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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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故小記(四二-四七)

讀故小記(四二):一魚兩吃

2022-01-24 14:55:36

奎因所選日推“golden dozen”,剛剛閱畢第二冊。印象最深的,是西村京太郎《柴田警員的兼差》一篇。這篇利用了歐·亨利《警察與讚美詩》的設定。窮人吃不上飯,索性犯罪吃牢飯,這本身也算不得多稀奇的事實,然而歐·亨利分為正反兩面寫,使之犯罪而吃不上牢飯,不犯罪倒去吃牢飯,成了諷刺的情節。(這倒想起來,馮驥才《俗世奇人》裡的酒婆子一篇,也是這個經典結構。)

西村京太郎的小說則從警察一面著眼。有個警察為幫助流浪漢,便應對方需要逮捕他們,送他們吃牢飯。後來有一流浪漢生無可戀,希望判個無期,一輩子衣食無憂。警察與妻不睦,遂商定由警察去殺妻,讓流浪漢頂罪。分手前,警察給流浪漢一些錢,讓他買點酒,享受最後一天自由。翌日警察殺妻,警隊開始調查,線索逐漸引向那流浪漢。眾警員前往追捕時,卻獲悉彼流浪漢昨晚飲酒過度而死,今日已無可能作案,是故一切須另行從頭查起……

如果真的開一個“小說寫作課”,或許這個故事就是第一課的教材,因它結構極為經典(甚至於老套)。基於一個有趣的設定(警察送人吃牢飯),埋下一個動力(警察與妻不睦),設定上出現一個轉折(有人要一輩子吃牢飯),兩線相合,乃定下一個計劃,順便埋下一個伏筆(酒),最終反轉、翻出伏筆。

後面的一串,都可以學而至,唯開頭那一個有趣的設定,未必能求而得。作者也只好攘取自歐·亨利。讀者一開始不屑,讀下去倒發現別是一種故事。好比大鮮魚要“一魚兩吃”,否則浪費;好的設定也可以“兩吃”不是嗎?看來這也是一種好的練筆題。

讀故小記(四三):七嘴八舌

2022-02-05 14:28:02

讀完《麥克白》,記憶最深刻的自然是王后夢遊搓手,原來是《連城訣》萬震山“砌墻”之所本。

其次則是那些最終實現的荒唐預言,多為文字遊戲,好比《威尼斯商人》的“割肉”,又《左傳》鄭莊公之“黃泉”。大抵預言分為兩種,一種是開頭如天書,後來才領悟其意,如《水滸》中宋江、魯智深,《儒林》中王惠是也;另一種則是看似不可能,竟而不可避免。其中如俄狄浦斯王之故事是一亞類,上述文字遊戲又是一亞類。《麥克白》中,倒是“山上的樹移動”這一預言,並非文字遊戲,而是弄錯事實,導致信心動搖。這是極佳的一個情節,既有心理學的啟示,也有戲劇性。

技術上的收穫,是三個女巫。一般來說,這裡只需要一個女巫,不過分一為三是好的。第一,可以加強她們搖唇鼓舌的小人物形象。第二,對話節奏更容易控制。例如第四幕第一場,

麥克白:……我也要你們回答我的問題。

女巫甲:說。

女巫乙:你問吧。

女巫丙:我們可以回答你。

如果只有一個女巫,便失去麥克白迫切求問的感覺。金庸筆下,亦有貴州雙子門倪不大倪不小(《飛狐外傳》)、桃谷六仙(《笑傲江湖》)等組合,說話你一眼我一語,拼湊成章。本意大概是加入一些怪人插科打諢,許多讀者可能覺得神煩。比如舒國治說過《笑傲江湖》應去掉桃谷六仙,我也有同感。但在關鍵之處,比如嵩山上拆台左冷禪,倒見出其功效。這和三個女巫道理相類。

讀故小記(四四):廣義的故事

2022-02-16 14:16:07

嚴曉星輯(著?)《近世古琴逸話》,頗多有意思的段落,記錄幾段的大意:

清末成都報國寺有僧名竹禪,初以犯花案被逐,出獄後鬻畫而大富,晚年歸寺,可謂衣錦還鄉,但入寺時走側門,自謂“不敢見韋陀”。

李泠秋從査阜西學琴。臨走時,査送學生上火車,替他買了票,後來見天要下雨,又趕在開車前匆匆出站,買了一把雨傘遞到李泠秋手裡。

吳景略彈琴吸煙,所謂“嘴上焚香”。和好友張子謙交流,迫不及待叼著香煙坐到琴桌前演示起來。一彈不能罷手,煙灰越積越長,張子謙拿來一隻煙灰缸,替吳彈掉煙灰,而吳全然不顧。(此例可比較《射雕英雄傳》之彭連虎、沙通天。)

