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又天
胡又天

在兩岸三地都拿了學位的文學博士,同人社團恆萃工坊創辦人

胡博士教你玩遊戲學英文

本文為我在觸樂網所發的第一篇文章,屬於觸樂夜話,漫談性質,編輯輪流的隨筆。 原文網址:

http://www.chuapp.com/article/285143.html

  1980年代的寶島台灣,有一批小孩與青少年,率先接觸了絕大多數都是英文的電腦遊戲,後來他們之中很多人都把英文練得很好,不但大學聯考拿到高分,之後也持續精進,得以在網絡時代第一時間無延遲地接收各行各業的英文資訊,乃至闖出一番事業。所以小子們啊,何莫玩遊戲?遊戲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可以學英語,邇之考試,遠之創業,多識於牛鬼蛇神之名。

  真的嗎?──當然,是有限定條件的。

  那時候的新手小玩家,碰到了RPG,一大堆都是英文和數字,搞不懂,但無論如何都想玩,想瞭解更多,於是翻字典,一個字一個字查,拿個本子做筆記,畫地圖,就這樣硬幹。破完了幾款遊戲,對它背後的文化有了個粗略的印象,還不滿足,就去看國外雜誌,訂原文小說;到了這個等級,也就可以去翻譯遊戲說明書,或在雜誌上寫攻略、評論、專題,成為一個「大大」了。其例,有為今日中譯奇幻文學作出「精靈」(Elf)、「半獸人」(Orc)等名的Lord Jean(黃啟禎)一幫同仁;創辦《電腦玩家》雜誌、為一大票大大開闢了園地的徐人強(去年又以《舊遊戲時代》回歸了);1991年17歲在《軟體世界》雜誌上撰寫專題介紹《魔戒之主》(Lord of the Rings,忘了當年那篇文章寫的是「之主」還是「之王」)、2001年看準《魔戒》電影三部曲上映的歷史機遇而重譯原著小說、成功大賣的朱學恆;1997年高二從《魔法風雲會》(Magic: the Gathering,陸譯《萬智牌》)進入歐美奇幻文學大坑,乃至成為譯者、出版者、版權經紀公司的「灰鷹爵士」譚光磊。

  然而,之後的新玩家,可以徑直按這些「大大」寫的攻略來跑,或者直接玩中文版,不用自己翻字典了。至於那些還沒被大大照顧到的遊戲,不玩也罷,反正市面上、網絡上還有無數的其他選擇;如果還想玩,等漢化,厲害點的自己拉個漢化組。到這幾年,中文玩家的演化似乎又到下一階段了:直接在Steam上「沒中文差評」要求官方。

  不問別人,就問你:如果碰到一款你很想玩但是看不太懂的英文、日文遊戲,或者動畫漫畫小說影劇,你會自己翻字典跟它硬幹到底呢?還是拉漢化、等漢化,或者就去撂個「沒中文差評」呢?

  早年的「大大」是沒辦法,只能硬幹,於是附帶地把英文練好了。現在你如果主要目標是玩遊戲不是學英文,那當然不用那麼硬幹,也就無所謂練不練英文。至若欲一兼二顧者,現在電子辭典、網上百科、公開課程、討論群組是觸手可得(不要唾手,髒),你學習效率還可以比前輩都高,問題只在你有沒有足夠的興趣與動力去做。

  我算是一個興趣不低也不高的玩家,8歲開始買遊戲雜誌,得以早早享受到那第一批「大大」的勞動成果,照著攻略跑,也把很多遊戲破完了,包括那些全英文的冒險遊戲。要說在裡面學英文,自然是有學到一些單字的,也從《鈦戰機》(TIE Fighter)的任務狀況表中接觸到了一些文法(大陸叫語法)和時態變化(如從”xxx needs to be destroyed”到”xxx has been destroyed”),但我們英文課是從國中一年級才開始上啊,學這些都只是零零碎碎的。還記得,1995年我六年級時,看雜誌介紹,裝了一款可以撥接到本地站台來和國外玩家連《魔獸爭霸二》的工具叫《Kali》,連上去先是聊天室,要打英文,我就懵了,那時都還不知道要怎麼說個完整的句子,之後也沒有連成一局,延遲太重。

