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晦堂
向晦堂

推理派短篇推理小組@douban.com/group/725294/(推理首發及修訂) 豆瓣@douban.com/people/zju_510041(個人主頁) 公眾號@ysblogzhai(不定期備份) matters ← 你 在 此(不定期備份)

讀故小記(一〇-二三)

(编辑过)

讀故小記(一〇):儒林之翟買辦

近期想重溫一遍《儒林外史》。第一回最精彩的,一則是王冕,一則是翟買辦。這兒只說後者。寫此人物之法,有三步。先定基調,教讀者毫不費力,明確此是何等人,

……那知縣時仁發出二十四兩銀子來。翟買辦克扣了十二兩,只拿十二兩銀子送與王冕,將冊頁取去。

冷冷一個“克扣了十二兩”,不必多廢話。第二步使人物開口,此一段說話極可學習,

“老爺將帖請人,誰敢不去!況這件事,原是我照顧你的,不然老爺如何得知你會畫花?論理見過老爺,還該重重的謝我一謝才是!如何走到這裡,茶也不見你一杯,卻是推三阻四,不肯去見,是何道理?叫我如何去回覆得老爺!難道老爺一縣之主,叫不動一個百姓麼?”

開頭結尾,落在“老爺”,中間幾句,盡提自己,此乃此類人說話之典型格式。——但僅僅停留於此,翟買辦便是個純壞人了。令壞人不純是“壞”之法,往往是顯示其愚昧,令讀者生出複雜的情感,如云,“這種人都——我說不清楚,就是很——哦喲,就是很——”。為此,出現了翟買辦的金句,

王冕道,“頭翁,你有所不知。假如我為了事,老爺拿票子傳我,我怎敢不去?如今將帖來請,原是不逼迫我的意思了,我不願去,老爺也可以相諒。”翟買辦道,“你這都說的是甚麼話!票子傳著倒要去,帖子請著倒不去?這不是不識抬舉了!”

此為第三步,至此翟買辦的出場效果全部完成。隨便一個過場小人物都有此筆法,《儒林》誠可為說部之教科書也。

讀故小記(一一):鷺鷥補

前面提過《十日談》中鷺鷥的故事,我以為它幻想奇特,餐盤裡的鷺鷥少一條腿,真匪夷所思。然而昨讀張宏傑《飢餓的盛世》一書,中引英國人佩雷菲特描寫中國人語:“撒謊、奸詐,偷得快,悔過得也快,而且毫不臉紅”,又“有一次吃飯時,我們的廚師就曾想厚顏無恥地欺騙我們。他給我們上兩隻雞,每隻雞都少一條腿。當我們向他指出一隻雞應有兩條腿時,他便笑著把少的雞腿送來了”。

當然,中國廚師只是渾水摸魚,似乎雙雞四腿之短其二,較隻禽兩脛而僅其一,難以察覺一些,或者說於偷者的“良心”的刺激更微弱一些。是故中西二事,畢竟不同。然而短缺雞腿之事,竟得見於現實,依然使人嘖嘖稱奇。

想來《十日談》篇目,與中國故事冥合(暗通?)者不少。如“綠鵝”即“大老虎”,如前所談“隱身”,如私通皇后遭剪髮事略類楚莊王絕冠纓事。簡直懷疑,倘有文史淹貫之人,不難湊出一部《中國十日談》來。至於我素來歎為幻想奇特之事,一個廚子輕易即辦,益知生活中的戲劇俯拾皆是,過於閉門經營者多矣。故曩者以為這故事是作者見鷺鷥而悟出,以今觀之,似又未必然。

讀故小記(一二):胡屠戶

忘了是誰說(止庵?),范進發瘋一段寫得有點過頭,不足以代表《儒林》。這次又看了看,覺得不然。以意思論,“范進中舉”有象徵性,非發瘋不能見出一代文士之厄。更主要者,以情節論,如單寫中舉後眾人趨炎附勢(或哪怕范進一變而成老爺嘴臉),則毫無看頭。今之有看頭者,只在胡屠戶之打人;所以有看頭者,在於胡屠戶仍是平常一副兇相,然竟為假打,如此斯有諷刺感。要此假打,則范進必瘋——且不是羊癲瘋之類生理病,須是心理病,才須藉打來治療耳。論者往往喜就效果氣質之類來說,高則高矣,然小說作者本人須時時顧慮情節,牽一髮而動全身,有不自由者,論者其鑒諒之。

