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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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islands

暴力无法带来自由,警惕群众运动对人性之恶的释放

自认为从来没有拥护过专制,也一直跟公民社会站在一起。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每年两个重大集会都有参与,维园的万盏烛光让我觉得温暖,觉得历史没有被遗忘。这次运动刚开始的时候,我在推上分享过一张动图:原本占据了整个街道的游行人潮,在救护车要通过的时候,自动向两边分开,留出一条生命通道给救护车。我"愿意"去相信,这样的素质代表了文明有素质的香港,也代表着未来的希望。


但是现在,我觉得我原先的相信只是一厢情愿。现在,我感觉到的只有愤怒和恐惧。

当我看到视频上那个文文静静的JP Morgan"普通话"男生,在一群bully"翻大陆"的口号声中,被流氓气的黑衣人拳脚相加——隔着屏幕,我气愤得不知如何是好。

这可能是我们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说普通话的人。也许我们在街上用普通话"抱怨"了一句“路又被堵上了”,或是举起手机想拍一张路被堵上生活不便的照片给朋友,而这就可以成为我们的罪状,被任意欺凌,随意处置。


当我看到我认识的人说:在街上不敢说普通话,地铁上不敢打开微信界面,校园里因为不接宣传品或口罩而被骚扰,晚上因为交通被破坏无法回家、而燃烧弹就在自己附近燃起熊熊火焰……

我简直难以想象,这样的一切,发生在“文明、法制、有素质”的香港。发生在这个曾经让我觉得安全、温暖、有希望的城市。


当然,很多人会反驳说:但是,你要想想,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呢?这是积攒了多少的民怨啊。


这个逻辑并不新鲜,从当年杀了四个同学的马加爵,到近年杀了校友章莹颖的克里斯滕森;从民众到律师,从来不乏“想想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声音。种种原因,父母离异、童年创伤、贫富分化、家庭变故、生活压力……对他们的暴虐行为负责任的,不仅仅是凶手自己,背后总有“结构性”的原因。

这样的反思固然有益,有助于专业人士研究思考如何从宏观微观等各个方面干预介入,尽力避免同类情况的发生。但是,从被害者的角度来说,要求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们去思考、去体谅“他为什么杀了你孩子”,是不是也太不近人情了?难道你会对章莹颖的心碎的父母说”算了,那男的压力也大,博士学位拿不到,老婆还跑了,他也不容易“??


同样,如果是我或我的亲人因为说了一句普通话就要面对举起的拳头,原谅我,我首先感受到是恐惧;如果我或我的亲人被拳打脚踢,抱歉,我没法拿出我的同理心,说:你一定是积累了太大的怨气,你真是太不容易了,都是我的错,来,继续打吧。


每个人都有压力,有怨气。 但是在法制时代,这不能为打砸抢杀开脱。你“可以”选择这么做,但是你同样会付出法律的代价。


从来就不乏挑战法律的人,不管被挑战的法律是“对”还是“错”,在当下的法律框架下,你挑战了,就要付出代价。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又想当出头鸟,又不想担责任。

“蒙面”的问题就在于,它的匿名化,避免了行为主体的责任,让他们更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犯他人——很简单,就像网络暴力一样,即使在现实中平和的人,也可能会因为网络的匿名性而变得暴力和侵略。只是网络言论暴力杀伤力毕竟还有限,总比不过现实中面罩底下挥出的拳头、扔出的燃烧弹。


出台一个“反蒙面法”,确实,并不一定有什么卵用。毕竟集会、暴力本身就已经是违法的了,打砸抢杀的人也不会在乎再加上一个蒙面罪——这就好比法律规定:抢银行的时候禁止戴面罩。有意义么?