  上了國中,開始學英文;我沒有很用功,但大致也都跟得上,這便是遊戲之功了。那幾年對我字彙能力幫助最大的,第一是MUD,第二是1997年出的《文明二》。MUD裡所有指令要用英文輸入,然後感謝我們台大、交大、清大的各位大大,能讓我們看到中文的輸出,如此眼到手到心到反覆千萬次,數百單字自然記牢。玩MUD和RPG是能學到很多武器、魔法、奇幻生物和各種有關消滅的「怪字」(我哥的吐槽),《文明二》就有很多體面的科技和文化名詞。國三那年,我接觸到模擬器,而從超任(SFC)模擬器中玩到了《最終幻想》六代英文版(美版叫Final FantasyⅢ,原因眾所周知)和「英化組」改出來的五代,這時我發現我已經可以不查字典看懂大部份了。那麼,還沒看懂的小部份單字,我有沒有去查呢?應該要有的,不過也沒有。

  高一玩到的冒險遊戲《神通鬼大》(Grim Fandango)可謂Lucasarts冒險遊戲的絕響,不但有充滿黑色電影韻味的英文台詞和詩歌,還夾雜西班牙文。將墨西哥死亡文化與美式幽默融合得十分精彩,我迷到試圖去翻譯裡面的詩,但也沒有深入到去找它十七八本相關的原文書來啃。倒是這時我也入了魔法牌(我們對《萬智牌》的俗稱)的坑,從高一到高三,除了買牌,和預組套牌一起的原文小說也看完了幾本。魔法牌上講究精確的規則文字,對英文語法的掌握,也應該可以算是有些幫助吧。那幾年玩比較多的是《星海爭霸》(陸譯《星際爭霸》),我還有做地圖,上論壇寫英文和國外玩家交流;在連線打常規地圖或小遊戲時,聊天室內還有玩家讚過我’your English is good’、’you speak proper’──因為我少用網路流行的縮略語,而用標準的句式來打字,或許這讓一些還在乎文雅的玩家有點暖心。而就我自己來說,寶貴的是那自己想要寫英文、而不只是做習題考題的時候,你開始自己思考要怎麼組織字句。這是進步的最大動力。

  除此之外,那幾年代理商愈來愈多將國外大作中文化了,大概原文版已經很難在市場上殺出局面,如眾口交讚的復興了DND式RPG的大作《柏德之門》(Baldur’s Gate)一代(1998)我就沒買,二代(2001)年也是等到次年9月中文版出了很久以後才買,然後也沒玩完。

1996到2000年應該可以算是奇幻與科幻文學在台灣的起飛期──雖然之前就有一批人在引介電影、電視劇和小說、遊戲,但那幾年有了網絡,「大大」們也成長到了可以一展身手的年紀,於是我這種沒什麼貢獻的中學生也可以在他們的板上潛水默觀,然後逛書店就買到最早的《魔戒》(台北:萬象,1995)和《龍槍編年史》(1996)、《龍槍傳奇》中譯本。高三時我還在書店站著把《黑暗精靈三部曲》白看看到完了,可見我愛得不夠深,有中文才看,有得白看也就不買。

  諷刺的是,真正帶起奇幻風潮的,卻是從遊戲界外面殺進來的《哈利波特》(1999年出了第一集中文版)系列,不是稍後的《魔戒》電影。隨著書商的運作,精裝英文版也在各大書店鋪貨,記得高三時是出到第四集,我在假期到學校自習的時候,幾天時間把二、三、四的英文版看完了。老實說,有不少地方沒看進去,沒有展現想像中一個從小打英文遊戲的「內行玩家」的素質。但現在回顧起來,應該強調的就是「引起硬幹的動力」這一點:那時候想追更新啊,中文又還沒出,我英文也還可以,那就看英文啦。現在中文全套都出完了,你還會想看英文嗎?這就看各人的英文程度和「原教旨」的「廚力」(執著程度)啦。

