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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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故小記(三):顏回子路

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論語·公冶長第五》)

按這一段寫顏回、子路,很真實。比如說,顏回難道不想聽聽孔子之志嗎?未必。但是他憋著不問,知道子路會跳出來替他問——果然子路跳出來了。顏回這種性格,是很典型的聽話乖巧好學生,他的行為,也是很典型的。然而不必明寫,只需“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八個字,就連帶顏回一起寫了,就做到真實了。

為何反復說“真實”二字呢?因為我想,寫人物的成功有兩種:

第一種是,一下就刻進讀者的印象,即令讀者知道這是怎樣一個人。比如《射雕英雄傳》的洪七公出場,是某章的最後來了一句,“撕成三塊,雞屁股給我”,只見其聲,勝過見其人。照說這種筆法,只是章回小說的套路,但此處點石成金,起了妙用。

第二種,並非造成什麼衝擊性的印象,而是等到讀者已經熟悉那人物——比如已經讀過整部《論語》——,再隨意翻閱書中的片段時,如果仔細一想,會說,“哦還真是,這人是這樣的。”亦即,讀者如不願細想,則他自己見得少些,也無妨,如其願意細想,則他見得多些,也不會弄到一眼就看到底,甚至看出不通。人物之言行,經得起細想,可以讓有心的、或情商高的讀者見得多些,此之謂“真實”,此之謂文學。而此種真實,初不必出乎言行的描寫,實多在於若有字若無字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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