上邊都是閒話,如今說到正題。范進發瘋,眾人去請肉案上的胡屠戶,把事情對他一說,胡屠戶聽了說——

且慢。錢鍾書說,學詩之法,莫妙於讀古人詩句,先看幾字便遮住,試揣測下一字,以和古人較量長短,然後得見彼高不可及處。那麼,胡屠戶說什麼呢?你以為是長長一通關心“賢婿”之語,或高高一副狐假虎威之相?那便是二流編劇寫的順手台詞,俗了。

——胡屠戶詫異道,“難道這等沒福?”

原來胡屠戶到底只是肉案上的,不是什麼“老爺跟前的”那種人。其主要特點,倒不是勢利,而是愚昧。因此范進中舉,他的第一反應絕不是心靈嘴巧趨炎附勢,而是懵,或即:害怕。又胡屠戶要面子,欲掩飾害怕,嘴上更不會跑上來就是一句軟話;又胡屠戶不肯定范進是否會治不好,結果還是一場空;又胡屠戶畢竟是范進的親戚,直到范進中舉的一刻,他終於以親戚的眼光看范進。綜上幾點,胡屠戶方才有氣無力來一句“難道這等沒福”。

以上是就胡屠戶說。更重要者,就整個故事說,范進中舉前前後後,都是一派熱鬧場面,唯獨在此,氣氛頓時冷寂。蓋胡屠戶是狠人,至於他都害怕,等於是提示了一點:范進做老爺了,天翻地覆矣。此前范進發瘋,鄰居興高采烈出主意,似乎還有戲劇的意思在,至於胡屠戶這句話一出來,全篇為之一冷,往下再寫趨炎附勢等等,只是水到渠成罷了。

是以說,范進中舉一段,最不可及處,就是“難道這等沒福”這六個字。

讀故小記(一三):嚴貢生

寫嚴貢生之法,也是一奇。出場在關帝廟中見范張,敘禮吃喝,一派祥和。張靜齋問縣父母的善政,即便牛頭不對馬嘴吹擂起來,落後又有家人來告索豬事,打發已訖,只對二人多解釋一句,“這口豬原是舍下的”。此二事,一則明寫其吹擂之態,一則暗示彼是非之人。大抵如此,便是文人行內典型之醜態,熟識者一觀便知嚴貢生是何等人矣。

然後到了最奇之處:跟著豬與租約案發,嚴貢生竟走為上計,撇下個嚴監生一家替他擦屁股。待到嚴監生嚥氣,重又氣勢洶洶歸來主持大計。凡寫人物,有一出場便振聾發聵者,也有未出場先做足文章者。如前有一篇所提《射雕》洪七公則其前者,同書內黃藥師則其後者。此皆常法也。唯此寫嚴貢生,乃是出場一亮相,隨即退場,落後重新回場,這便稀奇。

蓋嚴大老官的特點,一是醜態,二是霸橫。倘若出場後不停往下寫去,易見其醜,不易見其橫;倘若略去前面諸事,只從嚴監生嚥氣時出場,則只見其橫,不見其醜。是故寫嚴貢生法,先出場以見其醜,立即轉寫嚴二老官一家之老實倒霉,始令嚴貢生回場,便輕易見其霸道矣。照常理,人物出場後三句話就離場,會給讀者造成“不安全感”,好在老大出逃,老二擦屁股,還是一個案子,故讀者一時只顧看下去。至於嚴貢生回歸,

嚴貢生打開看了,簇新的兩套緞子衣服,齊臻臻的二百兩銀子(“簇新”、“齊臻臻”,是誰見來?此是第三人稱的好處)。滿心歡喜,隨(“隨”者,原未必有賞,臨時決定賞)向渾家(“渾家”伏筆)封了八分銀子賞封,遞與奶媽,說道,“上覆二奶奶,多謝,我即刻就過來。”打發奶媽和小廝去了,將衣裳和銀子收好,又細問渾家(“渾家”起作用),知道和兒子們都得了他些別敬,這是單留與大老官的(“打發去了”、“收好”、“細問知道”,一律動補,秩序井然,冷靜,耐心)。問畢(此二字妙處,一如《三國志》寫荀彧薨,“明年……遂為魏公矣”),換了(一)孝巾,繫了(二)一條白布的腰絰,走過那邊來。到柩前叫聲“老二”,乾號了(三)幾聲,下了(四)兩拜(四個“了”,寫盡敷衍)。

