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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类新闻的自主采编权,是什么意思?

按:上帝之鹰称没有新闻采编资质证明,于是不能经营时政类自媒体,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段去年7月写的话,因微博炸号特此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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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闻单位是没有自主采编权的,这是一个终极大杀器。

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更早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不得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

反观这几年的媒体处罚,2020年2月“对网易财经、新浪微天下、谷雨实验室、史上最贱喵等网络账号违规自采、传播不实信息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置”,以及2018年“检查发现,上海佩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办公场所、非法组建‘新闻采编团队’,在‘好奇心日报‘网络平台上违规提供时政新闻信息服务”都是这个道理。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的话,文件的意思就是,没有自主采编权的非新闻单位(包括个人帐号),不能在时政领域发布任何原创新闻,而只能够转载“规范稿源”。

所谓有新闻资质的新闻单位,是有白名单的。如2015年公布的“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中,《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等知名媒体并未列入其中。网络搜索显示,至今该名单尚未更新过。

因此,2018年的一篇口述指出,“但其实大量的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都在做新闻,都是打擦边球,只是没有人抓你。但如果他想抓,他就是‘合法合规’的。而且这两年,越收越紧。”

2020年7月公布的微博处罚名单,第一条“违规采编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就是抓的这个把柄。连进行少许自主调查的天眼查都被判违规,可以看到打击对象已经泛化到什么地步。可以说,只要集中发布“规范稿源”中没有的新消息,都可以是该规定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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