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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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當電影節童工,成長於富德樓,做過傳媒、興趣班導師,兼職Marketer,現無正職,最理想做回自己。由Facebook到Medium,再伸延至Matters,寫別人的故事、寫自己的故事。 web: http://bit.ly/goislands

他朝歸隊,但還有多少「香港人」仍在?

他朝歸隊,但還有多少「香港人」仍在?

某天,已一家人移居到英國的手足問要不要去某某集會,我說我們已沒有集會和遊行自由,在異地當然要參加。那人說怕被追擊,然後我開始冒煙,去到英國還要做「豬」,那不如留在香港。我緊接說「都不過是為了子女」⋯⋯

又拿「子女」做借口,真的難聽過粗口。但這句在心中。

好偉大?你只是為了你的「子女」,那其他香港的「子女」呢?你的子女還小,可以帶在身邊,即使你有沒有成家,有沒有子女,你要走,都是你的事。跟那些大多數都是極低風險的怕死的人沒分別,你認你不夠大愛而又有點自私好了。我不抱期望,在香港你也會是「豬」,去到英國繼續做「豬」。

做豬是一個選擇,是我們不應該對那幫人抱有期望,反正留下來的,不是做豬、躺平,就是賺幾年錢走。

不少媒體被迫倒閉,亦有些人已不想看「新聞」了,回到自己的世界,裝作忘記了反修例運動的種種,只記得疫情下的影響。反正牆內的人又不認識,我又幫不了他們,頂多是在Facebook 新聞上加個嬲嬲,或是怕了國安法,連「反應」都不敢給,反正都要走,就安安份份做「豬」。

你有選擇做「豬」或「躺平」,牆內的沒有選擇,更多的知名人士只是不停被追加罪名,當大家都有份去集會時,政府選擇對付以知名人士讓大眾受驚,自動禁聲。明明黎生身家豐厚,因為很愛香港,留下來,結果一條一條罪名被強加,要是那政權仍在,也不知多久才回復自由。還有初選47人案,能保釋的、不能保釋的都強奪了自由。更多被莫視的手足,還押了一兩年,明明不想認罪,抽中藍官,倒不如提早認罪減刑。以前行行企企都有機會被控非法集結,早期由數星期至半年刑期,去年起多數8個月至一年半,最長是 3年。如果裝扮似「勇武」或持有「文具」,更大機會被加控「暴動罪」,門檻亦越來越低,50 幾歲師奶都可以「暴動」,一般判六年,認罪可扣 1/3 - 1/5, 認罪來扣減刑罰是無奈的輸少當贏。行為良好再扣減假期,或者 3年多就能「歸隊」。

他朝歸隊,但還有多少「香港人」仍在?

去年12月,2019年8月踢保成功的案件被加控「暴動罪」,排期再審,若罪成,可能要 2025年才回復自由。

還有更多的案件還未審訊⋯⋯大多數昔日被喚作手足的香港人
有人選擇離開當「外國勢力」,不定期舉行集會遊行
有人選擇離開重新開始
有人選擇留下來做港豬,有人情願選擇躺平
仍然有人默默地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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