這種文字,是我喜歡《儒林》的緣故。一是它所寫的內容,二是它爽利的節奏。上面所分析,只是馬後炮一般的東西,對學習固有一定作用,但主要還須自己多讀多浸潤罷。

讀故小記(一四):楊執中

詩會湖上雅集一段,作者品題說“楊執中古貌古心,權勿用怪模怪樣”,真叫人忍俊不禁。不過作者寫楊執中,只於此偶爾含蓄一回,從頭至尾都是直加褒貶,多下評註,一反《儒林》常規,如“蠢兒子”、“老呆”等語從不離口。又寫二婁去會楊執中,先叫家人乘船去安排,

“來到楊家門口,將船泊在岸旁,上去敲開了門。楊執中出來,手裡捧著一個爐,拿一方帕子在那裡用力的擦。”

按這個“在那裡”,又是個多餘的口氣詞,以示滑稽。這一句所寫,是楊執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景。原來楊執中出獄後,便算是真身出場,但那只是在讀者眼裡出場,並非在二婁眼裡出場。由於是二婁引起楊執中,故此一出場在讀者心理上並無落實感,非得到二婁命舟前往,安排第二次“落實”的出場,上面這一句即是了。

大抵人物“落實”以前,雖也能大寫其性格(如由他人紛紛傳述,或雖尋而不遇,因其環境或物品得見其為人,等等,此在第一人稱亦有之),但人物“落實”之際,必要再來一個驚世駭俗的言或行,不然這人物仍是飄忽。雖然,寫此一言一行,正不該和前文的鋪排脫節,而最好是融合,令一切水到渠成,人物也就落實而鮮活矣。故而寫鄒吉甫和楊執中的兩句,似乎一氣呵成。反正讀者也見過楊執中,到過他家,便當做熟人來寫,好似楊執中方才已經見過的一般(實則已經隔了蘧公孫招贅一事)。這個“在那裡”,多少也有這一層故地重遊的意思。

讀故小記(一五):卜老爹

“卜老直到初三才出來賀節。在人家喫了幾杯酒和些菜,打從浮橋口過,見那閘牌子家換了新春聯,貼的花花綠綠的,不由的一陣心酸,流出許多眼淚來。要家去,忽然遇著姪女婿一把拉了家去。姪女兒打扮著出來拜年。拜過了,留在房喫裏酒,捧上糯米做的年糰子來。喫了兩個,已經不喫了,姪女兒苦勸著,又喫了兩個。回來一路迎著風,就覺得有些不好。到晚頭疼發熱,就睡倒了。請了醫生來看,有說是著了氣,氣裹了痰的,也有說該發散的,也有說該用溫中的,也有說老年人該用補藥的,紛紛不一。卜誠、卜信慌了,終日看著。牛浦一早一晚的進房來問安。”

這一段寫病來如山倒,節奏也是極好。由此悟到一個道理:一般所謂寫慢,寫不耐煩,要用繁筆,如魯迅《社戲》。然而似乎寫快,也要用繁筆。如要遠寫,只一個“卜老直到初三才出來賀節,回來一路迎著風,到晚就睡倒了,不數日便沒了氣”也可以,但反不能見出猝不及防之意。又好比寫一個人由南京到武漢,只說“由南京上車,一路經過全椒、合肥、六安、麻城,三個小時就到了武漢”,快是快,是“飛快”。如果寫,“七點由南京上車,七點半到全椒,八點過了合肥,九點過了六安,快十點到了麻城,十點才過,車已停在武漢南站”,乃有一種火車行駛的動力感,或說,事態紛沓發展的節奏感、壓迫感。可以說,《儒林》的大部分地方,寫世事如棋局,斯須變換,皆是優美保持著節奏,隨便找一段,往往都值得摩挲研讀。

