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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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华盛顿为基地的记者,观察美国政治、文化和风土人情。

远非完美的美国宪法

新冠厚重的乌云边缘仍然还有几丝光亮。从前必须去百老汇花上百甚至几百美元才能观摩的话剧或者音乐剧有不少都已经能通过流媒体看到,大制作如《汉密尔顿》,也有独幕、基本上由剧作家兼演员Heidi Schreck一人创作和表演的《宪法与我》(What the Constitution Means to Me )。

Schreck用crucible来隐喻美国宪法,字典释义为”坩埚、熔炉、严峻的考验“。200多年前一群富裕、包括不少奴隶主在内的白人男性提出一系列高尚目标,包括人人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但只是经过一次次重大历史转折以后,才终于由白人男性扩展到有色人种、女性和五大洲来的新移民。从Schreck的偏自由派女性角度看,宪法固然提供着根本的保护,而权益的获得仍然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崎岖路,直到现在,堕胎仍然是美国宪法阐释框架中一道显著的文化断层。意在去除联邦和地方法律中歧视女性条款的《平等权利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1970年代倒在最后关头未能通过,以后也不太可能再有复苏机会。

宪法跟每一个人都有具体可感的联系,虽然在美国的时间远不及Schreck一家,我并没有她那样的曾祖母,100多年前就作为邮递新娘嫁到华盛顿州,但作为移民,第十四修正案保障了归化为公民以后的各项基本权利,我们都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作为媒体人,当初学习第一修正案的经典案例时曾经折服于其中理性的光辉、逻辑的优美和阐释现实的灵活而精准。而20年过后的当下,至少在外部世界看来,美国经历了一场潜在的宪政危机,虽然身处其中者鸟照拍、步照散、中餐外卖照取、人生下一程的走向照考虑,丝毫没有走钢丝的惊险感。对宪法的认识却是有了进化,这份200多年前由一群智者集体写就的法律文件珍贵依旧,但远非完美,就跟由它塑造的美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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