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峻嶸
李峻嶸

球迷。責任是教研、興趣在競技運動。不想講政治,但偶然還是要說幾句。近作有《Labor and Class Identities in Hong Kong: Class Processes in a Neoliberal Global City》和《足球王國:戰後初期的香港足球》。在臉書和油管管理"運動公社"。

是但幾句:向楊森致敬之餘……


前言:其實作為一個沒惹官非、生計無憂,不覺得人身安全因政治理念受威脅的人,寫這篇是覺得很尷尬的


前年八三一遊行案,楊森、李卓人和黎智英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三人認罪。其中李卓人引用哲古華拉的名言,認罪的同時申明「歷史會宣判我(們)無罪」。而民主黨元老楊森在其「求情信」中卻表明他不是「求情」。楊森的陳辭內容全文亦在四月八日發表於香港《明報》


既然不求情,楊森自然談理多於情。認罪之餘終於自己的信念,楊森做到了,絕對可敬。不過,對文中的部分內容,我讀的時候卻感到有些礙眼。


「當權者強調愛國者治港。我不禁想起,穆勒(J. S. Mill)在《論自由》(On Liberty)所指國家的價值,從長遠看來,歸根到柢還在組成它全體個人的價值。他重視個人價值和自由,提出了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中國傳統文化則較重視個人對國家和家庭的義務,但卻輕視個人的權利。堅持參與是次未經批准的遊行,正是因為我不願意眼看這些個人權利受審查、剝奪。2019年開始發生的一連串事件,無疑反映出傳統文化,再加上中共一黨專政的政治文化。試想,本港是中西文化薈萃的國際社會,又是實行一國兩制的資本主義,我們行使公民權利,何以要經當權者批准呢?」


簡單來說,楊森覺得人權在香港受到保障是理所當然的。為何理所當然呢?因為香港有西方文化的影響,而且還是資本主義。而在以上的引文中,西方文化是《論自由》一書為代表。換言之,本來西方和資本主義的香港,人權得到保障是理所當然的。現在香港的問題就是中國傳統文化加上「中共一黨專政的政治文化」的惡果。

《論自由》是西方文化的代表?資本主義就等如人權?老實說,這兩種觀點是很難認同的。更重要的是,這種修辭底下,其實就是文明衝突論:「香港/資本主義/西方文化/人權」對「中共/社會主義/中國傳統文化/不尊重人權」。縱使楊森隨後話鋒一轉說「我是中國人……但愛國不等同愛黨」,但老泛民的一套為何可以幾乎與後來興起的右翼本土無縫接軌,楊森這番話已提供了解釋。


如果老泛民和右翼本土的一個區別是前者高舉「建設民主中國」的旗幟,那麼似乎就算沒有牆的阻隔,這一套人權/民主的話說也難以爭取到國人的認同。說得太膽一點的話,這套論述、修辭,更是符合中共將公民權利、多黨選舉的民主制度等同為西方(帝國主義)制度的那套說辭。順帶一提,穆勒和《論自由》一書的內容其實難逃為種族主義和帝國主義提供合理基礎的質疑。而《論自由》中的一句「Despotism is a legitimate mode of government in dealing with barbarians, provided the end be their improvement, and the means justified by actually effecting that end.」更甚至可為今天北京的政策護航。

在香港這個「新」時代,或者有更多人覺得應與大陸脫離(既然「港獨」不成、民主抗共不成,有些人就以移民使自己的肉身距離大陸更遠)。我的看法則是相反,香港的民主問題,說到底就是中國的民主問題。

一切或者徒勞無功,但新時代需要的,真的不是楊森這篇文章中的對人權/民主的理解。


希望楊森和李卓人不會因此案而失去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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