讀故小記(一六):杜少卿

前者說楊執中,“出場”、“落實”云云,今者讀到杜少卿出場,才知自己又想多了。杜少卿之提出,是杜慎卿向鮑廷璽說及,之出場,是韋四太爺到門,“杜少卿慌忙迎出來,請到廳上拜見”,之落實,是落後鮑廷璽入見,

“走到書房門口一望,見杜少卿陪著客坐在那裡,頭戴方巾,身穿玉色夾紗直襖,腳下珠履,面皮微黃,兩眉劍豎,好似畫上關夫子眉毛。”

按這固然是一派豪俠氣象,見於鮑廷璽之眼,最宜。唯儒林寫人物,在前一主線角色未見到他之先,大抵不施描寫,僅稱其名傳其事,此乃通例,固然有其好處,而在楊執中一節尤成妙文。至於杜少卿,倘一出場即寫形貌,似效果差別不大。是知小說之寫法,或者當以體例視之,或者當以匠心視之,才是明眼人。

體例往往是匠心的僵死,匠心常常是體例的活用,這在文學史上應該有不少證據,茲姑不說。我主要在想:人物之形貌,未必在出場就寫,有時拖到二次、三次出場再寫,可能別有效果。比如一個女孩子,先已出場,不言其形貌性格,至於一日有事要寫,才由敘述者說,“她今天穿了一件黑連衣裙”,是否更醒豁心目,使讀者知道這女子的美麗或講究?又如一個老頭,先已出場,不言其形貌性格,至於一日有事待辦,才說“他今天穿了一件老西裝,袖口雖有磨損,修補得頗整潔”,是否更能見出此老人之清貧及某些性格特點?因為——倘是我這樣的讀者——人物出場的描寫往往跳過,蓋連這人還不認識,不易發生興趣;待到後面,人物故事融為一體,性格命運打成一片,再寫一句形貌,最是經濟。這是由儒林體例想到的一些東西,且記下供將來試驗。

讀故小記(一七):奇人

開更讀故小記之初,定了兩個規矩:推理小說不談,中國現當代小說不談(金庸除外)。前者倒不是魔術行裡“天機不可洩露”的胡鬧,只因不宜議論同行;後者自然是怕跟活人(包括“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糾纏。不過是規矩就有打破的時候,因為它帶著“規矩”的袖章,站在那兒便看著觸氣。況且讀故小記的初衷是散心之具,自寫自看的,也就不該管那麼多。

今者由布朗神父的一篇,想到“奇人”的題目。金庸小說處處有奇人,以至於漁樵耕讀、梅莊四友、函谷八友等等,簡直有些重複,似覺無聊。但反過來一想,現實環境充斥著庸人,令人沮喪,如果跑到武俠世界裡,仍非奇人紛馳,令心意振蕩,那書還有什麼看頭,餓還有什麼忍頭,夜還有什麼熬頭。因此寧可出奇而傷造作,不貴老實而落平淡。

推理小說也常常有奇人,以為犯罪動機或行為習慣的解釋。這不免又是“傷造作”而減分之點。舉個好點的例子,比如青崎有吾——我願意與之攀談的一位——《敲響密室之門》集子裡的同題主打篇,密室竟是出於一幅畫擱在門口地毯下,撞門的人全部重量踩在上面,因“密室”的門朝外開,被那畫框的厚度擋住了,讓人誤以為是門給鎖住。這是有創意之點,唯進而要問:何以一幅畫擱在地毯下面呢?原來是兇手和死者的藝術觀水火不容,兇手要讓偵探及親友在撞門之際,無意中踐踏死者的畫作,以洩其憤云,猶如江戶還是什麼時代的一種習俗(當時打壓基督教,逼迫信教者踩踏聖像,以明心志)。這密室的創意不但新,更難得是無意造成的密室,可惜這個“江戶”還嫌有點難以服人。