按照前“故事發動”一篇的意思,“故事”是具有某種結構的、完整的東西。不過廣義來說,又可以說,一種人情世故的命題性事實,通過一件事情表現出來,這就算是可看的故事了。竹禪愧疚、査阜西熱情、吳張二人融洽,這些命題應如何寫?直言則落於下乘,各通過一件事情看出,才好,才經濟。

對小說作者而言,怎樣——比如說——寫一個小氣鬼?倘若他身邊天天有一個小氣鬼在打交道,他自然能舉出該小氣鬼的十幾種事跡,挑選最極端的一兩種就行了。倘他身邊沒有一個小氣鬼,那他也不妨盡其小說作者的職責,編一件“小氣”的小事。這件小事本身既是一個故事,也可在“大故事”裡起作用。(參看前論《圖畫見聞志》的“豈與丹青為參商”一則)

讀故小記(四五):換算

2022-02-16 14:28:11

《近世古琴逸話》載管平湖愛蟈蟈,一次過隆福寺,有人出示一隻西山大山青,其聲渾厚鬆圓,惜已傷殘。管平湖明知它活不過五六日,仍欣然以五元易歸,說,“哪怕活五天,聽一天花一塊也值。”

五塊錢聽五天,便不如一塊錢聽一天來得有意思。此為換算的原理。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索性從略。倒是記得喝普洱茶有個規矩,即茶壺和茶杯要隔七步。為什麼?原來是茶壺燒開後,走七步的時間後再倒進茶杯,降溫程度最理想。這當然近於瞎扯,聽來神奇,也算是一種“換算”法;說等個幾秒鐘便平庸了。這又可和前“寫推理的第二招:性質抽取”參看。

讀故小記(四六):可不可以有二

2022-02-18 11:20:24

《雷雨》中周朴園問侍萍是誰指使來的,後者遂有經典台詞,“命,是不公平的命指使我來的。”原來這也不全是原創。讀到《羅密歐與朱麗葉》中有,

朱麗葉:誰叫你找到這兒來的?

羅密歐:愛情慫恿我探聽出這一個地方。他替我出主意,我借給他眼睛……

不過《雷雨》那一句顯然更好。一則因為接上了“指使”的話頭,二則因為“愛情”是情感,其擬人化較之“命”的擬人化顯得平凡些,三則莎士比亞的人物開口,個個是詩情畫意,金句聯翩,任何一句反而不夠醒目了。事實上,羅密歐的台詞後面所加兩句,已有蛇足之感。

第三點是我主要思考的。近日讀《愛的教育》,中有一處寫鋸柴,“最討厭的,就是手拿了鋸以後,寫起字來,筆畫要同蛇一樣。”這一筆很醒目,除非有真切的體會,或者作家的頭腦,不能獲得。如果這樣的金句乘以三,先寫手如何如何抖、次寫腳如何如何軟、末寫頭如何如何暈,等等,雖然三句金句,我怕含金量反而要降低。

以前讀《八十天環遊地球》,說“萬事通”坐在大象上,因為過於顛簸,咬緊牙關不敢說話,“否則準要一口把舌頭咬下來”。這也是很精警的描寫。如果寫了嘴巴如何,再寫耳朵如何、眼睛如何,好處是哪怕讀者讀得不甚仔細,也能反復洗腦,領會大象顛簸、乘客恐懼一義;但我總覺損失了一種“文學感”。

這好壞兩方面,可以比較《圍城》寫方鴻漸、鮑小姐上西餐館子,

上來的湯是涼的,冰淇淋倒是熱的;魚像海軍陸戰隊,已登陸了好幾天;肉像潛水艇士兵,會長時期伏在水裡;除醋外,麵包、牛肉、紅酒無一不酸。

……

侍者上了雞,碟子裡一塊像禮拜堂定風針上鐵公雞施捨下來的肉,鮑小姐用力割不動,放下刀叉道:“我沒牙齒咬這東西!這館子糟透了。”

前一段是“洗腦”寫法,後一段是“醒目”寫法。兩者搭配,前者定基調,後者從而有的放矢。這也是好的。但論一語便刻進心版,還是後者更有力。

《愛的教育》還有一處寫,

教導一年級的小孩,多少費力啊!有的牙齒未全,像個老人,發音發不好;有的要咳嗽;有的淌鼻血;有的因為靴子在椅子下面,說“沒有了”哭著;有的因鋼筆尖觸痛了手叫著;有的把習字帖的第一冊和第二冊掉錯了吵不清。……

