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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生活觀點實感實記 懶散不熱血旅遊打混 跟著小孩一起學習長大

我在開車時閱讀完一篇好文(完全合法)

任何時間移動進行時都不適合用手機

因為開始加入了寫作平台寫寫自己的觀點,開始讓自己習慣閱讀,在自由的網路空間有許多的朋友擁有強大的文字能力,令人產生共鳴;自己想要有這樣的能力,除了要不斷的閱讀再閱讀,才有那麼一丁點可能加強自我的詞彙與寫作功力吧!

對!文章的標題很重要,開車當然不能看手機,所以這裡的重點是要教學用聽的,才是本文重點。

這個功能似乎在社群與論壇討論度不高,不知道是不是極少人知道這個功能,而這個功能是可以方便給不能常看手機,也許開車、雙手做事,但可以帶耳機的人方便聽文章(天啊!資訊都要爆炸了,還要用聽的?)

YT等視頻可以用聽的,文章也可以用朗讀的,開車的人不是祇能聽廣播喔!

現今的podcast正成熟發展中,然後自己也默默開始進行中,一切都還在摸索。

總之,這個 朗讀螢幕 的功能,有興趣的朋友就看看吧!

因為本身使用的是APPLE手機,截圖展示的是根據IOS的用戶,這個功能系統版本至少IOS13.2或更新才能使用。有關安卓Android系統使用者可以到文未有連結教學。

圖文簡易教學

  • 到"設定"裡的"輔助使用
  • 點選"語音內容"

測試看看吧!用手勢或呼叫SIRI(朗讀螢幕)都很方便如圖,還可以選擇語速



法律常識一定要知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第2項規定:「Ⅰ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Ⅱ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法規對於行車使用行動電話的開罰要件,係以「手持」行動電話為必要,而「手持」的文義解釋,就是用手拿著手機,如手機放在手機架上,即不符「手持」要件,即不能逕以開罰。例如像等紅燈時,若使用放在手機架上的手機,並不會違法。

不過也可以看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定有處罰的概括條款,若有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仍可處罰。

所以雖然用手機架滑手機不符合「手持」要件,但如果駕駛在行駛過程中,繼續滑架在手機架上的手機,顯然更容易分心,也是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所以並非不會被罰。請使用此功能的樂愛閱讀者們,儘量還是在安全的許可下進行"朗讀"功能啊!

最後附上安卓系統的簡易教學

[輕鬆解鎖安卓內建「朗讀」功能,讓安卓手機大聲「說」文章給你聽!

目前雖然已開台podcast網路電台,還在努力摸索中...
[在靠杯的路上]200930 在開車閱讀完一篇好文

這個功能似乎在社群與論壇討論度不高,不知道是不是極少人知道這個功能,而這個功能是可以方便給不能常看手機,也許開車、雙手做事,但可以帶耳機的人方便聽文章(天啊!資訊都要爆炸了,還要用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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