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thand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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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alism, feminism, celibacy.

自由主义理论和民主,是一回事吗?

包刚升:《政治学通识》书评

思想史辨析题:请问划线句子至少存在几处学理上的错误?

抛砖引玉一下:

  1. 美国不能代表发达国家的主流;
  2. 古典自由主义跟新自由主义不是一回事;
  3. 古典自由主义在西方的思想谱系中不是右;
  4. 民主跟自由主义不是一回事;
  5. 政治哲学与政治现实并非截然对立;
  6. 西方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可能是绝对的市场放任(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共通点);
  7. 西式民主衰退了吗?西式民主必然衰退吗?即使西式民主滑向威权民粹,这等于西式民主的内在局限性吗?
  8. 西式民主适不适合我们,跟其衰退有何因果关系?

大概写几点。

1

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被归结为“自由民主”,其共同点是存在竞争性的普遍选举,再加上宪法法律对个体基本权利的坚实保护。但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包括立法机构的组建方式、立法与行政分支的关系、选举的计票方式、法律体系等等,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色。横向对比可知,美国偏重参议院的两院制、选举人团和较为严格的三权分立可谓特例,在其他国家都非常罕见(或是较难有效运行),而不能成为自由民主国家的主流范式。

2

自由主义跟民主不是一回事。

古典自由主义侧重于探讨权力的边界,即主张宪政和法治,要求政府遵循法律明文规定办事,不能逾越法律确立的职责范围,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政府应实行不干预政策,规制自身的权限。

民主或曰人民主权则更强调权力的来源问题,即人民能在最终意义上参与主权的行使,对公共事务享有决定权。

包括贡斯当、托克维尔和密尔在内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大多反感民主/人民主权所暗含的“多数暴政”倾向,即民主意味着简单多数决制,这赋予了多数意志绝对的、压倒一切的话语权,有可能导致公共权力仅仅代表特定群体的利益,而对社会中的少数派形成压迫,侵害后者的自由。

因此,古典自由主义带有更强烈的精英统治色彩,该学说虽然支持代议制(议会制),但对普遍的选举权没有太多好感。

就此条书评的原书而言,作者明确写道,“自由主义未必主张民主政治。但如果说自由主义可能支持民主的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统治要居于被治理者同意的这一原则“。反观历史,当时被视为拥有足够理性能力表达同意的被统治者,并非国境内的所有成年公民,而很可能只是拥有一定财富的男性。

而政治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实行民主才能更好地实现自由主义的理想,即诉诸人民的意愿约束公权力的恣意妄为,则是另一回事。

3

古典自由主义跟新自由主义不是一回事。新自由主义以自由放任为核心主张,更局限于经济领域,而古典自由主义还拥有一套完整的国家学说,这包括个人权利的优先性及相应的保障机制。就政治光谱而言,在我个人的理解下,古典自由主义可以说是左右各派学说的渊源,很难被归结为“右”。

4

当前自由民主国家所提供的福利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早已不再遵循绝对放任的市场原则。因此,将发达国家的弊病归结为自由放任的经济主张,是完全找错了靶子。

来源:《民主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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