我想,这个法规的意义在于,告诉不抢银行的人:喂,抢银行是错的,要被抓的,要是广大老百姓都戴上面罩了,我们就抓不到那几个抢劫犯了,所以麻烦你们配合一下,不要戴面罩。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广大老百姓似乎不觉得烧地铁砸银行欺负异见者是错的;他们决定戴上面罩,跟暴力者们站在一起。


于是,我们免不了又回到了上一个问题:你想想,为什么广大老百姓会这么做呢?这是积攒了多少的民怨啊。


开篇就说了我并不支持专制,我并不是在说“闭嘴,这盛世,你不许怨。“

我相信“民怨”存在,当然,在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城市都存在。随便找一个人聊天,骂政府怨社会基本上可以是跟“今天天气真冷”一样普遍且共同的话题。

但是,有不满,要逐步地、有策略地、科学地、耐心地解决——如何解决,这可以写好多篇论文了,就先不说了。但是我相信一把火烧了港铁、把大陆人骂走赶走、袭击警察欺负警察的孩子,这些方式,应该不是什么建设性的科学的有效的策略。

如果有英雄,是那些为了逐渐的变革做出一点点努力的人。不是扔燃烧弹的人。


我这无力的抗争,只不过想表达:麻烦你不要支持暴力,你再气再怨,也不能为暴力行为开脱。打砸抢的人不过是犯下了一桩桩罪行,他们破坏了这个城市,影响了日常生活,造成了实质的和潜在的巨大损失。他们不是什么英雄。


当然还有人要说:那么,警察暴力呢?

我粗浅地理解一下,国家暴力是法制的一部分,就好比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即使难免过度,即使防卫过当也要付出责任,我认为首先该谴责的也是先发动攻击的一方;更何况,如果对比拯救者”美国爸爸“,香港警察应该已经算非常克制的吧。我很好奇如果十来个人”拿长棍“指着美国警察,会是怎样的结果。我只知道美国警察开枪的权力之大名声在外,让你举起手来你不听,可能就会被一枪放倒。


我真是不懂,如此”文明法制有素质“的香港,这点道理都很难想明白么?

唯一的解释,是群众运动释放人性恶的能力太强,再加上面罩带来的匿名性。


从一开始,大陆的一些学者,即使是开明知识分子,也对这种”大鸣大放“的群众运动怀有警惕,而非一味赞赏(例如熊培云)。大概因为在大陆,群众运动带来灾难的记忆已经刻在了基因里。


我记得好几年前我就有一个疑问,好像是去观看一个关于学生运动的纪录片之后,我觉得纪录片所展现的行为方式、口号等,都似曾相识。我问:你们会不会觉得,这种运动方式其实就是CCP使用过的?用他们的方式去反对他们,最后会不会也变得跟他们一样呢?

当时我大概没有听到令我信服的答案,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答案。

当我看到照片里CUHK的学生站在桌子上指着老校长的鼻子“兴师问罪”,甚至往校长的脸上洒冥币,我觉得,香港是不是觉得半个世纪前自己被落下了,现在要补上文革这一课?


米兰昆德拉的书,一半批判少数人暴政,一半讽刺多数人暴政。一样都是刻奇,用同一种价值判断去要求所有人的一致性。萨宾娜从东欧移居美国,她发现美国媒体一样要求她扮演某种特定的角色——即使有异于她真实的自我,演好共产主义受害者角色就行。她愤怒地抗议:我的敌人是刻奇,不是共产主义。


我以为,自由是每个人同等的自由,每个人做自己的权利,不参与的权利,反对的权利,免于恐惧的权利。在当下说句普通话要提心吊胆的香港,我不知道那些暴力抗议者和支持者们所要”捍卫“的”自由“到底是指什么,也不知道那些通过选择性报道而助纣为虐媒体所要捍卫的自由是什么。

最后,还是用微弱的声音提议一下:警惕群众运动释放人性之恶的能力,请不要支持暴力。

也希望我们这些”说普通话“的还能在这”文明现代“的大都市的里平安苟活,不会在买菜散步吃饭的路上一不小心就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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