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
问渠

真理并不普世

他人的大义中,我们都是蝼蚁


今天要上zz课,讲的是李斯和笑傲江湖。

 

一个是战国纷乱的时代,一个是侠义情仇的世界。

 

坦白说,我都不喜欢。因为太容易死人。以下几个杀人事例,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

 

第一个,有人生气,就有人死。大家还会觉得生气的那人杀得没毛病。

 

李斯在吕不韦公司上班第一天,杀了八个公司门口的保安。

 

因为他之前面试的时候,因为没预约,被这八个保安拦下。还因为出言不逊,被保安痛打一顿。

 

然后,他就怒了——“汝等庸人,安敢轻吾!汝等恃以辱吾者,徒蛮力耳,今为看门之犬,固得其所也。岂不闻,一人之辩,胜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雄师,此李斯所恃也。倘李斯用事,相国也不足为尔等免祸,尔等必死也。”

 

说得豪气万丈,十分装逼,堪比“我爸是李刚”。但是,没有打脸。

 

后来一收到offer,他就谈条件,拿下保安八个人头才上班。因为怒,也为仕途开个头。他用这团怒火和这八个人头,来告诉那个时代,他李斯有多值钱。

 

这个故事,后来,史称“李斯真牛逼”。为什么?因为他生气地有逻辑,有个性,他还有他的大义。

 

第二个,有人不屈,就有人无辜而死。大家还会觉得死得其所。

 

笑傲江湖刘正风辞职当天,左冷禅派人抓了他一家老少,逼他供出魔教的曲洋所在。

 

刘正风是感动五岳的诚实守信讲礼貌的十佳中年。

 

他不仅主动承认自己认识曲洋,还告诉大家他辞职五岳的大公司加入国企就是为了曲洋。

 

现在左冷禅找上门来,刀架在他的儿子头上,问他要朋友,还是要家人。

 

刘正风居然一根筋地问儿子,“孩子,你怕不怕死?”出卖朋友是不可能的,家人去死还是可以的。

 

为了自己的大义,他很决绝。自己不自刎,先搭上家人的命。相比之下,张翠山夫妇可以说是很有良心了。

 

不怕死的家人们都无辜地被一刀捅死,怕死的小儿子刘芹活了下来。

 

事后,刘正风感到奇耻大辱,这也是他死前最大的遗憾——小儿临危之际,贪生怕死,羞辱了他的大义。

 

这种自己的大义,家人先买单的行为,受到了在场的英雄好汉们的疯狂点赞与转发。

 

网友称,“刘正风真男人!刘芹滚出五岳,真特么软骨头”

 

在刘正风的大义面前,死一群正脸都没有的蝼蚁龙套,又怎样?即便是有血缘关系的蝼蚁。

 

第三个,这是古装爱情偶像剧的常用套路。为爱杀人。

 

于正版《笑傲江湖》(东方不败喜欢令狐冲)中,岳不群骗东方不败说,令狐冲被正派人士杀死了。

 

东方不败这小脾气马上上来,人狠话不多,放个AOE大招,干倒一众龙套蝼蚁。

 

真爱,就是言情女主角东方不败的大义。看到这集的观众,都为东方姑娘的敢爱敢恨,感动地疯狂发微博话题打call。

 

这种现象,类似那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东方不败的真爱当前,龙套们就不要来瞎死,搞破坏了——“你失去的只是蝼蚁的生命,我失去的是爱情啊”

 

第四个,有江湖豪气的地方,就有蝼蚁的牺牲。

 

令狐冲与田伯光不打不相识,他们之间的故事总结来说就是——活雷锋屡次救女尼姑于强奸犯之手,未遂数次过后强奸犯反而爱上活雷锋。

 

当读者们的视野聚焦在令狐冲的侠义心肠,田伯光的言而有信、敢作敢为的真性情,以及依琳小师妹的天真无知之时,没有人意识到这场闹剧里有多少龙套无辜送命。

 

泰山派的迟百城,才晾个兵器,雷锋都没开始当。田伯光就要了人家的性命。令狐冲为侠义打架,又砸了多少个酒楼。

 

在他们的大义面前,蝼蚁的身家财产,甚至性命家人都不值一提。

 

这些“大义”有为才,有为信,有为爱,也有为品。在这些个人崇拜的大义面前,不论是尽忠职守的无名小卒、孝义两全的骨血亲人、诬陷牵连的芸芸众生,抑或想说句公道话的活雷锋,都成为一种祭品。

 

坦白说,像我这样的芸芸众生,一旦到那些极端达尔文主义的社会里,台词大概都没有一句,头就热乎乎地滚到别人的“大义”下,耳朵的神经最后跳动的那一下,还能听那人大笑说道,“小二,再来二斤上好的女儿红!再来两碟牛肉!”

 

在极高个人价值崇拜面前,面对其他事物的价值衡量很可能的确只是蝼蚁。毕竟,你爱“大义”,与“大义”无关,更别提那绝大多数人事物了。

 

所以,任何人掌握绝对的力量时,他能操纵生死,无惧反抗的时候,视人命如草芥,视尔等如蝼蚁,也就常常顺理成章。


你爱狗,打杀狗的人,在你眼中会连狗都不如;你怕脏,打死脏或不脏蟑螂、蜘蛛的时候,会杀得理所当然。


《三体》的黑森林法则,就是如此。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也广被人们推崇觉得应当是如此。


因为黑森林法则就是人类的法则,在已有的人类文明之中,人类的大体意识逃脱不了这个范畴。


在人类的生存与意义之中,自始至终“唯我独尊”是一个必要选项。


这个“我”就是大义,可能是道德,可能是利益,也可能是正义……总体来说,它是一种不明了、不清晰,但我们下意识认为它是需求的一种产物。


就像前些日子基因编辑的孩子引发轩然大波,在某网络公开的投票调查中显示有10%左右的人要人道毁灭,20%的人要绝育它。这尚且是公开的,带着相当的伪善。背地里呢?


因为这个孩子是“非我”的,可能会带来许许多多“非我”的变故。


人类的发展,本身就是一场充满未知、不市场、也无法绝对理性的瞎子摸象。“大义”之外的视野,所谓的残忍、善良、怜悯,都是那么地渺小且不清晰……


既然你是蝼蚁,那么充其量只有偷生的份儿。


这不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价值范畴,更别说什么自由、民主范畴……最多算是资源范畴。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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