布朗神父的那一篇卻是“奇”得其所。布朗神父一行來到一個荒棄的莊園,大抵是發現有蠟燭而沒燭臺,有墨水盒而沒筆,有聖像而沒畫框,有聖書但是字被摳掉,等等。有甲而沒乙,往往是包囊不屬於死者,或房屋裡來過他人的證據(順便洩露一點老掉牙的“天機”),此處卻翻出新意。布朗神父說,半夜怕要有人掘莊園主的墳,咱們且去株守。果得一人。他是來死人口中尋金牙的,連同向之燭臺、筆、畫框、字等物,都是金做的。然此人並非盜徒,而是一個“誠實”得變態的奇人。當年莊園主人要找個絕對“誠實”之人過繼遺產,但找不到。有一天,一個小孩替他跑完腿,他照時價給了五毛錢(比方說是港幣吧)的小費。小孩走後,一摸口袋,摸到一個五毛錢的硬幣,才知剛才錯給了一個五塊錢的硬幣。在他看來,這小孩無非兩種做法,要麼沒下這錢,拍馬不回頭,要麼學雷鋒,送回五塊錢。但是過了一會兒,這小孩回來了,往他手心裡塞了四毛五。——不該拿的不拿,該拿的不少拿,這才叫誠實。遂立下遺囑:死後,莊園裡全部的金子由這小孩繼承。

這個奇人,予讀者一種觀看人的趣味兼一種道德上的衝擊(或許兩者是一回事歟),如看《世說新語》之趣味正在乎此。把這種奇人奇道德,演成摳挖黃金的怪事疑案,自然而有餘味,是理想的推理小說,即:推理式的小說。我想,倘沒有這等“奇人”,推理小說最好還是少拿奇人來敷衍吧。

順便說一句,金庸小說裡我以為成功的奇人,是包不同。大抵我們很討厭不知趣的人,上來就是“非也,非也”,可是看著那麼多的裝逼犯高談闊論,我們自己也想走上前去,對他們說“非也,非也”吧。

讀故小記(一八):不得同現

前說有甲沒乙,是不配套,中間必定有古怪。推理小說還有一種套路,即甲乙本不該同現,換言之,同現必有古怪。所謂“不該同現”,比較理想的是常識,好像盲人的家裡擺著眼鏡之類。等而下之,是較專門的知識,比如老中醫的餐桌上留著螃蟹殼和柿子核——作者當然可以介紹,這倆都是寒涼物,不應同進,然而除了換淺薄的讀者一聲“牛逼”外,精鑒賞的讀者怕只當它是一個湊數的噱頭罷。

不過單是常識,又顯得廉價了些。似乎最好是有點專門的知識,但這知識講出來有點意思,讀者一聽,便覺和常識差不多。比如田徑運動員包裡翻出香煙,或點外賣。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一)許多運動為了保證肺活量,絕不可吸煙的;(二)運動員在賽前的一段日子裡不會吃外面的肉(只吃運動隊食堂的肉),因為怕外面的肉亂放東西,藥檢受影響。這兩個專業知識一講出來,讀者會在心裡說,“說得是,有道理”——一是說這種專業的講究有其道理,二是說根據這知識的推理有其道理。這種“專業的講究”,是最有意思的。

且說有一個古董老玩家死在桌前,桌上半攤著卷古畫,一旁煙灰缸裡的煙頭還閃著紅光(作者可再添寫一點煞有介事的干擾條件,什麼另一旁是一支放大鏡啦,房間頂燈熄滅而桌上開著柔白的檯燈啦等等)。真不知若我是讀者,能否一眼望出其中古怪。《歷代名畫記》卷二有《論鑒識收藏求購閱玩》一篇,中云“近火燭不可觀書畫”,余讀至此,才想出以上的細節。蓄陶瓷器者,家中一般不會養貓,此乃老節目,而《名畫記》“火燭”一節,大抵是同類而余未嘗見者。讀到這種“有故事感”的事實,真叫人如歐陽詢觀索靖碑,玩之三日方去也。

讀故小記(一九):畫癡顧愷之

《歷代名畫記》卷五傳顧愷之,

曾以一廚畫暫寄桓玄,皆其妙跡所珍秘者,封題之。玄開其後取之,誑言不開。愷之不疑是竊去,直云,“畫妙通神,變化飛去,猶人之登仙也。”故人稱愷之三絕,畫絕、才絕、癡絕。

按形容畫工之妙,粗分兩途。其一,畫逼真具有迷惑性。溥儒《論畫》,“漢劉褒作雲漢圖,人見之自然覺熱,更畫北風圖,熱者復覺涼,神於寫意;魏徐邈畫版作鰿魚,懸岸,群獺競來,神於寫形”,已經辨析明確。這一路的極端,最好是畫家有個對手,而恰恰是這個對手遭到迷惑。好比達芬奇畫龍嚇老爹(因為老爹不許可他作畫),或畫師閉門,似已認輸跑路,待彼“勝者”得意洋洋上前推門,結果在墻上撞一頭灰。