  大學以後,所有的英文遊戲,只要我想玩,大約都看得懂、玩得來了,因為做遊戲的人也很少會故意史用太難太生僻的英文,用也會有所解釋。然而,要我說遊戲對我英文程度的幫助有多大,我也不想誇大,因為真正的本事、核心的能力,還是要從系統的學習得來。中學六年打的基礎雖然沒什麼了不起,但也夠作基本的讀寫了;再上去,老哥練過很多本《Word Power Made Easy》之類的字彙書,還買了大量的英文小說與經典名著,各式美劇也看得不少,這些積累讓他後來在美國折服了不少鬼佬。房間裡留下來滿滿好幾書架隨便我看,我知道,只要把這些也啃個一部份,把那些英文遊戲的老師的老師的祖宗著作吃下來,也就可以修成正果了。到時候,遊戲也就是讓我小時候能維持著一些學習興趣的功勞而已。

  那我有去看嗎?

  大概有看了幾本吧。

  如果不玩《魔獸三》,不玩《DOTA》,不玩《文明四》……我大概也還是會去玩別的遊戲,頂多再多看幾本吧。

  後來我申請博士班時,要有托福之類的英文檢定,那便去考吧。沒特別複習,成績不算太好,還好也不太差。想想,台灣補習風氣盛行,大家從小到大不知在補習班花過多少金錢時間,可我完全沒有上過補習班,而是把補習的時間拿去看課外書、打遊戲,最後也台大了、碩士了、博士了。當年我對此有個理論叫「課外包圍課內」:你與其在考試範圍內死掘深挖求那幾分的進步,不如邁向課外的廣闊天地,回來再觸類旁通。這理論講不講得通呢?反省一下,我發現自己並不是真正想要作出一套可以幫助他人的理論,而只是想把自己的胡混給合理化而已。

  中學六年,英文小考,我也有不及格過,也有睡了幾節課發現突然完全跟不上進度的時候,那時候也是頗為恐慌,之後用功了一陣子才補回來,那就沒遊戲多少事。可這點我就從來沒想跟人說過。

  歷史系畢業以後,每當我聽到有人「分享」說自己在某演講、某小說裡得到了有關哪段歷史和哪位人物的一些知識,我心底都會有點難受,說:你這種東聽一點西摸一點的,過一陣子就忘了;真正想學,還是該從基礎打起,腦中要有個年表和框架……原典就在那裡,很好找,我看過,也不難。不看一遍嗎?

  答案當然是「不想」。而從自己的鄙夷,我感覺到:我之喜道自己從遊戲這些「非正規」的地方增益了英文能力,不就跟那些用科普或娛樂節目來跟我講文學史學的親友,是一個心態嗎?我們不喜歡講正格的,because it’s too mainstream. 然而主流之所以是正格,總還是有它高明、高效的地方,只是能循正統路數把功夫練上去的人少,能從遊戲和節目裡感到學會了一招半式的人多,所以大勢所趨,就是通俗版流行之後,被硬核黨聯合不滿意的群眾斥之為惡俗,催生下一個通俗版取代來佔領大眾市場,再被同一派或另一派硬核黨聯合群眾來鬥掉。在這之中,我們若有野心,大概都會想要通吃,但你真有通吃的功夫嗎?還是總會自己走到一個德不配位的地步呢?

  思而不學則殆,所以還是讓我們來玩遊戲吧。去年我玩了《奇異人生》(Life is Strange),它真是鮮活地展現了現代美國校園和市鎮的語言文化,這之中的「語感」和氛圍是經典和教科書罕有的,不論你年齡和英文程度高低都值得品味。等前傳出完我會繼續買。去年底也買了類型相似的《Oxenfree》,可是玩了開頭就沒繼續打,這兩三個月有空時,除了在NS上攻關《超級馬力歐奧德賽》、《賽爾達傳說》和《天之罩杯》(台灣玩家對《異度神劍二》的俗稱),回電腦前也大多是又開一局《DOTA 2》或《文明四》,雖然裡面的英文我早已看過不下萬遍了,我理智也覺得應該盡量多玩些不同的遊戲,但人性就是不會輕易被「玩遊戲也該多學學英文嘛」、「多挑戰些不同的難題嘛」這些功利的思維打動,縱使說這些話的是你自己也一樣。所以呢,想學英文的小伙伴,就去學英文;想玩遊戲的小伙伴,就去玩遊戲;想玩遊戲學英文的小伙伴呢──就參考一下這點經驗談,然後隨心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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