請注意,這裡幾乎每一件事都有聲音(發音、咳嗽、說、叫、吵),但只有一處出現打雙引號的台詞(“沒有了”)。這一處便很醒目,很傳神(因為利用了小孩的認知偏差)。如果把每一件事都配上台詞,哪怕皆很傳神,只怕節奏上拖沓,而且每一句台詞都反而不醒目了。(但就“洗腦”說,讀者知道這一頁很吵。)

曩者見桐城派一班人論作文法,說要寫處多,作處少云云(錢基博《國文研究法》),似乎此理可以移之小說。有個故事,說某種郵票,目前世上僅存兩枚。一個人有幸同時獲得這兩枚。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撕毀其中一張——這樣一來,剩餘一張的價值,便遠高於原先兩張之和。這當機立斷的魄力,真叫人自愧弗如。小說匠人不能沒這種魄力。

當然,因為我信奉極簡主義文風,苛求讀者,所以會讚賞“醒目”,不屑“洗腦”。能夠“洗腦”,也是文筆的功夫,自己還沒有呢。好比不會寫駢文的人,沒臉一味說駢文是浮辭。順便說一句,《愛的教育》此次是重讀,讀了兩卷,依然覺得意思不大。回憶初中時,便覺此書遠不及後附的《續愛的教育》(貌似是一法國人所續)有意思。可惜現在似借不到《續》。

讀故小記(四七):三種伏筆

2022-03-06 22:15:57

第一種伏筆是“地雷式”的。即前文似不經意地埋下,最後炸出來。我是寫推理小說的,故最在意這種伏筆,要求整個故事裡“條件不少不多”。伏筆只埋一回,不可有第二回,否則老練的讀者就會受到提醒而猜到一些;只埋一回,因為推理小說默認讀者有仔細讀、認真記的義務。如不以推理小說的目光衡量,這伏筆也可以沒有;或者好一點的,是埋下而不炸出來,老練的讀者自己會看到。如莫泊桑《項鏈》,最後才說朋友的項鏈是假的,令讀者驚愕。事實上,這並非無端跑出來的結局。前面主角去問珠寶店時,店主已說過:項鏈不是我們做的,我們只做了這個盒子。如要照顧一般讀者,只消在最後藉朋友之口說,自己要面子而以真盒子裝假項鏈;如要照顧懶惰的讀者,則還需加作者旁白或主角自白,說怪不得那店主如是說云——如是,則懶惰的讀者將驚愕且稱妙矣。

第二種伏筆是“壓迫式”的,即山雨欲來風滿樓是也。這類例子不勝枚舉。就近來說,《愛的教育》中每月例話的《難船》一篇,第一段最後即寫“天氣不佳”,往後一次次言船只搖晃、水手憂慮諸事,終於發生海難。這種伏筆於讀者沒什麼懸念,屬於一種鋪陳,故不吝出現多次,否則起不到作用。

第三種伏筆是“煩躁式”的,因為令讀者煩躁。此前讀莎悲劇六種,深感結尾皆不理想,是戲劇之結尾最難寫。不過總體上有一共同點,即戲劇結尾要亂。換言之,多線並發,而此中最好有一線,以謎面形式反復敲打,搞得讀者好不煩躁。這種寫法的雛形,可看《愛的教育》每月例話的《洛馬格納的血》一篇,

……費魯喬心中充滿了悲哀,正想著把身子投到祖母的懷裡去,忽然朝著天井的隔壁的室中,有輕微的軋軋的聲音;聽不出是風打窗門呢,還是什麼。

費魯喬側了頭注意去聽。

雨正如注地下著。

軋軋的聲音又來了,連祖母也聽到了。

“那是什麼?”祖母過了一會很擔心地問。

“是雨。”費魯喬說。

老人拭了眼淚:“那麼!費魯喬!以後要規規矩矩,不要再使祖母流淚啊!”

那聲音又來了,老人蒼白了臉說:“這不是雨聲呢!你去看來!”

……

老人說出“那麼”時,真教讀者煩躁,因為“軋軋的”聲音前後出來三次,讀者早無心聽她說話,偏偏她這裡還在聲淚俱下地說著。倘若把這種寫法加強些,插在戲劇的高潮,或者一故事別的地方,想來都能很有效地招惹讀者。

第一二種伏筆是謀篇的技術,寫慣推理的人不難領會;第三種是局部的技術,是情感層面的,因此值得專門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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