其二,畫的內容具有生命。如顧愷之“當心釘之,女患心痛”,張僧繇點睛“雷電破壁,兩龍乘雲騰去上天”,又畫天竺二僧,後散坼為二,其一歸陸堅,陸夢一僧告云“我有同侶,離坼多年,今在洛陽李家,若求合之,當以法力助君”等等。這一路的極端,可以無限鋪陳,成為鬼故事一類,反而和畫工關係不大矣。倒是開頭所抄顧愷之事,可作這一路的一個變招,乃是以這種神怪現象為荒誕,脫出其外,呼應那傳統模式而反諷之,以見虎頭將軍之癡。《舊唐書》卷一六五載柳公權事,

公權志耽書學,不能治生。……別貯酒器杯盂一笥,緘滕如故,其器皆亡。訊海鷗(按僕豎名),乃曰,“不測其亡。”公權哂曰,“銀杯羽化耳。”

雖率先點出了“志耽書學,不能治生”的主題思想,但比之顧愷之故事,自是鬆散平淡了。

順便一提,“開其後”是否為《雍正王朝》(劇)八爺撬開底座換走十四爺壽禮所本?又三絕只是二絕,似無須湊數。

讀故小記(二〇):《名畫記》零札

小小一本《歷代名畫記》,我卻特別重視,乃因我以為繪畫和小說間,有種神秘的關係,繪畫本身,亦是極理想的故事發生場。觀此書尚有些散碎意思,撮錄在此。

卷四傳張衡,“昔建州浦城縣山有獸名駭神……好出水邊石上,平子往寫之。獸入潭中不出,或云,此獸畏人畫,故不出也,可去紙筆。獸果出。平子拱手不動,潛以足指畫獸。”按柳公權遇老人用腳寫字,原因是老人殘疾無臂。用腳畫畫,同樣是技藝超群之事,同樣需要一個原因——即從此演出一個故事來。事實上,故事之設定,最好有個曲折的原因,以增加傳奇或離奇色彩。又按“獸畏人畫”原因不明,不過似乎另有某人入畫後病死的故事,蓋精神被攝去也。本意是小說家神其事,反而造成一種迷信(清朝人猶以攝影為“勾魂”之術)。

卷五傳顧愷之,“常云,手揮五弦易,目送歸鴻難”。按寫高手,往往在出手之前使發出高論。所謂高論,往往聽來像怪論,才能給人大開眼界之感,如顧虎頭重新分析嵇中散陳句是也。不過發出高論的,往往也可能是偽高手,只會拿一句高論嚇人,落後便黔驢技窮了。這又是一種寫法。此前讀陸文夫《美食家》,主角朱國冶被聘請為餐廳顧問,開講座。第一課破空立怪論,“燒飯最難在放鹽”,口氣像是閱盡千帆的高手,沒成想講到第三四節課只能胡說八道,令讀者大失所望。

卷七傳毛惠遠,“市青碧一千二百斤供御畫,用錢六十五萬。有言惠遠納利者,世祖勑尚書評價,費二十八萬,殺之。後家徒壁立,上悔痛之。”按此如曹操殺華佗而苦頭痛,係因拿主意者的性格缺陷,造成雙輸的遺憾。這種故事動人者,或因世間太多損人損己的亂子,都由拿主意者的急躁欠考慮導致罷(故寫來須強調當事時的決絕輕率)。這仍是就淺一層說。深一層說,這種後悔的故事結構,有一種回環勾連之美。故事通常的結構是先下伏筆,而後印證,上述結構則是先下決定,而後悔悵,似是與之相配的另一結構,而出現頻率低了不少。

