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里的人想出去
谈谈对死刑的一点看法
首先,死刑不能废除。
第二,故意杀人必须死刑,但获得被害人直系亲属一致原谅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改判终身监禁。
此处几点补充:1.被害人直系亲属也是伤害方直系亲属者,直系亲属原谅罪行的权利无效。举例:婆婆故意杀死儿媳,丈夫的原谅权无效,岳父母及成年儿女的原谅有效。(曾惊闻某高校案例)
2.直系亲属间互杀,共同直系亲属原谅权有效。很多报道的案例:父亲杀掉人渣儿子为民除害、儿子杀掉家暴母亲的人渣父亲...。类似案例母亲的原谅权应保留。
第三,现行的废除死刑的观点,其实是多数所谓“文明进步者”慷他人之慨,对被害人亲属的二次伤害。当然,我们也不该忽视这一文明进步的观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满足他们:只要某人对废除死刑观点进行备案,那么他被杀后凶手将不判死刑。如此一来,皆大欢喜。
最后,冤假错案导致的错误死刑,执法者偿命。
以上,就是本人对死刑的一些不成熟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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