為自己造一個神,或是一種信仰。對於當時動不動就想死的小孩來說這種幻夢般的情感價值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只有相信世界上還存在這樣無瑕的、遙不可及的愛人才有信心活下去——這是我對於【愛】的初印象,當然別忘了前提,這要是一個完美的人。

其實他離「完美」二字實在太遠,陷入那種癡狂之中我是感受不到其他人的意見的。儘管我對一個看似遙不可及的異性懷抱著難以負荷且畸形的感情,但這不影響我和身邊的男孩子玩成一片。迄今為止六年級和小組裡朋友們的互動依然是我對於10代最好的回憶之一,上課我們會一起吃薯片巧克力玩PSP上的憤怒的小鳥,在一整張未裁開的a3便利貼上寫滿廢話,因此這種畸形似乎並未代入到其他與異性互動的關係裡。

義務教育階段看不出好壞,不過初中畢業之後他去了本地的一個三流高中,根據谷歌檢索姓名得出的結果,他去了本省的一所職業學校。十二三歲時他與我的另一位女性好友交往甚密,我也旁敲側擊聽來不少八卦,但在十二三歲我已經徹底「想開」,決心要向前邁步,至於他發生什麼、變得怎樣都無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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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第一段不正式的戀愛關係時我離當初那陣「狂熱的明戀」也已經過去了一兩年了,第一個不正式的對象還是很符合一些對於戀愛的幻想:成績很好(後來才知道是全校第一),180+,長得還算不錯。不得不說這種外在條件還是挺具有吸引力的。這麼一想,高中時期的每段關係或多或少還是帶有了這種「外在屬性」:對方不是小有名氣,就是與我有一些共同興趣和話題。

這種成長的動盪和在對不同面向的「愛人」的接觸之後,一切看起來可以造神的要素都被我拒之門外了,請注意,這時候我才不過十七八歲。如果要寫一部厭世的青春文學,那麼這個事實可以放在開頭:十八歲,對異性已經感到厭煩。再後面,就進入了一段中年婚姻般的關係,這都是後話了。

小時候哪裡會考慮那麼多呢?愛就是了(或者說,擺出一副我覺得「愛」的姿態),只要足夠大膽就可以把自己過成歌詞中的悲慘故事。而我從未想像過一些相處的細節,一些可能暴露我缺點、可能導致尷尬的時刻,直到十六歲出去約會時發現距離真的可以打敗愛情!兩個人都住很偏,以至於要坐兩個小時地鐵去市中心看展覽,他每次來找我坐地鐵也要半個小時,而對於高中生來說週末時間比水資源還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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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直到今年——都寫到第三部分才開始講重點,我開始廣泛地見不同的人。男的通常不會太過關注生活中的細節,而我作為一個曾經的完美主義者,還是很難不去觀察:被勾絲的卡其色長褲,因為換季乾燥而脫皮的眉心,甚至是帆布袋上的污漬。朋友跟我講過一個誇張的情景,是在炎夏與男性見面時對方掏出了一條手帕(一個非常old fashion的習慣,而這提醒了雙方之間的年齡差)。我依然會因為一些共同興趣和交談中應和的時刻動心,不過我似乎接受了這種凡人的屬性——既然我們會有相似的愛好,那極有可能也有相同的惡習。

對於他人的包容是由於在這兩年我更能接受自己生活中的缺陷了。我不必再要求自己是一個絕對完美的(或者竭力靠近完美的)存在,而我的伴侶也不會是Barbie身旁的Ken。一個比較好笑的細節是在找男朋友時身高從190+到170+,在一種尋常審視戀愛條件的眼光之中或許這是一個不足夠的高度,但對我來說陪伴——神像是一種可以瞻望的存在,能夠予我擁抱和親吻的另一個人是更重要的存在。

可是這麼說來,是否是因為寬容的心態才令我遇見了更出色、有趣的人,還是因為本身這些人就符合我的想像、要求因此我們才會產生交集?這個問題暫時還沒有答案,但是學著「不再苛求」之後,相處和交往都變得輕鬆了一點。哪怕是遇到極為無趣的人,這也只是經歷的一部分,而非某種令人不悅的存在。要知道擺在以前,若是交往的人有一點不符合期待,我便會用對待假鈔的態度對待我心目中對方的形象:撕碎、焚毀、然後狠狠記上一筆。

只是現在少了一些刻骨銘心。倒也不是什麼壞事,我漸漸鬆弛下來,接受更多更劇烈的變化,然後像水一樣向前流淌。

(秋天的某一天我猛地想起了李宇春在第二張個人專輯《我的王國》中的一首「Over it」,現在看歌詞真是好沒有邏輯,但是在專輯發行的那幾年裡可能這首歌代表了某個我「跨過障礙」的片段,於是這個秋天我再次念起這些破碎的詞句。當中有一句,「時間會給往前走的人幸福」,相信我會往前走,相信我會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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