卷七傳張僧繇,“江陵天皇寺……僧繇畫盧舍那佛像及仲尼十哲,帝怪問釋門內如何畫孔聖,僧繇曰,後當賴此耳。及後周滅佛法,焚天下寺塔,獨以此殿有宣尼像,乃不令毀拆。”按寫工匠技藝高明至極,可謂寫無可寫,唯有:一是寫他能迎合上意(多從取材或展示環境做文章),二是寫他能未卜先知(多從內容之乖舛做文章)。總之功夫在詩外,單單手巧不夠(非但不夠,很可能只配遭殺頭,給主角當鋪墊)。曾聽過“王羲之和王皮匠”的民間故事,此時網上竟搜不到,不妨講出來助助興:王羲之的鄰居王皮匠求字,王羲之寫“王皮也”三字,還在紙上點了幾個污點。王皮匠很不滿意,以為王羲之瞧不起窮鄰居,非但亂寫一氣應付,更把自己名字弄錯,於是把那紙丟在角落。羲之沒後,皇帝造園林,有玉波池,只差一個名家來寫匾額。王皮匠(或是其女兒)無意中翻出那張“王皮也”的紙,發現將字形剪貼(包括污點),即成“玉波池”,以進,大得賞賜。

讀故小記(二一):畫與小說

繪畫和(推理)小說的另一個相似點,是都很在意虛構中的矛盾。如果虛構的東西可以通過語義分析,則矛盾與否,純粹是一個分析哲學問題。耳熟能詳的說謊,比如“把紙夾在某本書的11頁和12頁之間”,雖然簡單,不細加語義分析,還真不容易察覺。

畫也有語義分析,這並不奇怪。照樣臨摹,尚且會忘記牛眼睛裡的牧童,憑空構想,更難料到牛角鬥之際,尾巴是夾在兩股間。溥儒《論畫》云,“慎思明辨,必期一樹一石無違於理”,這個“理”,即是語義分析。

《寒玉堂論畫》云,“蒹葭蒼蒼,白露為霜,言白露為霜之候,蒹葭之色蒼矣……故節序不可以不察,而名物不可以不辯也”。節序的舛錯,詩話裡最多,茲姑不談。畫裡的事物自相矛盾,或是近於常識的錯誤,才最有故事感。是書又云,“點苔……必審山石應生苔草之處,然後點之,如近水陰濕,山陰山罅,日色不到,叢條所集,然後點之”,又“樹枝留雪,宜合於理,不可任筆漫留,樓閣橋舍,凡雪所不集處,皆應染之”,這些便有趣得多。至於極富推理意味的例子,在錢鍾書《讀拉奧孔》中提到一事,說王維看一幅奏樂圖,看罷說,“此乃某曲的第幾章第幾拍”,別人不信,請了個樂隊演奏,到那一拍一看,果然和圖上一般。有知識,還有角度,不禁想,如果在古代安放一個推理小說,真該請王維演主角。

讀故小記(二二):《圖畫見聞志》零札

卷二。“所畫水墨羅漢,云是休公入定觀羅漢真容後寫之,故悉是梵相,形故古怪”。按卷四“善畫松,初採諸家所長而學之,後夢吞數百條龍,遂臻神妙”,又《歷代名畫記》卷九“尤善畫地獄……曾死復蘇,具見冥中事,故備得之”。善畫者必先善於觀察,如畫山水者有遊歷的歷史,畫花鳥者有蓄養的歷史,至於創造機會,如畫虎而蓄虎,寫人而跟蹤其人(比較伶人自投嚴嵩門下為奴事)等等,也還談不上稀奇。韓子云,“狗馬易,鬼神難”,蓋觀察鬼神的機會,絕無可能創造。由此一變,自然發生上引的一些故事。此為故事結構的複製之法,或可點鐵成金。夢羅漢畫羅漢不必論,夢龍畫松的原理,是否因松為“虬松”?至於《名畫記》記張傳師事,則又非夢而是地獄一日遊,真由奇事變成故事矣。

卷五。“唐閻立本至荊州,觀張僧繇舊跡,曰,定得虛名耳。明日又往,曰,猶是近代佳手。明日往,曰,名下無虛士。坐臥觀之,留宿其下十餘日不能去。”按這是藝術接受方面極經典的一個故事。曩讀鄭逸梅書,說歐陽詢回馬觀索靖碑,多少也是這種心理,而閻立本的故事更加明確,有節奏感。凡是喜歡某種藝術的,必能知道這種心理為真實,從而歎服這故事的微妙中肯。由是想,是否生活中一些特別的心理也值得留意,或許能敷演成很好的故事呢。

