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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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當電影節童工,成長於富德樓,做過傳媒、興趣班導師,兼職Marketer,現無正職,最理想做回自己。由Facebook到Medium,再伸延至Matters,寫別人的故事、寫自己的故事。 web: http://bit.ly/goislands

為什麼離開?請不要拿「自由」和「子女」做借口

還有不少以「子女」之名離開,為了子女的教育要走誰也明白,他日子女長大,問起父母當年你們為香港做過付出過什麼?一百萬、二百萬人大遊行?其他呢?既然你們這樣愛子女,當初沒有為他們的未來去想,沒有想過為香港付出更多?為何走到最前的多數是學生?現在卻是帶著子女盡早離開?

友人很嫌棄那些沒付出多少,亦無風險可言,卻因為早出世,有本 BNO 方便移居英國。他們知道,那班人即使留下來,頂多只是光顧一下黃店,對某些同路媒體的社交媒體讚好,有閒錢也許會課金買贖罪券。當然對比沉默的大多數,有做,總好過無。

不過,我們都知道,有更多的口中說離開是為了自由,有了自由又不見得多發聲,能享有我們已失去的集會、遊行自由,也不算很多人參與當地活動。難得我有聽過香港留學生住在比巨石陣更遠的邊皮也有去倫敦參加遊行。但更多「香港人」都不過在分享英國日常。或許很多人未找到工作,都樂於當英國 KOL 分享當地日常,但我不想知道,原來遠走他鄉得到的自由仍是風花雪月,這些你同樣可以在香港做到。

我們都知道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已很難有改變,外國戰線可做的都七七八八。或者跟六四一樣,每個時刻都要有紀念,要認清歷史,因為很快在23條和「假新聞」下,真相都會變樣。離開香港時,有沒有多帶幾本未來被禁的書?有沒有準備為真相留下證據?

我常言每個人做了多少,不用跟別人交代,靜靜雞不可以嗎?有很多人靜靜雞走,沒有背負幾條罪,沒有什麼什麼組織的名字,不敢高舉「流亡」的旗幟,卻帶著內疚離開,是個人幸運還是隊員不幸,被捕的被捕、流亡的流亡,要走的都要走,不知清算什麼時候到來,沒有開開心心飯聚,又沒有一些依依不捨的深情文,更多的說話只能留在心中,時時刻刻對牆內手足充滿愧疚。

還有不少以「子女」之名離開,為了子女的教育要走誰也明白,他日子女長大,問起父母當年你們為香港做過付出過什麼?一百萬、二百萬人大遊行?其他呢?既然你們這樣愛子女,當初沒有為他們的未來去想,沒有想過為香港付出更多?為何走到最前的多數是學生?現在卻是帶著子女盡早離開?你們好彩,又有BNO,又有點資產,最重要是子女沒多大,未有一個人都要抗爭的自覺,我旁聽過最細的手足只有 12-3歲,小六或是中一生。當大人們還在被窩時,有班年輕人用盡一切方法幫大人罷工。本來年輕人多數判感化令,但在律政司的窮追不捨下,不少都改判更新中心、教導所等,後者最長可達 3年。由被捕、扣留、保釋,部分可能需還押,排期上庭,如無奈認罪程序會更快,若果要上訴,排期都要半年至一年。

理大暴動案排期都兩、三年後,還有漫長的審訊,暴動罪平均的 4-7年刑期。為什麼他們要「留低」?不是為了那班拿著 BNO 率先離開的人,而是他們很愛香港這個家。可惜,留在牆外的我們已近乎無能為力,23條的迫近,或者網絡上的文字都變的危險。十年後,新一代問起你,如果回到當時,你會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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