卷六。“王先主既下蜀城,……於時繪壁,百僚咸在,唯不見田令孜、陳太師,因問何不寫貌彼二人。左右對以近方塗滅。先主曰,不然,吾與陳、田本無仇恨,圖霸之道,彼此血刃,豈與丹青為參商乎?遽命工重寫之。”按寫天敵相惜(或假示宏量),本也沒什麼稀奇,不寫樹碑謁墓之類老套,卻以繪畫說故事,這才有味。此前說過事物來歷,最好另有個故事交待,使有娛樂性;現在又知道,人情世故等等,也最好放在一個故事裡講,使深刻而自然。至於“圖霸之道,彼此血刃,豈與丹青為參商乎”數語,深刻處如《左傳》,自然處如《世說》。《左傳》名言猶可學,《世說》名言,未必能學而至,姑且抄下算數。

“昔吳道子畫鍾馗,……以左手捉鬼,以右手抉其鬼目……蜀主甚愛重之,常掛臥內。一日,召黃筌令觀之……謂筌曰,此鍾馗若用拇指掏其目,則愈見有力,試為我改之。……翊日,並吳本一時獻上,蜀主問曰,向止令卿改,胡為別畫。筌曰,吳道子所畫鍾馗,一身之力氣色貌俱在第二指,不在拇指,以故不敢輒改也,臣今所畫雖不迨古人,然一身之力並在拇指,是敢別畫耳。蜀主嗟賞之。”按同書載吳、黃二鍾馗事,作者以拇指或二指,難為高下之分。拇指抉目固然奇特,是否一定優於二指,確實見仁見智,如果故事止於黃勝於吳,則未必全能撓著癢處。至於此一版本,道出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畫理,便令讀者心服而“嗟賞”矣。是可作怎樣修改、發展故事的一範例。

讀故小記(二三):逼真的功能

前談顧長康之“癡絕”,說到繪畫逼真的幾種表現。《圖畫見聞志》也有兩段,卷二記厲歸真——此人書中記載為“道士”,記得小學三年級有《厲歸真畫虎》一課,插圖中此人服飾為儒生,可知畫者又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遊寺觀,神像常患鳥糞穢其上,乃畫一鷂其間,自是雀鴿無復棲止;卷四記董羽畫龍水於御樓上,功成,“自謂即拜恩命”,不料皇子尚幼,登樓見畫壁畏怖啼呼,羽終不受賞,“亦其命也”。

這些逼真的表現,還是俗套,但是形成故事,即:並非平白無故地逼真,而是令此種逼真效果有其功能。畫魚懸岸而群獺競來,固然可以改成一個故事,比如某漁人苦不得魚,畫家憫之,畫蟲懸岸而群魚競出水云,但欠自然。說到底,何以畫魚還要懸岸,本就奇怪。厲歸真的故事看似簡單,好就好在自然。鳥雀在寺觀拉屎,自然一也,寺觀苦之,自然二也,寺觀壁上本係繪畫之所,自然三也,故前無特別的麻煩,後無額外的收穫,在一個具備真實的環境裡發生故事,如論構思,毋寧說是從寺觀畫壁的設定出發的。至於董羽的故事,有點像《了凡四訓》的孔先生“算錯”食廩米事。自以為神仙算錯,豈料是自己想得太簡單。如果董羽“自謂即拜恩命”之先,再安插一個算命先生,便成有頭有尾的故事了。

順便一提,《了凡四訓》是我有許多話想說的一本書,不過那些話和讀故寫故無關。只是那第一部分——其實這書本是拼湊的——的故事,確是全書成功的關鍵。孔先生算命之妙筆,在於“算錯”,此後作者到達無妄念的境界,讀者正自企慕,竟有跑出來一個雲谷和尚,語不驚人死不休,下“凡夫”的斷語,至此才拿出積德改過的方法。如此一波三折振奮人心的廣告,恐怕沒幾個讀者能不買賬吧。洋人教人寫文案作演講者,輒云“故事”、“故事”。那些故事,比起《戰國策》之類,多半是小巫見大巫,至於袁了凡先生的這種“中篇”故事,更堪作營銷學的經典教材矣。試看現在許多視頻廣告,都是先推翻你的常識,再擺出產品,但有幾個能像《了凡四訓》那麼精彩?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